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与选择.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与创新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与创新龙源期刊⽹ /doc/e763425d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64.html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与创新作者:王丹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33期摘要:⾃上世纪⼋九⼗年代以来,英美等国家的⾦融市场相继实现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并逐步建⽴起与本国政治、经济、历史、⽂化传统等相匹配的⾦融监管模式。
伴随经济全球化层级的深化,国际⾦融市场对国内市场潜在的影响也不断加深;同时从追求效率和提升市场竞争⼒⾓度看,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型已成为我国⾦融市场发展的必然。
因此,我国亦应在借鉴较为成熟⾦融监管制度与模式的基础上,转变⾦融监管思路,创新⾦融监管⽅式,改⾰并完善相关法律安排,最终实现新型⾦融监管模式建构。
关键词:混业经营;⾦融监管;模式创新⾦融市场所具有的⾃然垄断、外部性及信息不对称等特性,是⾦融监管存在的理论基础;⽽⾦融创新、⾦融市场和⾦融监管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是不断调整⾦融业经营体制和⾦融监管模式的现实原因。
⼀⽅⾯,⾦融市场若求长期繁荣发展,则需要源源不断的⾦融创新为其提供前进动⼒,因此,⾦融创新是市场发展的必需品;另⼀⽅⾯,为维护⾦融市场的稳定运⾏,防范和抵御因创新⽽引发的⾦融风险,⾦融监管亦应运⽽⽣。
⼀、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融业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融市场蓬勃发展,各种⾦融创新产品玲琅满⽬,增强⾦融市场活⼒的同时也加重了⾦融监管的负担。
各类⾦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界线逐步模糊,⾦融产品亦不再囿于业务范围⽽呈现产品同质化现象。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融业发展现状主要概述如下:第⼀,直接融资⽐重稳步提⾼。
近年来,由于银⾏等资⾦中介机构出于流动性要求,对贷款资格掌握较为严格,因⽽中⼩企业融资只能依靠资本市场这⼀长期资⾦的流通场所。
第⼆,⾦融市场同质性不断加强。
随着⼤资管时代的到来,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段实现了⾦融产品的同质化,最终也导致整体⾦融⾏业的业务交叉混同成为必然。
混业经营下金融监管体制发展趋势与选择
的有效评价和控制。 从已有 的实践来看, 综
合监管主要有 以下三类 : 英 国式 的统一监管模式 。这种模式 以 英国和 日本 为代表 , 对于不 同的金融行业 、
体化的超级监管机构。而金融 控股公司
混业的程度较浅 。利益冲突和风险传染等
问题并不突出 ,适合于伞型监管模式。 二是政治 、法律 、文化 等制度环境 因
一
为金融控股公司伞状监管者,负责评估和
监控混业经营 的金融控股公 司整体资本充
实施监管。 随着混业经营愈来愈普遍 , 尤其 是伴随着大型混业金融集团的出现 。 金融体
系风险的特征和传播途径发生显著改变, 传 统 的分业监管模式的有效性受到了严峻的挑 战。 面对混业带来 的一系列监管新问题 。 大 多数发达 国家从分业监管走向综合监管, 目 的是进一步加强监 管部 门的协 调与信 息沟 通, 避免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 , 以及实现对 金融集团的整体清偿力和资产组合整体风险
的 方 向和 路 径进 行 探 讨 。
国台湾等也都开始采用这种模式。
美国式的伞形监管模式。19 年 《 99 金
关■调:混业经营 综合监 管
挥重要作用:
一
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后,美国改进原有
的分业监管体制 ,形成一种介于分业监管
是混业的组织形式和混业程度有所
日 业 营 景 各 金 监 经 背 下 国 融
足性 、风险管理 的内控措施和程序 的有效
性以及集 团风险对存款机构子公 司潜在影 响等 。联储必须尊重金融控股公 司各类子 公司 的有关监管 当局 的权限 ,从而避免重 复监管和过度监管。 不完全 的统一监管模式 。这类监管模 式介于统一综合监管和分业监管之 间,主 要包括牵头监管模式和双峰监管模式。牵 头监管模式是在实行分业监管 的同时 ,由 几个主要监管机构建立及 时磋商协调机制, 为防止混业 中的监管真空和监管机构相互
混业经营趋势下关于我国金融监管的研究3900字
混业经营趋势下关于我国金融监管的研究3900字随着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混业经营已成为金融业的一种发展趋向。
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实行混业经营的国际环境下,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双重压力使得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变得不可避免。
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转型重要时期,而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对我国金融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混业经营应该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分业经营混业经营金融监管金融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合理的组织形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
中国金融业目前正在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的重要关口,为了防止混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提高我国金融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以应对混业经营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存在三类主要的混业经营模式。
第一种是全能银行形式,该形式以德??为代表,这些国家的商业银行能够依法从事存贷业务、交易各种金融工具、承销债券和股票、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金融服务。
第二种是银行母公司模式,英国是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这些国家容许商业银行在一定条件下成立子公司或者由其控股公司成立的子公司来开展其他业务。
第三种是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该形式以美国作为代表,商业银行原则上不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假如银行想从事投行业务,需要以控股公司形式通过相互独立的子公司来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金融控股公司形式更加适宜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需求。
一、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比较混业经营的优点主要有:一是实现规模经济。
对于金融业来说实现规模经济最好的办法就是业务多元化,进行银行、证券和保险等的混合经营,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服务,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
二是分散风险。
因为混业经营模式下,各种金融业务同时开展,由于各个金融业务的周期不同,可能有的业务处于低谷时其他业务正好处在巅峰,这就很好的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作者:肖汪魁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20年第07期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各类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程度显著提高,各行业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在这种情况下,现有监管体制表现出了一定的不协调和不适应,受到一些由此而新产生的风险的挑战,因此也需要进行相关改变。
总结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了我国目前金融监管体系存在一些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混业经营;金融监管中图分类号:F2 ; ; 文献标识码:A ; ; ;doi:10.19311/ki.1672-3198.2020.07.013伴随我国金融创新的开展,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趋势。
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都在不断拓展自身业务范围,获取各类金融牌照,从分业经营模式转向金融控股集团的混业经营模式。
在这种趋势下,现有监管体制逐渐表现出了一定的不适应性,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某种程度造成了新的风险难以被控制以及整个监管体系效率的低下等问题。
因此需要监管体制也需要进行变革以应对这种变化趋势从而促进我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并提高我国金融业整体应对风险的能力。
1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历史及现状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发展的历史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金融系统整体处于高度被压抑的状况,所有的金融资源均由国家进行统一调配,全国主要的金融机构仅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
中国人民银行不但同时承担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并且也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国金融系统行使监管职能。
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进行,整个金融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银行首先从财政部独立,之后“工农中建”四大专业国有银行也相继从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分立出来从而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竞争格局。
1982年人民银行内部成立了金融机构管理司,负责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置和撤并以及制定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混业经营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多种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
混业经营的出现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即挑战和对策,来探讨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影响。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带来的挑战之一是监管的难度增加。
传统的金融监管是以单一业务为基础进行的,监管主体、监管标准和监管手段等都相对单一明确。
而混业经营涉及多个业务领域,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缺乏明确界线,监管手段也相对复杂。
金融监管机构需要面对不同业务的监管矛盾,同时对各业务之间的风险传导和边界模糊问题进行监管。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带来的挑战之二是风险的传导效应增大。
混业经营允许金融机构从一个业务领域转向另一个业务领域,从而会增大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传导效应。
若一个金融机构在多个业务领域同时经营,当其中一个业务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对其他业务产生连锁影响。
这就对金融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避免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加强监管协调合作。
尽管混业经营涉及多个金融监管机构,但其实在目标和要求上是一致的,即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调,建立起有效的监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监管机构的优势,确保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
混业经营的出现使得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面临新的挑战。
监管部门应积极跟进监管需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混业经营的边界,明确各业务之间的风险隔离要求,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强化风险管理和监测能力。
混业经营的风险传导效应增大了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应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风控体系,加强风险信息披露和监测,为监管机构提供更准确、及时的风险预警信息。
加强金融机构治理和资本情况监管。
混业经营需要金融机构具备更强的综合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与选择
银 杼类金融机构 、国 负责调 整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 金、审批 家外汇管理局 等 ;监督国家争汇管理局的工作 } 银 行类金融机构 全面 具体 的监管银 行类金融机构运行
加 强 对 金 融 机 构 的监 督 管 理 维 护 整 个 金 融体 系 的 安 全 与 稳 定 已 成 为各 国政 府 金 融 管 理 当局 的共 识 。我 国的 金融 监 管 是 伴 随 着 金 融业 改革 发 展 的 深入 逐 步成 长 、发 展 和 壮 大 的 。大 体 上 经
B b l A t 颁布 ,标 志 着金融 监管 制度 形成 。一般 认为 .金 融 监 会 保 监 会 、银 监 会相 继 成 立 、分 别 负 责证 券 业 、保 险 业 、银 ube c )
行 业 的监 管 。人 民银 行承 担 各 类 银 行 、信 用社 和 信 托 投 资公 司等 非 银行 金融 机构 的监 管 , { 9 9 9年 ,中国 人 民银 行 管理体 制 进 行 了 依 法 履 行 金 融 监 管 职 责 的 独 立 性 得 到 了进 一 步 增 强 。 经过 2 0多年 的建 设 和 改革 .我 国 金 融市 场 的 规模 目益 壮 大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济 的稳 健 。自 2 0世 纪 8 0年代 以来 , 自由化 、一体 化 以及信 息 技 重 大 改 革 撤 销 了 省级 分 行 .建 立 了 9个 跨 省 区分 行 , 中央 银 行
调 合 作 的 适应 金 融 业发 展 创 新 的新 型 监 管结 构 。 我 国加 入 w 金 融 市 场 运 作 监 管 等 方 面 的理 论 研 究 水 平 和 实 践 能 力 不 断 加 TO
监 管 机 构 财政部 中央银行 银监会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摘要】混业经营在金融行业中日益普遍,给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本文通过分析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发现风险隔离不明确、监管困难以及监管标准不统一是其主要问题。
针对这些挑战,本文提出了应对措施,包括明确风险隔离原则、加强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以及制定统一监管标准。
结论部分探讨了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影响,对策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同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本研究对于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混业经营, 金融监管体系, 挑战, 对策, 风险隔离, 监管困难, 监管标准, 影响, 有效性分析, 发展方向, 研究意义, 研究目的.1. 引言1.1 背景介绍混业经营是指金融机构经营不仅限于传统的金融服务范围,还向非金融领域扩张,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等。
混业经营的发展已成为当前金融行业的一种普遍现象,其中不乏一些大型金融机构以多元化经营为核心战略。
我国金融市场的混业经营现象也日益凸显,各大金融机构开始积极探索跨领域合作与发展,以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方面,随着金融机构跨足非金融领域,风险隔离不明确、监管困难、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逐渐显现,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也为金融市场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如何应对混业经营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
1.2 研究意义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混业经营的兴起给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竞争压力,对金融市场的格局和生态产生了深远影响。
混业经营模式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跨界经营,从而加剧市场风险,挑战传统金融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混业经营涉及多种金融业务,监管难度大,监管体系面临诸多挑战和困境,需要通过深入研究找到有效的监管对策。
混业经营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
混业经营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作者:李春艳杨倩来源:《商情》2015年第47期【摘要】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活动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金融分业经营管制政策,逐渐向混业经营推进,混业经营成为当前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之一。
相应地,越来越多的国家也开始调整和改革本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混业经营趋势对我国现行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全球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化也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国际经验。
本文通过分析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现行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认为从长远来看,中国金融业最终将融入全球竞争之中,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体制变革是必然的,也是可能的。
【关键词】金融监管混业经营监管体制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我国当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即对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分别进行机构型监管,主要以业务审批制方式进行管理。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挂牌成立,为一度关于中央银行拆分的争论画上了句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等的职责及相关职责。
在中央银行肩负执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双重角色时,常常会发生冲突。
多数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往往是“保一头”——更多的时候是保货币政策。
由于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具有较大的差别,而央行的货币政策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的做法经常不一致,严重地损害了货币政策的效应和金融监管的效率。
客观上,两种职能相对分离,可以防止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同步振荡。
另一方面,我国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却难以令人满意。
比如,为配合国有商业银行债转股工作,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质量的全面检查。
应该说,为剥离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提高其资本充足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项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但它是与中央银行扩大货币供给、刺激国内需求的货币政策同时进行的。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越来越明显,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加剧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和融合。
金融混业经营方兴未艾,但也带来了一些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管体系不适应混业经营的发展需要。
现有监管体系仍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中心,无法及时适应新业态的变化,容易造成监管逐步落后的局面。
从目前中国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看,机构分类的监管一直是首要的监管模式,但是混业经营模式下,机构类型是模糊的,难以准确分类。
当前各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机构之间的监管不够协调,监管监察的效率和准确度有待完善。
二、风险难以把握和控制。
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特点强,打造了独特的风险结构,这样的风险结构难以量化和控制。
由于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涉及范围广、业务复杂、风险分布分散,监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和管控其风险。
而在混业经营大势下,各类金融机构在承担风险的同时也面临了更大的风险挑战,控制好风险是其未来稳步发展的关键。
三、监管标准缺失。
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短板和漏洞,其各自的监管标准也不同,因此混业经营中要明确监管责任和标准,并将各机构的监管标准统一起来,这是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管体系的基础和前提。
针对以上挑战,除了健全监管标准外,还应从以下方面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一、强化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协调合作的应急机制。
各类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避免对混业机构监管中的缺位和风险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协调合作的应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
二、完善监管法规体系。
尽管监管体系的效率和准确度有待提高,但目前我国的监管体系已经较完备,一个基本的监管标准和指导思想已经形成,当前需要的是加强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吸收,及时完善和细化监管法规和其他制度规定,强化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加强金融信息披露和监管创新。
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是有效监管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加强信息披露能否更好地降低风险,增强金融机构的透明度。
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下的金融监管
706 10 9)
同一金融机 构将会 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经
营 ,分 业 监 管 的模 式 令 其 面 对 不 同 的 监 管
金 融 混 业 经 营 的 成 功 经 验 及 其 监 管 模
化 的 金 融 市 场体 系产 生 了 积极 的作 用 。
积累并成为未来更大规模金融危机爆发和金 融风险蔓延的 “ 祸根” 。
其 次 ,混 业 经 营 使 传 统 金 融 监 管 的 预
防性监管措施漏 洞百 出。如资本重复计算 与资本虚增 问题使得原有 的资本充足性管
制和偿付能力监管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 而金融脆弱性的严重化与金融风险蔓延所 导致的系统风险加大则使得传统金融监管 在风险度量 、风险监管与控制方面面临难 题。另外 ,传统金融监管对商业银行表外 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不够重视 ,这
合经营通过放松业务经营范围的限制 , 拆除 了外部的防火墙 , 从而使得原有的风险隔离 机制不复存在。 这是金融风险蔓延的直接和 主要原因。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 公众对
金融 机构 内部 复 杂的 资金往 来 关 系和风 险联
构 、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发展程度相 适应 的。在向市场经济转变 的过程 中,这种模 式对于快速 、平稳地建立起完善 的、多元
可 以预见 , 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 将逐步明朗化 , 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随之 而来 , 倘若不能较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 就有
可 能 对 中 国的 金融 体 系产 生 ; 击 , 成 金 融 中 造
在我业业趋 融何大 金下借研 的经管国 融营经势 大,模究 国呈鉴家 混的式 背如发 金现营 业混, 景监达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与构建
济全球化以及金融 自由化趋势带来 的挑战 ,不断创 新金融体制 ,拓展金融领域 ,促使金融业经营模式 由分业 经营 向混业 经 营转变 。 我国 自19 年金融体制改革后 ,形成了严格 93 的分业 经营 ,分头监 管 的金 融模式 ,这 种 制度设计 符合当时中国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发展现状 ,促进
融监 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 建立共 同 , 参加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并提出 了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人概念。但是该机制
【 收稿 日 期】20 - 1 1 08 0 — 2 【 作者简介】韩 玎 (93 , 18一) 女,内蒙古乌兰浩特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 o 级硕士研究生; 6
的缺陷,但是,从我国金融业发展 现状 以及出发 ,
应建 立伞式监 管与 功能监 管结合 的监管体 制 ,理 由
如下 :
享和行动的一致性;产生跨市场的金融风险 ;抑制 金融创 新等缺 陷 。其原 因主要有 :首先 ,各监 管机
构 的权 力博弈 。各监 管 机构 基 于部 门利 益 的考 虑 , 存在不 同程度 的权力 扩 张 欲望 以及 监 管选 择 偏 好 ; 其次 ,信息共 享 、沟通 机制 的缺 乏 ;再 次 ,监 管机
业 的发展。本文在 比较世界上两种主要监管模式基础上 ,立足 于我 国现 阶段 国情 ,提 出应借鉴美 国的伞式监管和
功能监管结合 的模式 ,逐步建立统一的金 融监管体制。
关键 词 混 业 经 营 金 融 监 管
中图分类号 :F2 .3 10
文献标识码 :A
全球 化语 境下 的金融 业大 致经 历 了混 业 经营 一 分业 经 营 一 业经 营 的螺旋演 变过 程 。二 十世纪 的 混 三 十年代 以及 八十 年代 分别是 分业 经 营以及 混业经 营模 式 改革 的两个 拐点 。在度 过半 个多世 纪 的分业 经营后 ,自 八十年代开始 , 国金融机构为应对经 各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金融监管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金融监管作者:曾庆芬摘要:面对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大潮,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改革压力。
虽然混业经营也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但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有条件的。
目前无论从宏观监管环境,还是微观主体的制度基础都不具备混业经营条件,分业经营还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政策选择。
与此相应,面对混业经营在我国初露端倪的新形势,我国的金融监管应根据金融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调整,而且要顺应金融业发展潮流。
通过分析混业经营下国际金融业监管改革的趋势为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建议。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出于竞争和金融业本身发展的需要,世界许多国家纷纷放松对本国金融业的限制,实行金融自由化,由此推动了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和金融监管改革。
本文拟就我国金融业混业趋势和相关的监管问题作肤浅探讨。
一.混业经营的界定及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一)对混业经营的界定综观全球的混业经营,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1.商业银行在其法人实体内部设立非银行金融经营部门,一个法人多种金融业务;2.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投资,设立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其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是母子关系,一个法人一种金融业务,母公司是金融机构,来实现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业务的混业经营。
3.一家非金融的母公司控股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关系是兄弟关系,它们同属于同一个母公司。
这种兄弟关系的混业经营,也能通过业务的协同,来实现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析利益共享,但不能直接从其它金融机构中取得利润,只能通过业务关系或关联交易来实现。
我国光大集团,及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是该模式。
严格来讲,第1种混业是绝对的混业经营,如德国的全能型银行;而第2种混业含有分业的性质,从机构上体现出分业的迹象,如英国、日本,我国的中信也是第2种模式,信托公司控股银行、证券。
第1和第2种模式中,控股金融机构通过投资收益可以从被控股金融机构中获取利润,真正实现金融业务一体化。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混业经营逐渐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之一。
然而,由于混业经营涉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业务,因此也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针对这些挑战,本文提出了几个对策,旨在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关键词:混业经营,金融监管,对策引言一、混业经营所带来的挑战1、金融机构类型的复杂性混业经营需要金融机构跨越不同的领域,从而涉及到多种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
这导致监管部门在对金融机构分类进行监管时,需要考虑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监管政策和措施。
而这一过程又十分复杂,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和监管重复,从而影响监管效果的实现。
混业经营涉及到的各种业务形式和领域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本质上还是相互关联的。
这意味着,混业经营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不仅包括单个业务所带来的风险,也涉及到整个金融机构的稳健性。
如何识别、评估和管理这些不同来源的风险,是当前金融监管的一大难点。
3、金融监管的知识和资源不足混业经营涉及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领域十分广泛,相应的监管部门要负责监管的面很大,也需要不同类型的监管能力。
但是,当前我国的监管体系和资源都还相对落后,尤其是监管部门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都对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能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分析1、建立适应混业经营的金融监管体系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分散,缺乏整合和协调,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管理重叠和监管漏洞的问题。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适应混业经营的金融监管体系,依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业务风险,制定不同的监管政策和措施,并通过适当的协调和监管合作来促进监管的协同发展。
2、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和资源提高金融监管部门的能力和资源,包括建立金融监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研究和交流机制,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使其熟悉市场和产品发展及技术的更新。
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要加强人员、技术和资源的建设,这可以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来实现,并逐步建立智能化监管的新模式。
金融监管的挑战与对策
金融监管的挑战与对策在当前数字化和全球化的时代,金融监管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和重要性。
许多国家都面临着金融监管的挑战,包括如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如何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如何监管新型金融业务等。
本文将主要探讨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1. 挑战1:技术变革对金融监管的影响随着技术革命的快速发展,数字化金融体系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传统的金融监管方法已经不再适用。
例如,区块链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金融市场,这使传统的金融监管方法变得无效和过时。
因此,新技术的引入使得监管部门面临多个难题,如如何确定监管目标、如何建立更有效的监管框架,如何平衡监管和金融创新之间的关系等。
对策:(1)创新监管方法。
传统监管方法已经无法解决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监管部门需要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监管方法,如监管平台、监管沙盒等。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积极研究新技术的应用,以更好地了解新技术对监管产生的影响。
(2)建立合适的监管框架。
合适的监管框架有利于顺应新技术的发展,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管框架的开发和改进,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加合适的监管框架。
2. 挑战2:跨国公司的金融监管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跨国公司的经济影响力越来越大,这些公司往往在多个国家间开展金融业务,却只需要对少数国家的监管部门负责。
这种跨国公司的金融监管模式给金融稳定带来了挑战,如何全面掌握跨国金融监管难度很大。
对策:(1)加强国际合作。
全球化已经成为一个趋势,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合作,互相协调,为跨国公司的金融监管提供有效的平台。
(2)建立跨国金融监管协调机构。
建立跨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是解决跨国公司决策影响的好方法,加强跨国协调和监管工作,对于管理跨国公司的金融风险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3. 挑战3:新型金融业务的监管在数字化和全球化的时代,新型金融业务不断涌现,如电子商务金融、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等。
这些新型金融业务不仅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服务和便利,也为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
我国金融监管改革面临的挑战与政策选择
4.金融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发展, 对传统的监管手段、监管能力提出挑战。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
发展,使各金融市场之间和不同金融业态之 间的关联性更加紧密,呈现更加复杂的网络 特征和联动关系。金融业务的交叉运行、金 融信息在不同市场间的快速传递,使得金融 交易对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大大提高,受制于 监管机构分设等因素,金融业综合统计、信 息共享和大数据建设滞后,导致金融监管缺 乏对全面数据的支持和对大数据监管手段的 运用。
随着金融创新产品逐步丰富,影子银行
迅速崛起,理财、基金、投资,进入资产管
理时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之间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不断增强,金融
控股公司(集团)介入多种业务领域;股市、
债市、汇市、期货等不同市场之间的联动性
在显著增强, 金融风险的复杂程度日益提高,
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日益显露出监管空白、
协调问题。中国一向强调大一统,中央银行
现在划分为两个总部,在职权划分、政策协 调方面是否会产生矛盾。
第三,各个监管部门的整合问题。从长远
看,由于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个大的趋势,
所以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要有与混业经营相适
应的组织结构,所以必然要对当前的多头监
管局面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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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金融监管政策选择
2015年以来,国内外金融市场波动加 剧,国内股市巨幅波动、汇市动荡、银行 坏账激增、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 不断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幅度上升, 由此暴露出当前的金融监管构架以及不适 应国际金融环境和国内金融业态变化的新 形势,难以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严重影 响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款的小型准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管权限交给地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混业经营是指一个金融机构从事多种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比如银行既经营存贷款业务,又经营证券业务。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混业经营成为了金融业发展的一种趋势,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就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进行研究。
1. 难以界定监管边界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已经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业务范围。
一家银行既经营存贷款业务,又经营基金销售业务,监管部门该如何界定其监管范围?在混业经营的模式下,很难明确金融机构的业务边界,这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
2. 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由于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监管部门可能存在监管空白,一些新兴业务可能未被纳入监管范围。
这就给金融机构存在监管套利的可能,他们可能会利用监管空白进行一些不当的业务操作,从而造成金融风险。
3. 风险传染混业经营可能会使得金融机构在不同的领域都存在业务,一旦其中一个领域发生问题,可能会对其他领域造成影响,从而引发风险传染。
这种风险传染的现象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都构成了挑战。
1.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针对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监管部门需要完善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明确监管的边界和职责,确保所有的金融业务能够得到有效监管。
2. 强化跨部门协调混业经营的模式可能涉及到不同领域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协调,形成跨部门的监管合作机制,确保所有的业务都能够得到全面监管。
3. 提升监管技术手段监管部门需要不断提升监管技术手段,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能力,确保能够有效监管所有的业务,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4.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不会相互传染,从根本上减少风险的发生。
5. 完善监管评估机制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评估机制,定期对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发现并纠正潜在的问题,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的挑战与对策
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的挑战与对策第一章金融监管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的不断创新以及金融风险的不断增加,金融监管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保证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章金融监管的挑战2.1 金融创新带来的挑战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也不断创新。
金融创新带来了很多机遇,但也同时带来了很多挑战。
创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增加了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 符合市场需求的监管模式金融创新的速度非常快,金融监管部门很难及时跟上,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转变监管思路,从传统的规则性监管转向风险监管,采用符合市场需求的监管模式。
这要求监管部门具备更高的专业素质和敏锐的市场意识。
2.3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的出现,催生了很多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形式。
监管部门要依靠信息技术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提高监管效率。
第三章金融监管的对策3.1 完善金融法规体系完善金融法规体系是未来金融监管的重要策略之一。
建立健全的金融法规框架,确定严格的监管标准和规则,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严格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可有效降低金融风险,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2 创新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思路是金融监管的另一重要策略。
监管部门要转变监管思路,从传统的规则性监管转向风险监管,采用符合市场需求的监管模式,形成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并建立更加灵活、精准、高效、科技化的监管机制。
3.3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未来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工具设施等建设,提高监管数据信息的抓取、储存、分析和利用效率。
同时,必须注重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确保监管信息不被非法窃取和利用。
第四章结论本文主要从我国金融监管的背景与意义、金融监管的挑战以及金融监管的对策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金融监管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挑战。
而这些挑战不仅来自于市场本身的变化,也来自于政策、法律及技术方面的因素。
本文将探讨当前金融监管所面临的挑战,并探讨应对策略。
一、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1. 信用风险的增加信用风险指担保方无力或不愿意履行约定的担保义务所引起的风险。
由于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增加,信用风险呈现出日益严重的趋势,而这意味着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2. 市场风险的增加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变化所引起的风险。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市场风险越来越复杂多变,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注重监管的金融产品的评估和监管力度,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3. 内部控制的缺失近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的管理失误和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了某些金融机构发生了重大的失信事件,这对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监管机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在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中,监管机构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平衡风险控制和服务发展的关系。
二、应对策略1. 改善监管机制对于金融监管机构来说,改善监管机制是首要任务之一。
改善监管机制包括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监测能力、简化审批流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等。
2. 加强信息共享目前,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不充分的问题,这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机构之间加强信息共享。
加强信息共享的方式包括加强数据统计、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等。
3. 引入科技手段面对快速变化的金融市场和不断增加的监管挑战,引入科技手段也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
金融监管机构可以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将监管机制和科技手段有效结合起来,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4. 加强风控管理加强风控管理是保障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安全的关键。
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加强风控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如建立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市场风险等,确保资金流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摘要】混业经营在我国金融行业日益普遍,给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挑战。
本文分析了混业经营对监管体系的挑战,包括监管漏洞、风险传染和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这些挑战,提出了加强跨部门合作、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和引入先进技术监管等对策。
最后总结了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影响,并提出了未来发展建议,希望能够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混业经营的发展需要更加有效的监管和规范,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
【关键词】混业经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挑战、对策、监管漏洞、风险传染、监管机制、跨部门合作、先进技术监管、影响、发展建议1. 引言1.1 研究背景混业经营是指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跨界经营的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混业经营在金融行业中愈发普遍。
这种跨界经营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也给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在过去的金融监管中,主要以单一经营为主,监管体系相对独立,对于混业经营的监管并不完善。
混业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其涉及面更广,风险更大,监管难度更高。
研究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对于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希望通过对混业经营现状和影响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一大特点,如何有效监管混业经营,防范金融风险,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1.2 研究意义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是当前我国金融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混业经营现象日益普遍。
这种现象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给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带来了新的风险。
深入研究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及对策研究混业经营是指金融机构在从事主业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穿插或延伸到其他行业,开展非金融业务活动,或者非金融机构进入金融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开放,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加大跨行业经营力度,混业经营的现象日益普遍。
这种现象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因此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1. 风险传导隐患随着金融机构跨界经营的增加,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传导将会变得更加复杂和普遍。
一旦某一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风险,可能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一家银行涉足房地产业务,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破裂,将对银行的资本水平和信贷质量产生较大影响,最终引发金融体系的风险传导。
2. 监管边界模糊金融机构跨界经营使得监管边界模糊不清,监管部门面临着更大的困难。
不同类型的金融业务要求不同的监管部门来进行监管,但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往往难以把握所监管对象的全貌,存在监管盲区和监管空白现象。
3. 金融创新带来监管困境混业经营也带来了金融创新的浪潮,诸如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业务层出不穷,这些新业务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标准并不适用于新兴的金融业务,监管部门需要在保护金融稳定的前提下,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4. 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影响混业经营可能会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金融机构进行跨界经营时,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擅自调高费率、交叉销售等行为,给消费者带来风险。
监管部门需要确保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但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也面临着更大的困难。
二、应对混业经营挑战的对策研究1. 加强监管协调面对混业经营带来的监管挑战,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建立跨部门的监管合作机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边界,避免监管盲区和监管空白的出现。
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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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与选择来源:岁月联盟作者:姜伟时间:2010-06-26[摘要] 本文评析了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业监管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介绍并评价了目前世界上主要采用三种金融监管模式,在此基础之上,笔者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金融业未来采用分业监管基础上的统一监管模式的构想。
[关键词] 金融监管混业经营统一监管一、引言金融是的核心。
1720年, 英国《泡沫法案》(The Bubble Act) 颁布,标志着金融监管*制度形成。
一般认为, 金融监管与一般公共监管的理论基础是大体相同的, 它可以形容为:为防止金融市场失效而产生的连锁负外部效应, 进而危及宏观经济的稳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自由化、一体化以及信息技术的进步使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国家金融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普遍进行了金融监管结构改革,形成了结构明晰、分工明确、协调合作的适应金融业创新的新型监管结构。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2006 年1 月起, 我国对外开放全部的金融服务市场。
然而,随着国际金融综合化、一体化的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有着不可逆转的趋势,这对我国对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面对挑战,如何加强和创新我国金融监管工作,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增强金融竞争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需要我们正视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二、我国金融业监管的现状评析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和金融的不稳定性日渐突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已成为各国政府、金融管理当局的共识。
我国的金融监管是伴随着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深入,逐步成长、发展和壮大的。
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1985年~1993年,中央银行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起步阶段。
这一阶段是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初期,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金融的一段时期。
在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重心是放在改革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上,对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工作重视不够,金融监管的作用发挥不是很理想。
第二阶段:1994年~1997年,金融监管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1994年各级人民银行按照中央指示,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严肃查处了一批越权批设金融机构、擅自提高利率、非法开办外汇期货市场及个别地方出现的非法集资等问题。
中央银行从监管实践中深深体会到,要保证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超脱性,切实增强监管实效,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必须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以为保障。
开展依法监管,才能取得好的监管效果,因此,于1994年我国先后颁布《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等金融监管法规。
1995年,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金融法律。
两年时间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大发展的时期,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开始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
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阶段。
这一时期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国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相继成立、分别负责证券业、保险业、银行业的监管。
人民银行承担各类银行、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撤销了省级分行,建立了9个跨省区分行,中央银行依法履行金融监管职责的独立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改革,我国金融市场的规模日益壮大,金融市场运作、监管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不断加强,同时,我国政府在国内金融市场逐步发展的同时也营造了一个比较稳定、相对有效的金融监管架构,形成了以财政部、中央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各行业自律组织(官方性质)等为主的金融监管架构。
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划分情况参见下表。
结合表我们不难看出,由于我国当前的金融业以分业经营为基本运作形式,因而便出现了分业监管的监管架构的现状。
我国选择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是在我国金融业整体水平较低,为有效控制金融风险而在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现实基础之上产生的。
这种体制对提高监管对象的专业化,监管的连续和细致,风险的预警和化解有独到的效果。
三、混业经营给金融监管部门带来的新挑战美国于1999年正式出台并实施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整个国际金融体系开始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基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界线随着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成熟而日渐模糊(Richard K. Ambrams And Michael W. Taylor, 2000)。
而我国自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为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加快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步伐,在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法制、改进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对金融监管的组织框架进行了重大调整,相继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形成银行、证券与保险分业监管的格局。
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及入世后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国际化经营趋势日益增强,使分业监管格局下的金融稳定性面临严峻挑战。
2003 年修订实施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已修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投资。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项修改虽然确定了我国金融业在短期内仍然继续实行分业经营,但显然已经为金融机构今后的混业经营留下了适当的发展空间。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是以金融行业划分的分业监管模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施监管。
这种监管模式有利于明确监管者职责,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技术,集中控制金融市场风险。
但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也存在着自身不可消除的缺陷。
另外,虽然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监管,但是银行、保险与证券等业务之间已经出现了相互渗透的现象,同时国内也出现了一些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如光大集团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公司、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对分业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面对混业经营的趋势,我国采用的分业监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采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优点之一是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这样既便于内部管理又有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管, 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是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交叉削弱了分业监管的业务基础,使得原有的以机构类型确定监管对象和领域的监管模式难以发挥作用,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之间资金和业务往来日益密切,增加了分业监管的难度,使得原有的金融体系的运营管理模式不但没有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反而放大了这种风险。
2.金融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各个金融市场本质上是相互贯通, 彼此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
现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大都采取机构性监管,实行业务审批制方式进行管理,这样,当不同金融机构业务交叉时,一项新业务的推出需要经过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协调才能完成,就会产生较高的协调成本;同时,我国采取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 实际上是把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人为地划分为互不交叉、彼此互不联系的几个市场, 这显然是违背市场, 违背经济运行规律的;由于“三会”彼此地位平等,没有从属关系,各监管者可能对本部门的市场情况考虑的较多,而对相关市场则不太关心,信息沟通和协同监管仍比较有限。
3.分业监管致使创新力低下。
在分业监管模式下,由于各个监管者都选择直接管制的监管方式,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市场风险过于谨慎,对所有创新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查,强制金融机构执行其规定的资本要求,从而增加了金融监管的社会成本;而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研发成本居高不下,同时又需要背负沉重的创新产品审查成本,则倾向于不选择金融创新。
由此可见,面对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总体趋势,原有的分业监管的劣势日趋明显的表现出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需要进行及时有效地改革与调整。
目前有的学者认为从我国的金融业的阶段来看,虽然我国出现了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而且也出现了金融控股集团,但金融机构的主业还没有太大的变化,即使在金融控股集团内部,各子机构无论在资金还是在业务方面都存在着较为清晰的界限,因此,认为目前对分业监管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建立统一的综合性监管体制时机尚不成熟,主张形成一系列长期的正式契约安排,保证分业监管体系的程序性协调机制,通过加强监管者之间的协调合作来解决目前分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我国的金融业的已经具备了混业经营的能力,这可以从我国政策性批准的多家金融控股集团得到证明。
另外,随着全球一体化而产生的全球金融一体化,我国金融采用混业经营势在必行,特别是外资金融机构的不断进入我国,将会使得我国金融企业的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期进一步缩短,因此,本文认为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应尽早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四、金融混业经营监管模式的选择有效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应该适应当前的金融业务的经营发展模式,并确保金融系统整体安全和有效。
从世界范围来看,迄今为止,一个国家究竟选择何种金融监管体系模式或金融监管体系变迁的路径,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完全取决于其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经历了由混业经营混业监督管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发展过程,经历了有初级阶段——发展阶段——高级阶段的发展历程。
我国究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监管模式要由我国的具体国情来决定,应该选择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的金融监管模式,适应当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的监管模式。
目前主要的金融监管模式有:1.统一监管模式。
典型的统一监管模式指对不同的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均由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
这个监管主体可以是中央银行或其他机构,统一监管模式的优势包括:统一监管可节约技术和人力的投入,大大降低分业管理所产生的部门间信息沟通的成本,改善分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同时,统一监管模式提高了金融业的创新能力,统一监管模式可迅速适应新业务,避免监管真空,降低新的系统性风险,也可减少多重监管制度对金融创新的阻碍。
统一监管模式的劣势主要有:容易导致官僚主义。
因此,就要求监管主体必须建立一个能够使其潜在优势、规模经济等得以最大化,同时又能防止潜在风险的监管组织结构。
1996年以后日本和韩国也转向统一监管模式. 1997年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最为著名,截止目前,实行统一监管的国家主要包括英国、日本、韩国及北欧国家等。
2.分业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是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业务领域内分别设立一个专职的监管机构,负责各行业的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
我国目前采用的监管模式就是典型的分业监管模式,目前分业监管模式较为普遍,实行分业监管较为典型的国家有德国、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