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维修基金计提办法的探讨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者: 钟建勋
作者机构: 广西柳州铁路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545000
出版物刊名: 经济与社会发展
页码: 87-88页
摘要:1993年,柳州铁路局按标准价出售公有住房时,为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规定:'从售房款中提取10%及向购房者按其购房应付款收取1%,作为维修基金',以解决住房出售后的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维修问题.个人交缴的维修基金={[(标准价-每平方米工龄折扣×夫妇合计工龄)×平均成新率×(1士各项因素调整率)-每平方米现住房折扣额]×出售面积士设施装修项目增减×平均成新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