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4年刑诉主观题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案例分析题)三、(本题22分)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
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
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
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
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1.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2.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3.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4.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应当如何处理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正确答案】1.(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2.《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审程序被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没有明确二审程序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从理论上讲,二审是终审程序,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只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才可以申诉,不包括决定。
因此,如果中级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不允许复议,必将剥夺当事人的救济权。
故刑诉法287条规定的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一审也包括二审,使得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得以保障。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1.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答案】B【考点】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解析】B项,刑事程序的公开和透明,可以让当事人以及社会监督刑事程序有序运行,因而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A项,诉讼公正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窗口,是诉讼的灵魂和生命,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
程序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自都有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而且应当并重。
一方面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另一方面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但是,程序公正不一定就能够实现实体公正。
C项,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并非都应予以排除,有的瑕疵证据经过合理解释或者补正后,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D项,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将司法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进而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2.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答案】A【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逮捕,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王某的亲属为其聘请了律师张某。
则张律师无权查阅、摘抄、复制该案的下列哪一项材料?( )A 立案决定书和批准逮捕决定书B 起诉意见书C 物证技术鉴定D 证人证言【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根据《高检规则》第319条第1款规定,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并根据第2、 3款规定,ABC三项属于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因此是可以查阅的。
而D项证人证言则属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依法在案件审理阶段才能查阅、摘抄、复制。
第2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时:( )A 是审判的陪伴人员,不能提问B 是审判的陪伴人员,可以在法庭上提问,但在裁决时不能发表意见C 是审判的陪伴人员,可以对案件发表自己的见解,但无权参与裁决的表决D 可以对案件作出评议并享有表决权【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3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宪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014年司法-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九)
司法-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九)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应当是下列哪项?A 在刑事立案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前B 在刑事立案后到侦查终结前C 在刑事立案后到提起公诉前D 在提起公诉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9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应选A项。
第2题以下四项内容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①侦查人员讯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住处或指定的其他地点②某强奸案件,被害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公安机关不应检查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死亡,公安机关查明冻结在银行的存款,是从被害人那里盗来的赃款,公安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该存款的银行将该存款返还被害人④某盗窃案,公安机关经查明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在5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A ①②③④B ②③C ①②④D ①③④【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其他地点不可以,故①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只有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而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故②正确。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9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根据这—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能扣划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故③正确。
全国2014年4月自考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和答案
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和答案课程代码:0026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有【】A.自诉人B.被告人C.法定代理人D.被害人正确答案:C(1分)2.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不包括...【】A.侦查权B.起诉权C.法律监督权D.执行权正确答案:D(1分)3.下列人员实施犯罪行为,适用中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A.甲国在华学习的留学生B.乙国来华访问的外交部长C.丙国驻华大使的配偶D.丁国驻华大使正确答案:A(1分)4.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A.刑法可以保证刑事诉讼法的准确实施B.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C.刑事诉讼法只是保证刑法准确实施的工具D.刑法可以离开刑事诉讼法单独存在正确答案:B(1分)5.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A.盗窃案件B.抢劫案件C.刑讯逼供案件D.偷税、漏税案件正确答案:C(1分)6.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不包括...【】A.危害国家安全案件B.恐怖活动案件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D.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正确答案:C(1分)7.审判过程中,有权决定公诉人回避的主体是【】A.所在检察院检察长B.所在检察院检察委员会C.审理该案的法院院长D.审理该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正确答案:A(1分)8.由上海飞往巴黎的中国航班途径乌克兰上空时,发生了犯罪行为,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巴黎地区的法院B.乌克兰的法院C.返回中国最先降落地乌鲁木齐地区的法院D.返回中国目的地上海地区的法院正确答案:C(1分)9.某甲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致某乙受到伤害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为【】A.某甲B.某甲所在单位C.某甲的父母D.某甲的亲友正确答案:B(1分)10.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正确答案:B(1分)11.某甲关于目睹某乙到过案发现场的证言为【】A.直接证据B.间接证据C.传来证据D.辩护证据正确答案:A(1分)12.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有权予以拘留的是【】A.正在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B.被害人指认他犯罪C.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D.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正确答案:D(1分)13.某甲涉嫌受贿被扣押邮件、电报,批准机关为【】A.公安机关B.侦查部门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1分)14.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为【】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司法机关正确答案:A(1分)15.人民法院对于某甲举报本单位领导贪污的材料应当【】A.接受后转交检察机关处理B.告知某甲向检察机关举报C.告知某甲向纪检部门举报D.接受后直接予以立案正确答案:B(1分)16.对于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有权提出申诉的是【】A.法定不起诉B.酌定不起诉C.证据不足不起诉D.附条件不起诉正确答案:B(1分)17.享有独立上诉权的主体为【】A.自诉人B.被害人C.被告人的辩护人D.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正确答案:A(1分)18.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的主体为【】A.被害人B.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C.被害人的叔叔D.被害人所在单位正确答案:A(1分)19.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机关是【】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行政机关D.公安机关正确答案:D(1分)20.甲县法院对于不具备法定情节因特殊情况需减刑处罚的李某受贿一案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判决。
2014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
1.【简单】请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选项属于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是: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恐怖活动案件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D.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2.【中等难度】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甲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B.乙组织武装叛乱案 C.丙故意杀人案D.丁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3.【真题难度】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D.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可由其一审参考答案: 1.【答案】AB【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故AB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
D选项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这次修改从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中拿掉了,所以此错误不当选。
【陷阱分析】刑诉中有多处规定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也有多处规定除了规定这两种案件以外,还规定了其他类型案件,要比较记忆,比较后记准,记牢。
2.【答案】BC【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是指故意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
一共12个罪名。
全国2014年10月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其答案
C.被追诉的地位D.被处刑的地位
正确答案:C(1分)教材P41
5.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
A.侦查管辖B.起诉管辖
C.审判管辖D.治安管辖
正确答案:C(1分)教材P80
6.审判人员的回避由【】
A.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B.检察长决定
C.法院院长决定D.司法局长决定
E.自诉人
正确答案:ABDE(2分)教材P41
22.下列人员中适用回避的有【】
A.侦查人员B.检察人员
C.审判人员D.辩护人
E.书记员
正确答案:ABCE(2分)教材P93
23.刑事诉讼证据具有的特点包括【】
A.客观性B.严肃性
C.相关性D.法律性
E.重要性
正确答案:ACD(2分)教材P123
2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以分为【】
C.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D.刑事原告人和被告人
正确答案:C(1分)教材P203
12.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
A.10日B.5日
C.分别是10日、5日D.分别是5日、10日
正确答案:A(1分)教材P213
13.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是【】
A.检举B.立案
C.侦查D.起诉
正确答案:B(1分)教材P222
A.公安机关决定B.检察院决定
C.人民法院决定D.公、检、法共同决定
正确答案:B(1分)教材P261
17.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和决定性阶段是【】
A.立案阶段B.侦查阶段
C.起诉阶段D.审判阶段
正确答案:D(1分)教材P187
18.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最后一个阶段是【】
A.法庭辩论B.被告人最后陈述
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三)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三)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邹某与刘某系同村村民,素来不和。
1999年 5月19日邹某与刘某又因两家门前的下水道问题发生争执,邹某恼羞成怒,用木棒将刘某击倒。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对该案展开了侦查,经公安局法医鉴定,刘某构成轻伤,公安机关遂以故意伤害罪将邹某移送审查起诉,半个月后,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邹某提出公安局的法医与刘某有利害关系而要求其回避,对此回避请求应当如何处理?( )A 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B 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是否回避C 由审判长决定是否回避D 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回避【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8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第2题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辩护与刑事诉讼代理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关于它们之间的不同,下述各项中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刑事辩护是针对公诉案件设立的,刑事诉讼代理是针对自诉案件而设立的制度B 辩护制度中有指定辩护制度,而刑事诉讼代理则未规定指定代理制度C 辩护人与刑事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不同的权利D 辩护人和刑事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在符合法定条件下都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说刑事诉讼代理是针对自诉案件而设立的制度是不准确的;另外我们应该知道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的地位。
第3题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捕前系某单位临时工:。
一日,杨某与同事秦某(22岁)在公路边乘凉时,王某从旁边经过,秦某盯住王某看,王某便质问他们:“你们有毛病啊?”杨某反唇相讥,接着对骂起来,进而相互殴打,杨某一拳打在王某头部,致使王某突然倒地,造成颅骨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4基本刑诉法剖解
刑事诉讼基本法律知识本套试卷满分为:1174您的得分是:01、某县公安局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进行敲诈的录音磁带一盘。
该录音磁带属于()。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B.视听资料C.物证D.鉴定意见【正确答案:】B【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2、下列关于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做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及其家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B.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C.被决定回避的鉴定人、记录人,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D.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正确答案:】C【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3、王某带着10岁的儿子到菜场买菜,与摊主发生争执。
王某被摊主拳打面部致重伤。
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王某的儿子属于()。
A.被害人B.证人C.第三人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正确答案:】B【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4、下列证据中,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是()。
A.证人甲的书面证言,查证属实B.被告人乙因被刑讯逼供而作的有罪供述,但经核实,与其他证据相吻合C.未满14周岁的丙所作的证言D.被告人丁当庭作有罪供述,与之前的供述不一致,但可以与其他证据相印证【正确答案:】B【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5、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书刊,公安机关依法没收的淫秽书刊属于( )。
A.视听资料B.书证C.鉴定意见D.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正确答案:】B【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6、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的一把匕首。
该匕首属于()。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正确答案:】D【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7、某公安机关通过小区内的闭路监视系统破获一团伙盗窃案件,收缴赃款10万元,缴获大量金戒指、金项链、光盘等赃物。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不定项)温馨提⽰:由于法律法规修改,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请关注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及司法考试电⼦书。
92.赵某、⽯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
赵某、⽯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员负责组织辨认。
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辨认⼫体时,只将李某⼫体与另⼀⼫体作为辨认对象B.在2名侦查⼈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C.在对⽯某进⾏辨认时,9名被辨认⼈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员的主持下,将⽯某混杂在5名⼈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辨认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份的情况下进⾏【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百五⼗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员的主持下进⾏。
主持辨认的侦查⼈员不得少于⼆⼈。
⼏名辨认⼈对同⼀辨认对象进⾏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个别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百五⼗⼀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任何暗⽰。
辨认犯罪嫌疑⼈时,被辨认的⼈数不得少于七⼈;对犯罪嫌疑⼈照⽚进⾏辨认的,不得少于⼗⼈的照⽚;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对场所、⼫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辨认,或者辨认⼈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选项A,由于对⼫体进⾏辨认,陪衬物不受数量限制,只将李某⼫体与另⼀⼫体作为辨认对象的⾏为合法。
选项B,辨认犯罪嫌疑⼈赵某时,在2名侦查⼈员的主持下,被辨认的⼈数多于七⼈,且由王某、张某分别辨认,符合程序的规定。
选项C,被辨认对象少于七⼈,不符合法定⼈数要求。
选项D正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百五⼗⼆条规定,对犯罪嫌疑⼈的辨认,辨认⼈不愿意公开进⾏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的情况下进⾏,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小英,女,16岁,高中学生,因涉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讯问小英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 )A 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B 应当通知其父母到场C 应当通知其老师到场D 应当通知团组织或者妇联的工作人员到场【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此处应该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但不是“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第2题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或者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对于辩护人来说,他的辩护:( )A 应受委托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的约束B 要受指定他的人民法院的意见的约束C 要受同是维护社会利益的公诉人的意见的约束D 依法独立自主地辩护,而不受委托人、人民法院、公诉机关的意见的约束【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他既不受公诉人意见的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理要求的约束;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
第3题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
后经专家现场测查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
则在本案中,A属于:( )A 物证B 鉴定结论C 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D 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刘中欣(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试卷二一、单选题2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参考答案】B【解析】A的错误在于后半句话“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即使程序公正,实体也不一定就公正。
C的错误在于,排除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确实有助于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但并非都要排除,C项说法过于绝对。
D项的说法刚好与正确说法相反,应当说,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有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23.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参考答案】A【解析】BCD三项都不属于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B项是酌定不起诉,C项是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D项是证据不足不起诉。
24.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对于理论的理解水平要求较高。
A项的错误在于,刑事诉讼目的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一)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一)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张某为16岁的学生,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打成重伤,请问下列哪个人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A 张某的母亲B 张某的哥哥C 为张某住院交纳部分医药费的王某D 张某的老师【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刑诉解释》第8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除了被害人本人以外,还包括被害人之外的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另外在被害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也有权提起。
第2题李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已经有5个月身孕,公安机关对李某应当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A 应当逮捕B 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 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D 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怀有身孕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 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第3题市公安机关在侦查张某的抢劫案时,发现张某还涉嫌参与拐卖人口,需要另行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为此,该市公安机关应该遵循什么程序?( )A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B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C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D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选题)_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选题)_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全国司法考试合格标准为360分。
司法考试分为一卷、二卷、三卷、四卷,总分需要360分才有资格申请证书。
下面是国家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选题),相信对备考司法有帮助!64.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B.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C. 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D. 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的重要地位。
这些体现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选项B正确。
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选项C正确。
国家要确保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侵犯。
刑事诉讼直接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所以必须对国家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予以限制。
刑事诉讼法就是调整和平衡国家打击犯罪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相互关系的法律,从而承担防止司法权滥用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任务。
选项D错误。
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条重申和强调了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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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14小题.每题1.0分,共14.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
第1题
下列( )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A 骗取出口退税案
B 受贿案
C 私分国有资产案
D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即①非法拘禁案;②非法搜查案;③刑讯逼供案;④暴力取证案;⑤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⑥报复陷害案;⑦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而对于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
所以,本题中的B、C、D项分别属于贪污贿赂或者渎职犯罪等,应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对于A项属于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
第2题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 )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A。
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刑诉法第214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题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只有王某和李某,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
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是( )。
A 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D 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指定辩护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可见,在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是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才是“应当”指定辩护人,其他情况下都属于“可以”指定的情形。
第4题
下列人员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回避人员范围的是( )。
A 书记员
B 翻译人员
C 鉴定人
D 证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