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变迁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西方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帝国,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律师业的发展一直遵循传统,律师执业形式基本以单独执业和合伙执业为主要执业形式。
但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律师制度在欧美,尤其是在英国、美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几千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开始崭露头角,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开始变得丰富多彩,有单独执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专业公司等。
作为舶来品,律师制度在我国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但这些年,我们却走过了西方几个世纪的发展历程。
虽然,国内的法律服务的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律师业在整体上还不成熟。
中国的律师制度与西方的律师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但作为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共同的发展规律。
研究西方的律师制度,发现规律,为我所用,必能少走弯路。
一、英国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英国是现代律师制度的起源地。
12-13世纪,英国开始出现职业律师。
历经几百年,律师这个职业得到充分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即是在英国,其有3600名律师。
英国律师制度在英国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开放有一套成功的做法,同时这也无碍于它是英美法系律师制度的代表这一事实。
英国的律师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二元制律师制度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是二元制,即律师队伍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大部分,在知识结构、教育方式、任职条件、资格授予和业务范围上各不相同,在组织上彼此分立,二者之间不能自由流动,更不能兼而为之。
比较而言,出庭律师的资质条件和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组织性较强。
他们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而且有资格出任法官,但他们不能与当事人直接接触。
事务律师无权在中央法庭出庭辩护,只能从事诉讼前的一般性法律事务,如提供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文书、准备诉讼材料等。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修改)

• 观察与思考:1、Legal zoom会成为法律界的淘宝吗?
2、在线法律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的错位经营; 3、在线法律服务机构是否会成为律师业的整合者?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二、美国律所的组织结构分类:
1、独资,跑单邦(个人独立执业) ( Sole Proprietorship) 2、普通合伙 (General Partnership)
2. 长期法律咨询服务(在付费使用期内可多次享受一揽子服务; 付费期自30天到两年不等);
3. 持牌律师撮合交易(主要采用利润分成制)以及其他服务(如 网络法律图书馆、合同文书复核等);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 类似于legal zoom的企业在中国已经出现,但尚未对传统的法律 服务市场构成威胁
1. 美国政符架构中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律师和事务所进行监管;
2. 各州最高法院; • 设立法律考核委员会,负责本州的法律资格考试; • 设立律师惩戒委员会,负责对律师的惩戒。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3. 全美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ABA ),总部 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3、有限责任公司(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4、有限责任合伙(LLP,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美国商业律师事务所的主流模式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观察与思考:美国律师事务所为什么没有IPO
1、基于否定公司制的理由;
个人简介
肯特法学院律师事务所高管培训项目
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
美国法律的结构与发展历史【精品】

Chapter 5
tithing system
A private self-held protection system in early medieval England, in which a group of ten families, or a tithing, agreed to follow the law, keep the peace in their areas, and bring law violators to justice.
constable
The peacekeeper in charge of protection in early English towns.
Chapter 5
The London Metropolitan Police
•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brought a huge influx of people into London, and along with them, increasing poverty, public disorder, and crime. • In 1829, Parliament created the London Metropolitan Police, a 1,000-member professional force.
Chapter 5
History and Structure of American Law Enforcement
Chapter 5
The Limited Authority of American Law Enforcement
The United States has almost 18,000 public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he jurisdiction of each agency is carefully limited by law.
美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变迁

美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变迁:1960~2000〔美〕罗伯特·汉密尔顿理查德·布思著吴洪淇译一、20世纪60年代的传统律师事务所在1960年左右,传统律师事务所是一种一般合伙制,在该制度下所有的合伙人共同承担律师执业所带来的利益和责任。
根据一些公认的(well-established)合伙制原则,每一位合伙人个人必须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债务——包括由于非合伙律师或者其他合伙人的行为所引发的执业不当索赔以及建立在合伙制合同基础上的索赔——负责。
但是,执业不当并非主要的关切点,律师们很少因为执业不当而被控告,而许多律师事务所甚至不会费心去办理执业不当保险,相比于现在的费用来说,那时候的执业不当保险便宜得令人难以置信。
根据现代标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传统律师事务所是比较小的。
一家大的事务所可能有30个左右的合伙人和10~15名非合伙律师;一家中等规模的事务所的合伙人和非合伙律师总共大概有12~15名左右。
事务所一般都只有一处办事机构(虽然有些事务所在其他一些城市有一些小型的分支机构,尤其当律所的大客户在该城市有办事机构的时候)。
事务所中的所有合伙人个人彼此之间都相互认识,他们一般以举止文明以及彼此相互尊重为荣。
事务所的组织常常是非正式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并没有签订合伙协议,事实上决策是通过一个委员会由一名受托高级合伙人或者由所有合伙人的某种形式的合意做出。
当需要做出合伙决策时,很容易将事务所的所有合伙人安排在一张桌子上。
当要做出有关应该将谁从非合伙律师晋升为合伙人的决定的时候,所有当前合伙人至少已经对每一位候选者都有一些联系并有一些个人的了解。
这一时期的律师事务所几乎全由男性组成。
那时候已经开始有极少数的法学院女性毕业生,但原则上,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基本上拒绝面试或雇佣女性律师。
这些律师事务所觉得他们的客户在职业关系中将会拒绝接受一名女性律师。
美国最高法院的桑德拉·奥康纳曾经生动地描述说当她在20世纪五十年代早期从法学院毕业后能为她提供的惟一一类工作是秘书工作。
【论英美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英美公司治理模式

【论英美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英美公司治理模式摘要:通过对英美律师事务所历年来统计的资料,我们从律所组织形式、产权结构以及分配制度三方面着手,对当今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和方向进行了探讨。
并且得出了以下结论:一、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兼具人合和资合特征的组织,其管理模式必然是多样化的,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日趋向公司化以及责任有限化转变。
二、律师事务所的产权结构正逐渐从合伙人单一投资转向多方融资,产权结构日益多样化。
三、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是制约事务所管理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以有限责任制为组织结构,以公司化管理为律所核心,融合多种产权结构的新型组织模式将是今后大型律师事务所必然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公司化;有限责任合伙;非律师股东西方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帝国,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律师业的发展一直遵循传统,律师执业形式基本以单独执业和合伙执业为执业形式。
但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国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律师制度在西方,尤其是在英、美两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我国直到1983年才建立了第一家正式挂牌的律所,因此在律所的组织形式以及管理模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
本文试从组织形式、产权结构及分配制度三方面着手,探讨在我国律所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利弊。
一、组织形式(一)欧美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1.规模不断扩大根据资料显示,美国律师事务所自60年代以来,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其中改变最为明显的则是律所的规模。
在60年代早期,全美仅有38家律所拥有50位以上执业律师1。
到了80年代中期,拥有律师50位以上的律所激增到了508家,而其中过半律所拥有超过100位执业律师2。
至2008年,这个数字已经增长到了700余家,其中23家的律所规模超过了1000人,前250家律所的平均执业人数居然达到了535人3,如果再参照英国顶级律所的律师人数,不难看出律所大型化是律师事务所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
美国律师管理工作简况

圊
J i l sm _r noni uc t s_o!— ur diS e o e C ts ay f g F e
美 国律 师管理工作简况
一
、
美国的律师制度
美国律 师从业必须是本科毕业后 经过有资质 的大学法学
院三年学习 ,通过参加各州组 织的统一律 师资格考试 ,合格
美国律 师业是一个相对 比较古 老的行业 ,已有 近 20年 0 的发展历 史。 目前 ,美 国律 师现 有从 业人 员将 近 20多 万 0
业的人员都要进行集体宣誓
的执业资格
,
美国律师大多数 只拥有一个 州
下 ,律师可 向法 院申请调查令 ,向有关部 门 、有关组织 和个
人进行调查取证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裁决 中,律师扮演 着重 要的角色。大多数 的案件都是通过律师 和检察官之 间的辩诉 交易最终达成有效判决 ,节约 了大量 的司法成本 。而只有极
登记 。每个执业律 师每 年要缴 纳一定 数额 的年 费进 行注 册 ,
而具有律师资格 的人员则要进行 登记。新执业 律师三 年免 缴
年费 ,6 5岁 以上 的执业律师免缴年费 。惩戒委员会 负责对 执
美 国律 师业 的发展 已经非 常成熟 ,自身的运行 机制 、修
复机制也较 为科学 、规范 。尽管美 国律师业 在发展 中也 存在
员会组织人员根据考生提供 的信 息进行调查核 实 对 具有轻
微违法记 录的进行训诫警告
,
对 具 有 道 德 污 点 的 拒 绝 授 予 律
师资格
。
律师资格 由州最高法院授予 。授予 资格时 ,符合从
。
充分 的会见权 、阅卷权 、调查 取证权 ,每个律 师事务所都设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课件

05
案例分析
Chapter
成功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模式
专业化服务
成功律师事务所通常专注于某一 特定领域或行业,为客户提供专
业化的法律服务。
团队协作
律师事务所注重团队协作,律师之 间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复杂的法律 任务。
客户关系管理
成功律所重视客户关系维护,通过 定期沟通、提供优质服务来建立长 期合作关系。
刑事辩护
为被指控犯罪的人提 供法律代理,进行辩 护。
03
公司法律事务
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 ,起草法律文件,处 理公司内部的法律问 题。
04
知识产权
处理专利、商标、著 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 请、保护和争议解决 。
客户关系管理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客户 能够及时获取案件进展和律师事 务所的最新动态。
通过定期回访、节日问候等方式 ,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提高 客户忠诚度。
THANKS
感谢观看
激励机制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晋升、股权 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激励机制的设计应充分 考虑员工的个人需求和目标,以提高激励效果。
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
质量控制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客户委托的案件得到高质量的服务。质量控制应包括案 件的受理、办理、交付等各个环节,通过标准化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来提高案件的质量水平。
区块链技术
利用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 特性,实现证据存储、交 易记录等的安全性和透明 性。
大数据
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法 律趋势、客户需求,优化 法律服务产品。
全球化与国际业务拓展
国际法律合作
与海外律师事务所建立合 作关系,共同开展跨国法 律业务。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八、合伙人的晋升、退休和薪酬
1. 晋升合伙人(包括授薪合伙人和股东合伙人)由60%以上合伙 人投票表决确定; 2. 合伙人的年度薪酬体系的确定由薪酬委员会产生确定。 • 薪酬委员会由若干股东合伙人、CEO、两位COO共同组成; • 基于客观数据的分析:以工作小时作为数据基础; • 主观考量:确定不同的小时费率; • 管理责任薪酬——确定小时津贴。
4. 表现不佳的合伙人退出机制
• 那些成为最低产出者的合伙人很快就会被开除。合伙人常常会 规定通过管理委员会的决议或合伙人的投票来开除合伙人。当 某一位合伙人被发现吃老本而不是与时俱进或者犯了一个足以 损失事务所一名重要客户的错误,那么事务所就会毫不犹豫地 行使这种权力。 • 糟糕的工作和收入表现,缺乏足够的职业伦理,抵制市场营销 、个人发展滞后、缺乏主人翁心态,都证明其长期表现不佳。 • 解决方法: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6. 股东合伙人(Equity Partner):他们需要花钱买律所 股份, 多数律所,每个股东合伙人的股份都是相同的。 股东合伙人是律所职位晋升渠道中的最高点,他们以出资购买 律所股份的方式成为合伙人,把握律所发展大局,主持行政工 作,开拓案源,主导重大复杂案件,承担律所的盈亏。其最主 要的职责就是为律所创造价值。 股东合伙人分两种: (1)唤雨巫师(Rainmaker);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观察与思考: 1、法律作为一个需要沉淀和历史传承的职业,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发展中 丢失的不仅仅是传承与师徒关系; 2、造成行业中同行是对手、同事是对手、师徒是对手的原因是什么?
美国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介绍

场地设计前,老板开车和我作一次WINDSHIELD SURVEY。就是不下车在那片小区兜一兜。有个老黑,二十出头,从另外一栋楼里出来,晃晃悠悠穿过A座的停车场。老板一边开车,一边自言自语,“注意看那小子,走到栅栏边儿了,停下了,打了个转,折到了边上的草地,转到了自行车道上,小子又回头了,继续走,别停下。这的人喜欢穿我们这片地。”转到C座,原来的停车场有两个出入口,一个直冲着我们开过来的街, 另外一个偏开大约80英尺,上了停车场, 兜了一圈, 从另外一个口下来,他对我说:“我们得把哪个直冲的口封了。”停车场大部份都开裂了,他问我要不要把老混凝土全敲了, 我说不用,拉毛后,再铺两寸柏油就行。收工回家, 老板说记下一小时勘测时间,送帐单给甲方。
空调
由我大致估算, 出图。
设计说明
老板整理1-8, 我整理9-16。找来一个和老板常合作的包工头,讨论了喷涂材料和油漆。
这个工程公司已经包下来了, 和包工头一起商量好, 满足了甲方最低要求, 节省下来的利润,我方和包工头一方50-50。所以老板告诉我, 能不画的就不要往个单位, 发现居然有人借住。当时人不在。墙上贴着开发公司的通知, 告诉哪人这楼要拆旧翻新, 请他搬走。地上铺着捡来的床垫,毯子,几件衣裳,枕头边还有本圣经。
At least for this apartment job, writing spec. is not a big deal. First, my boss finished an outline of the spec. it's about 4-5 pages. use another spec of apartment as a template. it is not hard to edit it for the new building, right?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大,律师事务所可 以利用新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市 场机会。同时,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也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发展机遇。
05
律师事务所的未来发展
Chapter
技术创新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自动化和人工智能
远程工作
通过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律师事 务所可以更高效地处理法律文件和案 件,提高工作效率。
可持续发展
律师事务所应关注环境保 护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 续发展,为社会做出贡献 。
数字化转型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 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拥抱数 字化转型,利用数字化技 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THANKS
感谢观看
合伙人制度的特点是决策权集中,合伙人之间相互监督 ,共同决策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
合伙人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律师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促进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律师职级体系01
美国律师事务所通常设立不同的职级,包括合伙人、资深律师、律师、助理律师 等,每个职级都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利。
02
职级体系有助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团队合作,不同职级的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中 扮演不同的角色,共同完成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目标。
业务拓展策略
业务拓展策略
律师事务所通常采用多种策略来拓展业务,包括市场推广、网络营销、参加行业 活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等。这些策略有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吸引新 客户。
律师团队建设
律师事务所通常注重律师团队建设,通过培训、交流、团队合作等方式提高律师 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这有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04
律师事务所的竞争环境
Chapter
律师事务所变革之路V2

事务所对公共资源的主 动开发,解决的将不仅是 业务收入问题,还将解决 人心归属问题,更将从根 本上增加事务所的核心竞 争力。通过经营增加事务 所的资源积累,更容易避 免转型中的矛盾,增强转 型的信心强化基础管理
转型要点:用引导制理顺眼前与长远关系(1/2)
应着眼于引导律师真正
把握行业发展规律,让 其充分认识到社会公众 对法律服务的选择将逐 渐从重视个人感情转向 重视专业水平,从对名 律师的选择转向对品牌 所的选择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司法制度 方面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律师行业必将是改革红利的直接受益者
政经形势——电商化的行业
Legalzoom
绿狗网
目 录
平台现状 平台环境 平台转型
转型方向:主体转型
平台的转型,其实质在于实现主体转型、治理转型、管理转 型和使命转型
方法的选择
转型切入点的选择:
渐进式VS阵痛式
部分管理制度VS整体运行机制 理顺合伙人之间的关系VS理顺合伙人与聘用律师的关系
转型难题:投入的重构
投入的重构 人力成本 市场推广成本 管理设施成本 管理时间成本
树立品牌的成本
转型要点:用积分制理顺合伙人关系(1/2)
律师与事务 所之间
为什么——看不清的前景
事务所没有集中全体律师的共同意志,形成共同目标, 并带领全体律师为之奋斗,导致律师们看不清发展的前景
目标不明
有标不循
目 录
平台现状 平台环境 平台转型
市场形势:增长中的不平衡
当前,市场形势、行业自身形势乃至政经形势均发生深 刻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律师行业应积极适应形势变化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法律服务业维持持续增长,但发展态势并不平衡 国内
?从美国八家大型律所的覆灭之路,看律所恒久发展之道

从美国八家大型律所的覆灭之路,看律所恒久发展之道我国的律师事务所与欧美同行相比非常年轻,最早一批成立的合伙制律所至今也超不过30岁。
借着中国整体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东风,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势头惊人,仅用短短二三十年的时间,规模逐渐赶超欧美律所,专业水平也在不断趋近。
记得在2009年之前,很少有中国律所能够跻身亚洲十强,而近两年的评选结果显示,亚洲规模最大的十家律所中,中国律所已占到七、八成。
钱伯斯等国际权威法律业务评选中,越来越多的中国律所、中国律师榜上有名。
在度过最初的奠基、扩张阶段后,如何让律师事务所基业常青,建成百年老店、百年品牌,成为国内律所思考的问题。
律师事务所作为典型的“人合”机构,稳定性不如“资合”企业,律师频繁流动、律所分分合合乃是常态。
大所、强所并不意味着就能高枕无忧,百年老店也未必能够永保昌盛。
如果不能时刻保持警醒、不断优化经营管理,很多航母级的国际化律所也难逃失败的厄运。
美国是当前律师制度及事务所发展模式最发达的国家,最早的律师事务所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律师行业的整体特点和发展轨迹对于我们颇有借鉴意义。
早在2012年,《财经内幕(BusinessInsider)》的记者Erin Fuchs女士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美国历史上最震撼的八家律师事务所崩塌之路》。
这八家律师事务所都颇具规模,最大的律所倒闭前曾位列全美第二,其他律所中也不乏久负盛名的百年老店。
然而,这些大型律所,或因经营策略、或因金融危机、或因财务问题,从如日中天到轰然倒塌,其时之快,其势之猛,令人愕然。
本文拟逐一分析这八家律所的覆灭之路,以此为鉴。
1. Finley Kumble在倒闭的这些律所中,Finley Kumble无疑是最震撼的,不仅因为她曾排名全美第二大律所,仅次于Baker &McKenzie,即便在她濒临破产前,也排名全美第四。
而且这也是美国如此大体量的律所首个破产案例。
Finley Kumble 在1968年成立之时仅有8名律师,用短短10年左右的时间快速扩张,1987年破产前律师人数达700多。
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陈颖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历史悠久,目前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体制结构。
本文主要依据美国《统一合伙法(1994)》和《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1996)》这两部基本法、《美国非公司型企业法》、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官方网站中的事务所名录以及美国一些州的相关州法,对目前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六种组织形式进行简要介绍。
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的六种组织形式〈一〉独资型独资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个人独立开业,并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事务所组织形式。
1. 特征。
只有一个所有者;所有者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法律责任;一般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在法律上不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2. 税收政策。
不是联邦或州所得税的独立承担实体。
独资型事务所所有者就其全球收入在美国缴纳自雇主税(self-employment tax)。
3.名称特点。
独资型事务所名称一般为:所有者名字+城市名+州名。
具体如:××××,CPA' s,城市名,州名。
(其中××××可以是:A或A and B或A,B and C……;A,B,C…为人名;CPA可以是CPA或CPAs或CPA’s)〈二〉普通合伙型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合伙,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且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四大”先后改为有限责任合伙。
1. 特征。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者;除非债权人同意其免责或法律有相反的规定,否则合伙人对合伙的所有债务负连带责任;合伙是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实体,因此,合伙人执行合伙常规范围业务的行为均应被视为合伙的行为。
合伙可依据合伙协议向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合伙人追究其个人责任;一般而言,合伙协议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既可以分享利润也要承担相应的或协议后规定的损失。
美国的律师行业利益冲突制度

美国的律师行业利益冲突制度美国的律师行业利益冲突制度刘吉庆笔者曾在美国一家具有百年历史且拥有数百名律师的事务所执业近二十年,对美国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及各种措施有较深的了解。
以下就笔者所了解的美国律师行业利益冲突制度结合笔者在美国律师事务所的从业经历在此做一阐释。
一、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按照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制定的《职业行为示范规则》(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示范规则》”)1.7条(a)款规定,下列情况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s):(1)律师代理某一当事人将会对其他当事人的利益产生直接不利影响;(2)律师对某一当事人的代理很可能受到该律师对其代理的其他当事人、此前代理的当事人或第三人所承担的责任或该律师的个人利益的重大限制。
按照该规则的规定,如果代理行为涉及利益冲突,除某些明确列明的例外情况1之外,律师不得代理。
美国律师事务所,尤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大所,由于其代理客户的面广,代理业务的层次深,不可避免的会在日常的代理工作中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利益冲突不仅仅体现在法律业务中。
某些客户因其业务的需要,甚至要求律所不得代理其市场中的竞争对手。
为严格防范在法律代理工作中出现的利益冲突现象,各个事务所均制定了严密的制度和措施。
就笔者曾工作过的律师事务所而言,其防范的制度和措施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的利益冲突检测系统为防范法律代理工作中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律师事务所要求所有律师在接受一位新客户的新代理项目或案件,或是接受已存客户的新代理项目或案件前必须将新客户、新项目或案件以“利益冲突备忘录”(Memorandum of Conf licts), 简称Conflict Memo 的形式向全所通报并核查代理该新客户、新项目或案件是否与事务所已经代理的客户或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衰落启示录

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衰落启示录以前,人们提到律所通常会想到体面和身份,而如今好像变成了不惜冒险的初创行业?随着杜威路博的出局以及律所合伙人天价薪酬一点一点地曝光,律所行业躁动不安的文化也公之于众。
为了争夺有利可图的企业客户,律所之间展开了疯狂的竞争,并利用吸引眼球的薪酬承诺乱挖墙脚,使用各种伎俩从对手那里吸引明星合伙人。
而这种行为却彻底改变了合伙关系的传统发展轨迹。
以前,只有经过数年内部培训、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才有资格成为律所合伙人。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大律所向《美国律师》等新成立的法律刊物提供薪酬数据,“宣扬的是赤裸裸的商业成功标准”。
之后又产生了律所排名,这使得律所进一步商业化,法律行业沦落到和其他行业一样的生意,处充满了狂妄和自负。
薪酬差距的不断扩大、合伙人的加入、以及员工对律所日益下降的忠诚度和日益缩短的工龄使律所成为“松散的联盟”,而“如今的合伙人更像是自由人。
”杜威路博国际律师事务所(Dewey & LeBoeuf)是纽约市的一家顶级律所,而如今它却陷入困境,摇摇欲坠,闻名业内的高薪或许也将不保。
以前,人们提到律所通常会想到体面和身份,而如今好像变成了不惜冒险的初创行业?或许,我们可以从杜威路博的衰落史中一探究竟。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Stanford Law School)教授罗伯特.戈登目前正在编写一本关于美国法律界的书。
他说:“杜威路博或许只是个极端个案。
但也可能代表了一种趋势。
律所的扩张程度远远超过其他行业。
许多律所承诺了他们无法负担的薪酬,并为此不惜大笔借贷。
”当然,并非所有法人律所都在走下坡路,但受到技术融合、员工过剩等公司结构因素的影响,律所的日子并不好过;而且,作为律所客户的各大企业都在致力于大幅削减法律方面的开支。
随着杜威路博的出局以及律所合伙人天价薪酬一点一点地曝光,律所行业躁动不安的文化也公之于众。
为了争夺有利可图的企业客户,律所之间展开了疯狂的竞争,并利用吸引眼球的薪酬承诺乱挖墙脚,使用各种伎俩从对手那里吸引明星合伙人。
美国律法结构简介 李贞岑

美国律法结构简介李贞岑美国律法的制订、解释、执行原则上分为三个层级来执行,分别为: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
为避免权力过于集中,美国采用三权分立制,分为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三个制度互相制衡。
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在各自权力范围内,对等而独立。
立法制度美国宪法赋予国会制定法律的权力使其成为美国唯一具有立法权力之政府机构。
宪法第一章第八款明示,国会在制定法律的政策中必须包含宪法中提到之所有范围。
例如:规范国际与国内贸易、货币发行、设立邮局和铁路、智能财产权、法院系统之建立等等。
简而言之,国会必须制定一切名列于宪法条文中的法律。
而我们称这些法律为「联邦法」。
美国宪法第一章第九款,规范了国会所拥有之权力;第一章第十款,规范了州政府所拥有之权力,例如:州政府不能和其它国家有缔约之行为。
每个州(地方)政府皆有其独立之立法机构来制定该州(地方)之法律。
某些州(地方)法会与联邦法有重迭的状况,但州(地方)法不能抵触联邦法,因为联邦法为「国家之最高法律」(出自美国宪法,第六章)。
行政制度美国宪法第二章第一条说明给予美国总统决策的权力 (Executive Power),而总统也必须执行且签署国会通过之法案。
执行和签署的动作是由许多联邦政府的机构来进行,美国总统不需要亲自去进行。
除了国会以及法院,其余所有美国政府下的机构都属于执行单位之分支。
联邦机构所制定的法律,我们称「联邦法规」例如:美国运输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执行并且解释和交通运输相关之法规。
此法规不能抵触联邦法(美国宪法)。
各州政府拥有其执行法律之司法机构(不包含立法与法院单位)负责制定各州之法规。
司法制度司法权为裁决案例和争议的权力。
司法部门所拥有的是有限的权力。
在联邦阶层中,美国国会授与最高法院拥有裁决之权力。
法官人选是经由参议院提名同意后,再由美国总统任命。
各州拥有属于自己的法庭。
中美律师制度比较

中美律师制度比较
1.教育和资格
在中国,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经过大学法学教育的学习和培训,并通过
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资格。
律师法学院是培养律师的主要机构,并且在
就业之前需要经过一年的实习期。
美国律师的资格和教育要求在州之间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成为一
名律师需要完成本科学位和法学院的学习,并通过各州的司法考试。
此外,还需要完成法学院的实习和道德考试。
2.律师组织
中国的律师组织由全国律师协会和各省级律师协会组成。
这些协会负
责监督律师的行为,并制定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是合法设立的法律服务
机构。
美国的律师组织结构相对分散。
每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律师协会,并
根据州法律规定律师的行为准则。
此外,美国的律师事务所通常是合伙制,律师可以自由组成合作伙伴关系。
3.法律服务范围
4.职业道德
中国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有明确规定。
这
些规范包括律师的诚信、保密义务、独立性和专业素质等要求。
美国律师的职业道德由州律师协会设定,通常由律师守则和专业行为
准则来指导律师的行为。
美国律师被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忠诚和
保密、法律知识和技能、独立性和诚实等。
5.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中美律师制度在教育和资格、律师组织、法律服务范围、职业道德和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源于两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的不同。
中美律师制度的比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两国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运作和规范。
国外律师协会发展概况

国外律师协会发展概况一、律师协会历史与起源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社会团体,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
当时,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形成,律师们开始组织起来,以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职业素养和推动法律进步。
最早的律师协会出现在英国,随后法国、德国、美国等国家也相继成立。
二、律师协会组织结构国外律师协会的组织结构通常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委员会和执行机构等。
会员大会是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和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执行任务,执行机构则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此外,国外律师协会还通常设有专业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以处理特定领域的法律事务。
三、律师协会职能与职责国外律师协会的职能与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代表和维护律师的权益,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2.制定律师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帮助弱势群体解决法律问题。
4.组织律师培训和教育,提高律师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参与法律改革和发展,推动法律进步和社会进步。
四、律师协会的法律地位国外律师协会的法律地位通常由国家法律规定。
在一些国家,律师协会是官方认可的行业自律组织,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其他国家,律师协会则是民间自发成立的独立组织,其权威性和公信力取决于自身的实力和信誉。
五、律师协会的会员制度国外律师协会的会员制度因国家而异,但通常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个人会员是指符合一定资格条件并加入律师协会的个人律师,团体会员则包括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机构。
六、律师协会的培训与发展国外律师协会非常重视律师的培训和发展,通常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此外,律师协会还会提供实习和职业发展机会,以帮助年轻律师积累经验和提升能力。
七、律师协会的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外律师协会的国际合作也日益加强。
律师协会之间通过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法律问题和国际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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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合伙律师的培训
与现在一样,在七十年代,被邀请加入某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业新成员一开始是作为事务所的雇员而不是合伙人——他是一名非合伙律师。这种身份状况包含了学徒期和见习期。非合伙律师通过观察和协助经验老到的合伙人来学习如何执业,与此同时,合伙人根据该非合伙律师是否应该成为合伙人(也就是说,该非合伙律师是否应该最终被律所晋升为合伙人并且分享事务所执业的风险与收益)来评估他的能力。
这一时期的律师事务所几乎全由男性组成。那时候已经开始有极少数的法学院女性毕业生,但原则上,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基本上拒绝面试或雇佣女性律师。这些律师事务所觉得他们的客户在职业关系中将会拒绝接受一名女性律师。美国最高法院的桑德拉·奥康纳曾经生动地描述说当她在20世纪五十年代早期从法学院毕业后能为她提供的惟一一类工作是秘书工作。
事务所中的成员关系相当稳固。律师们很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与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之间进行横向流动,一个人一旦在某一家既定的合伙所当中被选为合伙人就被理所当然地认为会在该所度过其职业生涯高产出期!只要合伙人保持高产出,他就能期望获得合伙所收入的公平份额;如果他的营业额暂时降低了(比如说,由于生病),那么事务所可以为其承担应尽的责任直至他康复为止。
毫不奇怪的是,许多非合伙律师会留在他们的事务所并成为合伙人。随着法律行业继续增长,事务所的规模和收入也急剧增长了。
法学院显然会受到这些发展的影响。随着有关新律师能获得高薪水的谣言扩散开来,法学院开始接受大量额外申请。大概在同一时间,工作也在传统学术领域中变得紧张起来。许多最优秀和最聪明的人包括许多在传统领域中拥有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年轻人选择进入法学院。近来的大学毕业生选择放弃了传统的在商业或者学术中工作的想法,而选择成为律师。随着对律师需求的增长,新的法学院开设了,而现存法学院的班级人数也增长了。法学院录取政策上也更加挑剔,毕业生的平均质量也提高了。法律服务业显然是高薪的也是在不断增长的,这个法律职业非常具有吸引力;而法律行业和法律服务业急剧增长。在这一期间,政府逐渐提出了保证学生贷款计划(guaranteed student student loan program),这些计划使得许多法学院学生通过贷款为他们整个法律教育提供几乎所有的资金,这些贷款只要在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对于年轻律师的急剧增加的市场减轻了对这些贷款偿还的顾虑,许多法学院学生利用了这些慷慨的计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非合伙律师和法学院的全盛时期。法律服务业是一个主要的增长行业。事务所不断扩张;非合伙律师的薪水和收益持续增长;在非合伙律师未来的增长与当前需求一样的观点下,非合伙律师不断被雇佣。事务所为完成了法学院第一年和第二年学习的法学学生开创了丰厚的夏季实习计划以鼓励他们毕业后加入事务所。那些快速增长的事务所为他们自己置办了额外的昂贵的办公场所以确保进一步扩展的空间。的确,法律服务业的增长是八十年代在许多城市新的办公场所急剧扩展的重要因素;律师事务所被视为令人满意的租赁者,他们对租赁场所的投入促进了许多从事金融投机的新建筑的融资。
事务所通常已经与那些富有而有教养的特定客户建立关系。这些关系常常会比较长久,以某一家事务所为基础,律师常常会担任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当一家企业依赖不止一家律所的时候,每一家律所的责任领域通常是非常清楚的,因此这些律所之间一般不会或者很少存在竞争。这些关系常常建立在握手或口头理解的基础上。
事务所通常不会事先为其对某专项事务的服务订立一项价格;虽然新的客户也许会被告知每一位律师一般的收费率,但是要花费的时间总量通常不会事先估算或确定。如果该事务是复杂的,那么事务所可能会要求有一笔预付款,通过这样一笔实质性支付以确保花费在该事务上的时间能被收取费用。如果预付款用完了(或者接近用完了),事务所可能会要求另外一笔预付款,或者很有可能,推迟进一步收费直至该事务完成之后。工作完结之后实际收取的费用总数由事务所和负责该事务的律师确定。账单上通常会写明所提供的服务而不会对各项成本、费用或者实际开展该工作的人的身份(identification)进行逐条罗列。账单的大小(size)可能取决于花费的时间总量,但同样可以看到一些主观因素:律师对所取得的结果的评价,所处理事务的复杂程度以及该事务所产生的费用。当然,偶尔也会发生收费纠纷,但是这类纠纷并不是很常见。一旦纠纷真的发生了,通常都通过谈判解决,这是因为事务所和客户都认识到了持续性关系的重要性。律师们会被鼓励去做时间纪录,但有时候这些重要纪录是简略的或者零散的,而有些律师自己则以从不做时间纪录并且以他们感觉他们服务的价值为基础来进行收费为荣。
美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变迁:1960~2000
〔美〕罗伯特·汉密尔顿 理查德·布思 著 吴洪淇 译
一、20世纪60年代的传统律师事务所
在1960年左右,传统律师事务所是一种一般合伙制,在该制度下所有的合伙人共同承担律师执业所带来的利益和责任。根据一些公认的(well-established)合伙制原则,每一位合伙人个人必须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债务——包括由于非合伙律师或者其他合伙人的行为所引发的执业不当索赔以及建立在合伙制合同基础上的索赔——负责。但是,执业不当并非主要的关切点,律师们很少因为执业不当而被控告,而许多律师事务所甚至不会费心去办理执业不当保险,相比于现在的费用来说,那时候的执业不当保险便宜得令人难以置信。
事务所还发现通过增加非合伙律师的数量来扩大事务所是有利可图的。随着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加,事务所发现新的非合伙律师的成本将会增加并被传递给客户而不会遭到反对。事务所的通常做法是以三倍于非合伙律师的实际工资和边际收益的成本之总和来对他们的时间收取费用:三分之一归非合伙律师,三分之一支付管理成本,另外三分之一则归合伙人。在这种体制之下,非合伙律师与合伙人之比急速增长,从六十年代传统事务所1∶1(或者更少)发展到3∶1或者4∶1,在一些情形下甚至更高。非合伙律师数量的增长就意味着为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带来更大的利润。因而相比于增加合伙人数量而言,事务所更有极大的动力去增加非合伙律师的数量,此一过程就是众所周知的杠杆作用(leveraging)。
这一期间,对法律服务的价格的控制也很大程度上从完全处于事务所的控制转变过来。大的久经世故的客户开始在事务所之间询价以获得最好的、最便宜的法律服务,而事务所也为了法律业务进行赤裸裸的、残酷的竞争。这种竞争精神直接影响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律师之间的关系;存在于七十年代传统律师事务所一部分合伙人身上的稳定感和终身制被强调产出和呼风唤雨(rain-making)(也就是招徕客户业务)所取代。
律师的作用与律师事务所的这样一些变化并非一夜之间就发生的。但是,借助事后诸葛的方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样一些变化的确发生的非常快,也非常的出人意料。20世纪九十年代的早期是律师事务所的持续性试验的一个阶段,因为他们通过自我调整来适应新的、截然不同的经济形势。临界阶段的这种模式与房地产和证券市场上周期性发生的繁荣阶段与萧条阶段相似。对高质量的非合伙律师的竞争变得尤为激烈,而闻所未闻的水平上——在大型律师事务所中几乎是翻一番达到每年85000美元。
在这些五六十年代的传统事务所中,律师们之间有着一种相同程度的专业化。在二战之前,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中已经基本上找不到乡村律师(country lawyer)以及愿意为涉及各个法律领域的不同客户提供代理的一般执业律师。虽然大部分律师都有专营领域,但是一个个体律师很乐意为带有几个相当不同的法律领域(比如,税法、反托拉斯法以及证券法)的难题的不同客户提供代理,这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但是,随着这一时期法律体系正变得日益复杂,律师们常常会发现越来越难在几个不同的领域中保持熟练,因而就产生了收缩执业领域、提高专业化程度的趋势了。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早期,这场增长趋势被一场非常意外发生的短暂工商业衰退所遏止。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出人意外地不再继续增长;律师事务所发现他们自己积存了过多的律师和无法使用的办公场所。一些过分扩展的事务所解雇了新的非合伙律师,这种行为以前闻所未闻。一些事务所对非合伙律师或者实习生采用了不用支付奖金的付酬方式。几乎与此同时,法律服务市场的紧缩影响了法学院毕业生和法学学生。虽然新的工作没有完全消失,但是这些新工作的确越来越难找,也越来越富于竞争;教育贷款突然之间成了潜在的负担;还有许多人重新考虑申请法学院的决定。几乎在一夜之间,法律服务市场就由买方市场变为卖方市场。
根据现代标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传统律师事务所是比较小的。一家大的事务所可能有30个左右的合伙人和10~15名非合伙律师;一家中等规模的事务所的合伙人和非合伙律师总共大概有12~15名左右。事务所一般都只有一处办事机构(虽然有些事务所在其他一些城市有一些小型的分支机构,尤其当律所的大客户在该城市有办事机构的时候)。事务所中的所有合伙人个人彼此之间都相互认识,他们一般以举止文明以及彼此相互尊重为荣。事务所的组织常常是非正式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并没有签订合伙协议,事实上决策是通过一个委员会由一名受托高级合伙人或者由所有合伙人的某种形式的合意做出。当需要做出合伙决策时,很容易将事务所的所有合伙人安排在一张桌子上。当要做出有关应该将谁从非合伙律师晋升为合伙人的决定的时候,所有当前合伙人至少已经对每一位候选者都有一些联系并有一些个人的了解。
在某种意义上,今天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成长只不过是日益增长的可获得法律事务总量和已经出现的日益增长的专业化的产物而已。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快速发展阶段。与法律相关的事务的快速增长部分原因在于政府对商业管制的日益加强。这个阶段是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一般会随着商业活动的增长而增长。
这样一幅传统律师事务所图景在整个六十年代保持在相当准确的水平上,虽然专业化趋势一直在持续,而许多律师事务所在这一阶段也稳步发展,达到了比先前所知道的大得多的规模。然而,拥有数百名律师的大型事务所却必须追溯到那些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占据主流的大事上。
二、从20世纪六十年代到今天的变迁
今天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与六十年代的典型事务所没有什么共同之处。比如说,Skadden, Arps, Slate, Meagner & Flom,L.L.P,美国第二大律师事务所,在2001年有335位合伙人和1347名非合伙律师。该律师事务所共有1704名律师,它的总部在纽约市,此外还有十家分所在美国其他城市以及伦敦、巴黎、布鲁塞尔、香港、法兰克福、东京、多伦多、北京、新加坡、维也纳、莫斯科、悉尼等地。很难想像六十年代的典型律师事务所能够在二十年内发展成这样规模的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