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戋析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四大问题及对策
部分的土地流转只是 口头约定 ,没有签订书面合 同, 有些虽签订书面合同的 , 条款也多不规范, 内容
过 于简 单 ,对 双 方 权 利义 务 及 违 约 责 任 规定 不 具 体, 且大 部分 流 转合 同没有 通过 职 能部 门鉴 证 和备
土地使用与农业宏观调控 目标也有差异等 , 应当引
出去 , 还有些业 主怕政策不稳 , 担心投入无 回报 而
不 敢经 营 流转 的 土地 ; 二 是农 民大 局观 念 和法 制 意 识 不强 。 个 别农 民对 县 里 的农 业 产业 化政 策不 支 持 不理解, 对 涉及 土地 流转 的农 业 产 业 项 目 , 恶意 刁
作人员职责不 清 , 土地流转管理职责不明确, 土地
立健全 土地 承包经 营 权 流转市 场 , 充 分 发挥 市场 机
四是土地承包流转政策不配套。 一是土地流转
工 作 难 度 大 。各 级 政府 在 实施 农 业 产 业 项 目过 程
中, 个 别农 户 因思 想 不通 , 不 愿 流 转规 划 区 内的 承
的必然 要求 和重 要 方面 。
当前农 村 土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呈 现 流转 数 量 增长 , 流转规模扩 大 , 流 转 形 式 多样 , 流 转 对 象 多
元, 管理服务加强等趋势 和特点 。同时存在一些值
得 关 注 的 问题 , 如 流 转管 理 工 作 还不 规 范 , 流转 服 务 体 系 尚不 健 全 , 流 转利 益 纠 纷仍 时有 发 生 , 流 转
制度、 土地投资补偿制度等优惠政策有待进一步建
立 健全 。
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 的重要特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 随着 农村劳动力 的转移和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的提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机 制。
5 . 加大农村劳动力 “ 走出去” 和资本 、 技术 、 农业 龙头企 业“ 引进来 ” 的 良性互动机制 。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 一个地 区经济发展取决于土地 、 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 , 各要素并 非孤立 的发挥作用 , 它们通过耦 合 、 补偿和替代 , 促进各要素彼此间的吸纳和辐 射, 增 强要素各 自组织能力 ,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
6 .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要制定鼓励土地流转 的相关优惠政策 ,为土地合理流
转 提供法律保 障和政策支持 ,对土地流出方和受让方给予
一
金、 技术等限制影响规模 经营的发展 。
2 、 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公布不及 时。 有 的村级土地愿意流转而找不 到承租方 ,有 的承租人 不知道 到什 么地方承租土地 ;建议政府应及 时建立土地流 转信息 平台 , 以行 政村为单位 , 公布土地 流转的面积 , 土地 所属位 置 , 土地质 量的等级 , 土地流转 的时限等信息 , 让人 们及时 了解准备流转土地的实际情况 。
理位置 , 特别是专业蔬 菜地 、 公路 沿线的好土 良田, 农 民不
愿 流转 。三是 由于国家征地等原因 , 人均耕地普遍偏少 , 农 民恋土情结较 为严重 ,认为只要有了土地 ,生活 就有 了保 障, 宁可粗放经营 , 甚至撂荒 , 也不愿将土地流转 出去 。 四是 种养大户偏 少。 农村缺少具有 现代经 营理念 的致 富带头人 ,
由于农村普法 的大力宣传 ,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
策和法律法规有 了充分 了解 , 懂得 了 自身 的权利和义务 , 懂
得如何维护 自 身 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 当提 高法 律 意识 ,因此应 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 律 法规 , 提升他们 的法律意识 , 做 到依法执政 , 确保相关 政 策、 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 到位 。在土地承包期间 , 村干部不 得 干预或强制农 民进行土地的流转 ,不能损害农 民承包 土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土地流转作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在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基层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持续优化土地流转结构,推动规模化经营与现代高效农业有机衔接。
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
一些农民群众思想比较保守,有“离乡不离土”的眷恋之情,虽然进城务工生活,但仍把农村土地当作自己归乡养老的“保命田二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措施更严,一系列扶持奖补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担心流转后自身权益受损,宁可粗放经营承包地,也不愿对外流转。
部分群众习惯种植传统农作物,对发展现代果业、大豆一玉米带状种植等产业有抵触情绪,导致土地流转慢。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私下流转土地时,只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有的书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时限、责任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法规相冲突;有的农民缺乏契约精神,经常出现“一地二租”等问题,发生土地纠纷时,法院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大多难以认定。
加之一些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经费短缺,在信息收集发布、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地价评估、纠纷化解等方面功能发挥不充分,土地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集中连片流转难度较大。
各地在包产到户时多采用优质地和劣质地搭配方式划分,导致农户耕地分散细碎化,形成规模连片地块难度较大,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困难,制约了集约化生产要求下的土地流转。
随着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实施,对耕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要求流转土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而一些经营大户为了追求高收益,更愿意利用集中连片土地大规模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大户的流转积极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篇调研文章初稿,请大家多提修改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司法所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还规定,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将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既保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性,又给予了农民行使承包经营权的灵活性。
通过几年的实践,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
一是私下流转,不申请、不备案。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而在许多农民看来,“田分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愿给谁就给谁,别人管不着”。
在这种观点的趋使下,大多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都是在农民私下进行,根本不向发包方备案或申请,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少数国家所有土地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发包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审批权(对于转让)、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荡然无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处在缺乏监督的无序状态,发包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二是不按规定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该签订书面合同(代耕不超过一年的除外)。
许多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或者是图简单,或者出于“相互信任”碍于面子,要么就是以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要么就是书面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法定的项目叙述不明,日后一旦出现分歧,无法明辨是非。
目前,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因流转没有书面合同和合同叙述不明而产生的纠纷占一半以上。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容不合法。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有部分农民滥用权利,存在内容不合法的现象。
一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擅自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
1. 司法效力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不清晰,司法
效力不足,容易引发土地纠纷和产权不稳定的问题。
2. 规模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相对较小,流转面积有限,无法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益。
3. 流转价格不合理:由于缺乏市场竞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格常常偏低或偏高,不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4. 农民权益保护不够: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
护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农民利益被侵害。
5. 交易流程繁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流程繁琐,手续复杂,增加了交易成本,限制了流转的自由性和效率。
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明
确权益归属,加强司法保护,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鼓励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模化
经营,培育大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
水平。
3. 建立市场化流转机制:引入市场竞价机制,促进土地流转价格的合
理形成,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4.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农民合法
权益的宣传、教育和维权,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不受侵害。
5. 简化流转手续:简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手续,提高流转的
自由性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转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年xx月xx日•引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与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参考文献录01引言1研究背景及意义2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助于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探讨其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参考。
研究目的采用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政策分析等方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方法0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由其他主体继受或行使的行为。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其中,转包和出租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民集体、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
流转程序不规范许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缺乏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流转程序不严谨,容易引发纠纷。
流转期限不统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统一,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长,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短,不利于长期投资和规划。
流转用途不明确一些地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未明确规定流转后的用途,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将流转后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破坏了耕地资源。
流转主体不明确在一些地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不明确,导致责任方难以确定,影响了流转的正常进行。
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农业·农民2019.10BJingji guancha 经济观察李龙彬1 代书勋2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和前提,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突破口。
新时期,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促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一、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干部思想僵化,不敢流转。
部分村组干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把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与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对立起来,把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稳定与狭隘的地块稳定混为一谈,怕突破政策界限,不敢大力宣传,不敢因势利导,不敢大胆创新,因而制约着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
(二)农民恋土情结太重,不愿流转。
相当一部分农民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有的在从事非农业产品经营后,仍把承包地看成“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三)土地调整过于频繁,不能流转。
个别村(组)为解决人地矛盾问题,有时采取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土政策,使土地经营权难以流转。
甚至有的村(组)干部借调整土地之机抽出部分土地搞区域化规模种植,不尊重大多数群众意见,不做细致工作,实行“先交钱、后种地”的做法,挫伤了农民积极性,使土地经营权得不到流转。
(四)市场中介组织匮乏,不易流转。
当前,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相当匮乏,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的服务功能发挥得很不够,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不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从流转机制看,绝大部分村(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土地投资补偿制度尚不健全,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较大。
(五)流转机制不健全,难以流转。
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往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不高。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合作社、企业等。
当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增加。
有必要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1. 信息不对称:目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户对土地、宅基地的流转信息掌握不足,导致交易过程中信息不透明,市场价格无法有效形成。
2. 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的土地流转政策仍不够完善,缺乏条款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明确规范,导致交易流程不规范,合同法律效力不足。
3. 交易成本高:由于交易环节多、流程复杂,导致整个交易成本高,对农户、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市场主体造成负担。
4. 风险较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违约风险、资金安全风险等问题,很多交易合同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交易中的风险较大。
5. 产权权属不清晰: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农村土地、宅基地的产权权属并不清晰,存在争议,导致流转交易难以顺利完成。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有效运行,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有必要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二、解决对策分析1. 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土地、宅基地流转信息,提高交易各方对市场动态的了解程度,促进信息对称。
2.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方式、合同有效性等,保护农户、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3. 降低交易成本:简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的交易效率。
4. 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保障机制,通过担保、信用等方式减少交易风险,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话题。
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流转合同不规范。
许多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对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内容了解不够,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有的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流转双方在权益分配、流转期限等方面产生纷争。
其次是土地流转导致农民就业问题。
随着土地流转的推进,农民土地被流转后,许多农民面临失业问题。
由于缺乏相关技能和资源,他们很难在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
这会带来社会稳定问题,增加社会治安风险。
另外是土地流转导致生态环境受损。
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后会采用过度耕地、过度施肥等方式追求高产,从而导致土地退化、水源污染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问题。
最后是土地流转存在着一些不公平问题。
由于农村土地的不平等分配,一部分富裕农民或大规模企业更容易获取土地资源,而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贫困农民则更难获得流转机会。
这导致了土地资源的不公平分配问题加剧。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对策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首先,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理性。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加强对农民就业的培训和扶持。
建立健全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帮助农民在土地流转后顺利就业。
同时,加大对农村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另外,加强对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通过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民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能力。
并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五篇)
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五篇)第一篇: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县是农业大县,地处安徽东北角,除土地之外,没有什么资源优势,更无区位优势,一小时内经济圈中无发达城市,因此城市拉动效应也不明显,长期以来位次靠后。
最近几年县委县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富民强县的举措,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但与周边县相比,特别是与毗邻的泗洪、睢宁相比,差距较大。
“四化”进程步履艰难。
成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农业大县首先应盯紧”农”字,没有农民的富,不可能有全县的富,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其他各业发展都将缺少基础。
因此,“四化”同步,在我们这些欠发达的农业县,首要是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产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组织化,生产社会化。
达到这“四化”,“两集”是前提,即土地的集中,人口的集聚。
“两集”实现了,城镇化、工业化应运而生,因此,土地流转是农业大县实现“四化”的咽喉要塞,是现代农业必过的一关。
一、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1、各级各部门过死的执行“自愿原则”,致使“一夫当差,万夫莫开”。
2013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自愿”是指“种”和“转”,而不是不服从整体规划的“种”,更不是就在原来那个地方“种”。
一块地小到几十亩,大到上千亩,往往因少数几户不愿流转(有的根本就不是价格问题,纯粹是有意作梗)致使好多外商望而却步,发展农业的外来资金、技术、产业随之消失。
2、面对漫天要价的个别农户,各级束手无策。
有些农户用征迁房屋的理念来经营地租,一看政府出面租地,不切实际的要价,其他人看有利可图,随之附和。
最后土地流转只有“流产”。
3、政策优惠不到位,产生不了助推作用。
目前,各级对土地流转无明显的优惠政策。
到目前为止,还没听说过政府为流转大户拨过扶持经费的事。
各级惠农政策还是针对家庭承包的模式出台的。
各自强调自己的使用范围,无法向大户倾斜,特别是一些政策性的补贴,强调打卡,结果是种田者无补助,不种田者领补助,许多农业政策没有跟上“十八大”,与现实对接错位。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个体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租赁或者出售给其他农户或者非农户进行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农村资源配置方式,旨在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大规模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现状问题,例如土地流转难度大、农户权益受损、土地资源浪费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对策,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可持续发展。
1.土地流转难度大: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着诸多困难,例如缺乏土地流转市场、流转手续繁琐、土地流转收益不稳定等。
这些因素导致了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影响了农地的合理利用。
2.农户权益受损: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收益不了解,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民不了解法律的情况虚假流转土地,使得农民的权益受损。
3.土地资源浪费:目前农村土地存在大量小散经营,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导致了土地的浪费现象。
1.建设土地流转市场: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土地流转市场,提供土地租赁、转让等服务,从而解决农民流转土地难的问题。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可以增加对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知晓度,保护农民利益。
3.培育大型农业企业: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引导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社或大型农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
4.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政府可以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对农村小散经营的土地进行规划整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5.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监管系统: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农村土地流转是解决农村土地资源浪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
在实际开展中,农村土地流转面临诸多问题。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有力对策,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相信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已成为农村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土地适度规模化集中,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对机械化、产业化生产要求的实现。
一、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土地流转不能顺利实施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在于约束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
首先,土地产权制度的缺失。
产权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土地的流转,也不利于农民利益的保护。
其次,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的缺失。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土地在流入主体和流出主体之间交易时,没有统一的合同格式,导致各地的土地流转交易合同格式、内容、效力不尽相同,不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
由于农民在交易中处于弱势群体地位,一般文化层次不高,所以需要可靠的中介组织来帮助他们完成土地流转程序,而实际上在各地区这样的中介组织较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担任顺利实施。
再次,为了保证土地流转的顺利实施,必须对现有的土地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
然而涉及到制度层面的内容,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共同进行探讨,制度的制定实施难度大,意见也很难统一。
2.流转程序不够规范,易发生纠纷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规范。
农户之间流转多数为口头协议,私下自发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纠纷隐患较多,致使亲戚、邻里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反目为仇。
有些即使签订了书面合同,条款也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特别是双方责任、权力、义务不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和矛盾,就难以解决。
同时,由于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道土地流转的程序和相关手续,致使土地流转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有的经营户不与农户签定流转合同,而是与村社签定;有的流转合同标的不明,没有流转期限和违约补偿办法;有的对承包户、经营户、村集体三方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调解缺乏依据;有的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这些都为产生土地承包纠纷埋下了隐患,还有个别地方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Lu n y u a n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现结合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导致合同纠纷。
从调查情况看,大户土地流转基本上都采取书面合同,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
但小户流转基本上是采用口头协议,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有考虑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特别是对保持地力没有足够重视,留下了许多的合同纠纷隐患。
如调查发现,一些承包户在土地经营过程中掠夺性生产,导致地力下降,复耕难度加大,经营效益下降,引起多起土地流转纠纷。
2、规模流转难度大。
农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其他劳动力大多仍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
许多业主租赁土地都希望集中连片,但不同农民利益目标不一致,往往导致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成功,影响农业项目实施。
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不适于连片种植和机械耕作,无法实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规模经营成本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数额增加,导致规模流转难度加大。
3、保障机制不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农村地区,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出于对土地普遍有预期增值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次,农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
少数地方将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集体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土地流转,承租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开发,常压低流转价格,使农民获得补偿往往最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
再次,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是农民基本物质生活的重要保障。
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进程步伐加快,土地流转已成为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激活农地要素、实现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土地流转认识不到位。
受传统“小农”观念影响,大部分农民有“离乡不离土”的“恋地”情结,即使进城务工生活,依旧把农村土地看成了归乡养老的“保命田”“退路田”,对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心存误解,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土地的重新调整,怕流转后失去承包权,一些群众宁可粗放经营、摞荒弃耕,也不愿流转土地,给农村经济和耕地保护带来不利影响。
一些乡镇部门对政策法规研究不深,执法监管缺位,教育宣传引导不够,造成占用耕地育苗、抛荒摞置等现象突出。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一些地方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以农户或村集体自行转让为主,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缺乏统一的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存在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流转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有的书面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确、条款不完备,流转手续不规范,容易造成流转双方矛盾纠纷。
部分乡镇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缺乏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和中介组织,信息渠道不畅,普遍存在“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现象。
三是规模连片流转难度大。
近年来,农业规模经营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等因素制约,农业种植周期长、见效慢、效益低,挫伤了群众积极性,一些地方出现了大量土地闲置、无人耕种现象。
同时,土地流转需求的规模化与交易的零散性之间的矛盾突出,一些农业龙头和种植大户需要大块土地搞规模经营,而供流转的大部分土地相对零散,土地流转规模较小,流转期较短,集中程度不高,进行规模经营、实施机械化作业的效果难以凸显,制约了农机使用和农业现代化科技推广。
目前,一些有实力企业支付的土地流转金每亩达X-X元,而大部分经营大户和企业支付的土地流转金每亩X—X元,乡镇之间、企业之间的差距导致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持观望态度。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权属调整、流转方式改变以及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过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然而,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建议来解决。
首先,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流转规模小、流转率低的问题。
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观念上的障碍,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
此外,流转市场信息不对称,农民对流转情况了解不足,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效率。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了解,同时建立起完善的流转市场信息平台,提供全面、准确的流转信息。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着土地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流转土地可能面临权益不明确、无法继承等问题,这给农民流转土地带来了风险和不确定性,也抑制了土地流转的发展。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土地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明确土地产权,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制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再次,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着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流转收益不稳定的问题。
由于流转市场不规范,导致土地流转价格波动较大,难以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同时,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所获得的收益也不稳定,风险较大。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和市场化程度,保障流转价格的合理性。
同时,可以通过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等方式,提升农民的参与度和收益水平。
最后,农村土地流转还面临着农民技术水平较低、企业对流转土地利用效率低的问题。
由于农民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充分发挥流转土地的潜力。
同时,农民对工业化农业的认识和理解不足,使得流转土地的利用效率低下。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增加农民对新农业技术的了解和应用。
同时,要加强企业对农民的引导和帮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双赢。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流转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政府加强宣传,建立起完善的流转市场信息平台,加强土地权益保障制度建设,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提升农民技术水平,加强农民培训,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与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一项涉及广泛的复杂问题,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土地资源利用、农村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
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和范围已经不断扩大,但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仍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一些承包地被大面积荒废或者用作非农经营,导致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益保护不到位。
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断深化,一些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承包地流转合同未能有效保障承包农户的承包经营权,甚至出现了强制流转、不平等交换、低价流转等现象。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划管理不足。
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机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管理混乱,甚至出现乱占乱用、乱流转等问题。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
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农民的经营主体选择权受到限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活力不够,流转价格也无法形成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了土地的有效配置。
1. 加强农村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和管理。
各级政府应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合理地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加强对承包地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应加强对承包农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备案和交易平台,加大对违法侵害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查处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宣传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认知和理解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存在的问题1. 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不明显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推进,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低、农民增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方面是由于土地流转价格限制导致流转价格难以提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增收渠道受限,导致农民增收效果不明显。
2. 土地流转纠纷频发由于土地流转交易主体众多,交易环节繁杂,土地流转纠纷也随之增多。
流转方与承包方在流转价格、流转期限、流转补偿等方面的纠纷层出不穷,给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3. 监管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地方政府监管不够到位,部分地区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监管人员,导致土地流转市场失序,一些不法分子乘机捞取暴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1. 完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对于土地流转价格,研究制定合理的流转价格标准,遵循市场规律和农民意愿,确保农民从流转中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2. 开发农业增收产业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配套政策,引导流转方与承包方共同发展农业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效提升农村经济收入。
3. 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加大对土地流转合同履约的监管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起草、签订和履行程序,规避流转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4. 深化土地流转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促进土地资源更加有效、合理的配置。
5. 强化土地流转监管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监管,规范流转行为,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正常秩序。
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在下一步工作中,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合理流转土地,共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健康发展。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1、宣传不到位,法律意识较淡薄。
一是农民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成为失地、失业、失去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因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实现。
二是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间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不按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未经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备案或鉴证。
三是承包土地少,规模生产难形成;四是旧思想根深蒂固,流转困难;三是对农民土地期望值不高,不利于流转。
2、法律不完善,权利权益缺保护。
一是我国《担保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准设立抵押权,制约了农村土地使用的权流转。
二是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贷款抵押,融资渠道少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
三是集体土地不具有出让和转让权利,限制了土地的流转。
四是个别村、社干部伙同他人压低流转租金“坑农”。
3、政策不具体,流转纠纷突出。
一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定比较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具体的规定。
二是开发引进业主难。
三是农民单方回收土地再将土地发包给第三人。
四是农民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合同解除。
五是业主经营不善拖欠承包费。
六是业主变更土地用途,导致土地功能伤失、恢复困难。
二、对策与建议1、提高认识、强化宣传,使土地流转由被动变主动。
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让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2、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
由农业服务中心受理农民委托土地流转申请书,指导和帮助农民按要求签订合同。
二是建立土地租金评估制度。
建议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
三是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
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户之间进行转让或租赁的行为。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土地承包权流转难、土地流转规模小,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流转农户权益难以保障,以及流转土地管控不严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建设。
当前,由于土地承包权流转难,许多农村土地闲置不用,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因此,应加强对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的立法和实施,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简化流转手续,鼓励和支持农户将闲置的土地流转出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加大土地流转规模。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很多农户只将部分土地流转出去,无法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了生产效率。
因此,应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意愿,鼓励他们将更多的土地流转出去,实现规模化经营。
第三,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既不符合土地实际价值,也不符合市场需求。
因此,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壤肥力、水资源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使土地流转价格能够真正体现土地的价值。
第四,加强农户权益保障。
当前,流转农户的权益保障存在问题,许多农户担心流转后无地可耕种,生活无着。
为了保障农户的权益,应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监管机制,确保流转农户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监管,确保土地的合法性和流转农户的权益。
第五,加强流转土地管控。
目前,流转土地的管控较为松散,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一些非法流转的情况出现。
为了加强土地流转的管控,应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确保流转土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同时,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监测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流转行为。
第六,加强土地流转的技术支持。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许多农户缺乏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无法进行高效的农业生产。
因此,应通过加强农技培训、推广科学种植技术等方式,为流转农户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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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完 善 建 设 用 地 流 转 机 制 .
一
农 民 与 承包 商 之 间 产生 的 沟 通障 碍 , 使得 很 多 土 地 承包 商 都 是 经 熟 人介 绍 来 进行 流 转 , 不仅 让 土地 流 转 的 运作 速 这 度 大 幅 度 减慢 , 且 还 让农 村 的 土地 不 能 做 到公 平 、 正 、 而 公
现 了 问题 , 流 的不 通畅 已经 成 为土 地流 转 中的 重要 问题 。 交
明 晰 农 村土 地 产权 体 系 , 农 民 集体 土地 所 有 权 更加 使 明确 。 保障 农 民在 较 大 的 时 间跨 度 和稳 定 的保 障 周 期 内 以 行使 土地 承包 经营 权 。 外 , 需积 极研 究物 权 化 条件 下 的 此 还 土 地产 权 明晰 举 措 , 予 农 户 完 整 的 、 赋 有保 障 的 土 地 承 包 权 , 农 村 土地 承 包 经营 权 能够 实实 在 在地 为广 大 农 民 带 使 来经 济 收 益 。 避 免 农 户对 土 地 的 占有 、 要 抵押 、 益 、 包 、 收 承 转让 、 转包 、 股 、 承和 优先 承包 经 营等 权利 遭 到侵 犯 。 入 继 使
2 对 策
从 目前 的农 村 土地 承 包 责任 法 中 可 以 看 出 , 村 土 地 农
直 接分 为以 家 庭 为 主的承 包 方 式 与对 荒 郊 野 外 、 沟 荒 丘 荒
21 明确 农村 土地 承包 经营 权 的主体 .
等 地带 的承 包 方式 , 是 这 些法 律 规 定 的条 例 制度 与 实 际 但
实 行 中存 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着 很 多不 足 之 处 , 如 工地 承 包 责 任法 中所 谓 例 的家庭 承 包 , 主要 是 指每 个家 庭 总体 所拥 有 的土地 面 积 , 根
受 到过 去 重 男轻 女 思 想 的 影 响 , 村 部 分 农 民 的 思想 农
观 念还 未 能得 以改 观 , 多农 村地 区都 存在 着 共性 , 整个 很 即
1 农 村土地 承包 经营 权流 转存 在 的问题
11 土 地 所 有 权 主 体 不 明 确 .
村地 区 交通 不便 、 交流 不畅 通 , 根本 无法在 法律 制度 的监 督 下 开展 流转 过程 , 很多 农 民都 是私 下对 土地 进 行流 转 , 造成 国民 开展 的 自发 性 与 分散 性 的土 地流 转 速度 较慢 、 程序 不 规范 、 流转 规 模较 小 , 未 能够 得 到法 律 的保 护 , 有签 订 也 没 相 应 的合 约 , 没有 相 应 组织 或 者 机构 对 合 约 给 予 一定 的 也 监督 和保 护 。
家 庭 往 往 以 1名 男性 来作 为 户主 , 无论 是房 屋 还 是 土 地等
本 未提 到 多少 人 为 一户 , 没 有具 体 的将 一 些 现 实 问题 考 也
都 是 以 男性 为 主 , 男性 占据 着主 导 地位 , 行 土 地 流 转 时 , 进
男性 的合 法 权 益得 到 了 保 障 , 是 女性 的合 法 权 益 却遭 到 但 了侵 害 。 如 , 妻 双方 离 婚 后女 性 的 土地 合 法 权 益 问题 , 例 夫 这 些都 说 明了 当前 明确 农村 土 地承 包经 营权 的主体 是 异常 重要的 , 需做 到主体 完 善 、 明确 , 护每 个公 民的合 法权益嘲 维 。
农村 经 济学
现 代 农业 科技
21 0 2年第 1 7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陈 燕 马 瑞
( 南 省 潋 江 县 农经 站 , 南潋 江 6 20 云 云 5 50)
摘 要 分析 了农 村 土地承 包经 营权 流转存 在 的 问题 , 并提 出 了相应 的对 策 , 以期 为农村 土地 的承 包经营提供 参 考 。 关键词 农村; 土地 承 包经 营权 ; 转 ; 流 问题 ; 策 对
22 完 善 土 地 资 源 配 置 机 制 .
虑 进 去 , 离 婚 、 口 出生 等 , 些问题 造成 的 所 有权 主 体 如 人 这
不 明现 象较 为严 重 。
12 市 场流转 机 制较 死板 . 与 发达 国家 相 比 , 土地 流 转机 制在 我 国 的 设 立 时 间较
短, 即处 于发 展 的初 级阶 段 ; 之部 分农 村 地区 的经 济 欠发 加 达 , 通 不便 , 息 传播 的较 慢 , 多农 民 不能 在 第 一时 间 交 消 很 得 到 市 场上 的各 种 消息 。 让农 民 、 场 、 包 商 三 者都 出 这 市 承
中图分 类号 F 2 .; 2 . 3 11 D9 23 文 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 号 10 — 7 9 2 1 )7 0 3 — 1 0 7 5 3 (0 2 1— 3 8 0
农村 土地 承包 经 营权 是指 承包 人 因 自己 需要从 事 种植 业 、 业 、 养 业等 而 承包 、 用 一 些 国家 所 有 的集 体 所 有 渔 饲 使 土地 、 森林 等[, 现阶 段 , 村土 地 承包 经营 权 问题发 生 了 1但 】 农 较大 的变 化 , 因此 需对 症下 药 , 出解决 问题 的策 略 。 找
合 理流 转 。
1 . 强 行 土 地 流 转 3
在 国家 制 定 的《 村 土地 承包 法 》 l 中 明确 指 出 : 农 第 O条 “ 国家 保 护承 包 方 依 法 、 自愿 、 有偿 地 进 行 土地 承 包 经 营权 流转 ” 因此 , 进 行土 地 经 营 权 流 转 的过 程 中 , 遵 循 农 。 在 要 民的自愿 、 有偿 等原 则 , 止 一 些 不法 商 人 或 者 政 府 对 农 禁 民 进行 强 制性 土地 流 转 , 者威 胁 农 民 进 行 土 地 流 转 , 或 虽 然有 此 种 制定 和 条 例 , 是 强 行 土地 流 转 的现 象 依 然 频频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