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山营销服务部、公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山营销服务部、公安营销服务
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9.18
•【字号】鄂保监产险[2007]129号
•【施行日期】2007.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山营销服务部、公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7]129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兴山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7〕198号)、《关于对公安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7〕21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兴山营销服务部、荆州中心支公司公安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兴山营销服务部、公安营销服务部地址分别为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桂苑小区49号、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0号,经营区域分别为兴山县行政辖区、公安县行政辖区。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车险的查勘理赔。

四、你分公司要加强对上述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五、上述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