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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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年来,公司团委带领下属四家团支部紧跟形势、抓住重点,坚持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一青年思想,凝聚青年力量,激发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热情,“学习强国”APP打卡学习、笔记交流、参观烈士陵园及陆军军官学校等红色景区、观影《你好,青年!》《守边人》《我和我的祖国》等有效的方法,深化对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思想引导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创新团建活动的内容和开展形式
团建活动的开展对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新形势下,随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推进,创新团建工作也相应在形式、内容上要不断创新。
形式上,要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年,用历史的眼光启示青年,企业可以树立标杆作用,积极宣传优秀团员的感人事迹,努力使团组织成为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
内容上,企业可以从员工身边事、身边人入手,紧紧抓住那些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积极开展企业文艺汇演、趣味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各种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和激励措施促使员工热爱团建活动,认同企业发展文化,从而更好地提高爱国主义热情,切实增强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笔者所在广东利通科技公司团委创新性地打造温暖退团仪式。
本着增强青年团员归属感的原则,每年定期举行超龄团员退团仪式。
通过奏团歌、重温誓词、颁发退团纪念品、团旗下合影留念等环节,加深团员对“离团不离心”的体验。
立足长远发展目标,积极拓展团工作领域
共青团理应是先进青年的组织,要求团员具有先进性,具有光荣感和使命感。
先进性、光荣感、使命感从哪里来呢?这需要企业共青团组织深入思考和默默耕耘。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
笔者所在利通科技团委开展了共青团志愿慰问活动、深化青年业务技能、推进“推优入党”等工作,激励团员青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国有企业团工作的开展,要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把工作延伸到广大青年最需要的地方去。
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
青年有什么需求,团组织就要开展针对性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增强党对青年的凝聚力和青年对党的向心力。
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现状,构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团组织建设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科学开展团组织工作提供保障。
此外,要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和长远目标,引导青年员工在思想上加强学习教育,促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有效定位自己,不断学习和进步,进而在工作中尽情发挥和展现青年作用和展现才能,从而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做优秀团员,为促进社会和企业发展贡献的力量。
共青团是我国社会先进青年的代名词,也是肩负着祖国未来的群众组织。
国有企业的共青团建设要充分调动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与群众性,坚持党的领导,认清当前团工作的薄弱环节,创新性开展团建工作,切实提高员工得到思想认识,为企业的发展重新注入活力,进而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王慧敏.加强企业团建推动企业发展[J].山西青年,2018, 000(002):180.
[2]鲁大鑫.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带动团建工作分析[J]. 现代企业文化,2019, 000(003):57-58.
关于新时代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的思考
张剑南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 四川广汉 618300)
摘 要: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是新时代贯彻党的执政理念,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依法履职、从严律己。
关键词:党员干部;法治精神;依法履职;从严律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这一重要论述,对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为各级党组织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因此,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的内涵。
所谓“法治精神”是民主法治社会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
[1]新时代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新时代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是我们党对执政历史规律的科学总结。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
近代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很多国家通过法律制度的治理迈过了诸如垄断、社会不公、贫富分化、腐败、社会道德滑坡、社会安全问题凸显等等陷阱。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也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
把“法治”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我们党对执政历史规律的科学总结,是从根本上找到的有效路径。
党员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主体,理应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精神的要求。
新时代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作为新时代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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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
当前,“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法律执行和实施仍然是最大的短板,一些党员干部对宪法和法律缺少敬畏,不习惯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影响了法治权威和尊严,阻碍了全面依法治国进程。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新时代党员干部坚守法治精神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观需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是治国之良方。
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法治需要改革推进。
[2]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越全面深入,触碰到的利益阻力就越多。
要解决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革除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满足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必须敢于啃硬骨头、敢于触动深层利益,这就需要切实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使改革行稳致远。
同时,法治建设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化改革不仅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还要建立公平、稳定、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而这种长效机制就是法治。
[3]党员干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只有弘扬法治精神,自觉站稳法治立场,才能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新时代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律是行为的最低标准,是约束的最后一道防线。
党员干部作为先进分子,守法是保持清正廉洁的基本底线要求。
如果道德高线不追求、法纪红线不遵守,廉政底线必突破。
一旦突破这条底线,必将对党的威信、社会的公信、个人的诚信产生巨大危害力。
勇于自我革命,坚持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显著特征和重要抓手。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因此,党员干部要弘扬法治精神,筑牢法治根基,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为民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新时代党员干部要积极弘扬法治精神。
党员干部作为政治觉悟中的先进分子,要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树立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精神要求相符的、与岗位履职相称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依法履职、从严律己。
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法律只有真正进入人的内心,被人们所信仰和信赖,法治才有力量,法律才会有权威。
尽管我国从1986年开始启动了全国性的普法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社、进企业等活动,组织法律专业队伍,聚焦基层所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打造法治品牌,全社会包括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在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的历史方位,被赋予更大历史使命的今天,党员干部还应该继续先学一步、深学一筹,做弘扬法治精神的模范,带头学习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当前,首要的是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运用法律思维,坚持依法办事。
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程中,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面对人民群众权利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空前增长下的新期待以及整个国家治理环境发生变化带来的新要求,党员干部要弘扬法治精神,注重以事务合法性为出发点,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法律逻辑和法律价值观思考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谋事创业,推动发展。
要自觉站稳法律立场,维护法律权威,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依法办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决不能认为恪守法律底线是“魄力不够”的表现,以“效率低”“受制肘”为由以言压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
做到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熟人社会”状况影响,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屡屡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出现公务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明规则”干不过“潜规则”等情况,损害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党员干部要秉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在法律法规“授权”下行政,并严格把握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同时,也要“法定职责必须为”,决不能做“公堂木偶”。
要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庸、懒、散、浮、拖”现象,做好法定职责的“份内事”,成为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典范。
坚持从严律己,筑牢廉政底线。
“政者,正也。
”“廉者,政之本也。
”一身正气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从政之基。
在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党员干部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纪法规管党治党,保持务实清廉为民本色。
因此,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从严律己,加强作风建设,慎独慎微。
面对“微腐败”绝不能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绝不能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绝不能欣然笑纳。
[4]要算好人生政治帐、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处理好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清、俭奢、苦乐、得失的关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
参考文献
[1]杜淼.浅析党员干部坚守法治精神的现实意义[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4(10) 192-192
[2] 胡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M]经济日报,2018-9-13
[3] 柴振国,朱方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M],河北日报,2018年-11-21
[4]人民日报评论部,保持政治本色 清正廉洁作表率[M],共产党员网,2019-7-29
作者简介:张剑南(1979.5-),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共广汉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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