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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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普法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8.01.29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
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各大企业、省直各部门普法办公室:
现将《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2006-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省步伐,为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突出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理论的学习宣传。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3、突出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4、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生产安全、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6、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
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7、认真落实全省“法律五进”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法律五进”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责任机制,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8、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以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发展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和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和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加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年内,举办省直机关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省直机关干部普法考试,召开省直机关“法律进机关”工作座谈会。

9、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认真落实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以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两委”成员培训,大力推广枣庄“两个一”工程建设经验,提高“两委”成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

建立完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抓好输出地、输入地工作衔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适时出台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7月份,召开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10、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认真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
强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其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强化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

适应青少年特点,积极开展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搞好全省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加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

11、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认真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加大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学习劳动、就业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诚信守法意识。

12、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以建设管理有序、平安和谐新型社区为重点,加强社区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法治城市建设,结合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深入开展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公共卫生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区居民法律素质。

加强流动人口和失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他们学法明辨是非、用法定息止争。

三、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3、突出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制度,培养、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9月份,召开“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座谈会。

14、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5、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相结合。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研讨交流活动,适时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法律文化研讨会。

17、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

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组织、引导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法律文化建设。

18、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

加强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促进法制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19、坚持法律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

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和个人创作、演出更多优秀法制文艺作品。

五、丰富创新形式载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覆盖面
20、丰富传统宣传手段。

大力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室、法制夜校、普法超市、法制远程教育、普法一条街、法制宣传栏等阵地建设,提高实用性和群众参与性。

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城市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形式,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城市社区浓厚法治氛围。

21、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

继续办好报刊、广播、电视法制栏目,加大法制公益广告、法制讲堂、法制故事和法制电视连续剧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22、加强网络法制宣传。

认真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专业普法网、法治网建设,加大部门行业网站和局域网法制宣传力度,鼓励在大型商业门户网站开设普法频道或页面。

利用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形式,积极开展网上法制宣传活动。

组织参加“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等。

承办2008年“东方法治网”编委会工作会议。

23、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突出地方特色,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建设新成果,促进法治建设新发展。

24、继续加强奥运法制宣传教育。

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扎实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活动。

利用2008年奥帆赛在我省举办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25、举办平安山东建设第五个法制宣传月活动。

4月份,围绕和谐社会建设,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26、做好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知识产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六、加强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27、加强专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队伍建设。

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工作研讨交流,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8、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

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领导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工作。

29、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

指导各地组织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多渠道培训;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志愿者队伍宣传水平。

30、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

与有关部门联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涉法问题,指导、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开展法制新闻宣传。

发挥好新闻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七、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1、完善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上半年,召开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32、健全工作机制。

着重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

33、加强调查研究。

深入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规律,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理论,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

及时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34、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

对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决议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互查,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35、搞好总结表彰。

组织年度工作和专项活动督导、评比、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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