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名词解释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
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日期,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
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即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通常以年、月、时来表示。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估价额。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纯保险费:主要用于支付保险赔款或给付保险金。
附加保险费:主要用于保险业务的各项营业支出,包括营业税、代理手续费、企业管理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和固定资产折旧等。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办法,有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
保险单:也称保单,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
暂保单:也称临时保险单,是指由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出立的临时保险凭证批单:又叫背书,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修改和变更保险单内容的一种单证,也是保险合同变更时最常用的书面单证。
保险实务:信用保证保险
案例导入: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享有代位追偿权
2015年3月16日,银行为保险公司出具了机动车辆 保险权益转让书。2015年,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后, 经银行、汽贸公司及许某本人同意,依法将许某贷 款车辆委托拍卖行拍卖并追回109060元,剩余欠款 34955元。保险公司诉讼至法院,要求许某偿还 34955元。被告宋某、汽贸公司、实业公司、王甲、 王乙承担连带责任,六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提供反担保 保全措施
实物抵押
签订偿还协议书
保险费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手续费
思考问题:本案中保险公司的代位权取得的合法与 否?为什么?
3
案例解1、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及三方协议的约定,已经全部履行自身义务, 依法取得向被告追偿的权益。各担保人尤其是汽贸公司及实业公司应 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本案在发生时,对于保证保险合同是适用保险法审理还是适用担保 法审理尚未明确,保险公司赔付银行后是债权转让还是取得保险代位 追偿权更是争议的焦点。
3、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 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 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该条款并未明确代位权取得 后的追偿对象是否包括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因此,担保人汽贸公司及 实业公司还提出不应向其追偿,本案明确了此类案件的追偿对象包括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并且,保险公司赔付后取得保险代位追偿权,不 与担保人分担担保责任。
信用保证保险
第一节 信用保证保险概述 第二节 信用保险 第三节 保证保险
1
案例导入: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享有代位追偿权
2011年8月6日保险公司与银行、汽贸公司签订《汽车信用消费、贷 款、保险合作协议》。2011年7月26日,实业公司与汽贸公司订立 担保协议书,承诺作为汽贸公司的担保人,承担经济上的连带保证 责任。2012年7月4日,被告许某与汽贸公司签订汽车信用消费贷款 担保书(即购车合同)。许某从汽贸公司购买南京依维柯客车一辆。 宋某作为许某的妻子承诺作为共同购车人,承担共同还款义务,许 某的私人担保人王甲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王乙承诺对王甲的担保行 为提供担保。
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课件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 凡是对产品责任事故造成他人损害负有法 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都可以投保产品责任 保险,如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 等。
• 投保人通常就是被保险人
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课件
• 保险责任 • 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
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 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 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 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对被保险人支付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 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 用
愿的变化,导致不能履行义务而使权利人遭受损 失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保险 • 忠诚保证保险又称为雇员忠诚保险,它是指因雇 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和挪用 款项等,而使雇主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承 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证保险。
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课件
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课件
• 除外责任 • 战争、核风险、契约责任等; • 因被保险人、从事该业务的前任、其任何雇员或
从事该业务的雇员的前任的不诚实、欺骗、犯罪 或恶意行为所引起的任何索赔; • 因文件的灭失或损失引起的任何索赔; • 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以及被保险人在 投保或保险有效期不如实向保险人报告应报告的 情况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 被保险人被指控对他人诽谤或恶意中伤而引起的 索赔
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课件
• 责任免除 • 原因免除; • 损失、费用和责任免除; • 其他保险责任免除; • 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
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 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 的火灾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附加险责任免除; • 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第一节 信用保险
四、信用保险的作用 (一)帮助企业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企业的竞争能
力 信用风险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因素,如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和人员不忠诚职守 等问题,在信用保险中,保险公司会促进和帮助改 善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保障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发 展。同时,还可以将保险范围内的应收账款作为保 证手段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资 金,对于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都 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第二节 保证保险
2.忠诚保证保险的种类 (1)指名保证保险。是指以特定的雇员为被保证
人的忠诚保证保险。雇主遭受由被保证人所造成的 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指名保证保险又分为两 种:一种是个人保证保险,是以特定的雇员单独为 被保证人,一般由这个指名雇员提出保证申请,保 险费由该雇员自己支付。另一种是表定保证保险, 是指在同一保证合同中,承保两个以上的雇员,并 列明被保证人的姓名以及各自的保证金额。
第一节 信用保险
3.投资保险的保险期限
投资保险的保险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短期保险期限为一年;长期保险期限最短的 为3年,最长的为15年。
第一节 信用保险
4.投资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费率的厘定 投资保险的保险金额以被保险人在国外的投资金额 为依据,一般规定为投资金额的90%,即被保险人 须承担10%的风险责任。保险金额分为当年保险金 额和最高保险金额,前者适用于只投保1年的短期 风险;后者适用于长期投保,是指该项总投资金额 下的最高保险金额。 投资保险费率的厘定,一般根据保险期间的长短、 东道国的政治形式以及经济环境、投资者的能力及 项目工程等因素确定。一般分为一年期的保险费率 和长期保险费率两种。
第一节 信用保险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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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争议和付款担保
❖ 当被保险人与买方存在贸易分歧,只有当此贸易分歧在被 保险人认同下得到解决时,保险人才进行定损
❖ 如果担保或保证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前提条件, 那么此条件中列明的当事国法庭必须已做出担保人或保证 人应支付的最终判决,否则保险人将不会调查损失
6.提供信息,公开事实
❖ 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保险人要求的所有信息以便 保险人能够确定被保险人是否履行了保险合同项下的所有 义务
商业风险——买方延期付款
❖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买方在(保单明细表中规定的)等待期 内未能付款
❖ 在中国,保险合同下承保的“买方延期付款”通常是指在 最初付款到期日后的6个月内买方仍未付款
❖ 损失发生日是指在最初付款到期日之后的6个月期满后 (除非在保单明细表中规定了一个延长的等待期)
最高承保比例
商业风险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
CCIC
一、 什么是信用保险 二、 除外责任 三、 保险责任 四、申报和保费
五、 信用额度 六、减少损失和获取追偿额 七、索赔 八、再保安排
什么是信用保险
❖保险合同的三方关系
保险人
被保险人
销售合同
承保每一买方 的应收账款
买方
❖ 信用保险承保哪些内容?
承保
买方行为
-无法或不支付货款 - 拒绝接受货物
10.保险人的最大责任限额
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不能超出信用额度中承保的比例或保险的 最大责任限额—两者取较低者
保险人的最大责任限额可以有以下两种规定: ❖ 明确保险人承担最大责任的数额,或 ❖ 保险年度内所支付保费总额的若干倍(扣除任何应缴税款)
保险人支付两者中的较高者
❖ 赔付责任的分配 在计算最大责任限额时,所有保险人支付的赔款应计算到 其相应的保险年度中。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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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保险的分类
• (一)国内信用保险 • 1、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及分类 • 国内信用保险又称商业信用保险,是指保
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信用放款和信用赊销中 因债务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债务清偿而遭 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国内信用 保险主要有贷款信用保险和赊销信用保险。
• (1)贷款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贷款人因
• (2)赊销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为分期付款或
延期付款贸易提供信用担保的保险。
• 2、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因为除外责任以 外的事由造成收款不能或者迟延所发生的损失。 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 战争、侵略、敌对行为、内战、叛乱、暴动、军 事政变、罢工等,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 列;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其和债务人的约定或者故 意违反法律所造成的损失;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以外的其他损失。
• 3、出口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 (1)被保险人违约或违法所致的损失, • (2)汇率变动所致的损失, • (3)买方违约在先情况下被保险人仍然坚持
发货所致的损失。 • 出口信用保险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 期出口信用保险。
(三)投资保险
• 1、投资保险 • 投资保险又称投资信用保险、政治风险保
特征
• 1、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者信用
•
赊销中因义务人不能如约履行债务而遭受的损失。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主体,是信用交易中的债权 人。 3、在信用保险中,为了防止滥用贷款或者赊销,被保险 人必须自行承担一部分风险。 4、信用保险的作用是为防范信用风险提供广泛的服务, 而不仅仅是在债务人违约时,补偿债权人之信用损失。 5、对保险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1)首期损失免赔额制度 (2)共同保险条款 6、赔款等待期
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保险学)
2 合同责任
绝对除外不保 如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 3 的责任。 的责任
4.承保基础和赔偿限额
公众责任保险通常采用“期内发生式”的承 保基础。只要责任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即 使隔了一段时间才发现伤残或损失的事实,甚至 发现损害的时间是在保险责任终止以后,保险人 依然承担赔偿责任。
2.期内索赔式
只要受害人是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 不管责任事故(损失)是发生在期内还是 期前,保险人均予以负责。
索赔期间
追溯日期 2002.1.1 起保日 2004.1.1 到期日 2005.1.1
事故发生期间
四、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和保险责任
1.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 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指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保险责任
职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时候、 任何地方为其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时,由于其职业上的疏忽行为、错误或失 职造成服务对象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 产损失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 保险人为处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纠纷 所支出的法律诉讼费用。
3.除外责任
职业责任保险除规定与其他责任保险相 同的除外责任以外,还规定了一些特有的除 外责任,包括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 不如实报告应报告的情况、对他人诽谤或恶 意中伤行为等所引起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
期内发生式 承保基础 期内索赔式
1.期内发生式
期内发生式以责任事故(损失)发生的 时间为承保基础。 它强调的是:只要责任事故(损失) 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不管受害人是在期 内还是在期后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 人均予以负责。
采用期内发生式承保,实际上是延长了保险 人承担的保险责任期限。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7.11•【文号】保监财险〔2017〕180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80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信保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信保业务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2017年7月11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信保业务)监督管理,规范信保业务经营行为,防范金融交叉风险,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保证保险,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除外)和保证保险。
信用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义务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履约义务人,是指信用保险中的信用风险主体以及保证保险中的投保人。
本办法所称网贷平台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与依法设立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以下简称网贷平台)合作,为网贷平台上的借贷双方提供的信保业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财产保险公司。
第三条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小额分散、稳健审慎、风险可控的经营原则。
第四条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应当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确保信保业务的整体规模与公司资本实力相匹配。
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应当关注底层风险,充分评估信保业务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
保险合同范本信用险
保险合同范本信用险保险合同范本-信用险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保险人):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鉴于乙方因商业信用风险可能遭受损失,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支付的保险费,承担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商业信用风险所遭受的损失,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第二条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三条保险费乙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为保险金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四条保险责任1. 乙方因商业信用风险导致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损失;2. 乙方因商业信用风险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损失;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用保险责任。
第五条保险除外责任1. 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的损失;3. 战争、罢工、暴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除外责任。
第六条保险赔偿1. 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 甲方在赔偿乙方损失时,有权向乙方追偿已支付的保险赔偿款项;3. 乙方在获得甲方赔偿后,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第七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 本保险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2. 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3. 在保险期间内,如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撤销,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预测试题15(答案解析)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非比例再保险的方式主要包括()。
A.险位超赔再保险B.事故超赔再保险C.赔付率超赔再保险D.溢额再保险E.成数再保险正确答案:A、B、C本题解析:非比例再保险主要有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两种。
超额赔款再保险又可分为:①险位超额再保险;②事故超赔再保险。
2.人寿保险标准条款中,充分体现人寿保险的根本宗旨的是()。
A.不丧失价值条款B.不可抗辩条款C.宽限期条款D.复效条款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不可抗辩条款规定,从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于投保时的故意隐瞒、过失、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缘由否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但投保人欠缴保费的除外。
不可抗辩条款体现了人寿保险的根本宗旨,有利于保险人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3.按飞机保险条款规定,飞机进行正常修理或连续停航超过10天时,在此期间的保险费可以按日计算退回日保险费的( ),但如果飞机是因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修理等原因停航的,则对修理期间的停航不退费。
A.10%B.20%C.30%D.50%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飞机飞行时和停在地面上的风险是不一样的,飞机进行正常修理或连续停航超过10天时,此期间的保险费可以按日计算退回50%,但如果飞机是因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修理等原因停航的,则对修理期间的停航不退费。
4.关于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三者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三者相互关联,共同构成风险的组成要素B.风险因素可能引致风险事故C.风险事故可能造成风险损失D.风险因素必定直接导致风险损失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
风险因素造成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风险损失,风险事故是风险因素和风险损失的媒介。
D项,风险因素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信保行业法律案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用保险(以下简称“信保”)行业在我国的发展也日益成熟。
信保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外贸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然而,在信保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为了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风险管理,本分享会将围绕信保行业法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大家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案例一: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一)案情简介某外贸公司与我国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信用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因买方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支付货款,某外贸公司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然而,保险公司以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某外贸公司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信用保险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合法有效。
2. 免责条款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出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具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当事人可请求变更或撤销。
本案中,免责条款免除保险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违反了公平原则,故法院判决该免责条款无效。
3. 赔偿责任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信用保险合同的承保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对某外贸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鉴于买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支付货款,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启示1. 信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避免因误解导致纠纷。
2. 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合同条款,避免因免责条款不合理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二:信用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一)案情简介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至国外,买方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未支付。
某外贸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确认买方存在信用风险,遂向某外贸公司支付了赔偿金。
中信保合同范本
中信保合同范本合同编号:投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同投保人保险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投保人已向保险人提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投保申请,并按本保险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同意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特订立本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陈述与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陈述和保证如下:1. 投保人、被保险人依法注册成立,具有完全的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保险合同。
2. 投保人、被保险人已向保险人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 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将继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将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保险范围1. 适保范围货物或服务从中国境内出口;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销售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且明确了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等主要条款;买方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支付货款或未足额支付货款。
投保人向关联方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的,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可以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投保人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______天内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本保险合同可以续保。
信用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合同一、当事人信息投保人(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保险人(以下简称乙方):名称: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二、合同标的甲方为以下信用交易投保:(交易类型、金额、交易对方等)。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费用1. 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 保险费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五、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以下信用风险承担保险责任:(具体保险责任内容)。
六、除外责任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除外责任)。
七、保险赔偿1. 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 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八、甲方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保险有关的一切情况。
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保险费。
九、乙方义务1. 乙方应向甲方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赔偿请求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支付赔偿金。
十、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地点:________。
中信保赔付条款
中信保赔付条款.*002102020120187190*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条款(小微企业适用)本保单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单》(以下简称“本保单”,编号见《保险单明细表》),由《投保单》、《保险单明细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条款》(小微企业适用)、《批单》及其它相关单证组成。
本保单的黑体字部分见名词解释。
1. 适保业务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进行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贸易属于本保单的适保业务:(一)被保险人的货物从中国出口,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D/P )、承兑交单(D/A )和赊账(OA )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L/C ),信用期限在 360 天以内;(二)被保险人的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2. 保险责任2.1 可保风险第二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产生的适保业务,因下列风险引起的直接损失,按本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商业风险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 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2. 买方拖欠货款 ;3.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 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2. 开证行拖欠;3. 开证行拒绝承兑。
(二)政治风险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 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1 )禁止或限制买方以合同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 2 )禁止买方所购的货物进口;(3 )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或不批准进口许可证有效期的展延。
2. 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3. 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或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4. 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经保险人认定属于政治风险的其他事件。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 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开证行以信用证载明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支付信用证款项;2. 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或信用证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3. 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或暴动,导致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4. 导致开证行无法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的、经保险人认定属于政治风险的其他事件。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伟凯律师事务所2012年10月26日出口信用保险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收汇安全机制 / 支持出口政策工具历史起源出口信用保险目的出口!承保对象和承保风险中信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业务范围出口信用保险(短期、中长期)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其他今天的讨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风险分析理赔要求和注意事项海尔签订销售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作用 /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出口贸易中投保人的债权使用范围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 类型承保风险作用 / 特点特定合同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出口商进口商中国信保买方缺资金,卖方不信任无法达成交易投保信用保险调查资信审批限额信用销售,形成应收账款账期结束,支付货款追偿应收款信用期限到期信用保险赔付应收款信用保险(普通模式)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的签署合同签署注意事项商务合同进口方信用评估保险合同投保人由合同约定,可以是几家关联公司共同投保。
保费支付义务被保险人出口商,关联方受益人保险范围 (注意排除事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海尔境外关联公司投保适用的交易承保范围索赔须知境外关联公司销售合同权益转让协助赔偿义务关联公司股权变更不被承保范围海尔的短期信用险适用的交易出口合同信用证期限标的合同条款要求承保风险商业风险政治风险损失赔偿比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标的合同商务合同有效力商务合同条款信用证开立保险除外责任 (negotiable)通用除外责任非信用证情况下的除外责任信用证情况下的除外责任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损失海尔签订和执行业务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出口销售合同:合同的签署和执行过程中与中信保流程的衔接接触客户签订合同发货出运货款催收跟踪收汇贸易谈判限额申请出运申报报损索赔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赔偿比例及责任限额注意事项保险生效日 / 期限 / 保费支付信用限额是否可循环使用注意限额闲置期最高赔偿限额信用限额特定买方或特定开证行的最高赔偿额信用限额除特别注明外均可循环使用保险人有权单方面调整限额风险提示信用限额使用频率商务合同终止条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保险人的追偿及被保险人的相关责任索赔递交可能损失通知书30日 / 10日, 120日递交相关文件拒绝赔偿因素赔付赔付金额计算扣除款项赔付时间(诉讼/其他担保)追偿追偿义务追偿费用(律师费等)中信保代位求偿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被保险人的主要义务:追偿义务保险排他性信息披露及时通知保护债权协助保险人核查资料、实施海外调查和追偿保密:对保单条款、单证及保险人提供的有关买方的信息保密被保险人未履行保单下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保险人有权降低赔偿比例,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解除保单,并不退还已收的保险费。
保险单选题
单选题1: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界定为(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2: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险种是( 航程开始后的货物运输保险)。
3: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事项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4:保险合同是( 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保险市场进行交易的对象是一种特殊商品,即( 风险保障)。
【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是( )】。
6: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入的委托,向( 保险人)收取手续费。
7:保险代理合同的客体是(保险代理行为)。
8: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 代理收取保险费)。
9:投保人对( 保险标的 )应当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0: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的,属于(承诺)行为。
11: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关系成立的法律保证是( 订立保险合同)。
12:在进行质押贷款时,投保人应将保险单移交给( 债权人)占有。
13:财产保险综合险与基本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对( 保险责任)的规定不同。
14: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可分为:(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和信用保险合同。
15:以保险标的的价值分类,财产保险合同可分为(定值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16: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主要有(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具、原材料及家庭生活资料)等。
17:家庭财产保险一般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18:订立保险合同是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它是保险成立的(法律)保证。
19: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主要包括:(避免)、预防、分散和抑制。
20:按损失的原因划分,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
21: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分( 7 )个档次。
22: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标的所有利益归( 保险人)所有。
23:我国现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一般附加险有( 110)种。
24:产品责任保险不负责(有缺陷产品的置换)。
出口信保合同范本
出口信保合同范本甲方(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出口商,乙方为保险公司,双方为保障甲方出口贸易中的信用风险,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定义1.1 本合同所称“出口信保”,指甲方将其出口货物或服务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承担因买方(进口商)违约而导致的应收账款损失的风险。
1.2 本合同所称“信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破产、无力支付、拖欠、拒收货物或服务、政治风险等。
第二条保险范围2.1 乙方同意对甲方出口至_______(国家/地区)的货物或服务提供信用保险。
2.2 保险期限:自货物或服务交付之日起至买方应付账款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_______个月。
2.3 保险金额:甲方出口货物或服务的总金额的_______%,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保险费用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率为保险金额的_______%。
3.2 保险费用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保险责任4.1 在保险期间内,如买方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甲方无法收回应收账款,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2 乙方在履行赔偿责任时,有权向买方追偿。
第五条保险除外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出口义务;(2)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报告买方的信用风险;(3)买方的信用风险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存在;(4)其他不属于乙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索赔6.1 甲方在发生信用风险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及证明材料后,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书面签订,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在保险期间内,如甲方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影响乙方保险责任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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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一)保险责任
信用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人应支付赔款的各种危险事故,特征是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料的原因,这种原因造成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失。
1.政治危险责任。
是由于政治运动和政府政治法律制度改变而导致被保险的财产及利益遭受损失,因而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政治危险事故非以被保险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当事人极少有能力去诱发政治危险事故,也不可能阻止其发生和发展,这正是列为责任范围的重要根据。
政治危险主要指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或利益损失,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暴动、罢工、叛乱、没收、征用、外贸管理制度的变化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条款》第1条“责任范围”明确规定:“保险人在保单列明的投资,由于下列原因遭受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但以不超过本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及暴动。
(2)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或没收。
(3)政府有关部门汇兑限制,使被保险人不能将按投资契约规定应属被保险人所有并可汇出的汇款汇出。
”
除上列原因以外,普通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所包含的政治
性危险还有,出口国以外与本合同交易有关国家及地区发生的上述行为;由上述原因导致出口货物中止运输;上述原因发生在本国以外的抵制、禁止、增加关税等。
政治风险责任的法律依据是,被保险人所处的地理位置、国民身份及经济能力都不能使其与他人恶意串通,诸如发动战争、组织罢工、叛乱等行为,而且若真参与此类活动,要受到有关国家法律的制裁。
一般来说,政治性危险不能在国内商业信用保险业务中使用,而只能应用于承保出口信用保险和投资保险合同中。
2.信用危险责任。
是指债务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的被保险财产或者利益的损失,认为属于债务人信用不良而引起,保险人依照合同应承担责任。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债务人的信用危险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亦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它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的合同法律原则。
债务人的恶意违约行为不应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但要求债权人(要保人)应该采取应有的注意和细心核查债务人的信用情况,运用交易惯例手段去防止债务人故意诈取钱财以损害保险人的利益。
应该强调指出的是,这种要求不应该太苛刻,即不能要求债务人要绝对保证债务人不会恶意地不履行债务,否则不但会阻止保险业务的开展,而且不符合社会的实际状况。
信用危险责任是保险人对下列的原因造成的财产或利
益损失负赔偿责任,包括与被保险人签约的外国政府毁约导致了出口合同被迫解除;对方公司因破产而致使支付不能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条款》第1条规定的商业信用风险有:“(一)买方无力偿付债务,指法院已宣告买方破产,或买方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清算人接管,或买方已作出将其全部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买方的债权人已接受买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
(二)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4个月以上仍未支付货款。
(三)买方拒绝收货及付款而其原因并非由于被保险人违约,且被保险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必要时向买方起诉,迫使买方收货付款”。
(二)除外责任
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除外责任因具体险种不同而有差别,但主要标志是要使由于被保险人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他们自己去承担。
在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中,列为除外责任的有,出口货物本身的毁损及灭失,被保险人(债权人)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应该提供充分的资料、文件而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而未提供,在交款交单条件下的出口贸易中,被保险人在债务人交款以前已将货物先交付给对方,致使货款没有收回等。
在投资风险(信用)保险合同中,列为除外责任的包括: 被保险人的投资项目受损后引发的被保险人其他的一切商业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违背投资协议,或者故意的违法行为导致政府有关部门的征用或者没收而造成的损失;政府有关部门对汇出汇款期限有明确规定,由于被保险人没有按照规定汇出汇款而造成的损失;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造成的损失;以及投资合同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财产被征用、没收等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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