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全套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行为,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适用本指南。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遵循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审计程序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当实施审计对象调查、审计计划编制、审前调查、审计实施、审计报告5个程序。
第五条审计对象调查。指在拟定审计计划之前,对需要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符合性调查。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建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预留尾工工程及费用合理;
(二)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通过了交工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施工、监理方等已按规定编制了完整、规范的竣
工文件,竣工结算已由建设单位确认,且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基本完成;
(四)建设单位已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或竣工决算审计,且审核(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或审核(计)报告已提交。
调查人员在认真调查审计对象后,填制《竣工决算审计对象调查表》,作为审计机关编制审计计划的依据。
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将拟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造价审核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造价审核存在问
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造价审核是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性和效益性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这些问题包括审核标准不明确、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人员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导致工程项目的造价评估结果不准确,进而影响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解决对策来改进这一情况。基于此,本篇文章对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造价审核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审核;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
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造价审核是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这些问题包括审核标准不明确、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人员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导致工程项目的造价评估结果不准确,进而影响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解决对策来改进这一情况。
1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造价审核原则
1.1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各种决策和行动中,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个人都应当平等和公正。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伦理和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宪法和法律中体现了这一原则,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平等、法治的社会环境。政府部门和全体公民都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循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1.2透明原则
透明原则是指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公共管理等领域,应该保持信息的公开
和公示,让公众能够获得充分和准确的信息,参与决策过程和监督行政行为。在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方便区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送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预、结(决)算评审,具体项目有:工程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水电气的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农林水利建设;拆迁补偿等等。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办理工程预结算评审(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后需作调整的,则另行通知)。
二、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
(一)在建设项目实施前(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招标信息公告前,非公开招标项目在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按《工程预算送审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一)的要求向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送审预算评审资料。送审时填写并附以下资料:
1、《申请办理工程预算评审的函》,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资金的来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在时间较紧的情况下,需对评审工作完成时间的要求作说明);
2、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等有关文件;
3、初步设计资料、概算资料;
4、施工图(必须有设计单位的图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
5、施工图预算、标底预算(工程量清单);
6、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7、详细工程量计算书;
8、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说明、施工方案;
9、编制说明:包括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名称、价格表等;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方便区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送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预、结(决)算评审,具体项目有:工程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水电气的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农林水利建设;拆迁补偿等等。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办理工程预结算评审(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后需作调整的,则另行通知)。
二、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
(一)在建设项目实施前(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招标信息公告前,非公开招标项目在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按《工程预算送审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一)的要求向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送审预算评审资料。送审时填写并附以下资料:
1、《申请办理工程预算评审的函》,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资金的来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在时间较紧的情况下,需对评审工作完成时间的要求作说明);
2、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等有关文件;
3、初步设计资料、概算资料;
4、施工图(必须有设计单位的图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
5、施工图预算、标底预算(工程量清单);
6、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7、详细工程量计算书;
8、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说明、施工方案;
9、编制说明:包括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名称、价格表等;
信息化项目财政评审指南解读
信息化项目财政评审指南解读
1、项目应遵循一体化设计、集约化建设原则,按照建设类、运行维护类进行分类;建设类项目可同时包含新建和升级改造内容,但应分列为不同的子项目。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应当分开申报,建设项目不得包含运维内容,运维项目不得包含未验收项目资产内容。
2、一级预算单位应加强本系统项目整合,对业务办理量、用户数小的应用系统,以及面向公众服务类的分散建设应用系统应优先整合。每个预算单位只能申报一个运行维护类项目;每个一级主管部门申报的建设类新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本部门下属预算单位总数(不含涉密项目和授权建设通用应用系统项目)。
3、建设类项目应基于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的软硬件环境进行设计和部署,包括所需硬件(服务器、虚拟机、存储)、通用性软件(操作系统、通用中间件、主流数据库等系统软件)及公共应用平台等。其中确有不适合迁入的业务系统需报请市工信委经专家审核后确定。
4、运行维护类项目应以在用IT资产为基准申报运维经费,同时应深入梳理、分析现有业务系统情况,推进向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迁移设计工作,编制迁移计划,并预留迁移和租赁费用,实施迁移后的系统和设备,所对应的运维费可转用于实施迁移工作。其中确有不适合迁移的业务系统需报请市工信委经专家审核后确定。
5、方案投资概算表须清晰,应当包括机房、计算及存储资源的租赁需求,应用系统开发估算量,项目咨询、项目监理、系统上线安全测评等。
6、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建设性项目,应编制专项规划,并与业务梳理表的职能对应,经市工信委组织专家论证后,由项目单位报送市政府审定。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申报操作手册【模板】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申报操作手册
项目单位操作手册
文档更新记录
目录
、申请项目代码操作指引1
1.项目代码获取流程1
2.登录系统操作1
3.项目代码申报操作1
3.1进入项目登记1
3.2项目代码登记表单填写2
4.项目变更管理操作4
4.1项目赋码申请未通过修改内容4
4.2项目赋码申请已通过修改内容5
5.................................................................................................
5.1赋码申请未通过的注销5
5.2赋码申请已通过的注销申请6
一、申请项目代码操作指引
1.项目代码获取流程
2.登录系统操作
系统登录网址:【网址】
(建议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QQ浏览器进行操作)
描述:
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工作台界面。
(如果在登录过程中,有任何账号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20-123456转9进行咨询)
3.项目代码申报操作
3.1进入项目登记
描述:
进入工作台,点击【登记项目】,点击上方【项目登记】
描述:
进入项目代码引导页面。
>申报项目类型:分为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及个人投资项目。
>审核备类型:企业投资项目可申报核准和备案类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可申报审批类项目,个人投资项目只能申报备案类项目,企业投资项目的用户还可通过辅助工具,对核准或者备案进一
步进行自查。
>项目类型:通过字段说明和自身项目情况进行选择。
>经济类型:根据账号中企业的经济类型默认自动选择。
>建设性质类型:通过字段说明和自身项目情况进行选择。
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现状及几点建议
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现状及几点建议
目前,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已成为推
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相关部
门和人员的重视并加以改进。本文将就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几
点建议以期改善和完善相关工作。
一、现状分析
1. 财政投资评审流程不规范
目前,一些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着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即在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等环节中,程序不清晰,导致评审工作难以进行,增加了评审工作的难度和耗时。
2. 缺乏科学的评审标准
在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评审标准不够科学、准确,使得评审结果不尽如人意,
无法真正反映项目的优劣势,甚至存在主观随意性,影响了项目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 评审机构和人员不够专业
部分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和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项目的技术性和经济性无
法准确评估,导致评审结果的不准确和不可信。
4. 不重视项目的后期监督
一些县级财政投资项目在获得资金后,缺乏对项目的后期管理和监督,导致项目的成
果无法充分发挥,浪费了财政资源。
二、改进建议
1. 规范评审流程
应当建立科学、清晰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流程,明确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的具体规
定和流程,为评审工作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南。
2. 完善评审标准
应当建立科学、客观的评审标准,明确项目评审的各项指标和权重,推动评审工作的
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 强化项目的后期监督
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后期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成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操作规范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第三部分第(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号)第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第一条: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权限
.原则上,河池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同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但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我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意见>
的通知》(桂办发〔〕号)规定: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6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16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
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快统一政府信息平台部署实施,减少重复建设,消除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共享程度,特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依据
1.《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2.《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
3.《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穗科信字〔2012〕240号)
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1号)
5.《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政务电子签名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科信〔2011〕2号)
6.《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166号)
7.《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可复用可共用信息系统相关标准(第一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4〕116号)
8.《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可复用可共用信息系统
相关标准(第二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4〕142号)
9.《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可复用可共用信息系统相关标准(第三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4〕193号)
二、项目申报步骤
各单位应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以统筹和整合为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和业务梳理成果,申报本单位2016年信息化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申报2016年信息化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经费预算。具体说明如下:
财政评审管理系统基础操作指南适用建设单位
财政评审管理系统基础操作指南(适用建设单位)
一、主流程基础操作
1.在电脑桌面找到XX浏览器(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双击启动浏览器;
2.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财评系统网址::8076/(建议将网址添加至浏览器书签,下次可快速找到直接访问);
3.在打开的登录界面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及密码(账号和密码来自于平台管理员的分配,请向平台管理员索取)。申请账号为单位中文全称,原始密码为Cds2023+,申请成功后请自己修改密码。
二、项目送审
1.建设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评审项目]菜单下的[项目送审]菜单;
4.在[项目送审]界面,点击[项目送审]按钮开始一个新项目的信息录入,根据项目审查性质对应的资料清单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5.项目保存后,勾选该项目点击[启动评审]按钮,项目将流转到下一节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登记基础信息(标红项为必填项)。
6.建设单位联系人必填,(即该项目送审单上的联系人)。号码格式错误会提示信息填报不完整,邮箱号码必填。
7.报审资料上传:在报审资料列表点击[上传附件]按钮,选择对应文件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上传电子档请注意:
a.送审单、书面报告、预算评审报告、可研批复、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电子档资料目录表直接上传PDF至报审文件的第一栏;
b.剩下的图纸、结算书、招投标文件其他需要压缩文件在一个文件里面上传至最后一栏,此项已设置为必填项,不上传电子档不能启动评审。
8.补充资料:点击执行任务后在该页面上传补充电子档一一保存一通过。必须先点击执行任务,否则文件不会上传成功。
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
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
指南编写组
2014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基本要求1
第三章评价实施组织1
第四章评价依据2
第五章评价指标及标准3
第六章评价方法9
第七章评价程序12
第八章评价报告16
第九章评价质量控制19
第十章附则24
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结合我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项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第三条本指南所称财政项目资金,是指纳入财政支出安排的有专门或指定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1)部门预算项目资金;(2)财政专项资金;(3)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因此本指南适用于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和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条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部门(单位)在组织评价工作人员、咨询专家、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时,应当参照本指南组织实施。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评价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绩效评价工作。若涉及特殊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可聘请相关专家协助。
第六条评价人员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除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得泄露在评价过程中获知的秘密,业务资料及评价结论。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操作手册
第一章概述 (4)
1.1 软件介绍 (4)
1.2 软件功能特点 (4)
1.3 软件运行环境 (4)
1.4 安装 (4)
1.5 运行软件 (5)
第二章软件使用指南 (5)
2.1 软件操作流程 (5)
2.2 软件界面说明 (6)
2.3.系统管理 (7)
2.3.1.功能组成 (7)
2.3.2.功能介绍 (7)
2.4.公用参数输入 (9)
2.4.1.功能介绍 (9)
2.4.2.操作规程 (9)
2.4.3.注意事项 (10)
2.5.投资估算数据输入 (10)
2.5.1.主要功能 (10)
2.5.2.操作规程 (10)
2.5.3.注意事项 (11)
2.6资金筹措 (11)
2.6.1功能介绍 (11)
2.6.2操作规程 (11)
2.6.3说明: (13)
2.7、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 (13)
2.7.1 功能介绍 (13)
2.7.2 操作流程 (13)
2.8.营业外净收入: (14)
2.8.1.功能: (15)
2.8.3.操作方法: (15)
2.9.固定资产折旧: (15)
2.9.1.功能: (16)
2.9.2.输入基本数据: (16)
2.9.3.操作方法: (16)
2.10.无形资产折旧摊销: (16)
2.10.1.功能: (17)
2.10.2.输入基本数据: (17)
2.10.3.基本操作: (17)
2.11.工资福利估算输入 (17)
2.11.1.功能介绍 (17)
2.11.2.操作规程 (17)
2.11.3.注意事项 (18)
2.12.各项费用数据输入 (18)
2.12.1.功能介绍 (18)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1.引言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是指在财政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的
过程,旨在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到具备可行性、效益明显的建设项目中。本
操作指南旨在规范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的流程和标准,提高评审工作的
质量和效率。
2.评审范围和要求
2.1评审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所有涉及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项目等。
2.2评审要求
评审要求包括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风险管
理等方面的评估。项目申请方应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确
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评审流程
3.1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方向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背景、
目标、方案、预算等内容。
3.2评审组成
财政部门组建一个独立的评审组,包括经济学、技术、环境、法律等
方面的专家。评审组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3项目评估
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目标的可实现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
-经济效益评估:评估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经济增长潜力等。
-社会效益评估:评估项目对就业、社会福利、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的影响。
-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可持续性。
-风险管理评估:评估项目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4评审意见
评审组根据评估结果形成评审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等。评审意见应明确列出评审组的观点和建议。
3.5决策
财政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投资该项目,或对项目申请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评审准则和标准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类)方案编写指南(2016)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类)
方 案 编 写 指 南
(2016)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要求 (2)
第三章编制内容要求 (3)
第四章编排与印制 (14)
附录A 项目方案编制大纲 (16)
附录B 投资概算费用构成及参考样表 (18)
附录C 广州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服务产品费用 (25)
(一)广州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硬件基础设施目录及产品服务价格 (25)
(二)广州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基础软件产品采购与年服务价格 (26)
附录D常见费用参考标准 (27)
(一)管理服务费用 (27)
(二)技术人员费用参考标准 (29)
(三)互联网出口和电子政务外网VPN费用参考标准 (30)
附录E 广州市信息政府总体技术框架 (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市有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公共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指导各单位做好项目方案编制等工作,特制定本编写指南。
第二条 本编写指南适用于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类)方案的编制。
第三条 项目方案应依据经批准或审查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政策或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等进行编制。
第四条 项目方案应提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需求,通过对现状和项目效益的分析论述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 项目方案应尽量简洁、突出重点、不宜堆砌文字、大幅摘抄产品说明等。
第六条 项目方案的编制除参照本编写指南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 项目方案文档应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方案”。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一、前言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是指对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提出申请
的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和决策的过程。为了规范和统
一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制定本操作指南,帮助评审人员按照统一
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
二、评审程序
1.评审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建议书和相关材料提交给评审机构。
2.评审组成:评审机构根据项目特点组成评审组,包括项目经理、财
务专家、工程专家等。
3.项目评审:评审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主要包括项目的技术可
行性、投资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评估。
4.评审报告: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编制评审报告,包括对项目的审
查意见、建议和评估结果等内容。
5.决策:根据评审报告,决策机构对项目申请进行决策,决定是否批准、调整或拒绝项目申请。
三、评审内容
1.技术可行性评估:对项目的技术路线、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进行
评估,确定项目的技术可行性。
3.经济效益评估:对项目的投资回报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偿还能力
等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经济效益。
4.社会效益评估:对项目的环境影响、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确定项
目的社会效益。
5.风险评估:对项目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风险等级。
四、评审标准
1.技术可行性标准:项目的技术路线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设备选型应先进、可靠,工艺流程应科学、合理。
3.经济效益标准:项目的投资回报期应符合行业平均水平,投资利润
率应较高,投资偿还能力应强。
4.社会效益标准:项目的环境影响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社会效益应
显著,对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有积极影响。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
(试行)
海南省财政厅
2010年8月
目录
1引言...........................................................................................................................................................
表
20
图
图2-1项目逻辑模型 (6)
专栏
1引言
1.1背景
2009年6月22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以下简称《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此有了统一的部门规章。《办法》对绩效评价的实施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绩效评价涉及的各方职责、评价内容、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方法、实施程序、报告撰写和评价结果应用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办法》同时指出,各地可据此《办法》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为此,海南省财政厅参照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并在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用以指导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2目的
本《指南》旨在向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评价人员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简称绩效评价1),提供具体操作指导,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管理和实施评价活动,并提高评价的规范性和质量。本《指南》有3个主要目的:
●帮助各级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项目实施人员和评价人员更好地理解并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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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操作指南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方便区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送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预、结(决)算评审,具体项目有:工程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水电气的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农林水利建设;拆迁补偿等等。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办理工程预结算评审(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后需作调整的,则另行通知)。
二、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
(一)在建设项目实施前(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招标信息公告前,非公开招标项目在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按《工程预算送审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一)的要求向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送审预算评审资料。送审时填写并附以下资料:
1、《申请办理工程预算评审的函》,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资金的来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在时间较紧的情况下,需对评审工作完成时间的要求作说明);
2、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等有关文件;
3、初步设计资料、概算资料;
4、施工图(必须有设计单位的图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
5、施工图预算、标底预算(工程量清单);
6、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7、详细工程量计算书;
8、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说明、施工方案;
9、编制说明:包括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名称、价格表等;
10、编制工程预算(标底)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建设工程预算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工程量计算书须列明建设项目所用的材料的单价和数量,送审的工程预算书须有编制人员签字和编制单位。
(三)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收齐评审资料后,委托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机构一般情况下在20天内(500万元以上项目则在30天内)出具初审意见并送给建设单位:
1、《工程预(结)算书评审初稿》;
2、《建设项目预(结)算评审确认表》(见附件二);
3、《建设项目评审结论送达回执》(见附件三);
4、《建设单位意见回复》(见附件四)。
(四)建设单位收到初审意见及有关文件后,在《建设项目评审结论送达回执》上签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填报《建设单位意见回复》交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逾期不复则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五)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收到建设单位的回复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单位与建设单位互相核对,双方经核对无异议后,建设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预(结)评审确认表》上签章确认,并送回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六)根据《建设项目预(结)评审确认表》和评审机构的评审报告,区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通知书》。
三、选定承建单位和签定施工合同
(一)建设单位按区财政局出具的工程预算评审结果,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的中标人。
(二)根据招投标的结果,建设单位将拟定的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送区财政局审核后(区财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承建单位签定合同。
(三)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合同签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资料送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备案。
四、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一)建设单位按申请用款的要求报送《区级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详见附件五)及其相关资料。
(二)区财政局对申请拨款资料进行审查。包括:(1)申请拨款文件是否有效,连同本次申请拨款金额在内的累计拨款数是否在年度预算指标内;(2)是否符合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3)是否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4)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和用款情况;(5)是否按规定报送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报表及有关财务资料;
(6)是否按规定办理工程概、预(结)算审核等。
(三)经审查符合规定后,区财政局拨付项目款项(建设项目资金集中统一支付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四)凡超过合同的款项须评审后再据审定的造价拨付资金。
五、建设项目的变更评审
建设单位应以区财政局出具的工程预算评审结果,区项目立项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概算计划为上限,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若确实需要变更建设项目而增加投资规模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一)建设项目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追加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按原申报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变更建设项目追加预算在原合同价总额10%以上或增加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由建设单位向区财政局报送变更或增加工程预算评审,并以评审结果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建设单位报批时须向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报送以下资料:
1、施工现场签证(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
3、设计变更工程的预算书;
4、追加预算投资的文件。
变更建设项目追加预算在原合同价总额10%以下或增加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经同意后,先按原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计算造价,竣工后一并办理竣工结算。
六、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评审
(一)建设项目完工后需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应填写《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见附件六)并附以下资料:
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2、施工图(必须有设计单位的图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
3、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施工单位采购的信息价以外的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合同和发票;
5、经建设单位确认并盖章的工程结算书;
6、详细工程量计算书;
7、钢筋、预埋件耗用量抽料表;
8、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
9、现场签证单;
10、隐蔽验收资料;
11、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竣工图;
12、工程地质资料;
13、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清单、发票;
1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15、招、投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文件、标底、投际预算、中标通知书);
16、其他有关预(结)算参考资料。
在项目预算评审阶段已报送过上述资料的,结算评审时可以不用重复报送。送审资料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