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128条“必须”、“严禁”

合集下载

防爆六十条

防爆六十条

本文由1985fjn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

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第一条、为适应井下电气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器标准》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个子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三条、防爆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铭牌”。

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第五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 50mm,凹凸深度超过 5mm 为失爆。

第七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第八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第九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 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 6mm,大于 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 9.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划痕深度小于 1mm 为不完好,大于等于 1mm 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第十条、隔爆结合面间隙不得小于表 1、表 2 的规定,快开门的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 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的宽度:表1 隔爆腔净容积(升)间隙(毫米)结合面宽度≤0.3 ≥8 ≤0.4 ≥12.5 ≤0.5 ≥25 ≤0.5 0.5-2 >2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2 隔爆腔净容积(升)结合面宽度(毫米)间隙 (毫米) 操纵杆及孔电机轴及孔≤0.4 ≤0.6 ≤0.3 ≤0.5 ≥12.5 ≥25 <0.5 ≥0.5 备注第十一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 0.5mm 为失爆。

矿业集团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矿业集团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矿业集团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其他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

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煤炭部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煤生字[1996]第128号

煤炭部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煤生字[1996]第128号

煤炭部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煤炭部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1996年4月11日煤生字(1996)第128号)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为了建立健全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订了《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现发布施行。

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的管理,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是指在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是维护煤炭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及历史面貌的依据,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四条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工作是煤炭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单位应把该项工作与生产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章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的形成和归档第五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应按照审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煤炭生产许可证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条煤炭生产许可证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一)煤炭企业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全部文件、图表及资料;(二)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煤矿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审批的文件、材料;(三)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的有关规定等文件;(四)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必需的有关材料;(五)生产矿井年检形成的有关材料。

山西省xxx煤业重大灾害防治措施

山西省xxx煤业重大灾害防治措施

××××重大灾害防治措施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煤安发[2016]149号)及《关于印发山西焦煤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西焦煤安发[2016]75号)等文件要求,为狠抓源头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于查系统、治隐患、防事故,突出煤矿瓦斯、水害、火灾、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隐患的治理,以不断提高矿井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防治措施:一、瓦斯防治措施1、通风队要抓好日常瓦斯检查工作,每班派专职瓦检员按指定路线对井下各硐室及工作面等地点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巡回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和班中汇报制度,并及时处理班中发现的隐患问题。

2、加强监测监控管理,将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下发到各个施工队组,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培训,增强责任心,规范监控系统及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

3、监测监控队每周安排专人对通风设施及监控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规范设施、设备安装,确保参数合理,杜绝因通风设施损坏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4、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安全技术系列化装备,实现“三专两闭锁”。

若停电停风,工作人员必须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

恢复供电和工作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超限,要制定排放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有组织地进行瓦斯排放。

严禁任何人无措施盲目排放瓦斯,局扇启动设备安装在风巷的进风侧,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5、临时停工的掘进头,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全断面封闭。

局扇和启动设备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排放瓦斯,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生产。

洗煤厂安全行为9大禁令

洗煤厂安全行为9大禁令

洗煤厂安全行为9大禁令洗煤厂是一种主要用于煤炭加工的工业设施,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危的工作过程,必须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洗煤厂中的9项禁令。

1.禁止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入洗煤厂作业区域。

洗煤厂作业区域存在高温、高压力和高腐蚀性等危险,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并从事相应的工作。

2.禁止在洗煤厂内吸烟和明火作业。

煤炭是易燃易爆物质,明火和吸烟会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必须严禁在洗煤厂内进行相关活动。

3.禁止在洗煤厂内穿戴金属饰品和带电物品。

金属饰品和带电物品容易产生火花,导致煤尘爆炸。

因此,必须禁止在洗煤厂作业区域内穿戴这类物品。

4.禁止保留积水和漏水。

洗煤过程中,积水和漏水容易造成地面滑倒和电气设备故障,增加工作人员伤害的风险。

所以必须保持洗煤厂内的地面干燥和设备完好。

5.禁止随意操作洗煤设备。

洗煤设备属于危险机械设备,操作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保养,同时禁止操作人员违规使用和调试设备,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禁止违规使用电气设备。

洗煤厂内存在大量的电气设备,必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禁止违规使用和维修电气设备,以防止电击和火灾等意外事故。

7.禁止在洗煤厂内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

洗煤厂内的工作区域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

所以,必须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堆放这些物品。

8.禁止私自修改、拆除安全装置。

洗煤厂的核心设备和设施被配备了一系列安全装置,对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禁止私自修改、拆除或停用这些安全装置。

9.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工器具。

在洗煤厂内,必须使用经过安全检查合格的工具和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禁止使用未经过安全检查的工具,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总之,洗煤厂是一个危险环境,必须在严格的规定和安全措施下进行工作。

遵守以上9项禁令,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洗煤厂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他们遵守安全规定,做好预防措施,有效地提高工作安全。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煤炭洗选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煤炭洗选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煤炭洗选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煤炭洗选专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保障煤炭洗选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推进集团公司煤炭洗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档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选煤厂及管理选煤厂的子(分)公司、煤矿。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煤炭洗选专业委员会由领导组、成员单位和专委会办公室组成。

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煤质管理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成员单位:煤质管理监测中心、煤炭洗选分公司、机电管理处、安全管理监察局、总调度室、企划部、环境保护处、相关矿井第三章职责第四条煤炭洗选专业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对集团公司所有选煤厂及管理选煤厂的子(分)公司、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监管。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煤炭洗选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并负责贯彻执行。

(三)对集团公司所有选煤厂及管理选煤厂的子(分)公司、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五亲自”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集团公司所有选煤厂的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对选煤厂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进行检查,并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六)负责监督集团公司煤炭洗选专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七)负责监督集团公司煤炭洗选专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证件办理工作。

(八)对管理选煤厂的子(分)公司、煤矿的选煤厂安全费用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所有选煤厂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监控、上报备案及登记建档工作。

(十)组织或参与本专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对策及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执行。

(十一)组织制定选煤厂年度安全、大修、维简计划,并按照文件要求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考核。

晋能集团“136”、“333”安全管理模式

晋能集团“136”、“333”安全管理模式

编号:SY-AQ-00374(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晋能集团“136”、“333”安全管理模式"136", "333" safety management mode of Jinneng group晋能集团“136”、“333”安全管理模式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36”安全管理模式:“1”指推行一个文化即安全文化,具体指集团公司的理念方针总要求,“3”是夯实“三基”即基层、基础、基本功三项工作;“6”是指完善“六大体系”即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管理体系、监督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落实“333”安全举措,构建安全管理新秩序“三个提高”“三个改进”“三个整顿”是我们抓好全年安全工作的主要抓手,必须抓好、抓实、抓紧。

推进三个提高。

一是以增强超前预防意识俩促进安全认识的提高,也就是说能认识安全规律,善于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超前预防;二是以制度、机制、方法或者模式的创新,促进安全管理、监督监察的提高,三是以责任考核促进安全责任落实的提高。

狠抓三个改进。

一是针对集团公司在“三真”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四不”(地质勘探不详、图纸资料不详、开采条件不详、隐蔽至灾因素不详);“五假”(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报告、假图纸)现象,进行针对性的改进,抓重点、抓关键,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三是在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上要求改进。

开展三个整顿。

一是组织整顿,首先要对董事长、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严格把关,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二是技术整顿,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标准,规范技术管理和技术审批流程;三是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的监督考核,促进各级干部的作风的根本转变。

晋煤集团2016职业技能鉴定理论题库(采煤机司机)

晋煤集团2016职业技能鉴定理论题库(采煤机司机)

1 采煤机作业前试机割煤应()采煤机,挂好离合器。

A、开动#B、启动# C 、点动# D、闭锁答案: C2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Mpa。

A 、0、5# B、1、5# C 、2# D、4 答案: B3 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

"A 、隔离开关#B、离合器# C 、闭锁装置# D、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答案: D4 采煤机电气控制腔内的()是采煤机上的电源总开关。

A 、隔离开关#B 、离合器# C 、急停按钮#D 、停止按钮答案: A5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规定,采煤机滑靴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大于()mm。

A、5 #B 、8# C 、10# D、15 答案: C6 采煤机的电动机额定转速一般为()r/min。

A、1400-1420# B、1420-1450 # C、1450-1480 #D、1480-1500 答案: C7 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厚煤层是指煤层厚度在()米以上的煤层。

A 、3.0 # B、3.5 # C 、4.0# D 、4.5 答案: B8 “管理、()、培训”三并重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长期实践总结的经验。

A 、安全#B 、装备#C、健康#D 、环境答案: B9 质量标准化标准在顶板项目中要求综采工作面机道至煤壁顶板冒落不得超过()mm。

A、200#B 、300#C、400 #D 、500 答案: B10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取()。

A、串联通风#B 、独立通风#C、扩散通风#D 、联合通风答案: B11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A、二#B、三# C、四#D 、五答案: B12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规定,采煤机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

A 、2%# B、5%# C 、8%#D 、10%答案: D13 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薄煤层是指煤层厚度在()米以下的煤层。

安全生产 知识竞赛题库

安全生产 知识竞赛题库

1、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什么?答:“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今年 6 月是第几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答:第 17 个。

3、“三零”是指什么?答:零死亡、零事故、零超限。

4、煤矿的“一通三防”指什么?答:“一通”指矿井通风,“三防”指瓦斯防治、矿尘防治、矿井火灾防治。

5、井下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多少?答: 4m3。

6、井下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多少?答: %。

7、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多少?答: 20%8、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多少?答: %。

8、煤矿三大规程是指什么?答:《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9、什么是“四不生产”?答:不安全不生产、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工程质量不达标不生产。

10、井下探放水原则是什么?答: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11、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什么?答: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12、“瓦斯管理”十二字方针是什么?答: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13、“四不伤害”指什么?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14、雨季三防是哪三防?答:防洪、防雷电、防排水。

15、顶板常见支护形式有什么?答:单体柱支护、液压支架支护、锚杆支护。

16、煤层顶板的类型有哪些?答:伪顶、直接顶、老顶。

17、“三违”是指什么?答: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18、煤(岩)层的产状要素有什么?答:走向、倾向、倾角。

19、片帮是指什么?答:指工作面的煤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发生自然塌落的现象。

20、矿井主要自然灾害有哪些?答:矿井主要自然灾害有瓦斯、煤尘、顶板、火、水。

21、矿井气候条件三要素是什么?答:温度、湿度和风速。

2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答:26℃。

2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答:30℃。

《安全生产管理26条红线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26条红线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26条红线规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规定》,严肃安全生产工作纪律,强化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管理意识,促进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约束控制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特规定如下:一、煤矿副总以上管理人员严重违章指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撤职处分1、煤矿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三程一标》进行采掘生产活动,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必备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行组织生产,给予矿长、书记撤职处分。

2、煤矿未按国家、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办等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煤矿瓦斯治理指导意见(简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法规、条例和规定,设置专业管理机构、配齐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安全装备设施,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未配齐、装备不完善和隐患特别严重等重大问题未按规划组织整改,给予矿长、书记撤职处分。

3、煤矿生产主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按规划组织整改,强行组织生产,给予主管矿长撤职处分。

4、煤矿未落实“一通三防”、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和矿井防治水等重大安全措施,给予主管副矿长撤职处分。

5、矿井不具备独立完整通风系统,存在严重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风等严重隐患,给予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6、编制、审批矿井防治瓦斯煤尘、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顶板灾害、防治水和防灭火等重要安全技术措施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给予专业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7、在搬家跳面、初次放顶、巷道贯通、遇有构造、排放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过断层和井下焊接作业等关键阶段,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给予负有相关安全管理责任的主管副矿长撤职处分。

由于煤矿副总以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场督导指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给予负有相关安全管理责任的主管副总工程师、副矿长撤职处分。

煤场安全管理措施

煤场安全管理措施

煤场安全管理措施煤场安全管理措施煤场安全管理措施为加强煤场安全管理,防止煤场内不安全隐患的发生,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煤场火灾为了防止煤场发生火灾,煤场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场内防火,煤场内严禁明火,工作需要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

对于破碎机运转中的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根据设备、天气、温度等条件做好预防工作,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清理设备周边的煤尘。

具体措施:1、煤场内严禁明火。

2、工作需要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

3、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

二、煤堆伞檐为了防止煤场伞檐事故的发生,煤场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煤堆伞檐情况,保证出现伞檐时,附近工作设备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得当的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具体措施:1、煤场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伞檐,立即停止作业,上报煤场管理人员。

2、煤场管理人员在伞檐出现后,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伞檐,如出现处理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或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安全距离外建立挡墙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场内设备作业为了防止煤场设备与装煤车辆交叉作业,本部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煤场管理人员有序的安排场内设备作业,划分作业区域,指挥装煤车辆按秩序进场。

定期对场内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

具体措施:1、煤场管理人员指挥场内设备按区域装车,防止交叉作业。

2、装煤车辆进入场内,煤场管理人员应指挥装煤车辆按秩序到达装车区域装车。

四、道路事故为了防止冬季进、出煤场的车辆发生侧滑、追尾等事故,煤场管理人员应注意煤场道路情况,在道路两侧应有限速标识,并在道路两侧备防滑沙,在雪后道路上如果出现浮冰,煤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设备及时处理。

具体措施:1、煤场管理人员配合计量室,控制进、出煤场车辆车距。

2、煤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道路两侧的防滑沙,如出现浮冰,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

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二篇)

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二篇)

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员工有以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情形的,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作业。

2、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3、害怕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把瓦斯探头放在风筒口的、糊探头或用其它东西包住瓦斯探头的。

4、随意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一风吹排放瓦斯。

5、防突人员弄虚作假或不按设计、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和预测预报,虚报检测数据。

6、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弄虚作假。

7、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8、用矿车顶撞风门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

9、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10、采掘地点超允掘、允采作业。

11、地面瓦斯抽放房、风机房和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12、锚杆(锚索)支护擅自改变支护参数。

13、斜井绞车提升未使用安全门、阻车器;扒、蹬、跳矿车或箕斗,乘坐皮带。

14、带电检修电器设备或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

15、偷盗、埋藏火工产品。

16、偷盗井下安全生产器材;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设施。

17、无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擅自进行特殊工作操作。

18、维修地点不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的。

19、安检员不蹲守作业地点和区域、有睡觉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

20、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

xx年九月五日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二)1. 将安全管理置于首要位置,将安全意识贯穿于全体员工心中,使安全成为企业的首要任务。

2.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技术装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有效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5. 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隐患和故障,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6.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员工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52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时,应用红油漆在岩芯
53 煤矿探放水作业 54 煤矿探放水作业 55 煤矿探放水作业 56 煤矿探放水作业 57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薄煤层:是指厚度在 ( 中厚煤层:是指厚度在( 厚煤层:是指厚度在( 地下水包括
47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48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49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50 煤矿探放水作业 51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辖接头控制阀密封 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 ( ) ”位。 液压系统的油温一般规定不得大于 。 孔内残留岩芯超过( 禁止下入新钻头。 岩芯长度超过 ( 上按顺序编号。 ) 或有脱落岩芯时,
) 观测系统,并按规
94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95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 峰值,叫矿井最大涌水量。主要与( )有 关。 防治水工程结束后应有( )。
96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水淹区域是指被水淹没的( 总称。 矿井防治水的原则是( )。
36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37 煤矿探放水作业 38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39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40 煤矿探放水作业 41 煤矿探放水作业 42 煤矿探放水作业 43 煤矿探放水作业 44 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古矿探放水作业

煤矿二十条安全红线

煤矿二十条安全红线

煤矿二十条安全红线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然而,由于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危险因素,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我国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其中包括了煤矿二十条安全红线。

一、生产规模红线1.煤矿生产规模不能超过所持矿井的设计产量和许可规模。

二、高风险行业红线2.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湿等高风险行业作业。

三、劳动力红线3.矿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人数。

四、巷道红线4.巷道顶板高于前进工作面或阻尼煤柱顶板的最低水平。

五、采场红线5.采煤机正面和背后最小限距。

6.自由伸展舌板的宽度和最大限距。

七、风火管控红线7.矿井风门和风筒的关闭和打开控制。

8.暖风和煤矿通风季节的调整。

九、防爆救护设备红线9.矿井安全照明的亮度和设备的完好性。

10.隔爆和灭火器材设备的检查和使用。

十一、传输通道红线11.电缆桥架和走廊的清理和维护。

12.矿井的负压。

十三、火灾隐患红线13.电气设备的带电测试和用电负荷的平衡。

14.电气设备的线缆敷设和接地。

十五、有害气体红线15.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16.有害气体的检测和监控。

十七、矿山压力红线17.矿井设施的稳定性评估和监测。

18.地质构造的分析和调查。

十九、井下石尘红线19.矿井石尘的控制和除尘。

20.矿井通风尘库的处置和清理。

煤矿二十条安全红线的制定,并不是为了限制和束缚煤矿生产,而是为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设施的正常运行。

只有在严格遵守这些安全红线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

总结起来,煤矿二十条安全红线覆盖了煤矿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生产规模、劳动力、巷道和采场、风火管控、防爆救护设备、传输通道、火灾隐患、有害气体、矿山压力和井下石尘等。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红线,才能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煤矿企业的责任和使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临汾市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临汾市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临汾市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临政办发〔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临汾市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50号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由市煤炭工业局拟订的《临汾市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汾市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市煤炭工业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6号)、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井下老空水探查物探技术指引〉的通知》(晋煤监政法〔2017〕116号)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7〕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存在的老空积水“两多(存在老空积水的矿井多、老空积水区个数多)、两大(老空积水范围面积大、老空积水量大)、一重(老空水危害严重)”和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经验不足的现状和问题,将从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四位一体”的方法防治煤矿老空水害,从而全面提升我市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水害治理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一、全市煤矿老空水现状根据2016年12月编制的《临汾市地方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总体规划报告》统计结果,临汾市目前生产和在建的42座地方煤矿共有老空积水区806处,积水区总面积38平方公里,估算积水总量约为2239万m3,积水量大于5000m3的老空区455处。

地区128条措施安全生产

地区128条措施安全生产

地区128条措施安全生产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六是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安全生产不得选择性执法,强化精准执法。

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执法责任。

十三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

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

上述十五条是重要举措,每条很具体很明确,要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及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

2.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

县乡两级党委主要领导和政府主要领导一同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列入党委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常委会工作报告。

4.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和消防火灾隐患重大问题。

5.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队伍建设。

7.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8.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

9.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公布日期】2017.07.11•【字号】晋煤执发〔2017〕293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煤执发〔2017〕293号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精神,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7〕1号)工作任务,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113号)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2号)要求,努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构建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

二、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煤矿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排查自治、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精准监管、科学预防,构建双重预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晋煤集团安全管理强制性若干条规定一、采掘专业(8条)1、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队长亲自审核签字,科室审批严禁采用传阅签字方式;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补充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凡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检工必须停止现场作业。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使用专门的敲帮问顶工具。

严禁未敲帮问顶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3、采煤工作面进入煤帮作业(除检修外),跟班干部、当班班长和安检工必须三员到岗,严禁三员不到岗进行作业。

4、严禁空顶及超控顶作业,机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机载式临时支护或锚杆钻车;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可靠有效的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不符合以上要求严禁施工作业。

5、断面高度超过3.5米的掘进工作面进行临时支护必须采取封迎头措施(使用锚杆钻车等具有可靠防护功能设备除外),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专用封迎头网。

严禁未采取封迎头措施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6、回采工作面超前支护段、巷道顶帮压力较大地段、留设巷道、人员密集地点、行人路线等地点必须对锚索加设专门的防射出锚索套。

严禁进入以上无锚索套区段施工作业。

7、各矿井使用及改变顶板支护、矿压观测的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新支护材料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生产处,未经批复严禁使用和作业。

8、基建、改扩建矿井验收时必须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各类检查中达不到省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生产矿井严禁组织生产。

二、运输专业(9条)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行车区段严禁有人行走、停留、作业。

2、严格控制大巷行走人员及频次,确需行走大巷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包括:行走人员数量、日期班次、经过路线、安全措施,并报生产处审核备案。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大巷行走。

3、无极绳运输必须做到梭车与行人“车停人行”、“人躲车行”,无极绳运输巷道必须设置躲避硐室(相邻硐室间距不超过100米),严禁人、车同时共行。

4、小绞车运输实施“绞车设施完好、司机审核备案、异体跟班监管”,所有小绞车必须安装安全识别系统。

凡设施不完好、司机未备案或现场无跟班干部(安检工),一律不准作业。

5、同一地点严禁多家单位同时交叉运输作业;同一运输线为倾斜井巷,严禁上、下部同时运输作业。

6、倾斜井巷停车时,必须设有可靠的阻车装置,阻车形式可采用卡轨式阻车器、打飞机杠等,但飞机杠必须与轨道固定牢固,严禁使用木楔。

7、所有掉道车辆上道,必须安检员在现场。

严禁现场无安检员进行复位。

8、建立健全运输线路竣工验收制度。

凡验收不符合标准的线路严禁投运。

9、凡使用或改造运输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必须上报生产处,经论证批准后实施,否则严禁使用与改造。

三、机电专业(21条)1、煤矿机电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

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2、矿井在用机电设备及材料“两证一标志” 必须齐全有效。

严禁使用证件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及材料。

3、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

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运行。

4、大型固定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五定”、“五落实”。

严禁对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术标准的设备进行检修。

5、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严禁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投入运行。

6、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配齐安全保护,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严禁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保护装置失效的设备投入运行。

7、在用提升机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日常检查。

严禁无专职维护工进行日常检查的提升机投入运行。

8、提升人员的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井筒装备、连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提升装置提升人员。

9、主排水泵、主通风机必须定期倒机运行。

严禁单台设备长期运行,不进行倒换。

10、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必须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严禁无使用许可证的特种设备投入运行。

11、电梯、起重机械、燃气锅炉燃烧器必须与特种设备专业化维保机构签订维保协议,定期进行维保。

严禁未经专业化维保的电梯、起重机械、燃气锅炉燃烧器投入运行。

12、防爆电气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必须符合《晋城煤业集团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暂行规定》和《晋城煤业集团防爆电气(器)管理办法》要求。

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及设施出现失爆现象。

13、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

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14、井下电缆的连接(修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与电压等级不相适应的电缆连接装置。

15、井下使用胶带、电缆入井前必须进行阻燃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严禁非阻燃胶带、电缆入井使用。

16、所有生产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并实行24h不间断运行。

缺少任何一个系统或系统运行不正常的矿井严禁组织生产。

17、矿井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

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18、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

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9、安全监控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

严禁擅自停止运行安全监控设备。

20、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必须真实反映监测数据。

严禁故意移动或遮挡传感器。

21、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必须设置人员定位读卡器,每一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唯一识别卡。

严禁出现监测中心站不能准确显示井下区域人员分布情况现象。

四、供电专业(10条)1、矿井必须有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电源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严禁矿井采用单回路电源供电或在矿井电源线路上分接其它负荷。

2、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立井绞车、瓦斯抽放泵、为压风自救系统供风的空压机、主排水泵、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等主要设备房和井下变(配)电所必须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定期切换供电线路运行。

严禁单回路供电运行。

3、矿井必须使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矿井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和继电整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严禁电气设备甩保护运行。

5、矿井电气设备容量及电缆、线路截面必须满足正常工作需求。

严禁超负荷运行。

6、矿井供电系统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严禁违反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7、矿井供电系统的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严禁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检修。

8、电力系统调度命令必须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发、受调度指令。

9、矿井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严禁约时停送电。

10、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扇风机供电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定期进行切换试验。

严禁局扇供电不符合规定的掘进工作面生产施工。

五、通风专业(10条)1、矿井(盘区、采掘工作面)必须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设计要求全部掘完巷道工程(包括联络横川)后方可回采,巷道工程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3、矿井排放瓦斯必须按规定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无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严禁排放瓦斯。

4、高、突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体系,抽采效果不达标严禁组织生产。

5、突出矿井、突出管理矿井、预防突出矿井必须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未消突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6、有自然发火危险矿井必须建立防灭火系统,防灭火措施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7、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煤层未注水、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严禁组织生产。

8、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严禁违章爆破作业。

9、矿井必须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无安全监控系统或运行不正常的地点严禁作业。

10、“一通三防”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必须执行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严禁使用。

六、地测防治水(20条)1、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严禁“不探就掘、不探就采”。

2、探放水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探放水时,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或手持钻机进行探放水作业”。

4、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必须首先检查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情况,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否则严禁施工。

5、钻机开工前,必须检查钻杆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位安装是否稳固,否则严禁开钻。

6、在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放水时,必须安装孔口装置,严禁无孔口装置探放水。

7、在水压大于1.5MPa的地点探放水时,必须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反之严禁探放水。

8、探放水施工时,必须要有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设计和措施施工。

9、探放老空积水时,应当撤出探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严禁探水点以下有人进行作业。

10、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严禁拨出钻杆。

11、测量工接收任务,必须要有开工单,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检查、复核设计图纸。

严禁口头接收任务,直接使用未经检查、复核的图纸。

12、测量工抄录起始数据和放线数据,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严禁使用未经核对的数据。

13、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测量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仪器。

严禁使用未取得防爆合格证的仪器。

14、仪器观测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执行,整平、对中、按测量程序操作。

严禁在未经整平、对中的情况下进行观测及违反测量程序进行作业。

15、测量设立点位,必须在顶板及辅助登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严禁在不检查顶板及辅助登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16、测量延伸导线前,必须对上次测量的最后一个水平角和边长进行检查测量。

严禁直接进行导线延伸。

17、施工放线必须按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

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18、大型贯通必须要有设计、审核、总结,一般贯通有措施,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下发贯通通知单。

严禁先施工后设计、无计划贯通。

19、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记录在手簿中,数字记载正确、清楚、整齐。

严禁涂改、擦改、转抄、凭记忆补记。

20、测量数据必须经过检查、对算、审核、并建立台帐。

严禁将观测数据直接用于计算。

七、洗选专业(10条)1、所有工艺系统改造及大型检修项目必须报审,严禁未经批准进行。

2、每周必须有不少于10小时以上的固定检修时间,严禁边生产边检修。

3、所有检修、施工,必须按规定制定适合特定环境和条件的专用安全措施,严禁用通用措施代替。

4、所有安装检修工作,必须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未停电进行安装、检修、维护、除杂和擦拭设备等工作。

5、处理煤仓堵仓跑仓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处理煤仓堵仓跑仓的管理规定》,严禁在处理堵仓跑仓事故时组织生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