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样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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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样本第一章职业技能鉴定阅卷制度
在执行阅卷和检测评分工作时,必须确保考生的姓名和考号处于密封状态。
任何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均不得私自拆开试卷密封线。
如遇装订错误,应交由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分。
在记录分数时,应统一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确保字迹清晰可辨。
如有修改,必须附上文字说明并签字确认。
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修改考生试卷或实际鉴定项目,也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工作相关信息。
对于任何徇私舞弊的行为,将取消其阅卷或考评员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考前,所有考务人员和考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相关工作守则。
考务人员不得提前泄露考评员的身份,也不得向考评员介绍考生身份。
考试当天,应在公众监督下按时开封试卷袋,且不得提前泄露试题内容。
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上不得出现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或特殊记号,同时禁止考评员参与监考工作。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所有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在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守则。
违反规定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严重者将被清除出鉴定队伍。
考务人员不得泄露考评员身份,也不得向考评员介绍考生身份。
站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安排本单位参加鉴定的考评员参与鉴定工作。
考评员在得知亲属(包括
徒弟、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主动向鉴定站领导汇报,并回避考评工作。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应设立适宜的专用库房和装具等设施,以保存和利用档案。
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
立卷后的文件材料应交由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
档案的保密、等级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具有保存价值或需要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归档的文字材料应使用优质书写材料,确保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以便长久保存。
接收的鉴定档案应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需经批准,并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销毁鉴定档案必须编制清单,经单位领导审批,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对于重要的鉴定档案,档案管理部门应制作副本,分别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
职业技能鉴定站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
其基本职责包括: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考评组,并颁发聘书;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填写成绩通知单,并报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非正当要求更改鉴定结果的组织和个人。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考务人员是指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他们由鉴定所推荐,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同意,并由所长聘任。
考务人员的
主要职责包括接待报名、审查申报资格、检查证件、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考位、编排考号、提取试题、印刷试卷、制备试件、发卷监考、核分、登记成绩、填写证书、填报鉴定人员名单、填写成绩单等工作。
在考试考核前,考务人员需检查考场、设备、能源、仪器,并向所长报告准备情况。
考务人员应尽职尽责,严防各种考场违纪行为。
考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考评员身份或试题内容,不得介绍考生身份,不得参与考评意见,也不得接受考生钱物。
第七章职业技能鉴定规程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需交验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毕业生由单位提前报名,自学成才者提前一周报名。
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接待报名、检验证件、审查申报资格、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编排考号、确定考核时间。
考核前五天,鉴定所将相关信息报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复核资格并确定考评组成员。
鉴定工作在指导中心监督下由鉴定所实施,先进行理论考试,后进行操作考核。
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鉴定站填写成绩表,报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第八章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制度
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计帐、算帐、报帐的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规定,制定适合本所的财务工作办法,加强学习,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建立健全财产物品帐,监督物品管理,及时处理问题。
第九章职业技能鉴定公示制度
积极宣传职业技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确保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得到充分宣传。
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鉴定时间地点、收费依据以及鉴定结果都应公示于众,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确保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管理制度
参加技能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班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要求全勤,对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室内严禁吸烟,违反者将受到罚款。
学员应认真听讲,尊重教师,讲究卫生,保持教室内清洁,爱护公共财产。
在考场内不得交谈或抄袭他人,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实践操作时,被鉴定人员应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独立完成,不得他人代替或帮助,否则将取消鉴定资格。
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样本(二)本规章制度为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林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38站所制定,旨在规范实施林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林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38站规章制度
1. 本站受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负责实施林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在站长的领导下,本站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3. 本站负责鉴定前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宣传、考试命题、考核、成绩上报、证书办理及发放等各项工作。
4. 本站负责聘用各工种考评员并任命考评组组长。
5. 本站负责对技能考核进行监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
6. 本站安排考评员参加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与指导活动。
7. 本站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费用收支均需站长审批。
8. 本站建立完善的技能鉴定试题题库,以保障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9. 本站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及证书保管等工作档案,确保资料完整。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职责
1. 主持本站职业技能鉴定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配年度鉴定任务。
2. 审核年度鉴定工作总结,确保工作质量。
3. 审核鉴定费用收支,确保财务透明。
4. 主持安排考评员参加培训和鉴定站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副站长职责
1. 协助站长完成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 主持职业技能鉴定教材订购和大纲编写工作,确保教材质量。
3. 主持安排实施性鉴定工作,确保鉴定顺利进行。
4. 在技能鉴定过程中,负责对考评员进行监察和考生纪律检查。
5. 完成站长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保证工作连续性。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主任职责
1. 主持完成鉴定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撰写,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2. 协助站长、副站长完成年度技能鉴定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审核技能鉴定考核试题抽取及试卷印刷工作,确保考核公正。
4. 审核鉴定材料准备及鉴定所用仪器工具的准备工作,保障考核顺利进行。
5. 审核考评员的考评资格,确保考评员具备相应资质。
6. 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工作,提高工作灵活性。
五、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员(秘书)职责
1. 负责与上级鉴定中心的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2. 负责考生的鉴定成绩录入和证书办理工作,确保考生权益。
3. 负责考评小组及考评员考务费用的发放,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主持鉴定站的各种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5. 安排考核宣传动员、考核时间及下达考核通知,确保考核顺利进行。
6. 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工作,提高工作灵活性。
六、各工种考评组组长职责
1. 组织技能考核试题的命题及检查审核工作,确保试题质量。
2. 组织考评员实施技能操作考核,确保考核公正。
3. 负责各工种组的仪器设备准备和考核材料准备工作,保障考核顺利进行。
4. 负责本工种组考生的成绩评定及成绩复查审核,确保考生权益。
5. 做好鉴定试题的保密工作,保障试题安全。
6. 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任务,提高工作灵活性。
七、各工种考评员职责
1. 协助考评组长做好技能操作试题的审阅工作,确保试题质量。
2. 协助组长完成鉴定仪器的准备、仪器检查和材料准备工作,保障考核顺利进行。
3. 参加鉴定培训工作,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参加大纲、教材编写工作,为鉴定工作提供支持。
5. 完成鉴定站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提高工作灵活性。
八、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请参照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及实验教师职责执行。
九、技能鉴定站档案管理员职责
1. 负责上级鉴定部门下发的文件保管和传阅工作,确保文件安全。
2. 负责鉴定成绩单、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的保管,鉴定资料的保管及借阅,保障资料完整。
3. 负责试题题库的保管工作,确保试题安全。
4. 负责计划、总结的保管工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5. 负责考评员考评资格证书的保管工作,保障考评员权益。
6. 负责鉴定站公章的保管,确保公章安全。
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样本(三)第一章职业技能鉴定阅卷管理规范
一、阅卷及考评人员需严格遵循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确保阅卷评分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在评分工作启动前,考评小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以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及标准答案。
二、阅卷及评分工作必须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的前提下进行。
阅卷及考评人员不得私自拆解试卷密封线;若发现装订错误,应提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方可进行评分。
三、评分记录须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确保字迹清晰可辨。
如需修改,应附上文字说明并签字确认。
四、阅卷及考评人员不得更改考生试卷或实际鉴定项目,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
对于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阅卷或考评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规定
参与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反规定者将接受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除名。
一、考前,考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考务工作守则,考评人员应认真学习考评工作守则。
二、考务人员不得在考前向考生泄露考评员身份,也不得向考评员介绍考生身份。
三、考试前应按时公开开封试卷袋,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
四、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得包含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或特殊标记,考评员不得参与监考。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回避管理规定
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在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考务及考评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
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接受批评教育或处罚,严重者将清除出鉴定队伍。
一、考务人员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评员身份,也不得向考评员介绍考生身份。
二、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安排本单位参与鉴定的考评员参与鉴定工作。
三、考评员应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当得知亲属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时,应主动向鉴定站领导汇报,并退出考评工作。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规范
一、建立适宜的档案保存和利用设施,如专用库房和装具等。
二、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档案资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按照规定,将立卷后的文件材料交由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严禁个人占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
四、档案的保密、等级变更和解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五、对具有保存价值或应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六、归档的文字材料应使用优质书写材料,确保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以便长期保存。
七、对收到的鉴定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八、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需经过批准,并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九、销毁鉴定档案前,必须编制清单,经单位领导审批,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十、对重要的鉴定档案,档案管理部门应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确保在非常情况下的档案安全。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
职业技能鉴定站是负责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规定及实施办法,确保鉴定质量。
二、负责以下具体工作:
1. 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
2. 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 按照相关规定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并颁发聘书;
4. 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5. 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6. 每次考核鉴定完成后,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书面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拥有独立进行鉴定的权利,可拒绝任何非正当要求更改鉴定结果的组织和个人。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规范
一、考务人员是指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二、考务人员由鉴定所推荐,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同意,由鉴定所所长聘任。
三、考务人员主要职责包括:接待报名、审查申报资格、检查证件、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考位、编排考号、提取试题、印刷试卷、制备试件、发卷监考、核分、登记成绩、填写证书、填报鉴定人员名单、填写成绩单等。
四、在实施考试、考核前,考务人员需对考场、设备、能源、仪器进行检查,准备就绪后,向所长报告。
五、考务人员应尽职尽责,廉洁奉公,防止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发生。
六、考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得在开卷前泄露试题,不得向考评员介绍考生身份,不得参与考评意见,不得接受考生钱物。
第七章职业技能鉴定流程规范
一、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各类学校、培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毕业生,应提前报名。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接待报名、检验证件、审查申报资格、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编排考号、确定考核时间。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在考核前五天,将鉴定人员名单、职种、等级、考核时间、地点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复核申报资格并确定考评组成员。
四、具体鉴定工作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下进行,先进行理论考试,后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鉴定站填写《技能鉴定成绩呈报表》,加盖公章,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第八章职业技能鉴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妥善管理资金,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确保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三、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正确进行会计监督,保护资金、财产和物品的安全。
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所财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加强学习,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建立健全财产物品帐目,监督物品管理,及时处理问题。
第九章职业技能鉴定公示制度
积极宣传职业技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确保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得到充分宣传。
一、公示有关技能鉴定的规章制度。
二、公示鉴定时间、地点、依据。
三、公示收费依据。
四、公示鉴定结果。
五、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确保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管理制度
一、参加技能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班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保证出勤,不缺课。
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课堂纪律,室内禁止吸烟,违反者将受到罚款。
认真听讲,不随意说话,尊重教师劳动成果。
三、讲究卫生,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清洁,爱护公共财产。
四、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实践操作时,被鉴定人员应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独立完成,不得他人代替或帮助,否则取消鉴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