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州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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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州直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1.07
•【字号】伊州政办[2006]146号
•【施行日期】2006.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州直行政执法监督检
查结果的通报
(伊州政办〔2006〕146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10月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伊州政传〔2006〕126号)。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分成4个组,于2006年10月14日至27日对州直10个县市、霍尔果斯口岸、20个州直行政执法部门(抽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执法文书档案、群众评议和测评、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了检查。

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基本做法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

州直各县市、
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纲要》精神,按照州人民政府《五年规划》和州直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立足实际,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高效政府为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考评制度,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各部门都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科学分工,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抓,领导小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通过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许多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矛盾和纠纷。

伊宁县2006年通过多次召开听证会,解决了三轮车违章载客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各县市、各部门通过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各县市、各部门都将这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评比检查,统一考核奖惩。

霍城县制定了《霍城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提出重点对执法部门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执法队伍管理、执法情况、基础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考评。

州农机局制定了《伊犁州农机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的实施方案》,保证了农机生产安全高效运行,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各县市、各部门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回访、罚缴分离等配套制度。

落实初审、预审、案审三级审查制度,实现了办案与审案相分离,审理与定案相分离的监督机制,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推行。

3、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明确责任目标。

各县市、各部门将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作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工作目标和要求。

截止目前,各县市、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的梳理报送工作已基本完成。

4、行政许可事项确认、公示、实施情况进展顺利。

各县市在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

一方面继续加大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大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力度,已分期分批确定了县市部门的许可事项。

同时,各县市通过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结合工作实际,公开了许可事项的内容、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有些县市公布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

有些县市制定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

察布查尔县今年综合行政服务大厅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事项498项,当天办结372件,占行政事项总数的74.6%,五日内办结95件,占行政事项总数的19%,十五日以上办结32件,占行政事项总数的6.4%。

5、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人民群众的行政救济权得到有效维护。

各县市、各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和程序,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及时、公正、有效的审理,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救济、监督、保障功能,有效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树立便民思想,在受理环节上,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积极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的同时告知其他救济途径或反映渠道。

通过完善审理制度、质证制度和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会办制度,将调查机制、调解制度引入复议审理程序,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

6、加强培训和考核,促进了法制队伍建设。

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县市、各部门根据新修订的《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证和执
法监督证的换发工作,把换发“两证”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

同时,各县市、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

有些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通过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核。

霍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一日一题”、“一月一法”“一季一考”、“一年一评”的“四个一”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

7、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文书。

各县市、各部门行政执法机构能够按照“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文书。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的评比活动,提高了行政执法文书质量。

今年6月,察布查尔县对县直20多个部门进行了“两个案卷”的评查,通过评比,相互交流经验,查找不足,达到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8、加强法制机构的建设,重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各县市、各部门充实和加强了法制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职责和作用。

各县市、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州审计局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大大提高了审计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尼勒克县政府为县法制办增加行政编制,将法制办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从而保障了法制机构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
1、《纲要》的贯彻落实力度不够。

有些县市和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相对滞后。

有些部门依法行政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成效不大。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

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
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有个别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3、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不够到位。

有些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建立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出现了错案和执法过错,但没有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对于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和依据梳理工作认识不足。

个别县市和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梳理报送不及时、不全面,有些单位在梳理过程中对本单位的执法依据认识不足、不清楚、不明确。

5、行政执法中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在执法过程中不亮证、无证执法,个别部门还存在聘用社会人员执法的现象。

执法不公、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的现象屡禁不绝。

有些单位和部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案件调查和审理没有分开。

6、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透度明度不够,一站式服务中办事人员办事效率低下、办事程序繁杂的问题仍然存在。

对在行政处罚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造成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往往在法律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7、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力,不提供执法依据,存在以罚代管、以收费代替执法的现象,管理相对人意见很大。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不高,存在许多执法程序的缺失和告知权利不规范的问题。

8、个别单位和部门仍存在政企、政事不分的问题,存在中介机构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又进行行政收费;有的行业协会隶属于行政机关,存在搭车乱收费问题。

个别行政执法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较多,存在重复培训,收费高问题。

9、各县市、各部门法制机构普遍存在规格低、人员少、经费缺、条件差等问题,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很不适应。

三、今后工作建议
1、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严格按照国务院《纲要》的要求,积极加大本地本部门贯彻《五年规划》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2、大力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随机检查以及行政案件个案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

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成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3、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各行政机关要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针对不同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要不断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造成错案的行政行为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州直行政执法工作群众测评表(略)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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