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23 个原理

合集下载

唯物辩证法原理有哪些

唯物辩证法原理有哪些

唯物辩证法原理有哪些
唯物辩证法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运动与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这个原理强调事物的内在矛盾和运动是改变和发展的源动力。

2. 联系与相互作用: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认为一切事物都是通过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发展和变化的。

这个原理关注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

3. 矛盾与斗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内部,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这个原理着重分析矛盾的性质、形式和作用。

4. 质量与量变:唯物辩证法认为质量和量变是事物发展的两个方面,质量是事物本质的核心特征,量变是事物发展的过程和表现。

这个原理强调事物发展是通过质量的积累和量变的逐渐积累而实现的。

5. 否定之否定: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一系列的否定和消解而实现的。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历阶段性的否定和超越,从而实现更高级的发展状态。

这个原理强调事物发展的非线性和不断进化的特点。

以上是唯物辩证法的几个原理,它们共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思维框架,用于分析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理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理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理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理是一种独特的哲学思想体系,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
1. 对立统一原理: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由于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不断解决而产生的。

任何事物都是由一系列相互对立的因素构成的,这些对立因素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矛盾的存在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 质量互变原理:辩证法认为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出现质的变化。

当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事物从一个质态转变为另一个质态,即出现质的飞跃。

3. 否定之否定原理: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被新的事物所替代,但这并不意味着旧事物完全消失。

辩证法认为,新事物的出现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但同时旧事物也被保留并继续发展,形成了新旧事物的统一。

4. 量变与质变相互转化原理:事物的发展既包括连续性的量变,也包括突变性的质变。

数量的增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的变化。

基于以上原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深刻认识到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方向,从而为人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理论指导。

辩证法

辩证法

辩证法(一个一、两个二、三个三、四个四、五个五)(23个原理)1.一个一,一个核心——矛盾⑴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⑵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并列,都有)⑶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⑷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并列,都有)⑸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并列,都有)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的原理⑺内因和外因的———————————▲2.两个二,两个大特点——联系、发展联系3个:⑻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原理(联系的含义+特征)⑼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从属)⑽系统和要素的——————(并列,都有;从属)发展3个:⑾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原理:⑿尊重客观规律性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并列,相互依存,正、反、换)⒀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原理▲: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而每一个具体事物的发展都是有限的,世界的无限发展是由无数个事物的有限发展过程的集合而成的。

3.三个三,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见一个一⒁度的原理▲⒂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⒃改变了物的量的结构会引起质的飞跃的原理⒄肯定与否定的——————▲(并列,都有)⒅辩证的否定观▲4.四个四,四个方法——归纳演绎、分析综合、抽象具体、形式内容5.五个五,五对范畴——原因结果、必然偶然、现象本质、现实可能、形式内容(19)原因结果(并列,都有)(20)必然偶然(并列,都有)(21)现象本质(并列,都有)(22)现实可能(并列,都有)(23)形式内容(从属)万能原理21.矛盾普遍性的原理——万能原理2.联系是普遍的——一万能原理黄金原理32.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就是过程论的原理)3.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即场所的变更)引起质变。

这就是改变了物的量的结构,引起了质的飞跃的原理。

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一)事物的普遍联系1.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原理(万能原理)(1)联系的含义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内容,它涵盖了许多基本观点和方法。

下面是关于唯物辩证法的50条基本观点和方法,并进行详细描述:1. 辩证法的物质性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源,极其重要的是它的变动性。

2. 辩证法的运动性原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处于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状态。

3. 辩证法的相对统一原理:事物的相对统一指的是事物内部矛盾的统一。

4. 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世界上所有事物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5. 辩证法的否定性原理:一切事物都有其相对的否定性,即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

6. 辩证法的绝对真理原理:辩证法认为真理是相对的和历史的。

7. 辩证法的历史性原理:历史是像树一样的,并且具有着生出、成长、成熟和凋亡的规律。

8. 辩证法的整体性原理:世界上的事物是具有整体性的,并且整体对部分起着决定作用。

9. 辩证法的排他性原理:世界上的事物不能在同一时间内同一空间占有两个状态。

10. 辩证法的波动性原理: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远处于绝对固定的状态。

11. 辩证法的变质性原理: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质的变化。

12. 辩证法的相互贯穿原理:事物的各个方面彼此之间是相互贯穿、互相影响的。

13. 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原理: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这种对立面必须统一起来。

14. 辩证法的转化性原理:事物的各种形式都会经过变化而产生新的事物。

15. 辩证法的绝对无限原理:事物内部存在着无限的潜力和可能性。

16. 辩证法的相对稳定原理:事物的发展是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进行的。

17. 辩证法的相对静止原理:事物的发展除了变动以外,还包括发展和静止两个方面。

18. 辩证法的量变质变互相转化原理:事物的数量变化是先决条件、也是质的变化的基础。

19. 辩证法的质变量变互相转化原理:事物的数量变化可能会导致质的变化,而质的变化又可能导致数量变化。

20. 辩证法的不断运动原理:事物的发展是在不断运动中进行的。

唯物辩证法11个原理

唯物辩证法11个原理

1、对立统一原理原理: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

方法论:要全面地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2、相互转化原理原理: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

方法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3、普遍性原理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4、特殊性原理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系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学会正确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

(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6、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原理:主次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主次矛盾互相依赖、互相联系。

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和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

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既要抓中心、抓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学会“弹钢琴”。

7、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原理:矛盾的主次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规定着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影响。

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方法论:认识事物既要全面,又要抓住本质和主流。

8、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原理原理: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维方法,旨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解决来推动事物的发展。

它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世界、人类社会以及个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辩证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一、事物的矛盾性原理事物的矛盾性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之一。

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各种对立、矛盾的因素,这些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只有通过对矛盾的把握和处理,才能推动事物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没有绝对的统一和平衡状态。

在事物的内部和外部,都存在着各种矛盾的对立面。

例如,人的思想中既有正确的观点,也存在错误的观点;社会中既有阶级对立,也存在着合作共赢的关系。

辩证法认为,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矛盾的斗争原理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的矛盾不仅仅是存在的,更重要的是矛盾的斗争。

矛盾的斗争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个体的成长。

例如,科学家在研究中的不断辩证思考和试错,推动了科学的发展;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的斗争促使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四、矛盾的转化原理矛盾的转化是事物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辩证法认为,矛盾的存在和斗争是暂时的,随着条件的改变和发展阶段的变化,矛盾会发生转化。

通过矛盾的转化,事物得到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实现了更高的形式和层次。

例如,在经济发展中,矛盾的转化推动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

五、矛盾的统一原理矛盾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最终目标。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处理来实现更好的统一。

在矛盾的斗争和转化中,不同的因素最终会得到合理的统一,形成新的整体。

例如,在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通过革命和改革最终实现了统一的社会制度。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是一种对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深刻认识,它反映了事物内部和外部矛盾的本质,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是哲学的一种基本方法论,也是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认识方法。

它是
中国古代哲学家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和质量互变。

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之一。

它指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双方,这种
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

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但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转化。

例如,水的对立统一体现在液态和固态之间的转化。

水在低温下会凝固成冰,而在高温下会变为液态。

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推动了水的循环变化,维持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的第二个基本原理。

它指出事物的发展变化不是简单的线
性发展,而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否定,但同时也包含着对旧事物的肯定。

在新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又会产生新的矛盾,推动事物的不断发展。

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规律。

质量互变是辩证法的第三个基本原理。

它指出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的变化
是由量的积累而引起的。

当事物的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的变化。

这种质量互变的辩证法规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也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必然规律。

总之,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和质量互变。

这些原理贯穿
于事物的发展变化之中,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方法。

只有深刻理解和运用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推动事物的不断进步。

辩证法的原理

辩证法的原理

辩证法的原理
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法和认识论观点,它的核心原理是矛盾的普遍存在和事物的内外对立统一。

辩证法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矛盾的两个方面组成,这两个方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构成了事物的内在矛盾。

这种内在矛盾的存在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因此,辩证法强调研究事物互相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

辩证法的第一个基本原理是矛盾的普遍存在。

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这种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源。

矛盾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事物中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在主要矛盾基础上产生的次要的、派生的矛盾。

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正是因为矛盾的存在和解决,事物才会不断变化和进步。

辩证法的第二个基本原理是事物的内外对立统一。

事物既有内部的矛盾,也与外部环境存在着对立关系。

事物的内外对立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内外对立是一种互相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两者相互渗透并共同作用于事物的发展。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外对立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辩证法的第三个基本原理是变化的普遍性。

事物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中,没有任何事物是永恒不变的。

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变化的整体,一切事物都是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经历矛盾的解决、发展的跃迁等过程。

综上所述,辩证法的核心原理是矛盾的普遍存在和事物的内外
对立统一。

这些原理指导我们分析事物的复杂性和发展规律,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世界的变化和发展。

辩证法的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的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的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的原理:
1. 辩证法的物质性原理: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基础。

2. 辩证法的运动性原理: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的过程中,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

3. 辩证法的统一性原理: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相互作用、互相依存的过程实现的,任何事物都具有矛盾的两个侧面,存在着统一、互相联结的关系。

4. 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原理: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运动是通过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来实现的,对立面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通过对立面的统一解决矛盾。

辩证法的方法论:
1. 分析抽象与具体: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本质是由具体矛盾的统一组成的,分析事物时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层面,而需要深入到事物的具体的矛盾之中。

2. 分析矛盾与发展:辩证法强调分析事物中的矛盾,并将矛盾看作是事物发展和运动的动力,通过分析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来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

3. 辨证思维:辩证法倡导运用辨证思维,即追求全面、深入、具体的分析,超越单一、片面和静态的观点,从矛盾的角度思考问题。

4. 实践检验:辩证法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并将实践作为检验理论的标准,只有在实践中验证和修正才能促进理论的发展。

5. 对待知识的态度:辩证法主张持怀疑的态度对待已有的知识,鼓励积极主动地探索和创新思维的方法,不断完善和丰富自己的认识。

6. 统一分析与综合判断: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过程,强调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从整体的角度来认识问题。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辩证法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理论体系之一,其中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哲学原理。

辩证法的核心就是“辩证思维”,即通过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进行辩证分析和综合,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内在联系,实现对事物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涵盖了矛盾统一、否定之否定、唯物辩证法等多个重要概念,下面我们将分别进行详细讨论。

矛盾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之一,提出“一分为二”的思想,即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在对立统一的基础上相互依存和互相转化。

这种矛盾统一的思想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强调事物发展的动态过程是由对立统一相互作用而产生的。

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的另一重要原理,强调事物发展的过程是由否定现实、否定矛盾、实现新的肯定的过程。

当事物内部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出现矛盾激化、抵抗阶段,最终通过否定旧局面、找到新的解决方法来实现事物的发展与进步。

否定之否定原理揭示了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和渐进性,强调了破旧立新的重要意义。

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强调物质是唯一真实的存在,一切事物都是物质的表现和运动。

唯物辩证法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强调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批判思维方法的片面性和死板性,提倡辩证思维和全面性。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对事物的客观存在进行客观分析,实现对事物的认识和把握。

总的来说,辩证法的哲学原理涵盖了矛盾统一、否定之否定、唯物辩证法等多个重要概念,这些原理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内在联系,指导我们进行深刻的思考和彻底的分析。

只有深入理解和运用这些哲学原理,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是中华文化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理论基石。

愿我们不断学习和传承这些哲学智慧,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辩证法的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的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的原理及方法论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维方法,其原理和方法论可以概括如下:1.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辩证法认为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普遍规律。

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矛盾关系,矛盾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 矛盾的斗争原理:辩证法认为矛盾不仅仅是存在,还表现为斗争。

事物内部的矛盾关系通过相互斗争、消长的过程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3. 矛盾的转化原理:辩证法认为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化。

当事物内部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改变,事物就会发生质变或转型。

4. 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原理:辩证法认为社会历史发展也遵循着矛盾的辩证法规律。

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来自于矛盾激发的矛盾斗争,社会形态发展由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向另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转变。

在辩证法的方法论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和方法:1. 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辩证法的基本认识方法,包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分析、辨证思维等。

辩证思维方法强调从整体和矛盾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善于抓住事物的矛盾点和矛盾关系。

2. 辩证推演方法:辩证推演方法是辩证法的逻辑思维方法,包括分析过程中观察、概括、联系、运动四个基本环节。

辩证推演方法通过横向和纵向的联系,将事物的发展过程表现出来。

3. 辩证法的实践方法:辩证法的实践方法是指以实践为基础,通过实践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方法。

辩证法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验证和检验理论。

4. 辩证法的历史研究方法:辩证法的历史研究方法是在研究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时所采用的方法。

它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历史过程的辩证和变异。

总之,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所采用的一种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它关注事物的矛盾和发展规律,通过分析和实践来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辩证法联系观的具体原理

辩证法联系观的具体原理

辩证法联系观的具体原理
辩证法联系观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指出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具体原理包括:
1. 事物内部的联系: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例如,一个事物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依赖,通过相互作用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如人体的器官之间相互关联,共同维持身体的正常运转。

2. 事物之间的联系:不同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

事物之间的联系通常表现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

例如,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系统中不同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等。

3. 事物发展的联系:事物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事物的各个阶段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每个事物都经历着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通过内部矛盾的斗争和整合,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4. 事物的矛盾性联系: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的矛盾,这些矛盾驱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事物内部的矛盾具有一定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通过对立面之间的斗争和统一来推动事物的发展。

综上所述,辩证法联系观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都依赖于内部和外部的联系和作用。

辩证法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原理及方法论
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法和认识论,源于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等人的思想,但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辩证法原理和方法论认为,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和运动的整体,所有事物都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

辩证法主张通过研究矛盾和运动,以及对事物和现象的全面分析和综合来认识和改变世界。

辩证法的原理包括:
1. 矛盾原理:认为事物包含着内部的矛盾和对立面,这种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主要动力。

2. 统一斗争原理:强调矛盾双方的斗争不断地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并最终达到新的统一状态。

3. 质量互变原理: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后,会引起质变,即事物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辩证法的方法论包括:
1. 分析全面性方法:要把事物看作一个整体,分析其各个方面和内部的矛盾关系,以便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2. 实践观察方法:要通过实践来观察和认识事物,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检验。

3. 逻辑思维方法:要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进行正确的推理和论证,以便得出正确的结论和判断。

4. 辩证分析方法:要通过辩证分析,即对事物的事实和现象进行全面、深入的
分析,揭示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规律。

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如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改变世界。

在实践中,可以运用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来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指观察事物变化和发展的规律,通过矛盾的存在和斗争推动事物的前进。

它是一种对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思考方式,旨在揭示事物内部的矛盾和矛盾的解决过程。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矛盾的普遍性: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内部的矛盾和对立面。

2. 矛盾的特殊性:辩证法认识到,矛盾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

矛盾既有对抗性的对立面,也有统一性的互相依存。

矛盾的对立面相互制约、斗争,并通过矛盾的斗争得到解决。

3. 矛盾的斗争性:辩证法指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对立面通过斗争来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斗争是矛盾解决的基本手段。

4. 矛盾的统一性:辩证法认识到,矛盾的双方在斗争中不断求同存异,最终实现矛盾的统一。

这种统一不是简单的消失或抵消,而是整合和转化,矛盾通过斗争最终达到新的质的变化。

5. 发展的不平衡性: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矛盾在各个方面的斗争中变化速度不同,从而导致事物的不平衡发展和变化。

以上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通过运用这些原理,可以更好地理
解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承认矛盾的存在和作用,强调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前进,为认识社会和自然提供了一种科学的方法论。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基本原理
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强调事物的发展变化是由矛盾存在和斗争的结果。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点:
1. 矛盾普遍存在: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会存在着内部的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无论是自然界的万物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是通过内部矛盾的斗争而不断变化发展的。

2. 矛盾的主要形式:辩证法将矛盾分为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事物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矛盾,而次要矛盾则是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相对次要的矛盾。

3. 矛盾的斗争和统一:辩证法认为,矛盾的存在意味着矛盾双方的斗争,这种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

但是,矛盾的斗争并不是无休止的,最终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矛盾的统一,达到新的平衡状态。

4. 质量互变: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质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质的变化。

当事物的内部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质的飞跃,使事物过渡到一个全新的质的状态。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可以用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这些原理的运用,要求我们全面把握事物的各个方面,辩证思考问题,以更科学的方法促进社会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原理与方法论总结

唯物辩证法原理与方法论总结

唯物辩证法原理与方法论总结一、联系观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①事物内部各部分、要素相互联系②一切事物和周围事物联系着③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联系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方法论: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陷入主观随意性和诡辩论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

方法论: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部分;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寻求最优目标;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系统和要素的关系原理:系统和要素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方法论: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Q注重整体性Q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Q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性二、发展观5、发展具有普遍性原理:发展具有普遍性,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方法论: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6、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方法论:我们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接受挫折和考验。

7、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的循环往复)方法论: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积极做好量的积累;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三、矛盾观8、对立统一规律原理: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基本属性。

方法论:全面地,一分为二地看问题9、矛盾具有普遍性原理:矛盾具有普遍性,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善于分析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辩证法和认识论23个原理

辩证法和认识论23个原理

辩证法(14个原理+1个过程论原理)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联系的特点首先是客观的,反对主观编造,第二联系是普遍的,世界是一个整体要学会用整体全局的观点看待世界,两种整体观,机械整体观和辨证整体观,联系的多样性告诉我们在整体联系中要根本的抓住决定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决定事物的规律,联系还具有条件性。

辩证的整体观认为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是相互联系的,因而整体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整体具有各个部分不具有的新性质。

马克思主义关于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告诉我们,要学会善于分析具体事务,确立整体观、开发观。

在实践中把握事物的普遍联系。

当代中国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发展的原理发展就是指的是事物的运动变化,但是指的是事物的向上前进的运动变化,在向上前进中使得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的形成过程,其实质就是旧事物的不断灭亡,新事物的产生,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是,新事物符合发展的规律,具有远大前途,强大的生命力,旧事物不符合发展的规律,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必然日趋灭亡。

3过程论任何事物处在运动发展变化中,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从产生到发展到最终走向灭亡变成其他事物的过程,因而任何事物都在过程中而存在,在过程中而发展,最终在过程中而灭亡,所以整个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因为要学会用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世界。

4度的原理度是指事物量与质的统一,是维持事物稳定的量的范围、幅度、限度。

不能超过度的范围的关节点,要把握火候,把握分寸,坚持适度原则,反对过犹不及。

5量变和质变的关系事物量的变化,包括事物的数量和结构的变化,一种不显著的变化,是渐进的连续的过程。

事物质的变化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显著的变化,是飞跃的间断的过程。

他们之间的联系,量变是质变的基础,质变的量变的结果,在新的基础上引起新的变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个一”是指一个核心——矛盾;“两个二”是指两大总特征:联系与发展;“三个三”是指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四个四”是指四对范畴:原因与结果、现实与可能、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

反对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或者只见同一、不见对立的这种绝对化和片面化的形而上学的观点。

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

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

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个性也不能脱离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具有共性容纳不了的内容;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3 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事物都是由矛盾群构成的,事物矛盾群中的多个矛盾以及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由此区分为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非主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4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种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这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

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每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的力量是不平衡的。

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

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6 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正是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每一方在相互统一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任何一方都从对方那里吸收了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从而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共同地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第四,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斗争性首先引起事物的量变,一旦矛盾双方的斗争突破原有事物的限度,就会引起事物的质变。

因此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

所以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或创造一定的条件,积极地促成矛盾双方的转化,使其朝着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转化。

或者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和谐。

7 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内因与外因即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

内因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也就是内部矛盾。

某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则是外部矛盾,即外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是同时存在、缺一不可的,但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

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而作用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进程,但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

所以,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第二位的原因。

简单归纳为:(1)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2)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3)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4)内因是第一位原因,外因是第二位原因。

8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原理: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之一。

联系指的是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事物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多样的。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

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互相联系的。

整个物质世界就是以多种形式相互联系的整体。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联系的多样性是指联系是复杂和多样的,物质世界的联系是通过具体的事物多种多样的具体联系表现的。

例如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

不同的联系对事物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

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与发展起着主要的、决定性作用。

而事物的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同样会对事物发生影响和作用。

两者都不可忽视。

9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区别:①二者的内涵不同:整体是指事物的各内部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及其发展的全程。

部分是指组成事物有机统一体的各个方面、要素及发展全过程的某一阶段。

②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帅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联系:第一,整体和部分是不可分割。

整体是由部分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

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

第二,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影响的。

整体的性能状况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10 系统与要素的辩证关系原理: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

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11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原理: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1)新事物在形态上比旧事物更高级,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新事物在内容上比旧事物更丰富,因此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

(3)新事物代表着历史的方向,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12 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1)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

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它的惩罚。

(2)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因为客观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

要正确地认识必须通过实践,依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

(3)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

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

13 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原理:世界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14 度的原理: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的统一。

在实践中,为了保持事物特定的质,就应当把事物的量变控制在它所要求的限度内。

这就是适度原则的体现。

反之,为了改变事物的质,就要创造条件,促进量变,超过度,以达到质变。

15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量变和质变互相渗透。

是否承认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

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是激变论。

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则是庸俗进化论。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16 改变了物的量的结构引起质的飞跃的原理:考试时只需把此原理名称写出即可,以说明考生掌握原理的丰富性,从而得到阅卷老师的好感,得到较高的分数。

17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辩证发展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事物的辩证发展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三段式与事物根本矛盾的潜在——展开——解决的发展进程相对应。

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

18 辩证的否定观原理:(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辩证的否定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

(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辩证的否定要继承和保留旧事物中的积极合理因素。

(4)辩证的否定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肯定之中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

辩证的否定既是因素,又是环节,也是阶段。

19 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