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合集下载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指对所有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件的查验和记录工作。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第五条学校要确保每位学生都及时、全面接种疫苗,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宣传,提高接种率。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对相关标准和政策的学习,不断完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第八条学校要设立专门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负责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其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第十二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分为三个环节:登记、查验和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要在新生入学时要求家长提供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件,由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对学生提供的预防接种证件进行查验,核实疫苗接种情况。

第十五条查验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在学生个人档案中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查验不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其完成补种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要及时将查验结果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保持工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沟通。

第十八条学校要定期组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性。

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

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

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
1. 背景
预防接种证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文件,用于记录个人接受的疫苗接种情况。

为了保障社会的健康安全,对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进行规范化和严格把关势在必行。

2.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能够有效实施,以提高疫苗接种的监管和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

3. 查验责任人员
在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过程中,以下人员应承担责任:
- 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 学校教职员工
- 公共场所工作人员
- 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从业人员
4. 查验标准
- 查验人员应仔细核对被查验人的预防接种证与其身份证等证件上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

- 查验人员应查看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情况,核实是否按照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接种了相应的疫苗。

- 查验人员应查看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日期,确保接种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5. 查验流程
- 查验人员应在接受查验者与其所持预防接种证相遇时,主动要求查验。

- 查验人员应使用专业工具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并记录查验结果。

- 对于未按要求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不全的情况,查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要求补充疫苗接种或禁止进入某些公共场所等。

6. 处理不合格证明
对于被查验者持有的不合格的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应妥善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卫生部门,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7. 监督和评估
相关卫生部门应加强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定的实施效果,并及时对不合格的查验情况进行整改和改进。

以上是有关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的文档,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请严格遵守并实施。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篇一: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学校领导负责指导卫生保健教师制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培训计划;切实抓好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与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关系、责任分工、确定业务流程;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共同组织开展校内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

督促卫生保健教师及以班主任为主的全校师生认真落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教导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开展补种、补证工作;负责表册、通知等文书的印制;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组织相关培训,讲解有关操作规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档案的建立完善,协助装订;负责将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招生时,教导处负责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报;负责分发市、区、街道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区、街道卫生院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证相关培训。

学校卫生兼职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全数收集学生预防接种证,据此填写《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然后把预防接种证交家长妥善保存;对照“判定标准”,对需补证、补种儿童的家长,填写发放《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书面通知(需家长在存根联签字),督促家长在接通知后2周内带学生到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按程序要求完成补证、补种工作。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是指对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为该制度可能包括的内容:
1. 查验目的:确保儿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了必要的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 查验对象: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新生儿和转学生等。

3. 查验时间:儿童入学前或入学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查验。

一般会规定在儿童入学前的一段时间内,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或接种记录。

4. 查验方式:可以通过查看纸质或电子版的预防接种证明、接种记录等来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接种信息系统进行核实。

5. 查验内容:主要包括儿童已经完成的预防接种种类和接种时间等信息。

6. 查验结果:对于已经完成预防接种的儿童,可以继续入托入学;对于未完成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需要通知家长及时补充接种。

7. 备注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家长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或申请豁免的证明材料,则可要求家长提供相应的文件。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可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有效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促进学校的卫生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同时,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配合,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

2.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3.按照卫生部门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填写要求,如实填写查验情况并登记造册。

4.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在30日内向本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发给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5.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要查验其预防接种证。

患者入院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患者入院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患者入院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患者入院时的预防接种证查验流程,以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患者入住医疗机构的情况,包括住院、门诊和其他医疗服务。

程序
1. 患者到达医疗机构时,应主动向相关工作人员出示预防接种证。

2.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的预防接种证信息。

3. 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身份信息、预防接种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如果患者未携带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核实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将预防接种证信息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责任
1. 医疗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相关要求。

2. 患者有义务如实携带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预防接种证。

强制性执行
本制度为医疗机构和患者入院时的必要流程,必须严格执行。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一、背景介绍预防接种是现代医学预防疾病传播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之一、在学校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学生之间的密集接触极易导致疾病传播。

为了维护学生的身体健康,保障校园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学校应该制定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1.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经过预防接种,学生对于多种传染病有免疫力,能有效预防疾病传播,降低病毒感染的风险。

2.减少疫情传播:及时检查预防接种证件,可以发现未接种疫苗的学生,避免疫情在校园内快速蔓延,减少疫情对学校生活和学习的影响。

3.营造健康校园:落实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校园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三、操作流程1.收集预防接种证件:学校在新生入学前要求学生提交个人的预防接种证件,包括疫苗种类、接种时间、接种单位和批号等。

2.整理和核实证件信息:学校将收集到的预防接种证件进行整理和核实,确保证件信息真实有效。

3.建立学生预防接种档案:学校根据收集到的预防接种证件信息,建立学生的预防接种档案,便于今后的查验和管理。

4.对证件进行检查:学校设立相关负责人或者专门的检查组,对新生的预防接种证件进行检查,确保其接种情况合规。

5.核实未接种学生:对于没有预防接种证件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学校应该与其家长进行核实,了解情况,并要求学生及时接种相应的疫苗。

6.落实检查结果:学校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学生的档案中,明确每位学生的接种情况,便于今后查验和管理。

四、相关政策支持为了推行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学校可以参照以下政策进行具体操作: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学校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

2.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意见,对学生预防接种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具体措施。

3.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学校对学生预防接种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小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在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项目
国家规定儿童应完成接种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

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

流脑4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