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2011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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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卫生
桂阳县教育
桂卫发[]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学校卫生工作的
通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各民办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卫生部、教育部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桂阳县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谭家俊、文潮任组长,许久凤、曹善忠任副组长,宁红卫、刘英、胡真用、雷劲松、谭贵科、谢丰光、侯识林、雷四宝、雷雯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雷劲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学校卫生专干抓具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
意识,防范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扎实做好学校卫生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逐步实现学生健康档案信息化。

(一)深入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好学校卫生工作实施计划,必须设立卫生知识宣传专刊(栏),每月出刊不得少于一期。

认真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要把健康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周开设健教课不少于0.5课时。

认真开展好卫生、教育两部门联合教授学生卫生常识的课改尝试,通过上大课等形式向师生讲授艾滋病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疟疾病防治、手足口病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寄生虫病等防治。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在校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二)认真做好传染病管理工作。

一是要严格疫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

学校医务室专(兼)职医务人员和卫生专干是法定的疫情报告员,对本校发生的各种传染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信方式上报县卫生局和县
教育局。

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要完善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因病请假的学生做好登记,短时间内相同病症学生明显增多要及时上报,严防疫情的蔓延和扩散。

二是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县疾病控制中心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及监测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各项措施。

(三)切实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饮用水及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的管理和监督监测工作。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对教职工食堂、学生食堂、校内饮食、副食店的卫生管理,完善必要的卫生设施,改进卫生状况。

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能上岗。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相关规定,提高责任意识,加大管理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搞好学校饮食饮水,强化饮用水卫生及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水源水卫生防护设施建设和饮水消毒工作。

室外水池要加盖封闭,严防投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托幼机构要加强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管理工作,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教室、寝室、食品、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监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各学校、托幼机构的自备水源、二次供水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对托幼机构餐饮具、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监测。

监测费根据物价标准和学校的实际情况酌情收取。

(四)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及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各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密切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对学生进行麻疹、风疹、腮腺炎、流感、水痘、流脑、手足口病等防治知识的宣传,要督促他们及时做好麻风腮、季节性流感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确保在学生群体中建立高水平的疫苗针对性疾病免疫屏障,达到控制麻疹、季节性流感暴发流行的目的,切实有效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是扎实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根据湘政办发[2003]45号文件要求,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完善健康检查档案资料。

三是配合做好近视眼、沙眼、龋齿、营养不良与肥胖症、贫血等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要求沙眼查治率达50%,近视矫正率达60%,龋齿防治覆盖率达80%,驱蛔覆盖率达95%。

为此,将在秋季开学后组织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驱蛔工作。

四是做好在校师生的结核病普查工作。

(五)扎实开展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纳入报名程序,扎实开展查验工作,并将查验情况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

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的儿童,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报告,并配合县疾控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
义和相关知识,确保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未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的儿童而又未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报告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积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各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要落实各项救治措施,切实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它伤害的人员救治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县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中小学校卫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桂阳县卫生局桂阳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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