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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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天政发〔2016〕125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天政发〔2016〕125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天政发〔2016〕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现将2016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天水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6日2016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登记编号施行日期有效期TSFD届满日期1天水市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天政发1999.1.142018.12.31〔1999〕4号2天水市环境噪声污染天政发1999.9.242018.12.31防治办法〔1999〕101号3天水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天政发1999.9.242018.12.31〔1999〕107号4天水市国有企业改制后剥离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天政发1999.10.192018.12.31〔1999〕114号5天水市国有土地租赁天政发2001.3.62018.12.31管理办法〔2001〕9号6天水市农村宅基地天政发2001.8.172018.12.31管理办法〔2001〕78号7天水市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天政发2003.1.12018.12.31〔2002〕152号8天水市异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天政发2003.1.12018.12.31〔2002〕154号9天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办法天政发2003.1.12018.12.31〔2002〕155号10天水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天政发2003.2.12018.12.31〔2003〕1号11天水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天政发2004.1.12018.12.31〔2003〕153号12天水市公路工程建设天政发2004.4.12018.12.31管理办法〔2004〕44号13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天政发2004.6.12018.12.31〔2004〕62号14天水市封山禁牧实施细则天政发2004.7.12018.12.31〔2004〕67号15天水市人民政府顾问天政发2004.7.12018.12.31聘任办法〔2004〕76号16天水市荣誉市民授予办法天政发2004.7.12018.12.31〔2004〕86号17天水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天政发2004.9.12018.12.31〔2004〕104号18天水市农村公路养护天政发2004.12.12018.12.31管理办法〔2004〕141号19天水市预拌混凝土天政发2006.1.12018.12.31管理办法〔2005〕98号20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天政发2006.11.12018.12.31管理办法〔2006〕100号21天水市乡村旅游农家乐天政办发〔2006〕135号2006.10.12018.12.31管理办法22天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办法天政发2007.1.12018.12.31〔2007〕13号23天水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天政发2008.8.12018.12.31〔2008〕65号24天水市武山水帘洞石窟天政发2008.8.142018.12.31拉梢寺保护管理办法〔2008〕84号25天水花牛苹果地理标志天政发2008.11.12018.12.31产品保护管理办法〔2008〕111号26天水市城镇企业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办法天政发2009.6.222018.12.31〔2009〕49号27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天政发2012.2.12017.2.1实施办法〔2011〕121号28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政发2012.4.102017.4.10〔2012〕51号29天水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天政发2012.11.12017.11.1〔2012〕114号30天水市城中村改造天政发2013.3.42018.3.4管理办法〔2013〕30号31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天政发2013Z—0012013.6.12018.6.1〔2013〕56号32天水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天政发2013Z—0022013.5.232018.5.23〔2013〕57号33天水市扶持旅游业发展天政发〔2013〕66号2013Z—0032013.6.172018.6.17优惠政策34天水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天政发2013Z—0042013.9.162018.9.16〔2013〕84号35天水市地震安全性天政发2013Z—0052013.9.292018.9.29评价管理办法〔2013〕95号36天水市人事代理天政发2013Z—0062014.1.12019.1.1实施办法〔2013〕104号37天水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天政发2013Z—0072014.1.12019.1.1〔2013〕112号38天水市城市居民最低天政发2013Z—0082013.12.102018.12.10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2013〕111号39天水市国家建设项目天政发2013Z—0092013.12.162018.12.16审计监督办法〔2013〕114号40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天政发2013Z—0102014.1.12019.1.1暂行办法〔2013〕115号41天水市扶持非公有制天政发2014Z—0012014.7.12019.7.1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14〕48号42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天政发2014Z—0022014.6.42019.6.4管理办法〔2014〕59号43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天政发2014Z—0032014.6.272019.6.27〔2014〕65号44天水市经济适用住房天政发2014Z—0042014.6.302019.6.30管理实施细则〔2014〕67号45天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天政发2014Z—0052014.10.12019.10.1〔2014〕86号46天水市科学技术天政发2014Z—0062015.1.12020.1.1奖励办法〔2014〕95号47天水市自然灾害天政发2014Z—0072014.11.12019.11.1救助办法〔2014〕97号48天水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天政发2014Z—0082015.1.12020.1.1〔2014〕106号49天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天政发2014Z—0092015.1.12020.1.1医疗保险办法〔2014〕115号50天水市城市绿化天政发2014Z —0102015.1.12020.1.1管理办法〔2014〕109号51天水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天政发2015Z —0012015.10.12020.10.1〔2015〕102号52天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天政发2015Z—0022015.11.122020.11.12〔2015〕120号53天水市市政消火栓天政发2015Z—0032015.12.12020.12.1管理办法〔2015〕124号54天水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天政发2016Z—0012016.1.52021.1.5〔2016〕4号55天水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天政发2016Z—0022016.1.62021.1.6〔2016〕5号56天水市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实施细则天政发2016Z—0032016.4.222018.4.22〔2016〕43号57天水市节能量交易天政发2016Z—0042016.7.12021.7.1管理办法〔2016〕57号58天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天政发2016Z—0052017.1.12021.1.1〔2016〕109号59天水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管理办法天政发2016Z—0062017.1.12021.1.1〔2016〕110号60天水市扶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若干规定天政发2016Z—0072017.1.12021.1.1〔2016〕111号61天水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天政发2016Z—0082017.1.12021.1.1〔2016〕112号62天水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天政发2016Z—0092017.1.12021.1.1〔2016〕121号——结束——。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一、前言草原生态保护是中央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的事项,从1988年开始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到2013年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生态保护法》,不断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然而,草原生态环境严峻,自然灾害频发,草原生态保护面临巨大的挑战。

因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成为重要的工作任务。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指通过给予草原生态保护的单位或个人奖励或补助,鼓励其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达到促进草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应当以资金补助和政策倾斜为主要方式,同时结合行政措施和法律制度,构建科学、合理、动态的草原管理机制。

三、制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提高补助奖励效果,应当制定完善的政策实施总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补助对象主要包括草原生态保护相关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农民、牧民等,补助标准则应当根据补助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细分,例如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草原面积、草原覆盖率、草原生态保护成效等指标进行补助。

(二)设定补助资金来源和管理机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需要有相应的资金支持,应当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其他渠道筹措专项资金,具体的筹措方式和比例应当由中央统一规定。

同时,也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用于真正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推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应当有明确的政策宣传和推广机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意义和作用,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中来。

(四)建立督实机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应当建立健全的督实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和补助奖励效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工作中出现偏差和变形。

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一、政策背景。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长期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草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生态保护和恢复亟待解决。

为了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我国制定了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二、政策目标。

1.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

2.推动草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实现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激励草原地区的农牧民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增强草原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政策内容。

1.建立草原补奖资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草原生态保护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奖支持。

2.加大对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力度,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强化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草原生态环境问题。

4.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支持度。

四、政策保障。

1.建立健全的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机制,明确补奖资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规定。

2.加强对草原补奖项目的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确保补奖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绩效达标。

3.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效的草原生态保护项目给予更高的补奖资金支持。

五、政策效果。

通过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将有效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推动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草原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政策展望。

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将为我国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有望在未来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希望广大农牧民朋友积极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七、结语。

草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草原生态环境一定会变得更加美丽,我们的家园一定会变得更加幸福美好!。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资金【发文字号】农办财[2016]10号【发布部门】农业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6.03.01【实施日期】2016.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农办财[2016]10号)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切实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6年3月1日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8省区”),以及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5省”),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原补奖政策”)。

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草原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十二五”期间,国家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区)以及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启动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牧区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的改善。

“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是中央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草原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县xx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根据海东财政局《关于下达xx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___精神》和《**区xx年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方案》的要求,为了认真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将草原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位受益农牧户,现结合我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 ___情况: **县位于青海东部农业区,地理位置为北纬36016′-36046′,东经10xx′-102047′,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湟水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境,根据地形、地表形态和海拔高度不同,明显分为川、浅、脑三个地区。

全县年均气温5—7℃,历年平均降水量333.7mm,大于或等于0℃年积温1780--3242℃,干燥度2.5—1.9。

土壤类型有灰钙土、栗钙土、黑钙土和高山草甸土。

**县拥有土地总面积3050km2,辖设19个乡镇354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28.3万人,有耕地37.1万亩,年产各类粮食6800多万公斤, xx年末全县存栏各类牲畜草食畜82.34万头(只、匹)。

其中牛存栏3.33万头、羊存栏18.69万只、马存栏0.19万匹、驴存栏0.64万头、骡存栏0.91万头。

xx年全县畜牧业产值4.67亿元。

(二)天然草原资源和利用情况: 1、草原资源利用通过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乡村两级草原面积实际量算和核定,全县天然草原总面积242.17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177. 6万亩,草原类型有荒漠草原类、山地草原类、山地草甸类、高寒草甸类。

全县目前承包草原面积242.13万亩,承包草畜平衡面积177.57万亩,xx年天然草原生态监测测定,全县草原平均可食产草量为174.23公斤/亩,全县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为14.82 万标准羊单位。

目前在天然草原上放牧草食畜折合 14.75万羊单位,其中xx年年末存栏草食畜12.92万个羊单位,出栏1.83万个羊单位。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草原生态保护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政策,新的补助奖励政策带来了新的希望。

这一政策旨在通过综合措施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一是加强人口数量控制,减少草原内人口对草原环境的压力;二是进一步完善草原保护法规,推进全国草原保护体系建设;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补助奖励政策,激励草原保护的经济社会效益。

具体来说,补助奖励政策包括草原保护补助、草原绿化补助、草原质量改进补助以及草原生态环境恢复补助等。

其中,草原保护补助是指给予农村草原保护工作者家庭固定补助,以激励他们积极参与草原保护工作;草原绿化补助是指给予农村草原绿化贫困户家庭固定补助,以改善草原环境;草原质量改进补助是指给予农村草原质量改进工作者家庭固定补助,以提高草原质量;草原生态环境恢复补助是指给予农村草原生态环境恢复工作者家庭固定补助,以恢复草原生态环境。

此外,还有对草原保护的其他激励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加强草原保护技术和设备支持;二是改善草原保护人员的就业状况,促进草原保护工作者的职业发展;三是开展草原保护公益性工程,改善草原保护环境。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构建了草原生态保护系统,实现了草原保护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效激励,有助于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草原保护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甘肃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细则

甘肃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细则

甘肃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细则佚名【期刊名称】《甘肃农业》【年(卷),期】2015(000)002【总页数】2页(P26-27)【正文语种】中文(一)草原资源情况甘肃是全国六大牧区之一,全省土地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⒌有天然草原2.68亿亩,其中可利⒚面积2.41亿亩。

天然草原共有14个类型,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区、西部荒漠区和黄土高原区等三大区Ⅱ。

目前,全省一半以上的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中度退化和重度退化。

(二)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区载畜情况目前,全省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1亿余亩,包括工程性禁牧和行政性禁牧两种;禁牧区外的1.41亿亩可利⒚草原为草畜平衡区,主要分布在除庆阳、平凉、天水等3市以外的青藏高原区、西部荒漠区和黄土高原区,草原植被较好,可以适度放牧。

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873.86万吨,折合干草597.87万吨,理论载畜量为737.62万个羊单位,实际载畜量为963.33万个羊单位,牲畜超载225.71万个羊单位,平均超载率为30.6%。

(三)牦牛山羊分布情况全省牦牛主要分布在甘南、武威、张掖、定西、金昌等市州;山羊主要分布在庆阳、酒泉、白银、武威、张掖、甘南、临夏等市州。

(四)牧户分布情况国家核定甘肃省承包草原且以草原畜牧业为主要生产经营方式和收入来源的牧户主要分布在21个县市区。

(五)草原执法、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全省草原监理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已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草原监理站(所)55个(其中48个㈦草原站合设),有草原专(兼)职监理人员600多人。

全省草原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完善,有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草原技术推广机构74个,⒌有专业技术人员1000多人。

(一)划定禁牧区Ⅱ按照国家“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全省对退化、沙化、盐渍化严重的天然草原以及黄河、长江和内陆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天然草原实行了禁牧封育,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1亿亩。

最新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1)

最新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1)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1)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省的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财发〔2011〕8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8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草原基本情况(一)草原资源情况。

甘肃是全国六大牧区之一,全省土地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拥有天然草原2.68亿亩(详见附件1),其中可利用面积2.41亿亩。

天然草原共有14个类型,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区、西部荒漠区和黄土高原区等三大区域。

目前,全省91%的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重度退化的占31.02%,中度退化的占48.02%,轻度退化的占11.96%。

(二)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区载畜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1亿亩,其中,工程性禁牧面积3744万亩,行政性禁牧面积6256万亩(详见附件2);主要分布为:青藏高原区1727万亩,西部荒漠区4116.87万亩,黄土高原区4156.13万亩。

禁牧区外的1.41亿亩可利用草原为草畜平衡区,主要分布在除庆阳、平凉、天水等3市以外的青藏高原区、西部荒漠区和黄土高原区,草原植被较好,可以适度放牧。

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873.86万吨,折合干草597.87万吨,理论载畜量为737.623万个羊单位,实际载畜量为963.336万个羊单位,牲畜超载225.713万个羊单位,平均超载率为30.6%(详见附件3)。

甘肃省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现状、问题及对策

甘肃省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现状、问题及对策
用制 度 和生 态 补偿 制 度 。2 0 1 4年 4月 , 新 修 订 的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环境 保 护法 》 ( 以下简 称《 环境保
护法 》 ) 规定 : 国家 建 立 、 健 全 生 态保 护 补 偿制 度 。
这些 新要 求 和新 举 措 , 对 甘 肃 省 生 态 补 偿 法规 政
5元亩表3甘肃省有关草原补奖工程法规政策一览表年份法规政策名称2006枟甘肃省草原条例枠2011枟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枠2011枟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枠2011枟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枠2011枟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的通知枠2012枟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枠2012枟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枠2012枟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枠2012枟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草产业发展的意见枠472015年第1期潘佳
要 求 已获 得 普遍 认 同 。有 学 者认 为 : 草原 生 态 补 偿, 一 般是 受益 者负 担原 则 的体 现 , 是 在使 用 环境 资 源 的过 程 中引起 的环 境生 态 系统 整体 功能 的积 极 变化 , 这 种社 会关 系是 传 统部 门法 不能解 决 的 ,
是 一种 基 于“ 正 外部 性” 的补 偿 。 2 0 1 3年 1 1 月, 《 中共 中央 关 于 全 面深 化 改 革
策 的完善 及新 时期 指 导甘 肃省 生态 补偿 实践 的开 展产 生 了积 极 的 影 响 。草 原 生 态保 护 , 不 仅 与牧 民 的生存 权有 关 , 还牵 涉 民族 区域稳 定 、 区域 经济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天政办发〔2017〕111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全市天然草原生态依然脆弱,部分草原放牧现象依然存在,禁牧封育工作形势仍很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全市草原禁牧封育管理,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草原禁牧封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畜牧、环保、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草原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草原禁牧封育各项工作。

要指导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村干部、村级草原管护员组成的禁牧管护工作队,宣传草原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加强草原禁牧巡查,制止放牧和非法占用、开垦草原等行为。

各县区要将草原植被盖度纳入相关乡镇年度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禁牧管护责任书,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和管护责任,做到草原禁牧封育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水平。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草原禁牧封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等方式,广泛宣传草原禁牧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草原禁牧政策的知晓率。

市、县区畜牧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长期封山禁牧的思想,明确草原禁牧的责任和义务,把落实草原禁牧政策、保护草原生态逐步变为自觉行为。

三、夯实禁牧基础,落实禁牧任务。

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是指针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出的奖励政策。

为了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政府将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政策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草原面积保护奖励:根据单位或个人有效保护和恢复草原面积的情况,给予一定面积的奖励补助。

例如,对于保护一定面积以上的草原地区,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2. 草原生态恢复奖励:对于有关单位或个人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草原生态环境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

例如,对于进行退耕还草、植被恢复等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3. 草原管护奖励:对于承担草原生态管护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例如,对于进行草原监测、巡护、灭火等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4. 草原生态保护经验分享奖励:对于在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较好经验和实践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称号。

例如,举办草原生态保护经验交流会议,对优秀案例进行表彰奖励。

这些奖励政策的出台,旨在激励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草原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草原生态环境的长期改善和保护。

同时,也可鼓励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草原生态保护中来。

2020年草原补奖政策

2020年草原补奖政策

2020年草原补奖政策2020年,我国草原补奖政策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旨在促进我国草原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对于保护我国草原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改善农牧民生活水平、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内容以及政策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来看一下背景。

我国草原资源是我国独特的自然资源之一,占据了我国国土面积的近一半。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过度放牧和人类活动的不当干扰,草原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退化和破坏的问题,草原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开始加大草原保护的力度,并于2020年出台了具体的补奖政策。

其次,让我们来看一下草原补奖政策的目标。

该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经济激励措施,减少过度放牧行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可持续发展。

另外,该政策还致力于改善农牧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牧业的效益,推动农牧业现代化。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该政策的具体内容。

首先,政府通过推行生态补偿机制激励农牧民进行草原保护。

根据该机制,政府将向那些保持草原生态的农牧民提供经济补偿,作为他们保护草原的回报。

其次,政府将提供技术培训和转移支付资金给农牧民,帮助他们提高草原管理和养殖技术水平。

再次,政府将推动发展草原生态旅游,鼓励农牧民将草原资源开发成为旅游景点,提高其经济收入。

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过度放牧行为的监管,对违规放牧行为进行惩罚。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下该政策的效果。

可以说,该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通过经济激励措施,政府成功地减少了过度放牧行为,保护了草原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草原旅游业也得到了发展。

此外,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还带动了农牧业现代化的进程,促进了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2020年的草原补奖政策在我国草原保护和农牧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草原保护是一个长期且繁琐的过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实施与监管,加大对草原资源的保护力度,使我国草原能够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利用。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是国家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为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包括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第三条对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县、乡、村应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县财政部门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会同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县农牧部门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协调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复查核实各项数据,指导乡镇划定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核定农户的补助金额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草原面积摸底核实、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的兑付、各项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具体工作。

各村委会负责将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公平公正地核实分解及发证到户等工作。

第四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实施应遵循“先实施、后补助”、“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户直接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县财政部门要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账,下设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草畜平衡奖励第六条草畜平衡奖励对象为是承包草场处于草畜平衡区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户。

第七条草畜平衡区域要按照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主体功能区划,以乡镇或村为基本单位划定。

第八条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是按照省市确定的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在核实牧户草畜平衡面积和落实年度草畜平衡任务的基础上,按规定给农户落实草畜平衡的奖励资金。

第九条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按照国家草畜平衡奖励政策,结合省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我县为黄土高原区,每亩按1.5元给予补助。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5•【字号】天政办发[2012]219号•【施行日期】2012.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2〕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双赢目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25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2〕9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补奖政策”)落实政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落实补奖励政策的重要性实施草原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牧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我市有天然草原244.52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原223.09万亩。

草原不仅是传统畜牧业的生产基地,同时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

落实补奖政策对于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县区要从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增加农牧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落实补奖政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作为稳当前、保长远的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抓实抓好,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草原生态保护是保护生态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全面提升草原生态环境质量,国家提出了一系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草原保护投入大、效果显著的企业和组织,可以享受政府出台的补助政策,实施资金建设补助;对于以植物、采取其他技术措施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和组织,可享有资金投入补贴、技术服务补贴以及市场调控政策等政策支持。

其次,对于草原生态保护投入多、效果积极明显的企业和组织,可以享受政府出台的奖励政策,实施财政补贴、生态保护建设补贴以及技术开发补贴等等。

同时政府还将根据企业和组织草原生态保护投入与效果,授予特别表彰或者“草原生态保护促进者”称号等荣誉。

此外,政府还将实施科学研究补贴政策,支持当地的科学研究机构进行草原生态保护方面的研究,对社会知识分子和科研工作者实施专项补贴,以提高他们在草原生态保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并能够更有效地推动草原生态保护的发展。

最后,政府还将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宣传和实施公益性活动等方式,来提高本地民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认识,从而积极支持草原生态保护的活动。

总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以激励各方参与和积极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工作,
共同推动我国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完善草原生态保护体系,才能更好地保护草原环境,确保我国草原生态安全。

今年甘肃省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11亿元

今年甘肃省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11亿元

今年甘肃省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11亿元
佚名
【期刊名称】《农业科技与信息》
【年(卷),期】2017(000)003
【摘要】今年甘肃省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禁牧补助面积1亿亩,草畜平衡奖励面积1.41亿亩,补贴资金110250万元。

根据去年出台的《甘肃省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2016—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甘肃省将通过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

全省三大区域禁牧年补助标准:青藏高原区每亩21.67元,黄土高原区每亩4.62元,西部荒漠区每亩3.87元。

全省三大区域草畜平衡年奖励标准:青藏高原区每亩3.35元,黄土高原区每亩2.67元,西部荒漠区每亩2.17元。

【总页数】1页(P12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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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草原补奖政策

2020年草原补奖政策

2020年草原补奖政策我国拥有广袤的草原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草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2020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草原补奖政策,旨在激励草原保护与恢复,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改善与管理。

以下将对这些政策进行探讨和分析。

第一,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为加强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我国政府实施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草原生态保护、土地退化治理、牧民生活改善等方面进行奖补。

首先,针对具有优质牧草资源的草原区域,政府将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鼓励农民增加牲畜养殖,提高草原利用率。

其次,对于草原退化较为严重的地区,政府将引导农民进行草原恢复、土地治理等工作,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政府还将加大对牧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二,草原生态补奖项目为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的实施,我国政府同样实施了草原生态补奖项目。

这些项目主要包括草原恢复、植被保护、土壤改良等方面的工作。

政府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这些项目的实施,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政府还将通过技术指导、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项目实施水平,确保项目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草原生态示范区建设为了推动草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管理,我国政府将重点打造草原生态示范区。

这些示范区将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通过生态修复、植被恢复等工作,示范出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的最佳实践。

政府将为示范区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并通过评估认定和奖励措施,激励示范区在草原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同时,政府还将推广示范区的经验和技术,帮助更多的地区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第四,草原畜牧业发展政策我国草原地区的畜牧业是当地居民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草原生态平衡的关键。

为了促进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首先,政府将加大对畜牧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和效益。

其次,政府将鼓励畜牧户和畜牧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的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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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天水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8日天水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全省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草原保护与建设,促进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75号)和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全市草原生态、加强草原建设、促进群众增收为目标,切实加强全市基本草原管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强草原监测,强化草原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促进全市草原生态环境与畜牧业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以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既保护好草原生态,又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政府主导,有序实施。

全市各级政府是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细化、动员部署、绩效评价等,相关部门负责完善机制、监督管理、政策实施等。

坚持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县区”,逐级建立政策落实目标责任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分级落实,稳步推进。

(三)封顶保底,公开透明。

充分发挥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的引导作用,对每户禁牧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实行封顶保底,既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又防止补贴资金过渡分散造成的发放难。

做好与上一轮草原承包工作的衔接,保证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全面落实草原保护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和草原信息管理等工作。

加强草原监理监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构建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一)实施禁牧补助1.核定禁牧区域和面积。

按照国家“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省上将我市可利用天然草原全部划定为禁牧草原,实行禁牧封育。

我市可利用天然草原223.09万亩(其中,秦州区13万亩,麦积区74.92万亩,甘谷县27.2万亩,武山县40.53万亩,清水县46.71万亩,张家川县18.73万亩,秦安县2万亩),在第一轮政策实施中已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并实施禁牧。

各县区要在与第一轮政策禁牧面积和范围合理衔接的基础上,以村为基本单元,确定禁牧区域,核定禁牧面积,继续将禁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每年对分解到户的任务进行逐户逐地复审,确保农牧户的草原承包面积、禁牧面积与实际地界相一致。

2.落实禁牧措施。

各县区要按照《甘肃省禁牧管理办法》的规定,细化禁牧方案,制定违反禁牧规定的处罚措施,明确禁牧要求,层层签订禁牧管护责任书,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和管护责任,保护草原资源,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3.兑付禁牧补助资金。

对实施禁牧的农牧户,严格落实好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

5年为一个禁牧补助周期。

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

省上确定我市天然草原禁牧补助标准为每年4.62元/亩,我市对禁牧草原补助标准不再调整。

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4.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对划定的禁牧草原逐级登记填报禁牧草原登记汇总表,编绘《禁牧草原分布图》。

对开展禁牧工作形成的图表、文字、数据等资料信息,建立数据库,由草原主管部门归档保存。

(二)实行绩效考核奖励1..制定绩效考评办法。

根据国家和省上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各县区要依据国家、省、市办法,细化考评指标,制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考评办法。

2.开展绩效考核评价。

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评、省级考评”的程序,逐级开展年度政策落实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形成书面考评意见。

3.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省上将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县区给予资金奖励。

奖励资金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发展草牧业、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和第二次草原普查、新增草原管护等工作。

四、资金概算按照我市禁牧草原面积,2016-2020年省上每年将下达我市草原补奖资金1030.6758万元,全部为禁牧补助资金。

5年将累计下达草原补奖资金5153.379万元。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完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县区实施方案经市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和绩效考核制度,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各县区要将落实补奖政策的业务费用和工作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县区财政要安排落实村级草原管护员补助报酬,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基础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县区政府要对基本草原进行公告,并设置基本草原保护标示牌,明确面积和四至界限,统一绘图建档。

加强基本草原保护,确保草原面积基本稳定、用途始终不变,严守草原生态红线。

继续完善草原承包工作,坚持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以全面承包到户、部分承包到户和联户承包等方式,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

对承包到户或联户承包的草原要确认界限、核准面积、划分等级和勾绘上图。

要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承包户落实草原禁牧的义务和责任。

实行联户承包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联户成员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完善草原承包“两证一合同”的规范填写与签发管理,做到承包草原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各县区要做好新旧两轮政策数据的衔接工作,及时规范填报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基础数据,实现草原信息电子化管理。

按照国家落实补奖政策的要求,确定专人,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农牧户基本情况、草原承包和禁牧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为落实补奖政策奠定基础。

(三)强化监督管理。

要加快形成县区有草原监理机构专职行使草原监管职责,乡镇有分管领导、专(兼)职干部负责草原监督工作,村级有干部负责、村级草原管护员管护草原的工作格局。

要按照《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聘用的村级草原管护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聘用条件,完善聘用手续,强化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报酬,督促草原管护员切实履行职责,持证上岗,加强巡查,及时报告草原灾害和非法占有、破坏草原等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草原禁牧制度落实情况和草原征占用审批审核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奖政策全面有效落实。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补奖政策落实的关键环节,采取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切实巩固政策实施成效。

要建立市级随机抽查、县区全面督查落实的监管机制。

市上根据全省草补绩效考评办法,科学制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每年对各县区落实补奖政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各县区要坚持每年对各乡镇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补奖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督查,确保补奖政策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严格草原监测。

草原监测是评价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成效的主要依据。

要切实加强草原监测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和建设固定监测点,加强监测人员培训,改进监测手段,创新监测方法,完善监测指标,全面开展监测工作,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编制监测报告,发布监测信息,客观反映草原植被恢复情况,为每年科学评估草原禁牧实施效果提供依据。

要将监测结果作为考核禁牧效果、兑现补奖资金的重要依据。

要开展优良牧草品种筛选、退化草原治理研究工作,推广草原鼠虫害防控、草原补播改良、优良牧草丰产栽培等先进技术,为补奖政策落实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特别要讲明新旧政策的变化内容和要求。

要注重听取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和全面落实。

(六)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确保补奖资金足额兑现,严禁统筹使用应直补到户的补奖资金。

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草补资金管理细则。

财政部门要会同畜牧部门认真编制补奖资金分配方案,设立补奖资金专账,下设分项资金明细账户,分项核算,专款专用。

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补奖资金的发放,要严格实行核实造册、村级公示、检查验收、兑现发放等程序,通过“一折统”的形式,及时将年度补奖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确保草原补奖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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