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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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各专业副总为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由综合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各种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防护用品的种类应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劳保用品发放应依照《煤矿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____)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岗位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主要职责
1、综合处具体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
2、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
2、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置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
如确需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
特殊情况,必须持由分管领导批准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强化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认真记录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职工领取个人劳保用品后,在岗位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7、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需设置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2)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使用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三、责任与义务
1. 公司负责:
a. 定期对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b. 提供符合员工实际需要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并予以及时更换和维修;
c. 建立完善的仓库管理制度,确保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及时供应;
d. 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的意识。
2. 员工责任:
a. 按照规定使用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更换或私自使用;
b. 发现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有损坏、质量问题或过期失效时,应及时上报;
c.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防护培训并按照培训要求执行;
d. 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使用和保养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
四、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
1. 采购管理:
a. 由公司负责采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杜绝员工私自购买。
b. 采购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c. 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做好备货工作。
2. 领用管理:
a. 员工需要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时,须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b.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确认需要并填写领用记录。
c. 领用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时,员工需签署使用承诺书。
3. 佩戴与使用:
a. 员工在使用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前,应先进行相关操作培训。
b. 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更换或使用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
c. 佩戴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时,员工需确保其正确、牢固且密封良好。
4. 维修与更换:
a.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损坏或过期失效,员工应及时上报。
b. 维修需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维修。
c. 过期失效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5. 盘点管理:
a.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属员工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进行盘点。
b. 盘点时应核实使用情况、损坏情况和过期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员工纪律处分办法》予以相应处理。
2. 对于恶意损坏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可能终止其劳动合同。
七、附则
1.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口罩、耳塞、护目镜、手套等,具体使用情况按需安排。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作废一切与本制度冲突的文件和规定。
以上为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管理并确保个体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的个体,包括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噪声、尘埃、放射性物质等工作环境的个体。
第三条个体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配备适当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保养和存储。
第四条个体应定期接受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
第二章防护用品的选择
第五条个体在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前,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选择适合的防护用品。
第六条个体选择防护用品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和浓度;
(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物理因素,如温度、压力、噪声等;
(三)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生物因素,如病原体、粉尘等;
(四)工作任务的特殊需求。
第七条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
第八条个体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防护用品的选择:
(一)优先考虑使用一次性防护用品;
(二)优先选择符合个体的体型要求的防护用品;
(三)优先选择符合工作需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章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九条个体在进入工作场所前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第十条个体应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其使用状况。
第十一条个体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佩戴密封性良好的防护面具,确保气密性;
(二)适当调整防护用品,确保紧密贴合;
(三)正确使用防护手套,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四)合理调整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导致用品失效。
第十二条个体在使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和保养,并妥善存放。
第四章防护用品的购买和更换
第十三条个体应及时购买和更换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个体购买防护用品应选择正规渠道,并保存购买凭证。
第十五条防护用品的更换周期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为每个工作季度或每个工作月。
第十六条防护用品的更换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使用中出现严重磨损或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二)使用时间超过规定周期的,应及时更换。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单位应定期对个体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八条发现个体使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个体应自觉履行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责任,如果因个体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个体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并有可能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时的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