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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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随着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频繁发生,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势在必行。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和管理责任根据不同的应急情况,应急避难场所可以分为地震避难场所、台风避难场所、洪水避难场所等。

每个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明确具体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要求1. 基础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需要具备稳定的供电、供水和通讯设施,保证在灾害发生时的正常运行。

2. 安全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需要设置灭火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3. 生活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如食品、饮水、卫生间等,以满足人员在避难期间的基本需求。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流程1. 避难场所的开启:当灾害发生时,责任人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启避难场所,确保人员及时进入避难场所。

2. 人员管理:避难场所需要进行人员登记和身份核实,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得帮助和救助。

3. 安全检查:避难场所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4. 应急物资管理:避难场所需要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食品、水、医疗器械等,以应对灾害期间的需要。

5. 信息发布:避难场所需要及时发布灾害信息、救援指南等,让避难人员了解灾害情况和自救方法。

四、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要求1. 人员安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严禁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设施设备的维护: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定期组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4. 人员培训与演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避难场所管理规定(3篇)

避难场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三)安全可靠,功能完善,设备齐全;(四)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确保应急响应;(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避难场所的应急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力资源。

第二章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第五条避难场所的规划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本地区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因素,科学确定避难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分布;(二)充分考虑交通便利、安全可靠、易于疏散等条件,合理规划避难场所的选址;(三)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四)与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避难场所与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筑结构安全可靠,抗震等级符合国家标准;(二)场地平整,排水设施完善,防潮、防霉、防虫;(三)室内通风、采光、保暖、隔音等设施齐全;(四)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厕所、淋浴、休息区等;(五)设置应急广播、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等;(六)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

第七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编制避难场所建设规划;(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进行施工图设计;(四)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五)组织实施建设;(六)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避难场所的管理第八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三)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核心理念,积极热情为避灾群众服务.2、按照属地和归属原则,应急避难场所业主单位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所在地民政、地震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3、地震或其它灾情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由场所所在地政府宣布启动.4、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或其它应急预案,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做好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处置、治安和秩序维护,以及交通运输、供电、供水、通讯应急保障(祥见附件1)。

5、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根据灾害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并提供食宿和其他基本生活保障.6、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周围进行改扩建时,必须经规划、市政等部门审批。

7、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时的服务管理工作.附件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发生地震灾情,市政府宣布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后,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应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组组成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组长单位: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灾民的基本生活。

2、救灾物资保障组组成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集团公司、宁德石油分公司.组长单位:市发改委组织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应急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组成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十字会。

组长单位: 市卫生局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和安置伤员;帮助应急避难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组织检查、监测避难场所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

迅速组织协调有关药品经营储备单位向避难场所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次生灾害处理工作组组成单位:武警消防支队、市环保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技术质量监督局、电业局、住建局、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无线电管理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潜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潜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一)以人为本。

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思考市民居住环境和建筑状况,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难场所场地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宜居城市。

(二)科学规划。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作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合理制订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

近期规划要适应当前防灾需要,远期规划要透过城市改造和发展,构成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就近布局。

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尽可能在居民区、校园、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多安排应急避难场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时疏散。

(四)平灾结合。

应急避难场所应为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作为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活动场所,配备救灾所需设施(设备)后,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重大灾害时作为避难、避险使用,二者兼顾,互不矛盾。

(五)一所多用。

应急避难场所应具有抵御多灾种的特点,即在突发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事件时均可作为避难场所。

但多灾种运用时,应思考具体灾害特点与避难需要的适用性,注意应急避难场所的区位环境、地质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思路根据国内外资料和经验,笔者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设想:(一)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结合城市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点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将应急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级建设:一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5平方米)以上。

为个性重大灾难来临时,灾前防灾、灾中应急避难、灾后重建家园和恢复城市生活秩序等减轻灾害的战略性应急避难场所;二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5万平方米,可容纳1万人以上。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性:
1、防灾避难场所应满足安全要求,其设计应考虑可能发生的
灾害类型、灾害程度、灾害范围等,以确保避难场所的安全性。

2、防灾避难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确保避难场所的结
构牢固,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

3、防灾避难场所应采取防火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灾害。

二、设备设施:
1、防灾避难场所应配备适当的设备和设施,如应急照明、照明、通讯、应急救援和医疗等,以保证避难人员的安全。

2、防灾避难场所应有足够的应急储备,如食物、水、衣物和
药品等,以保证避难人员的生活质量。

3、防灾避难场所应有完善的应急管理系统,以确保避难人员
的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三、管理制度:
1、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2、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消防管理制度,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3、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4、防灾避难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灾害应对中的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

灾害应对中的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

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与支持
建立国际紧急避难场所联盟或组织 定期举办国际紧急避难场所研讨会或论坛 分享各国在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灾害挑战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相关 法律法规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政策 支持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法律 责任与义务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法律 保障与监督
政策法规: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的政策要求
财政投入:政府财政预算对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资金支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 入
引导系统:设置明 显的引导标志,如 箭头、指示牌等
语音提示:在关键 位置设置语音提示 ,方便避难人员了 解情况
多语言支持:考虑 不同语言背景的避 难人员,提供多语 言标识和语音提示
紧急避难场所管理 委员会:负责制定 政策、规划和管理 方案
应急管理部门:负 责协调、组织和监 督紧急避难场所的 运营
信息报告:一旦发现 灾害风险,及时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并 启动应急响应
预警发布:通过各 种渠道发布预警信 息,提醒公众采取 避难措施
信息报告流程:明 确信息报告流程, 确保信息传递及时 、准确
疏散路线规划: 明确疏散路线, 确保人员安全
撤离
安置场所选择: 选择安全、舒 适的安置场所, 提供基本生活
资金来源: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业投资等,确保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顺利进行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的合理使用,提高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的效率和 质量
政府主导与社区参与相结合
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添加标题

应急避难场所制度汇编

应急避难场所制度汇编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汇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定1、遵循“属地管理、保证重点、服从指挥、有序集散”的原则,积极为受灾群众提供避难服务。

2、应急避难场所按照场地权属由业主单位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所在地民政、地震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避难场所设施完好,灾时可正常使用。

3、根据邵武市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应急避难场所由市政府依据灾情程度宣布启动和关闭。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时,相关责任单位根据预案迅速做好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治安和秩序维护,以及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设施应急保障。

5、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根据上级指令和任务分工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做好救灾物品管理发放,为灾民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或挪用地震应急设施设备。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人员职责1、热爱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避险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

2、每月定期检查避难场所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重要应急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引导鼓励避灾群众弘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自强自立,共度难关。

4、做好避灾群众的登记统计和接待安置工作,安排其食宿,指导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清洁卫生和设施用具的规范摆放。

5、加强与避灾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安全稳定。

6、加强应急避难场所食品和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做好发放和补充工作。

避灾人员守则严格遵规守纪讲究文明礼貌听从统一安排维护良好秩序提倡团结互助自觉帮老扶幼爱护公共财物防止损坏丢失维护公共环境保持卫生整洁严格食品安全预防疾病发生应急避难场所指挥部组织架构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应急避难场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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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最新国标

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最新国标

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所涉及的平时管护、急时使用、检查评估等各环节的管护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运维相关方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管理运维相关方包括应急避难场所管理部门、管理单位、运维单位、产权单位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4012应急避难场所术语GB/T44013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GB/T44014应急避难场所标志3术语和定义GB/T4401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体要求4.1管护使用内容包括平时管护、急时使用、检查评估等。

4.2平时管护要求4.2.1应急避难场所平时管护中,应按照GBT44013的分级要求分级管护,各级管护目标与安置要求如下:a)省级、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省级、市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所有类型突发事件的受灾居民安置为管护目标,兼顾周边省域、市域转移安置需求,不要求兼顾紧急避险;b)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区县域管辖范围内主要类型突发事件受灾居民紧急避险和应急安置为管护目标,兼顾周边区县转移安置需求;c)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主要类型突发事件受灾居民紧急避险和短期应急安置为管护目标,不要求兼顾周边乡镇村社区转移安置需求。

4.3急时使用要求4.3.1应急避难场所急时使用时,应按照GB/T44013的分类要求分为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分类运行管理。

5平时管护5.1制度建设5.1.1应急避难场所应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内容:a)平时管护的责任主体及职责;b)平时运维工作计划;c)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及使用情况登记与备案;d)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和更新情况登记与备案;e)设施设备物资保障机制、周边社区联系机制、应急志愿者队伍联系机制;f)宣传与演练方案;g)就近疏散社区范围划定和疏散预案制定修订;h)急时管理机构组成和职责分工;i)急时启动、运行和关闭恢复预案;j)平急转换流程与方案,应急运行时设施设备使用手册。

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

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

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个人住址)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个人住址)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为负责管理和运营下述场所,并为保障场所内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下称“本规定”),供甲方全体职工和场所内其他人员遵守:第一条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的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场所内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疏散和避难行为,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紧急情况的定义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爆炸、气体泄漏、自然灾害等场所内或附近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紧急疏散和避难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负责制定和公布本规定,并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场所内人员了解和掌握紧急疏散和避难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并诚信履行其作为场所内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如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按照事先制定好的疏散计划,通知其他人员、引导疏散和协助避难。

3. 甲方应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并保持其畅通和安全。

第四条紧急情况的疏散和避难程序1. 在发生紧急情况后,甲方应立即激活紧急疏散预警系统,并通知场所内职工和其他人员按照预定疏散路线有序撤离。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指示和安全人员的引导,有序疏散至安全地点,并迅速进入预定的避难场所。

3.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疏散人员的信息,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并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及时通知人员复工或离开避难场所。

第五条紧急情况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准备1. 甲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场所内的紧急应急物资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急救箱等,并保持其正常运作。

2. 乙方应定期检查和测试紧急应急物资和设备的有效性,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六条紧急情况的后续处理和评估1. 紧急情况结束后,甲方应及时对事件进行评估和反馈,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避难场所是指在自然灾害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提供给社会公众的安全场所。

为保障避难场所的安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避难场所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建筑安全规范和消防要求。

避难场所管理负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三条避难场所管理负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避难场所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保障避难场所的有效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避难场所管理负责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避难场所的认识和利用率,提高应急避难意识。

第五条避难场所管理应当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六条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避难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二章避难场所分类管理第七条避难场所按照用途和规模分为不同等级。

常设避难所为一级避难场所,暂设避难所为二级避难场所,应急避难所为三级避难场所。

第八条不同等级的避难场所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和编号,便于公众辨别和使用。

第九条避难场所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用途合理配置物资设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满足人员基本生活和医疗救治需求。

第十条避难场所管理负责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避难场所的分类管理制度,提高避难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避难场所管理原则第十一条避难场所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避难场所管理应当突出人性化、尊重生命、注重隐私和安全的原则。

第十三条避难场所管理应当坚持节约资源、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十四条避难场所管理应当遵循优先救援、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安全的原则。

第四章避难场所管理任务第十五条避难场所管理负责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年度避难场所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落实检查。

第十六条避难场所管理负责部门应当及时更新避难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清单,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七条避难场所管理负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避难场所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尴震应急魂难场所分为口下三类*—— I类繼■应急遊醴场Bh具备粽合设就配■可安置曼拋人员30d IU上乍——n类地n应急洪难场所’具苦一般is範配at■町安錢助人员u)d〜3a<n ——HI 贮地n应急避炬场所’具备基本按范配is•町安量受助人员10dW内*(2) 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3JJ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三个级别匕中心避难场所.同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3J2中心避难场所为具有物资集散、重型医疗救治、救援指挥中心*安置场所、救援部队驻扎、伤员转运、对外疏散基地、救灾设备存储场所、救灾备用地等多项疏散功能的长期避难场所〃允许相邻或相近的专项救助及安置场所统筹整合狀一个综合型中心避难场所’3J.3固定避难场所为提供应急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供水的中长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为3天以上。

允许和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场所统筹整合成一个固定避难场所- 314紧急避难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难时间一般在3日以内,可选择性配置基本设施。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2.0.4略吐遁%鸟所发至奧此公:n骼(4吋*莅姬时卿内-供關用査砸属h縞畤越丼曲「克莊期铠勺漩w實-I扎矗山「桶斯-2,0.5检鄭谢曲场所岌牛啜览佥从事件时■主畫用于塹律居住歐社区)爲it 办事处和区日辍臥咄噺昔理龍馆内的居民悵时冋連卓生活的场亂(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3J地*应急避垂场所需求为聊3 11善类场馳难人口测算直酬| (1}購怎屋雜垢斯;卜于社区軽無最养建坦英求去去三勺豹估天*內)凭辰枭當.罠遽、就赶啊的坏亟H超兴展奩期逼華於要=凭整幻期卷*对棗害忑拆生矢酣1特I不秦瘗'窈备缱力不足.全邺将*耍里入硼犒虑厅建靈・®>:.當总殳超所硼人员测律为全齡市住人口,工齐人口毎篆誇持眛直城还应琴虚H作人口浚产业人匚蒔的淙烹避雀卡責,[门)逞足jg萃驗甘寸厲于坦虐圾避难甥阱T是堆整我書岌主丰盾期口天以J8)炙愛迪难SHb箫.芳足灾民申恋期逮簸梔耍・殳时,其凍生冗■彭响己溥到担电I,隹虜秦帳破以虻吿骨夸W衾富辺朿中,只有住瘠袋皴隊等更灾严三凶龙匱巒妾輦鍍在誉阵屿;遼軽・阂王,固罡1S4所的琶苯人丘机算壬匹兰坦戾星抗樓竝R学医蠶畏定=楼霑•:士京帀墟去建设扛芟瞪灾H性仁時氐告分析,北京市四茁住后粉比建箕堕且荃半義电$雯请更董农,H 韦旧城平鲁层豆心刃竄应機式穩號力不疋、蒔合讹京市客方直情w・扭逊戡呂侖用at叱13悯的庭虚曆迓至损暑工・商如%的営嗟埒華姜35难埔前世行迴建来醐圍足建笨场新這罩人氏■总人匚E帝住人匚尹)X3O%;| C3)中心超確珀洞厲于帀做诫確场肝.悝足固定谴弟场所的补充・主張負頁味歆蒔移人長彩菽集工咋人员的尖牛芟豐.具進雀人匚不忏具伍由算。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
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抗震、防火等基本要求,能够承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的影响。

2. 应急避难场所应有充足的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3.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备有紧急通讯设备,如电话、对讲机等,以便实时联系外界获取帮助。

4.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应急供水设施,如储水设备、净化设备等,确保提供安全饮用水。

5.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应急医疗设施,如急救箱、简易医疗设备等,以便处理轻微伤势或紧急医疗情况。

6.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应急食品和生活用品,如储备食品、毛毯、卫生用品等,以便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7.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紧急逃生设备,如应急出口、疏散通道等,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8.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备有适当的应急安防设施,如监控摄像头、安全门锁等,确保场所的安全性。

以上仅为一些基本的配套要求,具体要求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考虑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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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首先,应急避难场所的选择和分配应该按照科学的原则进行。

需要考虑到场所的容纳能力、结构安全性、通风条件、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尽量选择宽敞、安全、便捷的场所,保证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应根据受灾情况以及受灾人口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避难场所,避免出现拥挤或资源浪费的情况。

其次,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具备专业性。

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避难场所的运营管理。

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应急管理知识和经验,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管理人员需要实施24小时巡查制度,确保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同时,还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包括场所进出、宿舍分配、食品供应、疾病防控、卫生保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避难场所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三,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在选择避难场所时,需要考虑到供水供电、通风条件、卫生设施等方面的条件,确保受灾群众在避难场所内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还需要配备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等,以提供基本的应急保障。

在日常管理中,还需要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功能性和完好性,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最后,应急避难场所的信息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迅速了解避难场所的使用情况和受灾群众的基本情况,以便进行合理的资源调配和救援安排。

因此,需要建立避难场所和受灾人员信息的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受灾群众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这个制度需要考虑到场所选择和分配、管理专业化、设施设备的条件、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能够提供有效的应急保障和救援。

只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急避难场所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一、场地选择与设计规范1、选择安全稳定的地势高、土壤良好的场地,尽量远离易发生灾害的地段,如河流附近、山脚下等。

2、场地周边应通畅,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并且具备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

3、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防灾减灾的技术标准,如疏散通道的设置、消防器材的配置等。

4、根据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和灾害类型,应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抗灾能力。

二、建筑与设备要求1、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配置灭火器材。

2、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广播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等,以便及时向群众发布信息和指示。

3、提供应急避难场所的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并配置高效净水设备。

4、应配备简易的卫生设施,如移动式厕所、简易洗手设备等,并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5、应设有合适的生活设施,如床铺、蚊帐、毛巾等,以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管理与维护规范1、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4、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提前规划好人员疏散、物资调配等工作。

5、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四、宣传与指导规范1、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2、制作宣传海报、标识牌等,标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和相关信息。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4、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规范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以上规范整理,可以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尴震应急魂难场所分为口下三类*—— I类繼■应急遊醴场Bh具备粽合设就配■可安置曼拋人员30d IU上乍——n类地n应急洪难场所’具苦一般is範配at■町安錢助人员u)d〜3a<n ——HI 贮地n应急避炬场所’具备基本按范配is•町安量受助人员10dW内*(2) 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3JJ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三个级别匕中心避难场所.同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3J2中心避难场所为具有物资集散、重型医疗救治、救援指挥中心*安置场所、救援部队驻扎、伤员转运、对外疏散基地、救灾设备存储场所、救灾备用地等多项疏散功能的长期避难场所〃允许相邻或相近的专项救助及安置场所统筹整合狀一个综合型中心避难场所’3J.3固定避难场所为提供应急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供水的中长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为3天以上。

允许和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场所统筹整合成一个固定避难场所- 314紧急避难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难时间一般在3日以内,可选择性配置基本设施。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2.0.4略吐遁%鸟所发至奧此公:n骼(4吋*莅姬时卿内-供關用査砸属h縞畤越丼曲「克莊期铠勺漩w實-I扎矗山「桶斯-2,0.5检鄭谢曲场所岌牛啜览佥从事件时■主畫用于塹律居住歐社区)爲it 办事处和区日辍臥咄噺昔理龍馆内的居民悵时冋連卓生活的场亂(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3J地*应急避垂场所需求为聊3 11善类场馳难人口测算直酬| (1}購怎屋雜垢斯;卜于社区軽無最养建坦英求去去三勺豹估天*內)凭辰枭當.罠遽、就赶啊的坏亟H超兴展奩期逼華於要=凭整幻期卷*对棗害忑拆生矢酣1特I不秦瘗'窈备缱力不足.全邺将*耍里入硼犒虑厅建靈・®>:.當总殳超所硼人员测律为全齡市住人口,工齐人口毎篆誇持眛直城还应琴虚H作人口浚产业人匚蒔的淙烹避雀卡責,[门)逞足jg萃驗甘寸厲于坦虐圾避难甥阱T是堆整我書岌主丰盾期口天以J8)炙愛迪难SHb箫.芳足灾民申恋期逮簸梔耍・殳时,其凍生冗■彭响己溥到担电I,隹虜秦帳破以虻吿骨夸W衾富辺朿中,只有住瘠袋皴隊等更灾严三凶龙匱巒妾輦鍍在誉阵屿;遼軽・阂王,固罡1S4所的琶苯人丘机算壬匹兰坦戾星抗樓竝R学医蠶畏定=楼霑•:士京帀墟去建设扛芟瞪灾H性仁時氐告分析,北京市四茁住后粉比建箕堕且荃半義电$雯请更董农,H 韦旧城平鲁层豆心刃竄应機式穩號力不疋、蒔合讹京市客方直情w・扭逊戡呂侖用at叱13悯的庭虚曆迓至损暑工・商如%的営嗟埒華姜35难埔前世行迴建来醐圍足建笨场新這罩人氏■总人匚E帝住人匚尹)X3O%;| C3)中心超確珀洞厲于帀做诫確场肝.悝足固定谴弟场所的补充・主張負頁味歆蒔移人長彩菽集工咋人员的尖牛芟豐.具進雀人匚不忏具伍由算。

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临时安全避难、生活救助和医疗救治的场所。

建立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对于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和规划应符合国家标准。

选址应远离可能引发灾害的区域,如河流、山体滑坡易发区等,同时要考虑交通便利、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

规划应科学合理,包括场所面积、建筑结构、逃生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提供避难和救助。

其次,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应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照明、通风设备等基础设施,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另外,应急避难场所还应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等,以应对灾害发生后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治需求。

再次,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运营应符合国家标准。

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和救助工作。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避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整体应急响应能力。

总之,建立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对于提高我国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断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广大市民也应增强应急意识,了解周围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和设施,做好自我防护和避险准备,共同为应急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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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GB 21734-2008
(2)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5)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2、选址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GB 21734-2008
(2)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2)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室避难场所
3、服务半径、有效用地面积和人均有效用地面积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GB 21734-2008
(2)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2)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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