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豫财综[2011]1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
况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
(豫财综[2011]1号)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管理局):
为做好2011年中央及省级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奖补资金分配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财办综[2010]105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报送廉租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数据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实施情况和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包括发放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廉租住房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实施情况表》(附件1)。
(二)2007-2010年度下达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2007-2010年度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附件2)。
(三)2010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计划完成情况和2011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计划,包括拆迁面积和拆迁户数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计划和完成情况表》(附件3)。
(四)2010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城市棚户区改
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附件4)。
(五)201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完成情况和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计划。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和完成情况表》(附件5)。
(六)201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201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附件6-1、6-2)。
(七)2010年度中央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2010年度中央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表》(附件7)。
(八)2010年度省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全口径)收支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收支情况表》(附件8)。
二、报送要求
请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及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数据填报工作,切实做好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配合工作,2011年工作计划要与规划预分数据衔接。
各地上报数据务必于2011年2月16日之前将电子版附件和相关文字说明报送到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纸质材料加盖财政、住房保障部门的公章后于2011年2月21日前报送。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有关资料的市县,视同不申请补助资金处理。
三、联系单位及电话
财政厅综合处
电话:*************;传真:*************
E-mail:*******************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话(传真):*************
附件:1、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实施情况表(略)
2、2007-2010年度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略)
3、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计划和完成情况表(略)
4、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略)
5、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和完成情况表(略)
6、201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6-1、6-2)(略)
7、2010年度中央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表(略)
8、201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表(略)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