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收取取暖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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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供暖收费标准

2014供暖收费标准

2014供暖收费标准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供暖季即将到来,供暖收费标准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2014年,各地的供暖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主要受到能源价格、供暖设施维护费用、管理费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们将就2014年供暖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供暖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收费和计量收费两部分。

基本收费是指按照供暖面积计算的固定费用,通常包括供暖管道、锅炉、换热站等设施的维护费用,以及供暖管理费用。

而计量收费则是指按照实际使用的热量进行收费,通常采用热量计量表进行计量。

其次,基本收费的标准一般由供暖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一般来说,基本收费的计算公式为,基本收费 = 供暖面积×单价。

其中,单价是由供暖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能源价格、设施维护费用等因素进行确定的。

再次,计量收费的标准则是根据实际使用的热量来计算。

通常情况下,供暖公司会安装热量计量表,通过监测热量的使用情况来进行收费。

计量收费的单价一般也是由供暖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能源价格等因素进行确定的。

此外,2014年供暖收费标准还受到了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

一些地方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对供暖收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不同地区的供暖收费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综上所述,2014年的供暖收费标准是由基本收费和计量收费两部分组成的,其标准主要受到能源价格、设施维护费用、管理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同时,政府相关政策也会对供暖收费标准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实际生活中,居民应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合法地支付供暖费用,并且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供暖支出。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了解2014年供暖收费标准有所帮助。

2014年取暖费发放标准

2014年取暖费发放标准

2014年取暖费发放标准2014年取暖费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广大居民的取暖需求,促进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区对于取暖费的发放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取暖费的发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取暖费的发放标准会根据居民家庭的人口情况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较多的家庭将会获得更多的取暖补贴,以满足其更大的取暖需求。

这也是为了照顾家庭成员较多的居民,让他们在寒冷的冬季能够享受到足够的取暖。

其次,取暖费的发放标准还会考虑到居民家庭的经济状况。

对于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取暖费的发放标准会有一定的倾斜,以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取暖服务。

这也是社会保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通过给予经济困难家庭更多的取暖补贴,帮助他们度过寒冷的冬季。

另外,取暖费的发放标准还会考虑到居民家庭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取暖方式。

一般来说,气候寒冷、取暖成本较高的地区,取暖费的发放标准会相对较高,以满足居民对取暖的需求。

而对于采取清洁能源取暖的家庭,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取暖补贴,以鼓励居民选择环保、节能的取暖方式。

最后,取暖费的发放标准还会受到国家能源政策和取暖补贴资金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取暖费的发放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以适应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利用的要求。

同时,取暖补贴资金的充足与否也会直接影响到取暖费的发放标准,确保取暖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对于保障居民的取暖需求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2014年取暖费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的,主要考虑居民家庭的人口情况、经济状况、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取暖方式,同时受到国家能源政策和取暖补贴资金的影响。

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取暖费的发放标准,确保广大居民能够在寒冷的冬季获得充分的取暖,享受温暖的生活。

2014取暖费补贴标准

2014取暖费补贴标准

2014取暖费补贴标准
2014年取暖费补贴标准。

随着冬季的来临,取暖费成为了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

为了缓解居民取暖压力,政府每年都会发布取暖费补贴标准,以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对高额取暖费用。

2014年的取暖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4年取暖费补贴标准主要根据家庭人口和居住面积来确定。

一般来说,家庭人口越多、居住面积越大的家庭将获得更高的补贴标准。

此外,政府还会根据当地气温和气候条件进行调整,以确保补贴标准能够覆盖实际的取暖费用。

其次,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向当地居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
进行申请,以获得取暖费补贴。

在申请过程中,家庭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以及家庭人口和居住面积等相关资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实。

一旦审核通过,家庭将会获得相应的取暖费补贴。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取暖费补贴标准并非一成不变的,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
和社会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家庭在申请取暖费补贴时,需要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补贴标准,以确保能够获得最大的补贴额度。

总的来说,2014年的取暖费补贴标准是根据家庭人口和居住面积来确定的,家庭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来获得补贴。

政府会根据当地气温和气候条件进行调整,并且补贴标准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希望家庭能够通过申请获得足够的取暖费补贴,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03•【字号】内政办发〔2014〕124号•【施行日期】2014.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24号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制度,切实减轻职工经济负担,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城〔2003〕14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城〔2005〕22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

二、发放办法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依照规定的标准,由职工所在单位在每个供热期前集中一次性发放给职工个人。

三、发放标准(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00〕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房委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房字〔2002〕第1号)有关规定,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按不同级别职工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及单位所驻地区居民住宅现行供热价格收费标准和规定的年取暖月数计算,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二)驻呼和浩特市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标准,按驻呼和浩特市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执行(见附件);驻呼和浩特市区以外的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计发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

北京取暖费标准2014

北京取暖费标准2014

北京取暖费标准2014北京市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人口密集的大都市之一。

在冬季寒冷的气候条件下,取暖费成为了每个家庭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为了让市民了解2014年北京市的取暖费标准,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文件,2014年北京市取暖费标准按照居民家庭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北京市将居民家庭的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小于90平方米、90-144平方米和大于144平方米。

对于不同档次的建筑面积,取暖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其次,对于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居民家庭,2014年的取暖费标准是每平方米6.18元。

而对于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之间的家庭,取暖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70元。

对于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家庭,取暖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23元。

这些费用将由居民家庭根据实际使用的取暖面积进行缴纳。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对于取暖费的缴纳方式也有所规定。

居民家庭可以选择按月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全年取暖费。

按月缴纳的居民家庭,可以根据实际使用的取暖面积和当月的气温情况进行缴纳,以保证取暖费的合理性。

而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取暖费的家庭,则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为了确保取暖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北京市政府对于取暖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管理。

居民家庭在缴纳取暖费时,需要如实申报取暖面积,并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暖设施的检查和核实。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家庭,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调整取暖费标准的处理。

综上所述,2014年北京市的取暖费标准是根据居民家庭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计算的,不同档次的建筑面积对应着不同的取暖费标准。

同时,居民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按月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全年取暖费。

在缴纳取暖费时,需要如实申报取暖面积,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取暖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希望本文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让大家能够更好地了解2014年北京市的取暖费标准。

收取取暖费通知模板

收取取暖费通知模板

收取取暖费通知收取取暖费通知模板冬季到来,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收取取暖费,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收取取暖费通知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

收取取暖费通知模板1县城集中供热用户:感谢您对县城集中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有计划、早安排、做好今冬明春供热的各项前期保障工作,我单位将从xxx年x月1日开始收取xxx——xxx年度供热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收费标准:供热价格根据县人民政府和政办函【xxx】119号及和发改委价格【xxx】53号文件收取热费,供热费用标准依据用户《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统一以0.122元/平方米/天收取。

二、收费办法:1、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

2、交费前双方须签订供热合同。

3、交费时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以便核对交费面积。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用户:富民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新建邮电小区带经公办给的分房黄票。

4、交费优惠政策:各采暖用户在xxx年x月1日至x月25日,一次性交清xxx-xxx年度供热费的采暖用户,可凭发票领取5升清油一桶或10公斤大米一袋。

5、收费工作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不休息)。

三、办理停暖手续办理停暖手续用户需具备以下条件:1.房屋使用在一年以上且整栋楼的入住率达到70%以上的。

2.单户循环供热且安装锁闭阀的用户。

不允许办理停暖用户:1.供热方式为多户循环的用户。

2.未安装锁闭阀的供热用户。

3.供热方式为地暖供热的用户。

办理停暖期限xxx年x月1日—2016年x月15日。

供热用户到县供热站填报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关停,签订停暖协议后,按热费总额的50%交基本热费。

四、用户交费时,安装智能锁闭阀的用户请带卡交费,未领取用户在收费服务大厅领卡后交费。

收费室配置POS机,用户可用各银行银联卡进行刷卡交费。

五、用户交费时必须先结清往年欠款,方可缴纳xxx—xxx年度供热费。

六、欠费两年以上(包括两年)用户,在x月15日以前未结清取暖费用户,我站将给予停暖处理,因停暖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幼儿园收取年取暖费通知

幼儿园收取年取暖费通知

幼儿园收取年取暖费通知
幼儿园关于收取2014年取暖费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在寒流即将到来之际,为了给孩子们提供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我园已适时做好了开启空调、水暖供热、提供温水洗手的准备工作,与去年一样在寒冷集中期水暖、电暖一起上,无论有电没电都绝对保证孩子在幼儿园正常取暖。

今年我园更是在取暖季到来之前的11月初就提前开始了供暖,现在已进入供暖期,请您自今日起至11月20日以前缴纳本季取暖费100元/人·季。

谢谢您的配合!
另:根据本园发展趋势,为迎接明年春季我园生源增长的需要,我园拟在今年冬季面向社会再招聘一批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喜爱孩子并有被孩子喜爱能力的幼儿教师,欢迎广大家长朋友积极举荐优秀人选。

XX幼儿园
20**年11月14日
感谢您的阅读!。

2014年企业职工怎样发放取暖费

2014年企业职工怎样发放取暖费

2014年企业职工怎样发放取暖费2014年冬季取暖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一)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宁党发〔1984〕22号文件规定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参保领取待遇的人员;(三)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宁政发〔2014〕49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发放标准(一)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

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二)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3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182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2932元。

(三)根据宁政发〔2010〕10号和宁政发〔2014〕49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3年度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04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12元增加,共计2002元。

三、发放时间2014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于10月份发放到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2014)-京发改[2014]1875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2014)-京发改[2014]1875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2014)
正文: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14〕1875号)
有关单位:
为疏导天然气价格影响,推进供热同热同价,促进公平负担,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6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30元/千瓦时(83.34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三、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等文件要求,本市养老机构供热价格统一按燃气锅炉居民供热价格(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执行。

四、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强化企业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4-2015年采暖季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
——结束——。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宁地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宁地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宁地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正文:----------------------------------------------------------------------------------------------------------------------------------------------------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宁地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西宁地区各供暖经营单位:2013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于7月10日制定和调整了各省区市天然气的最高门站价格。

为此,按照2014年9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西宁等地天然气价格调整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精神,我市于2015年4月16日起调整了城市居民集中供暖用天然气价格。

为了疏导天然气价格调整造成的集中供暖成本上升,保证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消化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造成的影响,我委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了《西宁市城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就西宁地区城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标准(一)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现行每月每平方米4.9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5.77元,每月每平方米上调0.87元,供暖价格上调幅度为17.76%;居民集中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

(二)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其集中供暖价格在居民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5.77元的基础上,允许上浮25%-30%,下浮不限。

具体供暖价格由供暖经营单位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同用户协商议定,并签订供暖协议;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按实际租赁或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

二、相关规定(一)我市居民和非居民集中供暖期自每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供暖期为6个月。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明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明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明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4.09.29
•【字号】吉市价发〔2014〕65号
•【施行日期】2014.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明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市价发〔2014〕65号各供热企业:
近日,我市部分住宅小区住户向价格部门咨询或举报供热单位收取住户阁楼部分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问题。

依据省有关规定,现就此问题明确如下:各供热企业对住宅房屋附属的阁楼,不论是否安装供暖设施,均不得向热用户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

各供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立即纠正并停止向热用户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问题。

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对上述举报问题迅速开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吉林市物价局
2014年9月29日。

2014年度济南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

2014年度济南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

导读:济南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用发放标准是什么?哪些人可以领取取暖费?根据济南市的相关规定,2014年济南市退休人员取暖费每人发放1700元,与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为您整理介绍。

2014年度济南市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的发放:
1、每年度取暖费发放范围:
(1)当年度领取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2)当年度12月份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符合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2、取暖费的发放方式:
(1)济南企业退休(职)人员2014年度取暖费将于10月25日随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2)本年度10月至12月底期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在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首月予以发放。

(3)1月至9月去世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费与死亡待遇一并发放给其遗属。

3、取暖费发放标准:
取暖费发放标准为每人1700元。

4、查询养老金发放账户的方式:
企业退休(职)人员如果要查询养老金发放账户,可持养老待遇发放卡(折),到开户银行的任何营业网点或自助查询设备查询,也可根据开户行业务说明通过网上银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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