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室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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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提高学校卫生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健康第一理念,深化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机制、人员配备、投入保障、考核评价,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科学、注重实效的学校卫生工作发展新格局,使我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底,全市托幼机构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底,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按照要求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底,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全部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二、主要任务

(-)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学校校医配备到位

1.配备标准。托幼机构按照《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市(州)级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必须设立卫生室,并与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曰托每150名儿童设置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日托150名儿童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招收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按照50名儿童设置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全托50名儿童以下可设兼职卫生保健人员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必须由托幼机构在职人员兼任,任职资格同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

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中小学医务室设置要求

1、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

2、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室(医务室)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口罩、白大褂、医用帽子、一次性手套。镊子、夹子、听诊器、血压计、止血钳、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断床、诊断桌、诊断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保健室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不得提供医疗服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

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口罩、白大褂、医用帽子、一次性手套、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断桌、诊断凳、止血带、污物桶等。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学校卫生室建设

学校卫生室建设
加强培训与指导
对学校卫生室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提高其 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THANKS
感谢观看
服务质量提升
服务流程优化
01
简化诊疗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患者等待时间和就诊时间。
健康教育
0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保健知识,
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素养。
定期评估
03
对卫生室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
取改进措施。
04
学校卫生室建设的实施方案
制定建设规划
感。
营造和谐氛围
学校卫生室作为校园内的一个服 务机构,能够为学生提供温馨、 周到的服务,营造出和谐、友爱
的校园氛围。
03
学校卫生室建设的内容
硬件设施建设
建设规模
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数量,合理 规划卫生室的建筑面积,确保空
间充足、布局合理。
设施配备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配备必 要的诊疗设备、急救设备、消毒设 备等,确保卫生室具备基本的诊疗 和急救能力。
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学校卫生室可以与社区合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 力。
06
学校卫生室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资金筹措困难
01
资金来源单一

学校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标准

学校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标准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

一、卫生室设置要求

学校卫生室应设诊断室、治疗室、药房,每室应独立。业务用房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卫生室设置在教学楼底层,保证有良好的朝向。室内照明要充足柔和,通风良好。室内外要刷新,仪器、设备要按要求摆放到位,资料柜、办公桌等设施合理布局,完好无损。

二、各室配置设备要求

1.诊断室:诊察桌、诊察凳、诊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视力表灯箱、加盖垃圾桶、文件柜。

2.药房:药品柜、防虫防鼠防蝇设施、防潮防霉变设施。

3.治疗室:清洁区、污染区相对独立,标识醒目。清洁区内应设有处置台、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锅、注射器、辅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消毒剂;污染区应设有3个加盖污物桶(套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暂存、消毒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

三、规章制度建设要求

学校卫生室要将学校疫情报告流程、校医工作职责、卫生室管理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悬挂在诊断室内;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悬挂在治疗室内;药品管理制度悬挂在药房内。各项制度要装饰美观,悬挂到位。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本合同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由以下各方达成一致:

甲方:(学校名称)

乙方:(卫生保健所名称)

为了保障幼儿园和学校的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对卫

生室(医务室保健室)进行要求与设置。

一、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基本要求

1.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面积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根据学校或

幼儿园的规模适当调整。

2.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具备充足的自然光照和通风条件,保持空

气流通。

3.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保持设

备和药品的有效性。

4.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设置舒适的床位或休息区域,以供需要休

息的师生员工使用。

5.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特别是在

高发疾病季节或疫情期间。

6.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设有一名具备相关医疗资质的医务人员,

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服务要求

1.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并记录相应的医疗档

案。

2.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并提供相应的救护措施。

3.医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常见的突发疾病和

伤害。

4.医务人员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

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医务人员应与学校或幼儿园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健康信息和疫情

动态,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疗。

三、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医疗档案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站)”建设标准

一、卫生室面积及人员配备

1、面积。寄宿制学校60—80平方米,其它学校40—5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断室、处置室、治疗室。

2、专业人员配备。按在校学生人数的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卫生室宣传布置

1、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内容包括:(1)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2)校医、保健教师职责及任务;(3)校医室制度;(4)卫生检查制度;(5)常见病防治措施;(6)禁止在校生吸烟、打电子游戏措施等。

2、大宣传板面上墙。宣传内容包括:有关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常见病防治常识等。

三、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建设

1、基础档案。包括每学期的在校生数,班级人数,各班男女生数,住宿生数等。卫生经费及医疗药品,卫生设施登记,各项卫生工作制度和有关文件,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及总结,卫生大事记,校医日志等。

2、学生健康档案。包括学生健康卡片,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有关的登记、统计资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与门诊登记的统计资料,学生运动伤害登记,高危和体残学生登记。女生月经情况,生长发育调查和预防接种资料等。

3、卫生监督档案。如有关教学、体育卫生,教室采光,照明及课桌椅符合率,饮食和饮水卫生,环境,厕所卫生,劳动卫生以及眼镜、学习用品的卫生监测资料等。

4、健康教育档案。包括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记录图片和资料手稿,学生红十字卫生员培训记录,学生卫生知识测试情况以及卫生习惯检查等。

5、调查研究及学术档案。包括学校卫生工作,专题调查记录,学术论文与交流材料,学习笔记,文摘及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工作总结等。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

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

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学校都会设立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这些场所在保障学生健

康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在设置上需要遵守一定的要求。

首先,这些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设置位置应当方便学生就医。它们应该设立在学校的中心位置,以便学生可以迅速到达。同时,它

们也需要与学校的其他部门相连,以便在需要时能够与学校其他职能

部门进行协作。

其次,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面积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根据

学校的规模和学生人数,面积应当足够容纳一定数量的医疗设备、药

品和就医人员。此外,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还应该配备充足的储

物空间,以便存放相关医疗物品和档案。

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装修和环境要求也非常重要。它们应该

保持整洁、明亮,并且空气流通。墙壁和地面建议使用防滑材质,以

防止学生在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此外,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洗

手间和手部消毒设施,以确保医务人员和学生在接触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医疗设备和药品是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

些设备和药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且要经过定期维修和更新。设备的

种类和数量应当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学生年龄段来确定,保证能为学生

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服务。此外,医务人员应该合理规划药品储备并进行分类管理,以确保学生在急需药品时能够及时获得。

卫生室、医务室和保健室的医务人员也是其正常运作的关键。学校应当聘请足够数量的合格医务人员,他们应具备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这些医务人员应具备处理常见病症和急救状况的能力,并能够提供健康教育和预防疾病的相关知识。此外,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以提升自身水平。

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

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

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

学校卫生室是学校的一项重要设施,它不仅关乎师生的健康,更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达到标准,以下是一些建设标准的参考要点。

首先,学校卫生室的位置应选择在学校内部便捷、易达的地方,方便师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就医。其次,卫生室的面积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人数确定,一般来说,小型学校的卫生室面积应不少于15平方米,大型学校的卫生室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卫生室内部应设置医疗器械、药品柜、急救设备等,以满足基本的医疗急救需求。

此外,学校卫生室的装修和设施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卫生室的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应选择易清洁、防潮、防霉、防菌的材料,以保证卫生室的整洁和卫生。卫生室内应配备洗手池、消毒柜、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等,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卫生室的通风设施也需得到重视,保证空气流通,减少传染病的传播。

另外,学校卫生室的管理和运行也是关键。学校应配备专职医务人员,保证卫生室的日常医疗工作。卫生室内的药品、器械等医疗物品应定期检查和更新,保证医疗急救的有效性。同时,学校应定期组织卫生室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卫生意识,以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学校卫生室的建设标准涉及到位置选择、面积规划、装修设施、医疗器械、管理运行等多个方面。学校在建设卫生室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保证卫生室的功能完善、设施齐全,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只有如此,学校卫生室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安全管理。

卫生室配备标准

卫生室配备标准

鲍家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鲍家中心校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小学卫生室(保健室)装备标准

卫生室(保健室)设置

注: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其他: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卫生室(保健室)设备器材

卫生室(保健室)设备器材

卫生室(保健室)设备器材

小学卫生室(保健室)装备标准

卫生室(保健室)设置

注: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

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其他: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高校医务人员配备比例标准

高校医务人员配备比例标准

高校医务人员配备比例标准

高校医务人员的配备比例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比例可能因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医疗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高校医务室会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等因素来合理配置医务人员,以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具体来说,高校医务室可能会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以满足学校的医疗需求。同时,高校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医疗技能和知识,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高校医务人员的配备比例标准,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高校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配备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学校规模、医疗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

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

一、

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xx]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xx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校医务室设置标准

校医务室设置标准

中小学校卫生室、卫生站基本标准

卫生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察床、药品柜、诊察凳、血压计、高压灭菌设备、体温计、诊察桌、听诊器、注射器、紫外线灯、出诊箱、纱布罐、污物桶、方盘、处置台。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实。

卫生站: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察床、药品柜、诊察凳、血压计、高压灭菌设备、体温计、诊察桌、听诊器、注射器、接种包、出诊箱、纱布罐、污物桶、方盘、处置台。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实。

附: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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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卫生保健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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