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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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公司发展与经营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并遵循《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公司基本会计政策

一、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二、公司以公历年划分会计期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分月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具体为月度、季度、半年度。

三、公司以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记账。

五、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六、公司对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年未按个别认定法和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1年以内:不计提;1-2年:20%,2-3年:40%,

3-4年:60%, 4-5年:80%, 5年以上:100%

七、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其残值率均为3%;对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物料用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第二章、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一、现金使用范围

1、按规定支付公司职工工资、资金、津贴、个人劳务报酬、福利、补助。

2、在支付给不能转账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的劳务和购买商品的款项。

3、在转账金额(1000)元以下,零星支付款项。

二、现金收入的管理

1、每笔收入都要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

2、财务部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章或“收款专用

章”,当日收到的现金必须在下午4:30分以前填好现金解款单交存银行,当天单据当天进行账务处理,严禁以收抵支,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营业款

日班:店长下午5点前将款汇进公司指定账号→并告知财务登记出纳进行银行查帐→确认后以报表形式呈总经理查阅

晚班:下班后由店长保管→次日下午5点前将款汇进公司指定账号并告知财务登记进行出纳银行查帐→确认后以报表形式呈总经理查阅。

三、现金支出的管理

1、财务人员应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对每笔支出进行复核;

2、出纳人员对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的会计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为依据,付

款后,需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章;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交会计做账;

3、直接支付现金的,出纳人员必须要求当事人在《现金支付备查簿》上签字;

以现金支票支付的,则必须要求当事人在现金支票存根联签字,同时在《支票支付备查簿》上登记并签字。《现金支付备查簿》、《支票支付备查簿》要求采用订本式账户逐笔序时登记,日清日结。

4、银行单据签发和印鉴保管应当由两人上(含两人)分工负责。

四、收款收据及发票和管理

1、公司由出纳购买发票(或收款收据),建立发票购、用、存登记簿;

2、出纳开具的发票(或收款收据)进行登记,并将记账联连同现金缴款单当天

交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在登记本上签收;

五、公司的现金管理必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白条抵库;

2、不准用转账支票变相套现;

3、不准将单位收入以个人名义储蓄;

4、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5、不准以任何名义坐支销货款,现金管理必须坚持两条线;

六、备用金制度:

1、业务周转金(备用金)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及财

务经理同意,方可办理借支手续。

2、根据业务需要,各使用人员定额如下:

七、代金券管理

1、公司代金券由行政部负责联系统一制作,制作前需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2、公司财务部门应严格把关,控制代金券发放数量和金额,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并提供票样通知各门店。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而制作的现金代用券无

效,门店不得收取。

3、券面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代金券的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4、代金券消费视同内购处理,门店收到代金券及补差应及时上交给公司,收款

方式录入为代金券。

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一、银行账户开设的有关规定:

1、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由总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统一开设;

2、因经营管理需要开设银行账户的须提出申请报总裁批准后,再向银行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3、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能供本单位结算使用,严

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二、银行账户撤销的管理规定:

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的银行账户,应在一年期满后的30日内办理银行账户的销户手续。撤销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经开户

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

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在每月5日前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未达账款不能超过30天,如属特殊情况需超过30天的必须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

三、银行票据、印鉴、密码器管理制度

银行票据、印鉴、密码器是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加强对银行票据、印鉴、密码器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银行空白票据的购买、领用与保管

1、公司指定专门的财务人员到开户银行购买空白票据;预留单位公函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开户银行备查核对;财务专员到银行购买票据时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交银行验证。

2、建立银行票据登记簿:各单位根据票据用量多少从银行购买空白票据之后必须按银行类别设立登记簿,登记购买、使用、结存数量;票据使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并建立银行票据使用登记簿(包括票据号码、领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领用人签字)。对已签发的票据要及时催报注销,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禁签发空白票据。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严禁为除银行票据之外的其他文件盖章。

3、空白现金支票每次购买不得超过两本;

4、财务经理不定期抽查有关银行票据领用及使用情况;

(二)银行票据、印鉴、密码器及网上银行支付的管理:

1、银行票据、印鉴、密码器必须设专人分别保管,分别放在不同保险柜,并对保管室的门窗、抽屉,采取安全措施;

2、银行印鉴、密码器与填写票据分开管理,即购买银行票据或填开银行票据必须与管理印鉴、密码器者分开,禁止由同一人兼管;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严禁将银行印鉴携带外出。

3、银行印鉴、密码器管理人员严禁将密码告之其他任何人,对签发的所有银行票据(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加写银行密码,并每半年修改一次银行密码计算方法,并到银行备案;

4.网上银行专用设备(读卡器、U盘等)应视同印鉴管理,款项支付必须经过提交、复核、授权三个环节,且每个环节由专人办理。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银行联系员必须在次日前将网银支付回单从银行拿回并与支付存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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