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研究课题(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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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政超限载管理实习体会
——强化联合,综合治理方能标本兼治
有人说,“超限载”好比是公路患了癌症,可以说就是一种顽疾,每一种癌症可以有好几套不同类别的治疗方案,但仍然是无法做到有把握的根治。

针对超限运输的顽固难治,我国开出了八部委联合治超的“药方”。

联合治超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论上来讲也是勿庸质疑的。

工商、技监、运管等部门严格机动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交管部门严格车辆的登记和检验,路政、交警加强对路上超限行为的纠正和处罚,公安机关侧重打击各种黑恶势力对治超工作的干扰等,国家对各部门的职责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如各部门按照联合治超的要求能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部门相互配合协作,超限运输是无处遁形的。

但是,联合治超也已实行好一段时间了,其实际却达不到预想的效果,甚至,社会矛盾更为激化,暴力抗法频繁发生。

是我们的策略错了吗?我看不是,其根本原因在于联合治超并没有真正的“联”起来、动起来,或者说配合得不够密切,比如让悬轮车这种钻治超政策空子的车型上路无疑是对国家联合治超政策的莫大讽刺,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从根本上歪曲了治超的初衷。

再者大部分冲关抗法超限车辆逍遥法外未能及时得到惩处,老实守法合法运输者反而要吃亏,因此车户相互效仿,执法环境持续恶化,超限运输反复难熄,运价也就难以调涨,形成了恶性循环。

“你们要是能把超限车都堵死了,让所有违法行为都能得到惩处,运价能上去,我们也不愿意超载啊。

”这是笔者在治超过程中最常听到的广大车户共同呼声。

治理超限运输的真正罩门在哪?我看关键还在于“实现综合治理、强化联合治超”:
一、实现超限运输综合治理,经济调节、司法手段要与行政管理综合起来进行,构成有效的互动。

货运企业(或车主、司机)确定车辆装载量的动机,是企业运营利润的最大化。

因此,他们会从主观上不断试图超出法定载货量的规定。

但是,超载也有附加的成本,包括因超载而增加的营运成本和因超载而导致的罚款,也就是说,实施超载作业的运输企业,必须保证在超载利润比附加成本大才会有钱赚。

首先要加紧车辆税费的改革进度,减轻合法运输车辆的运营成本,扩大超限超载的附加成本,让超限车辆无利可图,如征收燃油税、轮胎税,通行费实行计重收费以及对超限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等都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调节方法,利用经济杠杆消除超限超载的问题根源也是治超最根本的方法;其次从司法层面,加强立法进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公路法,理顺管理体制。

同时制订对超限运输专用法律及科学的、便于操作实施细则,为治理超限运输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再者就是把恶意超限者直接诉诸司法,对超限车户也能构成威慑力量。

最后,就是要结合行政管理与处罚手段,给超限运输行为予以迎头痛击。

行政手段是执行法律政策的主要方式,也是实施治超策略的重要保证。

从车辆的生
产、准入、经营等各个层次加强行政管理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要坚决严惩重罚。

行政、司法、经济三方面同时进行,真正实现互补、互动、互进。

相信超限运输也很难有生存的空间了。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治超,改进和完善联合方式方法,把现阶段联合治超政策落到实处,使各行政部门力量有效的整合,着实负起治超责任。

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各治超单位要形成合力,一方面各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从源头及途中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不让超限车型流向市场,不让超限货物运上公路,不让超限车辆挂牌及通过检测,其重点在于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和惩处办法,形成一种制度,形成一种约束力,确保政策不被歪曲及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行政执法资源要有效的联合起来,要加强对冲关、抗法行为的打击。

公路法对超限行为规定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不可谓不重,也有一定的震慑力,关键在于是否能让所有的违法超限行为都能受到惩处。

当风险大于获得的利益时,我想超限车辆也不会想超限了。

除了统一联合上路稽查外,我认为,最有效的的还是通过电脑网络把治超信息联接起来,其中交警对违章纪录电脑锁定系统值得借鉴。

如能够开发出交通、公安统一的电脑联网违章处理系统,建立起共亨的违法违章车辆、车户和驾驶员信息数据库,对所有冲关及抗法行为在经执法人员取得一定证据和程序(如在场两人或三人的证明)后可载入该车的违法纪录,公安机关可以作为根据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具体做法是当所有违法违章
信息通过电脑联网起来后,对电脑信息内有包括超限在内的等未经处理的违法违章纪录的,车辆不能年检、不能缴养路费、不能办证,不能进入二次违法违章的处理处罚程序,这样涉及到各种违法违章车辆一旦经查获或需年检缴费办证时就必须强制性的对前面的所有违法违章行为“买单”。

黑恶势力的干扰,暴力抗法的发生均有一定的区域局限性,在泉州横在厦门就不横,在厦门横到了漳州它就横不了,避过了路政避不过运政,逃过运政也保不了不会裁在交警手里,一次不被查扣又不能保证下次不会再被截获,从此彻底打消车户的侥幸心理,有效的减少了冲关抗法等现象的发生,各种路面行政执法单位既能充分提高行政效率,又保证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违章行为最终都能得到惩办。

三、让超限运输与驾驶员、运输户、物流企业的“饭碗”联系起来,把合法运输经营的运输业主联合起来。

超限运输屡禁不止,很大的一个原因还在于处罚幅度对超限当事人的威胁不够。

当超限运输足以危及到超限关系人的“饭碗”时,相信能吓止不少尚未实施的超限行为。

对于经常恶意超限的运输企业要进行处罚直到吊销其营业资格,对驾驶员则可以按交警的记分制度要求其参加学习直至吊销驾驶证,这往往比单纯的罚款更为有效。

这点在超限超载违法信息资源共享后是不难做到的。

同时,要让运输业者联合起来,组建运输公会,对运输价格、政策加以指导,引导共同建立健康有序的运输市场和竞争秩序,避免产生相互间的恶性竞争,防止损人不利已的削价行为,有效的保障广大合法
经营运输业主的共同利益,实现公路不破损,车主有利可图的“双赢”局面。

总之,超限治理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依法治超依靠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实行综合治理,通过行政的、司法的、经济的等手段,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严格的管制,有效协调公众、运输行业、政府三者之间在道路使用与建设养护中的利益关系,并且常抓不懈,才能根本性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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