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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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主要是为了激励和约束综治工作人员,推动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提高。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建议:
一、综治工作考核指标:
1. 网格化管理覆盖面积和居民满意度:衡量总体综治工作覆盖面积和居民满意程度。

2. 治安案件发案率和破案率:衡量辖区内治安情况和执法能力。

3. 治安设施完善程度: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报警装置等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情况。

4. 社区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社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活动的数量和质量。

5. 社会组织参与度:衡量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对综治工作的参与程度。

二、奖励制度:
1. 绩效奖金:根据个人或团队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

2. 荣誉称号:评选出优秀个人和团队,给予荣誉称号和证书。

3. 晋升机会: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晋升机会,提高职位和待遇。

三、惩罚制度:
1. 资格暂停:对综治工作中严重失职的人员,暂停其从事综治工作的资格,限制其晋升机会。

2. 扣除绩效奖金:对绩效不达标的人员,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

3. 警告和记过处分:对违反综治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警告和记过处分。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来制定,可以通过绩效考核、评议和外部评估等方式进行测评和奖惩。

同时,考核奖惩制度应公正公平,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对综治工作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有效实施。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综治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是指政府和社会各方针对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的全面管理和治理工作。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是指为了激励和监督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对综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综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推进,建立和完善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和监督各级综治工作部门和综治工作人员,提高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设平安和谐社会。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二条综治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一)综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情况;(二)综治工作的目标和效果;(三)综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情况;(四)综治工作的创新和成果。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三条综治工作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突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上级综治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定期考核的频次为每年一次,突击考核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将接受相应的惩罚。

第七章奖励制度第七条对于获得优秀和良好考核结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表彰奖状;(二)奖金奖励;(三)职称评定加分;(四)晋升提拔机会;(五)其他奖励。

第八条奖励的具体措施和金额由上级综治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九章惩罚制度第九条对于获得不合格考核结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惩罚:(一)通报批评;(二)罚款或扣减绩效工资;(三)责任人员降级或撤职;(四)下岗或解聘处理;(五)其他惩罚。

第十条惩罚的具体措施和程度由上级综治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监督管理由上级综治工作部门负责,对考核和奖惩的决定和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综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偏见和人情因素的影响。

2、量化考核原则:尽量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以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考核综治人员的工作成果和实际效果。

4、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通过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综治人员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考核对象所有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

四、考核内容1、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遵守工作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聊天等。

(3)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团队成员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

2、业务能力(1)熟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群众、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3)具备较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2)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对辖区内治安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治安状况良好。

(4)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如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4、群众满意度(1)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来访和咨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定期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五、考核方法1、日常考核由上级领导对综治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观察和记录,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范本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范本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确保普法活动的效果和综治工作的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考核主要目标是评估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全面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考核依据包括相关政策、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以及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相关统计数据。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社区综治、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考核对象包括普法依法综治工作主管单位、各级普法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等。

第六条考核方式包括定期考核、日常考核、专项考核、抽查考核等。

第七条考核结果用于通报表扬、奖惩、改进工作等方面,不得作为晋升、评职称以及薪资待遇的唯一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八条普法宣传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宣传主题、形式创新、覆盖面、参与度等方面。

第九条法治教育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场所、课程设置、师资队伍、教育效果等方面。

第十条社区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治安、治理机制、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社会服务等方面。

第十一条法律援助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援助对象、援助效果、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二条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法治环境、法治建设项目、立法工作、法律制度健全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十三条定期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主要通过调查问卷、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日常考核主要通过定期向考核对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收集相关数据,以及检查工作文件、记录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专项考核主要面向重点工作项目或突出问题进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抽查考核主要通过随机抽取考核对象,以及实地核查、检查工作记录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考核结果处理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八条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进行通报。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4篇)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4篇)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普法依法综治工作是指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一、普法宣传考核指标:1.宣传渠道覆盖率:考核普法宣传活动的渠道覆盖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传播情况。

2.宣传内容质量:考核普法宣传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3.宣传效果评估:考核普法宣传的效果如何,包括公众的接受程度、知晓率等指标。

二、法律服务考核指标:1.法律服务机构建设:考核法律服务机构的组建情况、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

2.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受援人员的申请处理情况、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水平等。

3.法律教育培训:考核法律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包括培训内容的科学性、覆盖面的广泛性等。

三、社会综合治理考核指标:1.综治组织建设:考核综治组织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是否健全。

2.社会治理能力:考核社会治理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组织管理水平等。

3.矛盾纠纷调处:考核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的处理能力和效果,包括处理案件的及时性、公正性等。

四、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年对相关工作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2.突击考核:不定期对相关工作单位进行突击考核,检查其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民意调查:定期开展民意调查,了解公众对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

以上是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的一些细则,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和完善。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2)一、普法工作1、全面启动“____”普法工作,制定“____”普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上报本单位年度普治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员、志愿者和法制文艺宣传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____的宣传骨干培训,按要求参加乌海市、全区举办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

综合治理考评奖惩管理办法

综合治理考评奖惩管理办法

综合治理考评奖惩管理办法根据内力公司综治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维护好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供电建设的顺利进行,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综治领导小组分别与各部门、单位签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并制定具体的管理考评办法。

1、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单位(部门)的标准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部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种组织必须健全(以文件形式),保卫、消防、交通、帮教各项措施落实和各项制度完善。

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符合规定要求。

1.3、单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内部矛盾激化,无具体上访事件。

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订阅法制刊物,干部职工要遵纪守法,文化生活丰富,无“六害”现象。

1.4、办公区域环境优美,达到美化、绿化、净化。

2、考核方法2.1、各签状单位(部门)每半年,向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安监处)报送本单位(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及总结。

2.2、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完成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季度抽查,半年检查。

2.3、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年终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定期考核,按照责任书项目,逐项进行考核评分,结合平时检查成绩,最终验收。

2.4、责任目标分三个档次,未满85分者,为未完成任务;85以上末满95分者,为基本完成任务;95分以上者,为完成任务。

3、奖励与处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要同单位或个人的荣誉、经济利益结合起来,进行奖励和处罚。

3.1、符合下列条件的部门或个人,应受到表彰、奖励:3.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3.1.2、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年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3.1.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帮教措施,改造、教育有犯罪倾向职工成绩突出的调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效果显著的。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8.中心内部管理有序、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合力作用强、成效显著(10分);
9.全镇治安秩序良好、无突出的治安问题、群众满意并组织对责任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评比(10分)。
100
1.无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不定期召开例会的每少1次扣1分;
2.信息不摸查、不分析、不掌握、不上报并影响党委、政府决策的每次扣2分;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1.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每季召开综治委会议,每月召开综治例会(10分);
2.及时分析排摸、掌握治安信息、完善上报制度,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综治委研究解决(10分);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治安问题(10分);
8.未限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的每次扣1分;
9.民间纠纷调处率、成功率未达到98%、95%以上的各扣2分;
10.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档案存装不规范的扣2分。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访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结果(15分);
2.及时排查、掌握信访情况及可能越级上访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15分);
2.信访情况不掌握,导致赴市、杭州市、省越级上访的每起分别扣1、2、5分;
3.未落实每月的综合分析和书面通报,每次扣1分;
4.信访问题不调查、研究,影响党委、政府决策的每次扣2分;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是对综治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的一套制度规范。

具体奖惩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调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建议:
1. 考核指标:
- 公安机关破案率和治安环境改善情况
- 社区治安形势,社区参与度和满意度
- 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和社会稳定水平
2. 奖励措施:
- 综治工作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获得表彰和奖励
- 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以获得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 绩效优秀的个人可以获得晋升和加薪机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奖励
3. 惩罚措施:
- 绩效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可能会受到警告、降级等行政处罚
-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包括开除、停职等
- 绩效不达标的单位可能会被取消一定的综治经费和支持
4. 考核流程:
- 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考核方案
- 定期对综治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记录绩效
- 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应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遵循法律规定,并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

此外,应当注重激励和引导,促进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综治工作,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首先,考核细则应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每个部门在综治工作中心中都有具体的职责和目标,考核细则应明确这些职责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比如,治安管理部门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那么考核指标可以包括案件侦破率、治安事件发生率等。

其次,考核细则应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该能够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能过于简单或者过于复杂。

同时,考核指标要具备可衡量性,即能够通过具体数据进行衡量和评估。

比如,社会治安部门的工作效率可以通过案件侦破率、处置及时率等数据进行评估。

第三,考核细则应该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考核可以是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通过对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而不定期考核可以是在特定事件或情况下进行,以反映部门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四,考核细则应设立奖惩机制。

对于考核指标达标的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而对于考核指标未能达标的部门,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追责处理。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文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文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文考核是一种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的手段和方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考核,可以实现对工作成效和绩效的评估,从而确定奖惩的措施和范围。

下面是一个关于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1. 考核目标根据综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旨在激励和引导全体综治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推动综治工作的不断发展。

2. 考核内容(1)综治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等。

(2)综治工作的效果评估:通过对犯罪率、治安情况、社会秩序等指标的测算和比对,来评估综治工作的成效。

(3)组织协调能力:评估综治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与各方面的合作沟通情况、问题解决能力等。

(4)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评估综治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包括工作方法的创新、服务群众的质量等。

(5)廉洁自律情况:评估综治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包括廉政意识、工作作风等。

3. 考核指标(1)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工作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2)效果评估:通过对综治工作的指标达成情况、社会反响等进行评估。

(3)组织协调能力:评估综治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沟通情况、问题解决能力等。

(4)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评估综治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包括工作方法的创新、服务群众的质量等。

(5)廉洁自律情况:评估综治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包括廉政意识、工作作风等。

4. 考核奖惩办法(1)考核优秀的综治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2)对于表现不佳的综治工作人员,采取警告、处分等措施,并根据情况进行诫勉、责令改正等处理。

(3)对于严重失职失责的综治工作人员,可以给予降职、调离岗位等行政处罚措施。

5. 考核形式(1)定期考核:设立综治工作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评估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表现。

(2)不定期考核:可以在重大工作任务完成后进行考核评估,以查明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一、综治工作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面临的治理难题和社会问题日益增多,综治工作成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对综治工作的考核,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综治工作考核细则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二、综治工作考核指标2.重点领域工作考核:对综治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如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考核,评估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3.基础工作考核:对综治工作中的基础工作,如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宣传教育等进行考核,以此衡量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4.综治队伍建设考核:对综治队伍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包括队伍的组织设置、人员建设、培训等方面,评估综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组织能力。

5.群众满意度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综治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考核,评估综治工作对于改善社会秩序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

三、综治工作考核方法1.数据分析法:根据相关数据指标,对综治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分析,以此评估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群众调查法: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群众对于综治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以此评估综治工作的社会效益。

4.评估专家会议法:组织评估专家会议,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对综治工作进行评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此评估工作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四、综治工作考核程序1.制定考核方案:综治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目标、内容、方法和程序等。

2.收集考核材料:综治工作主管部门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统计和实地考察报告等,作为考核的依据。

3.进行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估:综治工作主管部门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数据分析,综合考核评估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开展现场考察和听取意见:综治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际情况,进一步评估综治工作的效果和社会反响。

5.召开评估专家会议:综治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召开评估专家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综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的。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建立健全的综治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和程序,促进各级各部门在综治工作中不断提高绩效,推动综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内容。

1. 建立综治考核指标体系。

综治考核指标体系要综合考虑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的指标,确保全面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的综治工作成效。

2. 确定考核标准和权重。

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权重,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

3. 完善考核程序。

建立健全的综治考核程序,包括数据收集、考核指标评定、考核结果公布等环节,确保考核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4.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综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下一阶段的综治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综治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人员培训。

对从事综治考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综治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考核能力。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综治考核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综治考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总结。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推动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综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方案,确保综治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为综治工作的不断发展贡献力量。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2篇)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2篇)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综合治理是指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在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协同工作,共同推进社会稳定和城市发展的一种综合性管理方式。

为了推动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奖惩体系,以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治工作,落实各项责任和任务,提高综治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一、考核制度1. 考核目标明确综治工作考核应明确考核目标,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定合理可行的考核指标。

如社会治安状况、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水平等,既要注重综合指标的综合分析,又要注重细分指标的量化考核。

2. 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考核指标应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

要注重指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注重指标的更新与调整,不断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3. 考核程序公正公平考核程序应公开透明,保证各方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要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程序、评价标准和数据来源,防止人为操纵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元共治的决策机制。

4. 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通过公布考核结果,可以促使各方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引导各方主动改进和优化工作。

同时,还可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保持社会稳定和谐。

二、奖励制度1. 奖励明确可行奖励制度应具体明确,奖励内容要切实可行。

可以通过给予表彰奖励、物质激励、职务晋升、荣誉称号等多种方式,充分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注重奖励的差异性和个性化,根据不同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奖励公开公正奖励程序应公开透明,奖励标准要公正合理。

要建立公正的评审机制和评奖委员会,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要及时公布奖励名单和颁奖情况,保持奖励的公开性和权威性。

3. 奖励多样化奖励制度应多样化,既要注重物质激励,又要注重精神激励。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是用于评估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质量和效果的一套具体操作规范。

以下是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考核指标:根据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要求和目标,确定一系列的考核指标,包括普法宣传覆盖率、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法律法规宣传效果、社会治安状况改善情况等。

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普法宣传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社会执法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3. 考核方法:通过定期组织检查、实地考察、听取汇报、调查研究等方式来进行考核评估。

4. 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指标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以便评估和比较不同单位和地区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5.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各单位和地区进行综合评分,形成考核结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的实施,可以促使各地区和单位增强对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重视,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加强法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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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考评方案

综治考评方案

综治考评方案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好机关干部职工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机关综治工作达到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

经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签状单位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在机关综合治理小组的指导下,由机关保卫科长负责具体实施:二、考评办法定期考评与日常考评结合,定期考评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日常考评由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定期考评时,通过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抽查有关部门责任状中的考评内容执行情况,查看会议记录,在此基础上逐项核分,加上平时考核分,最后确定总分。

根据分数确定优胜部门、达标部门和不达标部门。

三、考评内容(一) 组织领导(单位领导重视) (28分)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得3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各部门党政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检查、落实综治工作,积极宣传、督促,得5分(查记录)。

2、有完善的责任制度,规定明确。

确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的工作目标、责任和要求,并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得2分。

3、分管领导认真抓综合治理任务和措施,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工作有创新,得2分;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得2分。

4、各部门办事机构健全,并配有专兼职人员,得3分。

5、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得3分。

6、积极开展争创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得5分。

7、各处、系、室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各项措施具体,得3分。

8、部门主要领导及所属人员有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扣10分,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大项不得分(以纪检及政法机关提供情况为准)。

(二)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遏制各类案件发生(16分)。

1、各类刑事案件不超过上年,得5分,重特大案件得到控制,得5分。

2、未发生重大特大案件犯罪,得4分。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及学院有关部门破案,破案率达80%,得2分。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一、综治工作的意义综治工作指的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旨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公共安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综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社会文明等方面的工作。

对于一个城市、社区或者组织来说,综治工作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发展的基础,是实现社会进步与繁荣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科学的综治工作考核细则,对于推动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指标的建立1.治安管理指标:考核治安工作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刑事案件发案率、刑事犯罪侦破率、刑事案件侦破率等指标,以衡量治安工作取得的实质性成果。

2.交通秩序指标:考核交通管理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率、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交通拥堵指数等指标,以衡量交通秩序的状况和改善程度。

3.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环境保护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监测指标、噪声污染情况等指标,以衡量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4.社会文明指标:考核社会公德和文明规范的遵守情况。

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情况、文明行为宣传情况、抵制非法和不文明行为的活动开展情况等指标。

三、考核方式和评估标准1.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考核,通常为年度考核或季度考核。

(2)突击检查:随机组织对相关单位或区域进行的不定期考核,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问题的整改。

2.评估标准(1)考核得分:根据各指标的权重和实际表现,按照一定的算法进行评分,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2)评估级别:根据考核得分,将评估单位或个人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

(3)奖惩机制:根据评估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励优秀单位或个人,同时也督促不合格单位或个人改进。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计划。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成为相关单位干部聘任、人事晋升的重要依据。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模版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模版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模版一、背景和目的普法依法综治工作是推动法治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对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考核,确保其有效推进,我们制定了以下考核细则模板。

二、考核指标(一)法律宣传教育工作1. 法律宣传活动的覆盖范围和深度:主要指法律宣传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媒体等场所的覆盖情况,包括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宣传 pamphlet 的发放、宣传活动数量和质量等。

2. 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关注各级政府是否提供法律宣传教育资源,并有效利用这些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

3. 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评估:主要考察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所达到的效果,包括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遵纪守法水平的提升等。

(二)执法办案工作1. 执法效果和执法质量:主要关注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以及执法过程是否公正公平等。

2. 执法能力和执法态度:主要考察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业务能力、执行力以及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等。

3. 执法纪律及违法行为查处:主要关注对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包括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处理等。

(三)社会综治工作1. 社会治理组织建设:主要关注各级政府是否建立健全了社会综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和人员配置等情况。

2.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主要考察通过综合施策、多元化多层次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3. 社会稳定维护:主要考察对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成效,包括社会治安状况、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

三、考核方法和流程(一)考核方法1. 文件资料审查:通过审核机关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如工作报告、宣传材料等,评估工作的覆盖范围、深度和效果等。

2. 实地调研:组织工作人员到各地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各项工作的情况,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3. 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面对面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群众对工作的反馈和满意度。

(二)考核流程1. 预备工作: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收集考核所需文件资料。

2023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2023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2023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综治工作是指政府对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的工作。

为了提高综治工作的效果,激发综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指标1. 治安情况:综合评估辖区治安情况,包括犯罪率、刑事案件破案率、人身财产安全等指标。

2. 社会稳定:综合评估辖区社会稳定情况,包括群体事件发生率、抗议示威活动等指标。

3. 信访稳定:综合评估辖区信访稳定情况,包括信访事项发生率、信访问题处理效果等指标。

4. 治理创新:综合评估综治工作创新成果,包括智慧综治建设、科技应用等指标。

5. 协作配合:评估辖区综治工作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情况,包括信息共享、跨部门联动等指标。

二、奖励措施1. 绩效奖金:根据综治工作考核结果,给予综治工作人员相应的绩效奖金,激励他们投入更多精力和时间推动综治工作。

2. 荣誉称号:对于在综治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3. 晋升提拔:综治工作人员在综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可以享受晋升提拔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工作岗位和待遇。

4. 表彰奖励:定期评选综治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他们在综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惩罚措施1. 资金扣减:对于综治工作得分低于标准的单位,会进行资金扣减,迫使其重视综治工作,采取措施改进综治工作。

2. 岗位调整:对于综治工作中严重失职的人员,可以进行岗位调整,降低其工作岗位和职级,以警示他人。

3. 奖金扣罚:对于综治工作中违规行为的人员,可以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作为惩罚,影响其经济利益。

4. 限制晋升:对于综治工作中失职甚至渎职的人员,可以限制其晋升机会,严重者可以考虑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制度保障1. 严格实施:各级政府要确保考核奖惩制度的严格实施,提高综治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透明公开: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要透明公开,让综治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考核标准,减少主观评价的产生。

政法部门年度考核方案

政法部门年度考核方案

政法部门年度考核方案政法部门年度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政法部门承担着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对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有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本年度考核方案以推动政法工作的科学发展、增强政法部门的执行力和服务能力为目标,从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1. 工作业绩:(1)打击犯罪工作的效果,包括破案率、犯罪率下降情况等指标,重点关注打击刑事犯罪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成果;(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效果,包括整治重点地区的整体改善情况、治安事件数量和严重程度等指标,关注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3)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成效,关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重大事件的处置等指标,评估政法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贡献。

2. 工作方法:(1)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包括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办案程序的合法性等指标,评估政法部门的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2)工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关注政法部门是否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寻求工作方法的更新和提升,评估政法部门的工作方法是否与时俱进。

3. 党风廉政建设:(1)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设成效,评估政法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果;(2)反腐败工作的效果,包括反腐败工作中涉及政法部门的案件数量和处理结果等指标,评估政法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表现。

三、考核程序1. 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指标,制作考核表格,将考核指标具体化、可量化;2. 对政法部门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按照考核计划进行考核;3. 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政法部门,明确不足和改进方向;4. 按照考核结果,对政法部门进行奖惩,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考核权重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指标重要程度确定考核的权重,重视和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利用1. 评估政法部门的工作能力,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2. 激励优秀,对在考核中表现突出的政法机关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3. 对未达标的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工作能力;4. 提供参考依据,为政法部门的调整和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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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考核,全面掌握、客观反映各单位、各部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在及时反映情况、扩大对外宣传、服务领导决策、交流指导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上级领导机关主要是指市委、市政府、上饶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本系统内部刊物为中央、省、上饶市政法、综治动态和德兴电视台《铜都法治》栏目、德兴报社《政法之家》栏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新闻媒体是指国内正式公开发行或播出的市级以上报刊、电视、电台以及《中国平安网》、《江西政法网》、《江西法制网》、《上饶政法网》、《德兴政法网》等网站。

所指政法综治宣传作品是指被上级领导机关内部刊物采用或在上述新闻媒体刊发播出的以本市政法综治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简报、简讯、消息、通讯、理论文章、调研文章、图片音像新闻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和市政法各部门。

第五条基本任务
1. 各乡镇(街道)综治办每年被市委、市政府、上饶市委政法委等上级领导机关采用的政法综治类稿件不少于12篇,市政法部门每年被《上饶政法网》、《江西政法网》等上
级领导机关采用的政法综治类稿件不少于50篇(不含《德兴政法网》稿件)。

稿件被省委政法委采用的1篇可以折抵2篇,被中央政法委采用的1篇可以折抵4篇。

2. 德兴电视台《铜都法治》栏目任务分配,每年1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2月份市法院提供素材,3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4月份市检察院提供素材,5月份市交警大队提供素材,6月份市司法局提供素材,7月份市法院提供素材,8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9月份市检察院提供素材,10月份市法院提供素材,11月份市交警大队提供素材,12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

如遇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等需及时发布的,可相应调整或增加任务分配。

第六条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明确一名业务熟悉、文字能力较强的同志为宣传员,具体负责政法宣传工作和参加相应的政法综治宣传培训。

2、为严肃宣传纪律,所有稿件均需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阅把关方可上报。

3、所有稿件必须客观、真实,因虚假报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年度奖励措施,同时提请取消综治、平安创建等先进评选资格。

4、为便于《铜都法治》栏目素材的提取,政法各部门要配备与电视台兼容的摄录设备。

第五条考核办法
实行平时积分排名、季度通报和年底评优相结合的考核
机制
(一)积分
1、作品分值
①被中央、省、上饶市政法简报采用的稿件,经验材料每篇分别积100分、50 分、20 分,综合信息每条分别积60 分、30 分、10 分,简讯每条分别积40分、20 分、5 分。

②新闻稿件被《上饶政法网》、《江西政法网》、《中国平安网》等上级领导机关采用的,每篇分别积5分、20 分、
40 分。

③新闻稿件被《中国铜都网》、《德兴政法网》、《中国铜都报》采用的,每篇2分。

④稿件被《铜都法治》采用的,每期积50分,被《政法之家》专版采用的,每期积30分。

2、加分项目
①在国家、省、上饶市级报刊头版发表的稿件分别另加
50 分、30分、20 分。

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新闻30 分、晚间新闻、焦点访谈等核心栏目播放的新闻,另加100 分。

③稿件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另加80 分。

④稿件被上饶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另加40 分
⑤稿件被德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另加30 分
3、扣分项目
①基本任务完不成的,每少一篇,扣20 分;每少一期
《铜都法治》电视栏目,扣50 分,每少一期《政法之家》专版栏目,扣30分。

②出现假新闻、假信息的,一次扣100 分。

③没有完成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交办的其他宣传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0 分。

(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该年度综治考评内容之一。

第六条考核认定
1. 各单位、各部门于每双月5日之前向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提供已刊发稿件的详细清单和稿件复印件(视听资料报送光盘),并注明媒体名称、发表时间和版面。

广播电视类稿件和节目应注明播出时间和栏目名称。

2. 市委政法委每季度对各单位、各部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3.市委政法委每年度对各单位、各部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正面宣传作品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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