张家口出台行动计划(2015—2017)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令﹝2017﹞第2号——张家口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令﹝2017﹞第2号——张家口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令﹝2017﹞第2号•【施行日期】2017.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令﹝2017﹞第2号《张家口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已经2017年6月7日十四届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武卫东2017年6月9日张家口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共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牵头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审核,或者由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分别进行法制审核,如果两个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共同上级机关,作出处理。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委托机关的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第三条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学历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五年以上行政执法经历。
法制机构参与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时,可以邀请法律顾问或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人员参与审核,也可以采取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由具有法律审核能力的机构进行审核。
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本系统、本部门实际,按照行政执法决定类别,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具体标准,并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80号提案的答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80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80号提案的答复张志刚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2017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王东峰书记亲自谋划、许勤省长亲自调度,高标准推进张家口首都“两区”规划建设,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张家口首都“两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产业加快布局,城乡融合加快发展,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首都“两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开展工作情况(一)做好张家口“两区”顶层设计。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加快建立健全规划体系。
2019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两区”规划)。
为推动“两区”规划落地,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两区”规划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动首都“两区”建设重点突破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张家口市出台首都“两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多个专项工作方案,“建设规划+实施意见+推进方案+专项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全面落实。
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规划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加强对首都“两区”建设的指导。
今年5月,王东峰书记指示我委牵头研究提出加快“十四五”时期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张家口市和省有关方面研究提出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8月15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现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
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2、具体指标:(1)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
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邢台、邯郸下降30%,秦皇岛、沧州、衡水下降25%以上,承德、张家口下降20%以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张政[2011]5号【发布部门】张家口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25【实施日期】2011.04.25【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XP10【修改依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张政〔20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张家口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张家口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全市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使幼儿得到健康快乐成长。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利用2011年到2013年三年时间,合理布局全市学前教育资源,全面启动实施“四个工程”,即城市区带动工程、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民办幼儿园规范工程、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使全市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农村入园率稳定提高,主城区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8%以上。
(二)年度目标--到2011年底,启动城市区带动工程,每个县区必须建有1所城市一类标准以上的直属园,县(区)城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要规划建设第二所直属幼儿园或分园,年内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启动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每个乡镇必须建有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性质中心幼儿园,使公办园在城市和乡村不留空白点,对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年内完成30%的现有农村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升级任务;启动民办幼儿园规范工程,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和未经审批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规范整改,年内完成30%的规范整改任务;启动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各县区按规定,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地需要的幼儿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保证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与优化,年内解决30%的缺编教师入编问题,指导被规范整改的民办幼儿园按规定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年内完成20%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接受五年一轮的培训任务。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41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4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9.19•【文号】农办议[2016]349号•【施行日期】2016.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41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6]349号钱宗飞等5名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张家口市草原生态建设与修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编办和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京津冀草原生态圈建设与修复张家口市素有“京畿门户”之称。
全市草原面积1595.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8.84%,是主要的植被类型之一。
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明确提出要加强河北坝上等京津风沙源区的草原治理,加大投入力度。
2015年,有关部门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京津冀地区特别是张承两市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目前,我部正依据《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指导包括张家口市在内的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工作。
二、关于张家口市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大力推进张家口市草原治理,促进草原植被恢复,有利于守护好京津生态大门,打造绿草蓝天、碧水青山、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截至2015年底,国家累计在张家口市安排中央投资15.07亿元,实施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工程和草原补奖政策。
其中,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工程累计治理退化草原867.28万亩、配套饲料加工机械2.8万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每年落实禁牧补助面积近600万亩、良种补贴面积28.1万亩、发放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5万户。
此外,“十二五”期间,国家累计在包括张家口市在内的河北省投入资金5859万元,用于草原鼠虫害防治以及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政策的深入实施,张家口市草原生态向好发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深化健康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深化健康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4•【字号】张政办字〔2017〕126号•【施行日期】2017.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深化健康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张政办字〔2017〕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张家口市深化健康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张家口市深化健康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31号)、《河北省卫计委等14部门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1.提高参保资助标准。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给予全额资助,分级承担比重按有关规定执行。
2.提高门诊统筹待遇。
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普通门诊费用,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60元,包干使用,年末结转,家庭互剂。
3.完善门诊特殊病医疗报销政策。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种普通慢性病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75%;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等4种重大慢性病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到90%。
4.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8•【字号】张政办[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张政办〔201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年-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我市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目前,我市工矿企业以煤矿、铁矿、金矿开采、冶金、烟草、火力发电、煤矿机械制造、制药业为主。
经统计,现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约为125万人。
我市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粉尘危害因素为主,是全省尘肺病发病较严重的城市之一,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3%。
2010年共计报告尘肺新发病例157例。
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我市累计尘肺病例3214例,其中Ⅰ期尘肺2268例,П期尘肺851例,Ш期尘肺95例。
近年来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着劳动者健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一些县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职业病防治投入不足;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格;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少职业病防护知识,自我防护意识差;职业病防治机构数量少、技术能力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还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不断出现,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张发〔2011〕21号•【施行日期】201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张发〔2011〕21号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现将《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1年6月24日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录序言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总体要求第二章发展目标(三)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第三章高水平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四)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五)强化政府职责(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七)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第四章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八)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九)加快发展城镇教育(十)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第五章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十一)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十二)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十三)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第六章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十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十六)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十七)强化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十八)努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第七章增强高等教育发展能力(十九)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二十)加强专业学科建设(二十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十二)推进高校产学研一体化(二十三)增强高校社会服务功能第八章促进特殊教育稳步发展(二十四)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二十五)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第九章构建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体系(二十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二十七)健全继续教育机制(二十八)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二十九)统筹继续教育资源第十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三十一)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第三部分重点工程第十一章学校标准化工程(三十三)实施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三十四)实施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三十五)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十六)实施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章装备现代化工程(三十七)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步伐(三十八)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第十三章教育信息化工程(三十九)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四十)加强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第十四章教师专业化工程(四十一)加强教师培训(四十二)注重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四十三)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四十四)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第十五章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四十五)高标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四十六)全方位打造校园文化特色(四十七)多渠道筹措校园文化建设资金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六章加强组织领导(四十八)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四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五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第十七章保障经费投入(五十一)加大教育投入(五十二)完善投入机制(五十三)加强经费管理第十八章加强队伍建设(五十四)强化师德建设(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五十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五十七)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五十八)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五十九)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第十九章深化教育改革(六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六十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六十二)深化学校管理制度改革(六十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六十四)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六十五)坚持依法治教(六十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六十七)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第二十一章强化督查落实(六十八)明确实施责任(六十九)加强督导检查(七十)广泛宣传动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冀发〔2011〕10号)精神,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张家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张家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08•【字号】政办函字[2014]39号•【施行日期】201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张家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政办函字[2014]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14年张家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8日2014年张家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63号)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一)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
各县(区)按照《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和《河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文件精神,制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多个部门负责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多个部门分别负责的,为多个部门分别牵头,下同)(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不含中药饮片),县级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1”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自身消化控制在10%左右。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全市道路交通畅通,突出的交通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和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道路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得到改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事故多发的“黑点”路段事故明显减少,各类占道问题得到改善;畅通工程建设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客运行业的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与客运企业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对所有司乘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底进行交通安全评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要勒令其停业整顿。要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站点的设置,特别是要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设置方便群众乘坐的、足够数量的出租车“落客点”和候客通道,遏制随意停车,随意揽客现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预防和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拓宽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充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影响我市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市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在电台、电视台、张家口晚报开辟专栏、开通热线、增加公益广告、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在城市主要道路、路口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电子或永久性大型宣传牌,向社会各界展出交通事故肇事图片;在中小学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培养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城乡结合部村交通安全宣传普及率达到60%以上,各中小学校达到100%,居民社区达到90%以上,企事业单位达到100%。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6•【字号】张政[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设施农业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改变农作物和畜禽生长环境,使农业摆脱自然条件束缚实现工厂化生产、反季节上市,保障鲜活农产品乃至食品常年均衡供应的现代农业形态。
设施农业是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拓展农业功能、提升农业效益,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为抓住国家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历史机遇,加快我市设施农业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我市农业资源丰富,气候条件独特,地形地貌复杂,工业污染少,耕地面积大,农产品品种多、品质好。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县区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全市设施面积逐年扩大,效益明显提升。
目前全市设施种植业总面积达到8.4万亩,奶牛、生猪规模养殖场达到511个,对促进农业增收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设施蔬菜发展情况。
全市设施蔬菜总面积7.8万亩,其中温室1.7万亩、大棚3万亩、中棚1.1万亩、小棚2万亩,平均单产3980公斤。
设施蔬菜品种以黄瓜、西红柿、芹菜、青椒和1至2茬小叶菜、大叶菜为主。
温室主要种植2茬茄果类蔬菜和1至2茬小叶菜,每亩年收入1.5万元至3万元;大棚主要种植1茬茄果类蔬菜和大叶菜,每亩年收入1万元左右;中棚主要种植1茬大叶菜和小叶菜,每亩年收入5000至7000元;小棚主要种植1茬圆白菜、各种小叶菜或蔬菜秧苗,每亩年收入3000至5000元。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政字[2011]96号【发布部门】张家口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07【实施日期】2011.07.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字〔201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张家口市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张家口市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指导意见》,围绕市委“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总要求和打造“强市名城”的总目标,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人民幸福感,建设民生和谐、社会安宁、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指导,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树立健康也是生产力的新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培育健康文化,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行动,创建全民健康环境,打造健康型社会,以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
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让全市人民成为活动参与主体,形成人人注重健康、人人追求健康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原则。
把“健康城市”创建活动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以全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让全市人民身心受益。
坚持立足实际、注重特色原则。
从与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关键环节和具体问题抓起,深入开展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强的活动,充分体现群众意愿,体现张家口特色。
【府办报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府办报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张家口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一)抓好“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的2017年度重要改革任务。
我省是全国唯一在全省范围内同时推行三项制度的综合试点单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6类执法行为。
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三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列为全市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市委深改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上多次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该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顺利推进。
市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法制办积极做好谋划、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
及时召开了全市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印发了我市《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张北县、涿鹿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试点单位。
二是出台了“三个办法”。
组织起草了《张家口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张家口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张家口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令印发。
三是建立了工作制度。
包括联络员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督查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工作制度。
《市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快报》共编发了18期;在《张家口日报》开设“推行三项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宣传专栏,刊载文章8篇。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张家口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31日张家口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为巩固扩大三年医改(2009-2011年)阶段性成果,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函[2012]140号)和《张家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和增进全市人民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努力实现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的转变,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支付制度等改革,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增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序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切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有效改善基层人才不足状况,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功能;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水平,逐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理顺医药价格体系;进一步提高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实现资源共享;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对医药卫生的监管得到加强。
重磅!张家口总投资7000多亿元的项目把小伙伴们惊呆了

重磅!张家口总投资7000多亿元的项目把小伙伴们惊呆了微播怀安2017-04-18阅读原文1评2017年4月17日张家口市多地重点工程项目集中开工,包括张家口主城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怀安县、怀来县等县区。
此次集中开工项目99项,其中省市重点项目64项。
总投资1232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34亿元。
据了解,2017年张家口全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60项,总投资7725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835亿元。
市委书记开工式上作出重要讲话:交出两份优异答卷,筹办好冬奥会和促进本地发展,是由一个个高质、高效、可持续的项目集合而成的。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把心思和精力向项目建设聚焦,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项目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项目建设;以过硬的作风保障项目建设。
全市各级组织和全市人民,都要牢牢把握我市当前的三大历史机遇。
市委号召全市上下,抢抓项目的意识要更强烈,谋划项目要更精准,争取项目的力度要更大、更灵活,建设项目的质量和速度要更高更快,致力形成开工项目铺天盖地、施工项目热火朝天、竣工项目接二连三、储备项目源源不断的生动局面。
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牢服务至上的理念,主动服务、全程服务,全力支持和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服务企业,就是服务我们自己的明天和未来。
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要争分夺秒抓进度、一丝不苟保质量、万无一失保安全,高标准、高效率地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早日竣工、早日达产、早日见效。
全市上下要以这次集中开工为契机,沉心静气、凝神聚力、大干快上,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热潮,为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主城区篇:经开区将成为集中开工项目的战略要地4月17日,我市举行2017年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式。
此次集中开工项目共99项,总投资1232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34亿元;其中省市重点项目64项,总投资1013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61亿元。
据了解,2017年全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60项,总投资772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8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