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警务保障业务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的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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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务保障业务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的考评方法
今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出了一份特别的督察通报,对在奥运安保、“三基”工程建设和文明创建专项督察中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局、支队予以绩效考核扣分,扣分项目达47处之多,且多为民警司空见惯的“细微”之处。
长沙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龙建强在全市公安队伍工作会议上指出:“正是这些看似平常的小问题,反映出我们公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缺失和漏洞。
对这些存在大大小小问题的单位实施绩效考核扣分,就是要引起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促使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加以改进,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
”
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解决“考什么”。
长沙市公安局在全警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以此“治庸、整散、罚劣、惩差”,激发队伍活力,检验领导干部和民警的工作实绩。
首要解决的是“考什么”的问题。
该局将“德、能、勤、绩、廉”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既考业务工作,又考队伍建设;既考工作能力,又考工作效果;既考八小时以内,又考八小时以外,全面考评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
同时,注重针对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的薄弱
环节,如办案质量、遵纪守法、服务态度等进行重点考核,强化对被考核对象行为的引导。
在考核指标上,设定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群众评价的分值分别占65%、20%、15%,以全面考评领导干部和民警的工作能力与自身素质。
在考核层级上,形成层层考核、全员考核的局面。
无论是分局局长,还是普通社区民警,都一样要经受上级严格的考核,谁也不能置身事外。
实施精细化管理,解决“怎么考”
长沙市公安局着重以精细化管理为载体,解决绩效考核“怎么考”的问题。
自2007年年初起,长沙市公安局在天心分局、浏阳市局和宁乡市局进行精细化管理模式试点,并从7月1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开展精确考核,建立以“职责明晰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数字化、奖励多元化”为核心内容的正规化管理模式。
民警只要在任何一台接入公安网的电脑上登录“精细化管理系统”,即可轻松完成考核操作,并由系统自动处理考核数据,自动生成考核结果,既减少了人为因素,又提高了考核效率。
在考核方法上,该局着重抓好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日常考核以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日清、周结、月评为重点,对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日常业绩予以记录并建立档案,加强对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年终考核积累评分依据。
年终考核则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抽调专人组成
若干个考核组,由市局领导带队,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步调的原则,分别到各单位进行考核。
年终考核侧重于上级评定和群众评价,上级评定涵盖了三个层次,一是市局主要领导、分管市局领导、其他市局领导分别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正职、班子成员和分管机关处室民警直接评价打分,二是各单位班子正职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三是所有班子成员对民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群众评价也包括三个方面:市局各二级机构领导班子之间相互进行测评,本单位所有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进行测评,基层单位负责人和民警代表对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
通过全方位的考核和测评,实现了日常考核、上级评价、群众评价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了以实绩衡量实效。
实现奖优罚劣,解决“怎么用”
为突出解决绩效考核结果“怎么用”的问题,长沙市公安局按照“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对不同等级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民警实施奖惩。
该局明确了“五个挂钩”的奖惩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将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挂钩,将考核结果与各项常规的队伍管理措施挂钩,将考核结果与奖金分配、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去年年底,长沙市公安局在全警范围内开展了绩效考核结果的分级评
定,47个领导班子、71名正职、173名班子成员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考核结果,首次进行综合排名,并根据考核成绩的高低,将考核结果分为了四个等级,其中三等领导班子正职三人、三等领导班子成员六人、四等领导班子成员一人。
同时,该局各二级机构分别对所属各科、所、队、室的1000余名基层干部和8000余名民警进行了量化考核排名,实行奖罚兑现。
这一绩效考核结果公开后,在全市公安机关引起强烈震动。
今年2月底,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对在去年度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三等、四等的10名领导班子正职和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在今年上半年湖南省民调测评中,人民群众对长沙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位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