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化的几个问题
公文格式规范执行中常见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
公文格式规范执行中常见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作者:马晓梅来源:《办公室业务》2012年第09期公文一般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文件。
公文格式的规范与标准是体现公文法定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要件。
一、遵守公文格式规范的意义(一)有效体现法人意志。
公文是体现法人意志的载体。
其主要作用是传达政令、指导宣传、约束行为、处理公务和记载凭证。
公文格式不规范,将直接影响到公文效力的发挥。
(二)体现企业管理水平。
细节决定成败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
一份合格的公文排版应当是要素完整、字体规范、层次清晰,能够准确反映公文内容和主旨。
体现公文的严谨、简洁、整齐之美。
(三)满足企业标准化管理的需要。
公文格式的规范,是企业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文格式的规范,将大大降低辨识的难度,更易于阅办,减少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
二、公文格式的主要要素和容易出现的问题公文按照要素可划分为三部分,即眉首、主体、版记。
这样划分是为了叙述方便,更重要的是这三个部分特征明确,具有相对独立性。
眉首的特点是位置相对固定。
主体之所以称为“主体”,是因为主体为公文的实质性内容,其特点是根据文件的长短而定,位置经常变动。
版记的特点是位置要依公文主体的构成而定。
下文从格式角度,分别列举这三部分的常见问题。
(一)眉首。
眉首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其中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和签发人几项内容是根据公文的需求来增设。
发文机关标识与发文字号是眉首的核心内容,也是所有公文中必需的要素。
在实际运行中,眉首在格式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
1.发文标识字号、字体。
常见问题:行文中,常常出现发文机关标识字号不规范,文头字号过大或过小;字体有黑体也有宋体。
2.联合行文。
常见问题:联合行文中常出现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排序混乱、级别不对等现象。
公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公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公文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我们在公文审核过程中,也时常发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公文格式不规范公文格式是公文最基本的规范。
对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 年下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专门用一章的篇幅阐述了公文格式的相关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
(一)与标题有关的问题1. 无标题或标题要素不全。
按照规定,公文一般应当有标题,且应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组成,如:《国家信访局关于召开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请示》。
其意义在于简明扼要地说明公文的核心内容,让阅文者一目了然,不用看正文也能知道‚谁来文‛和‚什么事‛。
但我们在核发文稿或收文办理时经常看到,有的公文没有标题,非得看完全文才知道行文单位的意图;有的公文标题没有发文机关名称;有的公文标题中,事由概括不够准确、精练,让人看了一头雾水。
2. 标题编排不美观。
按照规定,标题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臵,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呈梯形或菱形。
但一些同志对这一规定把握不准,导致有的标题仅与红色分隔线下空一行,显得十分局促;有的字数较多的标题不分行或分行不恰当;有的回行时把一个词拆开写在了两行,破坏了词义的完整。
(二)与落款有关的问题1. 不注意区分加盖印章的落款与不加盖印章的落款在编排上的不同。
按照国家标准,单一机关行文时,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发文机关署名右空二字编排,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新时期下公文格式(处理)常见问题及处理辨析
图 1
( 二 )发文机关标 识的位置 ( 版首 ) 日 版: 上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8 0 m m( 图 3 ) 下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2 5 m m( 图4 ) 。 新版 : 不 再区分上行文和下 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位 置, 取消上行 文 “ 上留 白” ( 至版心)8 0 r r a n的特殊格 式, 所有文件格式 的红 头 统一 “ 上 留白”( 至版心) 由2 5 m m 扩大至 3 5 mr n( 图5 ) 。
…
图1 0
图1 1
图4
图5
( 三 )签 发 人 旧版: 多个签 发人, 主办单位签 发人姓名置于第 1 行, 其他 签发 人姓 名从第 2 行起在主 办单位签发人姓名 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 依 次顺 排 。每 行 只 排 1个 ( 图6 )。 新版: 多个签发人, 签 发人姓名按照 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 从左 到右 、 自上而 下依 次均匀编排, 一般每行排两个姓 名, 回行 时与上 行 第一个签发人姓 名对齐 ( 图7 )。
( 三 )红 色 分 隔 线 问题 : 在 某 些党 、 团 公 文 的格 式 中 , 红 色 分 隔线 中 间 印 制 了红 色五角星 ( 图1 0 ) 。
正确: 党政机关 公文 的红色分 隔线是一条和版 心等 宽的红色 直线, 编排在发文字 号下 4 mm 处 ( 图1 1 ) 。
一
签发 人:某 某 1
巢 某 2
签发人:某某 1 某某 2
某某 3
图 6
图 7
( 四 )发文机关署 名 旧版: 单 一机 关和两个机 关联合行文时, 在落款处不署 发文机 关名 称, 只标 注成文时 间;3个 以上机关联合行 文时, 在落款处署 各发 文机 关名称 ( 图8 )。 新版: 发 文机关署名在 成文 日期之上, 以成文 日期为准居 中编
有效应对行政公文中的常见问题
有效应对行政公文中的常见问题公文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机关内部及机关与个人之间用于交换意见、提出要求、规范工作、记录事实并采取行动的一种正式文书。
在工作中,处理公文是每位职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然而,由于公文具有严谨的格式和要求,常会出现一些常见问题。
有效应对这些问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
首先,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公文开头不清晰。
公文的开头应当简明扼要,直接表达主题,并提出明确的要求或建议。
在起草公文时,应严格遵照格式,清晰地说明发文机关,发文日期,主题,以及主体内容。
此外,还要确保用语准确得体,不使用生僻难懂的词汇,以免误导读者。
其次,公文的语言表达不够规范也是常见问题之一。
公文的语言应当严谨正式,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汇和短语,要遵循规范的用语和句式。
在写作时,应该注意避免使用口头禅和流行词汇,严格把握用字的精准度和专业性,从而确保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另外,公文中常见的一个问题是重复冗长。
有时候为了突出主题,作者会反复强调同一个观点或内容,导致公文内容冗长、琐碎,反而降低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和效率。
因此,在写作公文时应保持简练明了,避免重复、避免赘述,突出主要内容,减少次要内容的累赘,以提高公文的效率和表达的准确性。
此外,格式错误也是影响公文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
公文是一种正式文件,其格式是经过规范化设计的,包括页眉、封条、标题、文种、信头、题注等。
如果格式出现错误,不仅影响到文件的整体形象,还可能引起读者对文件真实性的疑问。
因此,在起草公文时,应严格按照规范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确保格式的准确无误,提升文件的正式性和可信度。
最后,公文中的语法错误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语法错误不仅影响到读者对文件的理解,还可能造成歧义和误解。
因此,在写作公文时,应该特别注意语法的准确性,避免主谓不一致、时态混淆、语序错误等问题,确保表达的清晰明了、通顺流畅。
总而言之,有效应对行政公文中的常见问题,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文件质量至关重要。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常见问题及对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常见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文书处理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质t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格式))等三个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使机关文书处理工作日益规范化,维护了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发挥了机关公文的应有效用。
但一些基层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值得引起重视并加以克服改进。
笔者就日常公文处理工作中所见以及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一些问题进行粗略归纳和分析,期待与同行们一起探讨。
一、公文处理中常见的问题(一)文种使用不规范1.滥发通知。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如需行文,应报请本级政府批转或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转发;因特殊情况确需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的,应当报本级政府批准,并在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
但事实上一些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包括一些议事协调机构,如领导小组、指挥部、委员会等),却常常将其所主管的业务性工作以“通知”形式直接向乡镇一级政府行文交办,而没有正确使用“函”这一文种,明显违反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2.滥用请示。
《办法》和《条例》都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根据上述定义,在请求批准时,有隶属关系,下级向上级请求批准的用“请示”;没有隶属关系,不论单位级别高低,向有关部门请求批准,一律用“函”。
但在日常行文中,却常常出现乡镇一级政府向省、市、县级相关业务部门请求审批事项时,错误地用“请示”行文,而没有正确使用“申请色”或“请准函”这一文种。
相应地,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在答复审批事项时,也没有正确使用“问复函”答复,而错用“批复”文种。
党的机关公文格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0)
党的机关公文格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公文版头“中共××文件” 这一版头,只适用于下行文,不用于上行文和平行文。
“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 这一版头,既适用于上行文,也适用于下行文和平行文。
党的机关与其它同级机关联合行文时,版头可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版头与发文机关署名要相匹配。
如版头用“ 中共××省委文件” ,落款就得用“ 中共××省委”;版头用“中国共产党××委员会(××)” ,落款就得用“中国共产党××委员会”。
党的机关的公文版头与主体部分用一条红色横线相隔,红线中间有一颗红五星,以示与政府、军队等机关公文的区别。
二、发文字号上行文因必须在红色横线的右上方标注签发人姓名,所以发文字号标注在红色横线的左上方。
在实际工作中,当行文使用的是便函纸且又必须标注发文字号时,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红色横线的右下方。
用什么形式的发文字号,要根据公文内容来确定。
如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的发文字号主要有:1.闽委办发〔××××〕×号,2.闽委办〔××××〕×号,3.闽委办函〔××××〕×号。
第一种主要用于传达省委的指示,与之相对应的公文版头的机关名称是“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文件”;第二种主要用于根据省委授权,代省委发布有关事项,或向中共中央办公厅报告、请示有关事项,与之相对应的公文版头的机关名称是“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第三种主要用于省委办公厅与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与之相对应的公文版头的机关名称是“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函)”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一)文种的区别。
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二)秘密等级标识位臵的区别。
•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
两者所处的位臵截然不同。
(注3)。
(三)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
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四)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
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 x委员会(x 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 x 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18要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18“要”公文采用特定的格式,目的是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解决公文体例不统一、格式不一致、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从而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确保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从18个方面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各要素。
这里结合实际工作,为大家梳理一下其中涉及的规范性问题。
1. 公文份号标注要规范。
份号即公文印制的顺序号,涉密公文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按照《条例》规定,公文份号在公文首页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涉密文件可标虚位,一般标四至六位,如果是两位数的文件共20号,则从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号;如果是四位数的文件共2012号,则从00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12号。
2. 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注要规范。
高标密级或低标密级都会给文件的使用和管理带来不便,因此要本着实事求是、利于保密的原则,合理把握和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和保密期限都要标注在公文首页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例如:秘密1年、机密3年、绝密长期。
3. 紧急程度标注要规范。
这是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公文的紧急程度要在公文首页左上角标注。
不能将正常运行的公文随意标注为“急件”。
现在有些部门上报的公文,不急的公文却标注了紧急程度,缓急程度标注过高,给上级领导机关增加了压力,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4. 发文机关标志要规范。
这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此类文件是机关或部门的大头文件,一般是指上报或下发的政策性文件;文件头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文号编在版头下方红线以下,一般用函类公文较多。
新版公文制作与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新版公文制作与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作者:卢台生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01期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标准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半年来,虽然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执行新版公文标准,但是由于部分公文制作人员对现代办公技术不熟悉,造成了公文制作的不规范,从形式上给党政机关公文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建设,帮助广大文秘工作者掌握公文制作的正确的方法,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探讨公文制作和处理的有关问题。
一、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党政机关公文已经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印发,并对公文格式做了新的调整。
尽管各地都在积极认真地执行新版标准,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现针对目前涉及面较大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办法:(一)使用小标宋字体标识文件版头和标题文字。
由于计算机系统中没有预装小标宋字体字库文件,所以很多单位的公文中文件版头和标题文字未使用小标宋字体。
解决办法是:先在网上下载小标宋字体库,复制后粘贴到计算机硬盘上的C:\Windows\ Fonts文件夹中即可。
(二)设置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与版心上边缘间隔为35毫米。
办法一:选中第一行,单击菜单栏上的“格式/段落”,在段落对话框中将第一行的行距设置为固定值:99磅,即35毫米(注:1磅=0.353毫米);办法二:插入一个隐藏了边框的表格,设置第一行表格的行高为3.5厘米固定值。
(三)设置每页22行、每行28字。
单击菜单栏上的“格式/段落”,在段落对话框中将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8磅,即可保证每页22行;全选正文所有文字,将字号设置为15.5磅,即可保证每行28字(如果将字号设置为16磅或三号,则每行只能容纳27字)。
(四)设置页码使其左右两边的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毫米。
在“页面设置”对话框中的“版式”标签下,将页脚设置为2.55厘米,然后进入页脚编辑状态,把字体设置为宋体,字号设置为四号,再插入页码,在页码的左右分别输入破折号(各删去半段),并将第1页页码右对齐后右空1字,第2页页码左对齐后左空1字即可。
关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一些问题
关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一些问题。
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正文中的数字不能回行”。
这到底是“数字不能分拆成2行”的意思还是“在行末的数字处不能回车,行末的数字处后至少要有一个汉字之后才能回车”?据我所知,在microsoft word里有一项设置,可以做到后者那样的要求,但是我暂时还没有发现哪个设置可以自动做到前者的要求。
2.行政机关发文,当拟稿人非办公室(秘书科)人员时,公文主题词由谁来写?依据是什么?3.怎样才算“一号多文”呢?如果:正文等其他因素都一样,仅抬头(主送机关)不一样,这是否为“一号多文”?4.关于转发、印发性的通知的格式方面的问题:到底如何处理排版被转发、印发的文件,一直众说纷纭,谁能提供一个专门研究探讨这个问题的权威文献或比较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5.《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请问:如何区分“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和“非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6.本人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一份行政机关的公文:其标题为《关于市政协N届N次会议第N 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公文的抬头是“XXX委员:”。
我不太清楚政协的发文规则和公文格式,也不知道政协与行政机关直接的公文来往的规则。
我也没有亲眼看到这个文件的相对方的文件,我猜测应该是:那个“XXX委员”以市政协或市政协的一个下设机构的名义,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发给这个行政机关的函。
若不是,那估计是那个“XXX委员”发文时把文件的文种、格式都弄错了。
而这个行政机关的公文,标题不应该是《关于市政协N届N次会议第N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而应该是《关于市政协N届N次会议第N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公文的抬头应该是“市政协”或市政协的一个下设机构。
不知道我的猜测是否正确?如果我的猜测正确的话,那么这个行政机关错误的公文是否违反了问题5中提到的规定?如果不是,那应该是违反了哪个规定?7.《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一个行政机关内的党支部委员会吗?《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里一直说的是“党的机关”,一个行政机关内的党支部委员会属于“党的机关”吗?如果不是,那这个党支部委员会发文,其发文规则、格式应参照哪个规定?。
公文 问题描述
公文问题描述摘要:一、公文概述二、公文问题分析三、解决公文问题的方法四、实用性建议正文:在工作中,公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其撰写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
本文将对公文撰写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法及实用性建议。
一、公文概述公文是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协调、部署、指导等工作的一种正式文件。
它具有权威性、规范性、严谨性和时效性等特点。
因此,撰写好公文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体现单位形象至关重要。
二、公文问题分析1.格式不规范:公文格式包括版头、发文字号、密级、紧急程度、主题词、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日期等部分。
格式不规范会影响公文的正式性和严肃性。
2.语言表达不当:公文语言要求准确、简练、朴实、严肃。
表达不当会导致公文的可读性降低,甚至影响公文传达的意图。
3.结构不合理:公文结构应遵循逻辑性、条理清晰的原则。
结构不合理会使公文内容显得混乱,不利于读者理解。
4.内容不充实:公文内容应具备针对性和实用性。
内容不充实会导致公文的指导意义和价值大打折扣。
5.缺乏时效性:公文撰写需要注重时效性,尤其在紧急情况下。
缺乏时效性会影响公文的执行效果。
三、解决公文问题的方法1.认真学习公文写作规范:了解公文格式、语言表达、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公文写作水平。
2.加强实践锻炼:多撰写公文,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3.注重内容充实:在撰写公文时,要充分调查研究,确保公文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4.提高时效性: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撰写和发送公文,确保公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实用性建议1.建立公文撰写团队:企事业单位可组建专业的公文撰写团队,提高公文质量。
2.定期举办公文写作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公文写作培训,提高整体写作水平。
3.建立公文审核制度:设立审核环节,确保公文的格式、内容和时效性。
4.强化公文归档管理:加强对公文归档的管理,便于日后查找和利用。
总之,撰写高质量的公文是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环节。
公文写作格式规范与常见问题
公文写作格式规范与常见问题现针对目前我们公文写作和格式方面一些经常出现的错误,供大家探讨。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
广义的公文则涵盖了全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1、文种全国党的机关公文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自1996年5月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为准,全国党的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个种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个种类。
文种方面存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党政混用文种。
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为党的机关公文专用,命令、公告、议案为行政机关公文专用,不可混用。
二是生造文种。
把没列为文种的公文种类作为文种使用。
党的机关除《条例》所确定的文种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为"印发"、"颁发"式"通知"的"附件"行文。
例如,《关于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可以改成《××关于印发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的通知》,不能作为文种使用的还有"总结"、"计划"、"安排"、"要点"、"细则"等。
三是"请示""报告"""函"混用。
例如:《××关于办公自动化所需经费的报告》是要求上级解决问题,应该用"请示"而不是"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切实提高文稿文件印发和写作质量,进一步使我局的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党政公文格式说明》和《临夏回族自治州农牧局文件格式样式》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公文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党政公文格式说明;2、临夏回族自治州农牧局文件格式样式。
临夏州农牧局2016年1月4日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说明一、普通文稿格式(一)纸张规格和一般要求:统一用A4纸张,页边距设置(mm):上37,下35,左28,右26。
一般情况下,文稿页码采用“页面底端”和“居中”方式,页码采用默认格式。
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处理。
文稿所有标点符号都使用中文全角格式,正文每段首行空2字,回行后顶格;有称谓和主送机关的,称谓和主送机关在正文首行顶格书写后加冒号;文稿中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以及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标题层次和字体要求: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为: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
正文第一级小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小标题用3号楷体国标,其余正文文字均用3号仿宋国标。
正文行距用“1.5倍行距”。
(三)署名落款和日期要求:署名落款应在正副标题之下空1行居中,字体为3号楷体国标;日期为文稿使用当天日期,阿拉伯数字加年、月、日,加圆括号标注于正副标题下空1行(有署名的标注于署名下1行)居中位置,字体与副标题和署名相同。
(四)印刷和装订要求:双面或单面印刷;左侧装订。
二、正式文件格式(一)公文的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印发份数等组成。
人大机关公文格式的几个问题
人大机关公文格式的几个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的改革与发展,人大机关公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正确的公文格式在保证沟通效率和形象的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
然而,许多人大机关在撰写公文时仍存在一些格式的问题。
本文将就人大机关公文格式中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探讨与解答。
一、公文的标题在人大机关公文中,正确的标题格式十分重要。
通常,标题由“主题+文种+文件字号”的方式组成。
主题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文件的内容,文种可以是公告、通知、报告等等,文件字号是指该文件的编号。
例如,国家人权委员会关于人权保护的通知(文种)2019年第10号(文件字号)。
合理使用标题格式可以使读者快速获得文件的主旨,提高信息传达的效率。
二、公文的正文人大机关公文的正文应该清晰明了,表达准确。
其格式一般分为引言、正文和结尾三部分。
引言一般用于说明公文的缘由、目的和重要性,正文部分逐条阐述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结尾部分进行总结或号召。
在写作时,应注意段落分明,用词准确,语句通顺,以确保读者容易理解并高效获取所需信息。
三、公文的签署人大机关公文的签署是公文格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签署时,应注明发文单位的名称、公章、签发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日期。
同时,应该确保签章清晰可辨,在签发人姓名和职务上不可有任何笔误。
签署公文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签署程序,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公文的编号在人大机关公文中,正确的编号能提高文件的管理效率。
编号应该按照一定规则进行,通常由发文单位、年度和序号组成。
例如,国家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9年第10号。
在编号时,要注意严格按照规定顺序进行,并确保序号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五、公文的附件在人大机关公文中,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相似,但有一些特殊要求。
附件通常包括表格、图表或其他重要信息,需要在正文中进行引用,并在文末附件部分具体描述。
在编写附件时,应注意格式的一致性、清晰性和易读性,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相关信息。
公文写作格式注意事项
公文写作格式注意事项
在写公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格式方面的要点,确保文中没有标题相同的文字。
1. 开头格式:在公文开头,需要写明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文件编号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按照以下格式排列:
发文单位:(省略标题)
发文日期:(具体的日期)
文件编号:(编号)
2. 正文格式:在公文正文部分,可以根据需要使用段落标题、小标题等来组织内容,但是需要注意避免出现与标题相同的文字。
可以使用编号或者其他方式来区分不同的段落或标题。
3. 结尾格式:在公文结尾,一般会写明公文的落款人、落款单位等信息。
在这部分也需要避免出现标题相同的文字。
4. 附件格式:如果在公文中涉及到附件内容,可以在结尾附上附件清单,并在附件清单中注明具体附件的名称、编号等信息。
总之,在公文写作过程中,需要合理组织文档结构,注意使用标题、小标题等来组织内容,但同时需要确保不出现与标题相同的文字,以保证文档的清晰、规范。
公文 问题表述
公文问题表述
一、格式标准
公文的格式应该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规定。
常见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编号、发文单位、日期、正文等部分,每部分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
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公文的整体形象会受到损害,甚至影响到公文的效力。
二、语言准确
公文的语言应该准确、简练,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语言。
特别是涉及到数字、名称、时间等重要信息的表述时,更要精确,避免出现歧义或误解。
三、逻辑清晰
公文的表述要符合逻辑,段落之间要有清晰的层次关系,避免出现混乱或重复的情况。
在进行阐述时,要注意使用恰当的关联词,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公文的意图。
四、内容完整
公文的内容应该完整,能够充分表达出发文单位的意思。
在撰写公文时,要尽可能地收集相关信息,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归纳,确保公文内容完整、全面。
五、目的明确
公文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即在传递什么信息、达到什么目的等方面要清晰明确。
在撰写公文时,要先明确目的,再有针对性地进行表述,以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公文的核心内容。
六、表达得体
公文的表达要得体,符合正式文书的语言风格。
在用词方面,要注意使用正式、严谨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或带有个人情绪的表达方式。
此外,公文的语气要适中,既不过于生硬也不显得随意。
七、数据可靠
在公文中所引用的数据必须可靠,有据可查。
对于重要的数据和信息,应该进行核实和验证,以确保其准确性。
如果使用了不准确的数据或信息,可能会对公文的效力产生不良影响。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正文第一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注意事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注意事项一、页边距:顶部为37mm,底部为35mm,订口(左部边距)28mm,右部为26mm。
二、字号:居中排布,年份应用六角括号“ ?? ”括入。
三、签发人:如需加签发人的,字号应居左并空一个字,签发人后加全角冒号,居右空一个字,“签发人”三字应用三号仿宋字,签发人姓名用三号楷体字。
四、主体: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标题排列应用梯形或菱形。
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每个自然段左空2个字,内容的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字。
五、发文机关和日期:发文机关和日期用4号仿宋字,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明。
第二篇:20XX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变化《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七个变化,九个细节20XX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XX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条例》的发布施行,对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发挥重要作用。
与《办法》对比,《条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公文处理的概念更加科学《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条例》中按照公文办理的工作流程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环节,简洁明了,?拟制?包括了?起草、审核、签发?三个环节(《办法》中隶属于发文办理),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至公文办理范畴。
二、公文的种类更加丰富原《办法》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3种,新《条例》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5(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三、公文要素做出了调整《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 1 -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紧急公文、联合行文、四、行文规则上做了具体规定?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并要提出倾向性意见;向下级机关行文也有明确的规定,?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公文工作常见问题处理
(四)公文标题
1. 公文标题的排列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
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 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 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应注意的问题: (1) 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字数少排
一行,应分成两行或三行,避免四行甚至更多 行数。
2. 公文标题标点的正确使用 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1)引号:分为单引号和双引号两种。用 以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表示特定称谓或需 要着重指出的部分,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
(2)括号:现代汉语中的括号是表示文 章中注释的部分。在公文标题中,用以对标题 内容进行补充、解释或说明。
(6) 主送机关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符号标注规则 :同类同级单位之间用 顿号,不同类单位之间用逗号 。
(六)联合行文应当如何加盖印章
联合行文的印章编排,除两个单位联合行文外,每排 应当排布三个印章,如最后一行余一个或两个,不能采 用原来的居中排布方式,应当坚持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编 排,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 日期的做法,而不应将成文日期左移。
3.批转、转发或印发类通知的标题的拟写
(1) 省略转发的中间环节 (2) 只保留一个介词“关于” (3) 如被批转、转发、印发的文种为通知, 只能保留一个。
(五)公文的主送机关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及常见病误
1. 主送机关及其标识规则
(1)使用发文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2)上行文原则上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 (3)有些公文可以不标注主送机关,例如公告、通告等文种 (4)主送机关一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后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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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化的几个问题作者:张茂叶来源:《办公室业务》 2009年第10期公文格式专指法定公文文种外形结构的组织与安排,是公文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组织的约束力在形式上的表现,是区别公文与一般文章的重要标志。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化,是机关公文的最基本要求,是保证公文质量和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显示其权威性特征的重要标志。
不同文种的公文由不同的要素组成,公文采用特定的格式,目的是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做到运行有序,提高工作效率,使文件得以顺利的贯彻执行。
一、公文格式不规范的种种表现(一)公文标题不规范。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公文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不能缺项。
在我们接触的公文中,一是有的公文制发时不标明发文机关,如有的公文只标注“关于XXXX的通知”,省略了发文机关;二是有的重复使用介词结构“关于”,如“XX市关于印发关于XXXXXX规定的通知”等;三是有的重复使用公文文种,如“XXX转发XXX部转发XXX部印发关于XXXXXX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四是有的文种使用不当,在法定公文文种以外随意创造文种,如“XX厅关于XXX的建议”、“XX厅关于XXX的说明”、“XX厅关于XXX的对策”等;五是有的在标题中随便使用标点符号,如“XX厅关于XXX、及“XXX”的通知”等;六是有的公文标题内容缺项不能准确概括反映公文内容,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非法售油被焦点访谈曝光情况的报告”缺少“整改”二字,“XX厅关于奶款拖欠问题的报告”缺少“及对策建议”。
(二)行文规则把握不准确。
发文机关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一是有的市违反党政分开的原则,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省政府行文,有的未经上级机关同意就给上级机关领导同志个人行文,还有的市政府或省直部门给省政府报送公文写“省人民政府并XXX省长”;二是有的省直部门不经省委或省政府同意或授权就给市委或市政府下发指令性公文,有的省直机关除办公室之外的其他内设处室违反行文规则给市、县对口业务部门行文;三是有的部门在上报的公文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中,涉及其他部门的职权时未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会签,或虽经协商会签但未取得一致意见,也没有反映会签部门的意见或提出建设性意见,即向上级机关行文;四是有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有的报告来附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对此事的批示复印件;五是有的请示类公文一文数事,有的请示类公文未标注签发人,有的没有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有的行政机关公文只有单位落款没有加盖印章。
(三)公文用语不规范。
不同类型的公文应按各自的公文用语来表述。
有的机关对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的语气把握不准。
一是对上行文,向上级机关提出不适当要求和建议;二是向不相隶属机关行文,有的向对方提出指令性要求,缺乏协商语气;三是有的公文不注意行文格式,标题排列不够整齐美观,文中的小标题有的一句话有的两句话,有的有标点有的没标点,字体不统一,序号不规范,既杂乱又不协调美观;四是有的上报公文中出现错别字,有的甚至把上级领导同志的名字写错;五是有的公文主题词标注不准确,随意编造主题词词目;六是有的公文无印制版记,有的公文附件不全。
(四)文种使用不规范。
一是有的该用“请示”却用了“报告”,有的属报告类公文却用了请示,有的“请示”、“报告”合用,如“XXX厅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二是有的该用“通知”却用了“意见”,有的该用“函”却用了“通知”;三是有的该用“复函”却用了“批复”,如有的业务主管部门向同级部门或下级政府下达项目核准通知书或资金使用计划时,不用“复函”却用“批复”。
(五1公文密级和紧急程度不规范。
一是有的公文在上报或下发时应该标注密级而没有标注;二是有的公文应该制发后即向社会公开发布而没有及时发布,也没有在文尾附注处加以说明;三是有的公文在制发过程中运转时间太长而报送给上级机关时就标注紧急公文,没有给上级机关留出足够的办理和审批时间。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领导重视不够。
有的机关或部门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办法》规定的公文格式规范化要求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
机关公文是代表一级党委、政府或部门行使职权的文字载体,是代表本级机关说话的,各级各部门相关领导同志都应该高度重视,不仅要亲自撰写重要文稿,还要指导文秘人员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办事,使发出的每一件公文都格式规范,文面整齐。
二是审核把关不严。
公文审核是一项群体性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
有的部门参与公文制发和审核的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心差,缺乏公文质量第一、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
在公文运转的各个环节,未经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审阅签批,对文中的内容、格式以及各类细节问题没有认真把关,草率马虎,很容易出现纰漏。
三是工作程序混乱。
有的部门在公文审核中不按程序办事,该送有关处室会签的不会签,该送办公室把关的不把关,最后将经部门领导批示同意的公文从办公室要个文号印发了事。
这些做法随意省略了工作程序,忽视了公文的规范格式,致使发出的公文格式不规范,差错再所难免。
四是业务知识不熟。
公文写作与处理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不仅专业性强,而且文字水平要求高,相关知识都要熟练掌握。
有的机关或部门从事公文写作与处理的人员更换快,新手多,对相关知识不熟悉,业务技能不够强。
撰写和起草的公文缺胳膊少腿,甚至出现一些常识性错误,影响了公文的质量和办理效率,也使机关或部门的形象大打折扣。
三;公文格式规范化的措施建议(一)把握好八大原则1.根据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原则。
上级党委与下级党委、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之间有行文的隶属关系,上级可对下级发布指令性公文;凡没有隶属关系的均不应给对方发指令性公文,可发商洽类公文。
2.授权行文的原则。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注明经政府同意,凡未经授权均不应给下级机关或部门下发指令性公文。
3.行文由办公厅(室)或秘书部门统一处理的原则。
机关或部门制发的公文,经业务部门或处室起草和审核后,要由办公厅(室)秘书处(科)审核把关,重点是文稿体例、格式是否完整、统一、规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语言文字是否符合语法逻辑,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办公厅(室)或秘书部门审核把关后,要及时按程序报送有关领导同志审批。
4.公文不直接报领导者个人的原则。
除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绝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或部分涉外事项外,不得将应报请党委或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包括以信函、内部签报形式)。
5.非特殊情况不越级行文的原则。
除重大社情灾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外,各级机关和部门一般不得越级直接向上级党委或政府报送公文。
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或部门。
6.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的原则。
同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军政、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同一单位的同级机关,地区与地区之间等同级机关或部门,都可以联合行文。
7.部门会签未经协调一致不得各自单独行文的原则。
一部门的某项工作如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主办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
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根据其内容向下级业务部门或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行文。
8.请示性公文一事.一文和不向下级抄送的原则。
下级机关或部门向上级机关请示工作,要一事一文,不能在一个请示件中请示多个不相关联事项。
要突出重点,一次请求上级机关给予解决一个主要问题即可,不能贪多求全。
请示类公文一般不抄送发文机关的下级机关。
(二)严格规范公文格式一篇公文制作完成后,首先要审查公文文种选用是否适当,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发送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等是否符合要求。
1.公文标题要规范。
拟写标题的要点是,内容提炼准确,标题显明,一目了然,文种使用正确。
公文标题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但颁布法规规章类公文时除外。
标题中使用介词“关于”时只能出现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如果转发类公文标题太长,可引用被转发公文的文号作为标题内容。
2.主送、抄送、抄报机关要规范。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受理机关,抄送机关是在向主送机关发文的同时向不相隶属的有关部门发文。
如省政府主送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公文,对涉及到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各部门和省各人民团体则用抄送。
抄报机关是向非主送的上级机关发文,抄报有两种情况:一是下行文需报请上级了解掌握的公文,如省质监局向各市、县质监局下发的政策性公文,必要时可抄报省政府;二是受双重领导的部门向一上级机关行文的同时向另一非主报机关行文时用抄报,如省国税局向省政府行文的同时可抄报国家税务总局。
3.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要规范。
一是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其直接上级机关的行文。
必须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在文头之下、红线之上、发文字号的右侧。
二是下行文,是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单位的行文,包括逐级行文和多级行文。
逐级行文是向直接下一级机关行文,如省政府向设区市政府行文;多级行文是上级机关部署安排的工作可以一次传达到数级下级机关,如省政府直接向市、县政府的行文。
三是平行文,即互不隶属机关、无业务指导和被指导关系的部门或单位之间的行文。
其内容包括申请办理事项、告知事项、商洽事项、咨询事项、征求意见等,不管什么内容的平行文,均应以平等、协商的口气行文。
(三)加强业务培训要提高公文质量,就需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文化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热爱文秘事业的干部队伍。
各级领导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文秘队伍的培养教育,尤其要注重在职培训,使他们在干中学、学中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悉自己从事的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把好关。
各级领导机关要为文秘人员创造必要的条件,让他们有机会出去学习深造,参加各类公文写作业务培训,相互交流,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使之成为本部门或本行业的业务骨干。
要注意培养文秘人员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把工作当事业来干,把每项工作都做深做细做到位。
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对文秘人员的工作、生活、成长进步给予高度关注,使其安心工作,甘于奉献,默默无闻地做好公文写作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