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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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以城市低保为例,农低、五保的方法相同
一、区县业务配置(设置发放标准)
1、业务配置——区民政局——基本生活救助 2、城市低保(右键)——救助标准管理——新增——添加救助标准——保存(其余标准必 须停用) 3、城市低保(右键)——救助流程配置——勾选——配置——“受理、审查、审核”的“参 与者”都配置给“镇街道”——保存 4、城市低保(右键)——救助政策配置——差额救助(有做分类施保的在新增其他政策配 置)
五、复查变更(街道级)(是要变更户主,或注销用户)
1、 复查变更——查询——勾选需要复查记录——复查变更——复查原因——家庭成员信息 (修改金额/变更申请人/新增)——拖到页面底部*字格必填——保存——上报 2、复查待办——勾选需要复查记录——办理——拖到页面底部*字格必填——保存——上 报 3、复查材料已上传至区、县级
四、区县用户级新申请待办、资金发放
1、乡镇街道上传新增人员后 2、城市低保——新申请待办——直接有信息(或点击“查询”)——勾选——办理——页面 拖到底部——“审批意见”*字格必填——保存——确定——办结——确定 3、新申请已办——查询(查看办理状态“审批结束”) 4、资金发放——维护发放信息——查询——勾选“发放方式”为空记录——登记——“社会 化发放”——保存——确定 5、维护银行账号——查询——勾选“银行”为空记录——维护银行账号*字格必填——保存 ——确定 6、资金发放——维护发放名册——登记发放名册——保存发放名册——确定——勾选“本 级确认时间”为空记录——(可查看发放明细/可新增明细/)确认发放名册——确定——确 定——资金已发放
三、乡镇、街道级新增、审核人员
1、城市低保——新申请登记 2、地区、户主姓名、身份证……*字格必填——保存 3、人员基本信息(*字格必填)——人员收入信息——保存—确定—保存—确定—登记— 确定—取消 4、“新申请待办”——勾选人员——办理——页面拖到底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 结果信息”*字格必填——保存——确定——上报——确定 5、“新申请待办”——勾选人员——办理——页面拖到底部——“审核意见信息”*字格必填 ——保存——确定——上报——确定 6、以上1-5步骤新增人员材料已上传到区、县级
六、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查变更(区、县级)
1、城市低保——复查——复查变更——勾选需要复查记录——办理——拖到页面底部*字 格必填——保存——办结——复查已办——查询——可查到复查结果
二、区县设置乡镇\村级用户
1、登陆区级用户——右上角第二个图标(进入系统管理平台) 2、系统管理——机构用户——救助机构——救助用户管理 3、新增用户——拖动到相应乡镇(“状态”自动“启用”) 4、选择乡镇中新增用户名称(右键)——角色配置 5、待选角色——按行政级别分类——勾选“街道、村居”2个框——点击向右箭头——下一 步——勾“可使用”——保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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