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保安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校保安的管理,指导学校充分发挥保安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安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努力掌握治安保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职业素养、保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规范值勤行为。当班值勤保安员需按规范着装、使用服务用语、严禁吸烟、喝酒;坚守岗位、依法执勤、按章办事。
3、服从管理。接受县保安公司和当地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培训;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与学校签定的合同履行职责。
二、基本工作职责
1、严格门卫管理。按学校作息时间开关门;外来人员入校时,要查验有效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
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2、巡逻检查。在校园内和校门附近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和巡查,加强学校的重点部位(校门口、学生宿舍楼、电脑房、财务室、配电房等)的巡查防控。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等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3、视频监控。充分利用学校监控系统监视校园情况,做好监控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前往查看和处理,采取应急措施;监控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
4、应急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学校领导。如发现偷盗、抢劫、行凶等要立即报警并设法制止和实施抓捕,同时做好保护现场工作。
5、综合治理。根据学校综合治理领导组的统一布署,配合学校工作组或协助当地公安力量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认真做好综治工作相关台帐。
6、卫生保洁。保安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外卫生每天保洁,接受学校的检查考核。
三、聘用与管理
1、学校从由县政法委、公安局、教体局联合考核组建的学校保安资源库中择优聘用。
2、学校保安工资由县财政供给,月基本工资600元、考核工资400元;学校按《劳动法》规定足额购买保险;学校提供保安服装(两套夏装、春秋装、冬装)和警用钢叉。
3、保安不享受学校寒暑假假期。上岗期间,保安的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校根据校情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报经学校同意。
4、学校每学期将保安工作情况上报给教育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