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省项目办编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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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省项目办编2012年4月16日
编者案: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的宣传工作是高校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宣传工作中,通过调查把尚未签订就业协议、有参加志愿服务意向的大学生确定为重点宣传人群后,宣传的内容十分重要,尤其是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有关政策至关重要。

为帮助各招募高校进一步掌握、理解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有关政策,我们专门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整理,供各招募高校开展宣传时参考。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有关政策解读
一、西部计划有关政策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政策如下:
1、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2011年起,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由680元/月提高至760元/月)。

同时,志愿者服务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

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
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测算交通费用,每年发放两次,每次发放1个往返的交通费用。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关于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

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3、关于报考研究生: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关于报考公务员: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为:各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录,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含西部计划志愿者);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今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
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定向考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5、关于跨省志愿服务: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在考研究生、考公务员方面优惠政策保持一致。

6、关于户口: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7、关于助学贷款展期还贷: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8、关于高校鼓励政策: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其他有关政策待遇,可参阅上文提到的有关政策文件。

二、苏北计划有关政策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的
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40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3、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4、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5、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6、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连续计算工龄。

7、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招考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经省教育厅核定,从2012年起报考研究生不再享受单科加5分的政策)
8、服务期满后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9、服务期满1年内,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0、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0‟12号)的规定,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报:团中央志工部、全国项目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局相关领导及部门
发:苏北各市、县(市、区)项目办,省部属高校项目办,团省委机关各部门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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