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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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化验室标本接收、登记、处理制度

急诊化验室标本接收、登记、处理制度

急诊化验室标本接收、登记、处理制度
1. 急诊化验室工作人员在核对病人信息(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
检验目的等)无误并检查标本性状(溶血、微生物污染、血凝块等)合格后,签收标本。

如果污染过重或认为样品不能接受,则及时通知病区主班护士,并将样品安全废弃,作好拒收记录。

2.将接收标本按本室规定序号按序编号,并将标本条码读入新和中文
检验系统。

3.遇意外原因导致标本损坏时,应及时与临床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4.遇到下班时间接收标本时,应作好交班(交班记录)后才能下班。

5.接收标本中遇到纠纷时,应耐心解释,不与病人争吵。

解决有困难
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已检测完毕的标本由工人集中放冰箱保存,工人必须按冰箱上的标
签放置,每天一格,以备复查。

一般标本保存一周,特殊标本长期保存。

编写:周可成制定日期:2011.12.1
审核:伍海波
核准:周可成修订日期:2012.08.07。

(完整)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完整)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完整)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1、检验科所有的血液检测标本原则上用真空采血管抽静脉血,按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采集(抗凝、不抗凝、采血量等),对部分血液病病人、儿科病人或特别难以进行静脉采血的病人进行血常规检测时可采用末梢血。

2、病区血液标本的采集由各病区护士采集,胸腹水、脑脊液、生殖道分泌物等标本由医生或护士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自行按要求采集;门诊血液标本由我科工作人员采集,胸腹水、脑脊液、生殖道分泌物等标本由医生或护士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自行按要求采集。

精液标本到我科专门房间采集。

3、病区标本由各病区外勤员送检,外勤员在专用标本登记簿上记录(包括病人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每天早上8点集中送我科标本收发室,我科各实验室安排人员接收标本。

接收标本时应进行标本的验收并签字确认,如果有不合格的标本(溶血、血量不够、抗凝标本内有凝块),应拒收并记录,同时通知临床科室重新采集标本.急诊标本,各病区外勤员要随时尽快送检(半小时内),我科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后,并在检验申请单上注明接收的具体时间.
4、门诊抽血处标本由专人登记后送至相关实验室,并进行交接登记。

5、白班与中夜班交接班时有标本交接班手续,并记录。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处理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本的核收(一)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二)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三)对标本信息不祥,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IS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中)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士站,以便及时作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集人员或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四)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二、标本的签收(一)一般标本: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IS系统会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二)急诊标本:临床护工送来的急诊标本,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及时核对验收并在L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三)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四)转检标本的登记:由检验科内部各实验室相互转送的标本,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送检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五)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的标本,由标本接收岗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四棉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一、标本接收
检验科派专人接收标本,检查是否合格并登记、签字:
1.核对检验单填写是否完整,如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诊断和医生签名、日期等。

2.核对联号是否相符,检验目的是否清楚。

3.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

4.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并在登记本上记录收到时间和送检人并签字。

5.二门诊送来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者核对、接收,同时两人在登记本上签字、根据送检项目写清楚取报告的时间。

二、拒收拒检标本范围(验收标准)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肪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

3、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未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
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三、拒收程序
1、对拒收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5篇)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5篇)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一、基本原则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第一线,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

2.急诊检验____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4.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

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5.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或先电话通知临床,注____告时间,以备查询。

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6.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的要求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____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

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

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

粪便、尿液等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送检医师,或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三、急诊检验的范围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四、急诊检验项目1.血液常规检验,凝血检查项目、疟原虫等;2.尿液常规检验;3.大便常规检验;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等测定);6.胃液分析;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8.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和处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进行临床检验的基础工作,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检验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检验标本采集1.1 采集标本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防止交叉感染。

1.2 采集标本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患者相符。

1.3 采集标本后,应及时送检,避免标本存放时间过长,影响检验结果。

1.4 采集特殊标本(如骨髓穿刺、胸水、腹水等)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验标本储存2.1 标本储存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2.2 血液标本应采用专用容器,避免剧烈震荡,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2.3 细胞培养标本应放入二氧化碳培养箱,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气体环境。

2.4 冰箱内储存的标本,应定期检查,确保冰箱温度恒定,避免标本变质。

三、检验标本运输3.1 标本运输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如冷链、常温等)。

3.2 采用冷链运输的标本,应使用专用冷链设备,确保标本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输。

3.3 长途运输标本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防止标本温度过高或过低。

3.4 标本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撞击,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四、检验标本交接4.1 标本交接应由专门负责人员完成,确保标本安全、及时送达实验室。

4.2 交接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标本种类、数量等内容,确保无误。

4.3 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留存备查。

五、检验标本处理5.1 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并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处理方法。

5.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标本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5.3 处理后的标本,应放入相应的检测仪器或设备中,进行检验。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采集、接收、拒收、保存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2. 范围:适用于本科所有标本的管理,包括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及保存等。

3. 职责: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样本采集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科室秘书负责本部门具体措施的落实,科主任负责检查和监督标本管理各项工作。

4. 总则:(1)检验标本包括从门急诊、住院患者和体检人员等处采集的标本。

(2)检验申请包括下列信息:①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②申请医生③标本来源④是否优先处理(3)如患者存在下列情况,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单上注明:①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②确认或怀疑患者有蛋白异常血症。

(4)优先处理的检验标本:①紧急:来自急诊室、手术室、其它临床患者需要急诊处理的标本,实验室将尽快地为其完成各项检验。

②门诊:对于需在同一天内复诊的患者。

③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标本的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如血气等。

5.标本采集和送检:(1)标本由以下资格人员采集:①注册护士。

②执业医生。

③检验技术人员。

(2)病区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①医生开具检验项目。

②急诊检验医嘱立即通知责任护士,护士确认后对该病人进行采集标本,标本采集时要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及特殊要求等;采集完毕后,将病人的基本信息写在标本容器上。

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

通知检验科的工作人员。

③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负责采集。

④采集者在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病历号、检验项目,无误后将真空管上的条码贴于申请单上,采集完毕后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标本由检验科工作人员早上8:00和早上10:00两个时间点到各病区对标本进行接收。

由护士与检验科人员当面清点标本数量,并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字。

(3)门急诊、体检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①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一、全部检验标本的手记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手记的标本,应有特地的送检登记本,认真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手记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推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认真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行替代或难以再行手记,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供应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认真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

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需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显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需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手记。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管,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存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存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管。

八、凡保管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特地的医用垃圾袋内,运输到医院统一布置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废弃的血标本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依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试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管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21、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手记、接收、拒收、保管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一、标本接收
检验科派专人接收标本,检查是否合格并登记、签字:
1.核对检验单填写是否完整,如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诊断和医生签名、日期等。

2.核对联号是否相符,检验目的是否清楚。

3.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

4.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并在登记本上记录收到时间和送检人并签字。

5.二门诊送来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者核对、接收,同时两人在登记本上签字、根据送检项目写清楚取报告的时间。

二、拒收拒检标本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肪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

3、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未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
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三、拒收程序
1、对拒收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1. 引言医院检验科是医院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协助医生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在急诊情况下,及时准确的检验结果对于医生和患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的建立和规范非常必要。

本文将介绍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帮助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理解并遵守这一制度,以确保急诊病人的检验结果准确、及时。

2. 急诊检验流程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流程是指在急诊病人来院后,医院检验科进行的检验工作的全过程。

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标本采集在急诊病人来院后,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需要迅速准备好采集标本所需的器具和耗材。

标本采集时应遵循标准的操作规程和无菌原则,确保采集的标本质量可靠。

2.2. 标本交接采集完标本后,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要及时将标本交接给实验室技师。

在交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标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3. 检验操作实验室技师根据医生的申请单进行检验操作。

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污染和误操作。

各项检验项目应按照设定的标准流程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2.4. 结果审核与报告检验操作完成后,实验室技师需要对结果进行仔细审核和确认。

确保结果的准确性之后,将结果及时报告给医生,以供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2.5. 结果解释和咨询医生在收到急诊检验结果后,可能需要与实验室技师进行结果解释和咨询。

这一环节要求实验室技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以确保医生对结果的理解和应用。

3. 急诊检验质量控制为了保证急诊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医院检验科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3.1. 标本质量控制标本质量是急诊检验结果的基础,医院检验科需要制定相应的标本采集标准和要求,确保标本的质量可靠。

例如,要避免标本的污染和溶血等情况,保证标本采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2. 仪器设备质量控制医院检验科需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质量控制,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重视标本的管理,规范标本的接收和处理程序,防止标本漏检或处理不当等,保障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
(一)标本接收
1.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门诊号等。

2.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作相应的登记。

3.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按急诊标本处理。

4.门诊标本不需要进行标本签收,住院标本要进行标本签收。

5.对不合格标本按拒收制度进行。

(二)标本的处理制度
1.血清类标本检验后标本保存7天,全血类标本保存24小时,以供必要时复查结果。

2.过保存期的血标本由保洁员进行清点、登记、打包后交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3.注射器针头放锐器盒中按锐器处理方法处理。

4.检验后尿液标本不作保留,尿液加入含氯消毒剂消毒2小时
处理后才能排放入下水道内。

使用后的一次性尿杯、试管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打包交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5.检验后大便标本不作保存,将龚便盒投入塑料桶中,加入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打包交由医院废物收集人员送专业公司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6.将涂有标本的载玻片或盛有标本的试管投入含氯消毒液中浸泡2小时后交给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处理。

7其他标本和培养物采用高压蒸汽消毒法消毒后,打包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登记。

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及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及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及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及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生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内部标本采集、运送、接收、保存、处理等全过程。

1.3 检验科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

二、标本采集2.1 标本采集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解释标本采集的目的、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同意。

2.2 医护人员应根据检验项目要求,正确选择采集部位、采集方法和采集量,确保标本质量。

2.3 医护人员应使用合格的采集容器,根据检验项目要求添加适当的抗凝剂或固定剂。

2.4 医护人员应在采集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防止标本污染。

2.5 采集后的标本应立即送检,如需暂时存放,应按照标本保存条件要求存放。

三、标本运送3.1 标本运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标本运送流程和注意事项。

3.2 运送人员应根据标本类型和运送条件选择合适的运送工具,确保标本在运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3.3 运送人员应在运送过程中保持与检验科的密切联系,确保标本及时送达。

3.4 运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标本污染。

3.5 运送人员应在标本送达后及时与检验科人员进行交接,确保标本信息准确无误。

四、标本接收4.1 检验科人员应在标本送达后及时进行接收,核对患者信息、标本类型、数量、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

4.2 检验科人员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进行拒收,并通知医护人员及时处理。

4.3 检验科人员应对接收的标本进行登记,确保标本信息准确无误。

4.4 检验科人员应对标本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

五、标本保存5.1 检验科应根据不同标本类型和保存条件要求,设置相应的标本保存区域。

5.2 检验科人员应按照标本保存条件要求,正确存放标本,确保标本质量。

5.3 检验科人员应定期检查标本保存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4 检验科人员应对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标本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生物安全。

六、标本处理6.1 检验科人员应对接收的标本进行规范处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检验科标本接收、查对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查对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查对制度1、临床标本送检,必须由医师填写检验申请单,按栏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楚,项目明确。

2、标本容器应清洁干燥、不渗不漏、容器适宜、标签完整、清晰。

标签内容应包括科别、病人姓名、床号、收集时间。

3、检验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医师检验申请单的内容。

发现错误或送检项目不明确应与申请医师联系,由送检医师本人或上级医师更正或说明。

4、检验科与临床各科室协商,对各种标本的采集方法、收集、传递与送检方式,送检时间,检验报告签发时间,急检项目的范围,标本容器的供应,以及对和项标本的质量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报医院批准后实施。

5、对不全质量要求的送检标本,检验人员有权拒收,但需及进向临床科室讲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6、急诊项目医师应在申请单右上角注明“急”字。

医嘱送检,需说明情况并补送申请单,不得改做急检处理。

7、一次采集标本需做多项检验,应按项目类别分别填写检验申请单,并在标本瓶上注明标本号和项目。

8、采集和传送标本时严禁标本污染容器外面和环境,以免造成医院检验工作人员的院内感染。

9、采集和收信标本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准确无误。

10、检验科接收检验单时,要检查填写是否规范,检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项目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1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

1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和标本的数量与质量。

13、检验时查对检验标本、检验项目、试剂和应插入的质控物。

14、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符全临床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

必要时及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得简单随意发出报告。

15、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报告人签名,必要时核对人加签名。

16、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检验科标本签收程序

检验科标本签收程序

检验科标本签收程序
为严格标本管理,减少差错,明确标本流向,对检验科的标本接收特作如下规定:
1.各病区每天早上7:00—8:00由物管处人员将护士
抽好的标本按不同类别送到检验科:生化、免疫标本(红盖试管)送2号楼三楼标本处理中心,由殷淑萍负责接收,并打印签收单给送检者带回。

血常规标本(紫盖试管)送门诊抽血处,由倪桂萍负责接收,并打印签收单给送检者带回。

急诊标本送急诊检验室,由当班人员签收并打印签收单。

2.上班期间所送零星标本由各检验室在班人员在送检登
记本上签字,上、下午下班前各打一次签收单给物管处,由物管处人员带回。

3.送检和签收人员要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标本类型、
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和标本要求相符。

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

4.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
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5.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
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一、总则1.1 急诊检验制度是指医院检验科为满足急诊患者检验需求,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及时,特制定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1.2 急诊检验制度旨在提高急诊检验效率,确保急诊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准确的检验结果,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1.3 急诊检验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所有急诊检验项目。

二、组织架构2.1 检验科主任负责急诊检验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2 检验科副主任协助检验科主任负责急诊检验制度的实施。

2.3 检验技师负责具体急诊检验项目的操作和结果报告。

2.4 检验科护士负责急诊检验标本的采集、处理和送检。

三、急诊检验项目及流程3.1 急诊检验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凝血功能、电解质、血糖、心肌酶谱、肝功能、肾功能、血气分析等。

3.2 急诊检验流程:(1)急诊患者就诊时,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急诊检验医嘱。

(2)护士按照医嘱采集患者标本,并立即送至检验科。

(3)检验技师收到标本后,立即进行检验操作。

(4)检验结果出来后,技师立即报告给护士,护士再报告给医生。

(5)医生根据检验结果制定治疗方案。

四、质量控制4.1 检验科应定期对急诊检验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2 检验科应参加室间质评活动,提高检验质量。

4.3 检验技师应熟练掌握急诊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确保检验过程的规范性。

4.4 检验科应建立急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确保危急值能够及时报告给临床。

五、培训与考核5.1 检验科应定期对检验技师和护士进行急诊检验制度的培训。

5.2 检验科应定期对检验技师和护士进行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急诊检验制度的操作规程。

六、监督与改进6.1 检验科主任应定期对急诊检验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实施。

6.2 检验科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制度,提高急诊检验效率。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制度由检验科负责解释。

7.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检验科交接班制度(五篇)

检验科交接班制度(五篇)

检验科交接班制度1、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当值人员应服从科主任安排,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检验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未经科主任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2、值班人员要做好急标本检测工作及时、快速、准确地进行检验并报告结果。

抢救病人标本应优先检验。

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科主任及总值班报告。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____分钟到科室交接物品、仪器设备状况、特殊及危重病人情况、问题仪器及处理情况、输血情况。

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当班人员原则上应处理完在其值班期间接收的标本后方可离开,如遇特殊标本无法完成则应详细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后,应向接班员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5、如遇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及设备科,并详细交接仪器故障及维修情况及需进一步采取措施,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开;6、当班人员应完整填写交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状况、特殊及危重病人情况、问题仪器及处理情况、输血情况,与接班工作人员交接无误后方可离开。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1、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临床检验工作资格,非检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必须如实填写试剂与校准品出入库登记表,以备清点检查库存情况,同时在包装盒上写明启用日期。

3、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要掌握实验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试剂与校准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4、使用试剂与校准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5、实验结束后,应对试剂与校准品的名称、使用量与剩余量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放入指定冰箱或指定位置储存。

6、工作完成后,检查实验室污染情况,造成试剂或校准品污染的应立即进行清洁处理,并做相应的记录。

7、试剂管理人负责清点试剂与校准品,库存不足的及时申请补充过期失效的及时清理。

8、试剂管理人负责定期检查《试剂出入库登记表》,并统计试剂与校准品的使用与库存情况,发现使用或登记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并协同解决。

医院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

医院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

医院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检验标本的质量,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检验标本的采集、运送、验收和保存等工作。

二、采集1. 采集标本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护人员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标本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采集标本时,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标本采集的目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取得其配合。

3. 采集标本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并确保容器密封、无污染。

4. 采集标本后,应及时填写标本采集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采集时间、采集人员等。

5. 采集血液标本时,应严格执行抗凝剂的使用规定,确保血液与抗凝剂充分混匀。

6. 采集呼吸道标本时,应避免口腔、鼻腔等部位的污染。

7. 采集尿液标本时,应确保尿液在短时间内送达实验室,避免细菌繁殖、化学成分变化等。

8. 采集粪便标本时,应避免粪便与尿液、痰液等混合,并尽快送检。

9. 采集生殖道分泌物标本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污染。

10. 采集组织标本时,应使用专用容器,并加入适当的固定剂,确保组织形态和结构不受破坏。

三、运送1. 标本运送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2. 标本运送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容器和设备,根据标本类型和保存要求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3. 标本运送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低温、剧烈震动等,确保标本质量。

4. 标本运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标本运送的注意事项。

5. 标本运送时间应尽量缩短,避免因延迟导致标本质量下降。

6. 特殊标本运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运送过程的安全。

四、验收1. 实验室接收标本时,应进行验收,确保标本符合检验要求。

2. 验收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采集时间、采集人员等,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

3. 验收合格的标本,应进行编号、登记,并放入适当的保存容器中。

标本送检管理制度

标本送检管理制度

标本送检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证医学检验工作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医学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化标本送检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学检验科室的标本送检工作。

二、责任部门医院检验科负责制定和实施标本送检管理制度,医院领导对标本送检工作负有最终的责任。

三、标本接收1. 接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对标本进行接收前,必须对接收器材和工作台面进行清洁消毒。

2. 接收人员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送检项目等信息,并在标本表盖章确认。

3. 接收人员应当及时将标本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四、标本保存1. 接收人员在接收完标本后,要将标本按照不同的需求进行分类存放,包括常温保存、冰袋保存和冷藏保存等。

2. 各类标本的保存要求应符合实验室的标准规范,并在标本保存区域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标本的追溯性和可查性。

3. 对于特殊标本的保存,如毒性标本、冷冻标本等,要求严格按照特殊要求进行保存,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使用性。

五、标本送检1. 各部门医生在填写标本送检单时,应认真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和送检项目,并在送检单上进行确认和签字。

2. 标本送检工作应按照标本送检单上的要求进行,确保送检样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对于特殊标本的送检,如冷冻标本、毒性标本等,需要填写特殊送检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送检。

六、标本处理1. 实验室接收到标本后,要及时进行标本分析和处理,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对于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和追踪。

3. 对于特殊标本的处理,需要根据特殊要求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关记录和存档。

七、结果及时性1. 医学检验科室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对标本进行分析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果。

2. 对于紧急检测项目的结果,应按照临床急诊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及时性。

3. 对于特殊标本的结果报告,需要及时沟通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为了加强急诊检验标本的管理,优化标本送检流程,加快急诊检查结果的报告时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检验科急诊标本的送检流程,以此严格规范对急诊标本的查对和双签,进一步完善交接制度,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一急诊检查的申请和标本的采集:临床医生应正确掌握急诊检验指征,避免急诊检验资源浪费,根据病人的急症病情开具急诊检查医嘱,并及时通知当班护士核对并采集标本,护士要在20分钟内采集完标本并打印标本签收单,同时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采血时间和采集人信息。

二.急诊标本的运送:护士采集完急诊标本后要对标本进行核对和分类,立刻通知工勤人员运送标本,与工勤人员交接标本必须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交接时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将急诊标本和标本签收单一同交由工勤人员送往急诊检验科,标本采集后要保证在20分钟内送到急诊检验窗口,工勤人员要等待检验科人员核对签收后再返回。

三、急诊检验科对急诊标本的核对和签收:急诊检验科在岗人员收到急诊标本后必须和工勤人员当面核对标本数量和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签收时间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要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交由工勤人员及时退回病房重新采集送检,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四、检验科人员对急诊标本的处置: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对于异常的标本要及时电话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出现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登记,登记时间要精确到分钟.五、急诊检验科收到急诊标本后报告发送时间: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0分钟内报告结果;生化、凝血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内报告结果;D—二聚体检查须优先处理,要在收到标本后30分钟内报告结果,对于需要稀释复检的标本,如果不能及时报告结果要打电话通知临床医生进行说明。

六、急诊检验的范围:1.急诊病人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七、急诊检验项目:1.血液常规,尿常规,便常规2.凝血检查项目3.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生化检查等)4.生化及免疫急诊检查5.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6.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科标本接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制度
1、标本接收
由临床护士将临床各种标本送到检验科标本接收处,临床护士和标本接收员共同核对无误后接收。

2、标本拒收
以下情况标本将被拒收
2.1 条码打印不清、偏位、粘贴位置不对,名字不符。

2.2 使用容器错误
2.3 本该抗凝血液出现凝集
2.4 标本采集量不正确
2.5 标本采集时间错误
2.6 未采集具有代表性标本
2.7 采集不顺利所致标本溶血
2.8 过失性采样:如边输液边在输液部位近部采血,所致样品含有大量液体。

2.9 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过长,影响检验结果
被拒收标本首先及时与临床沟通,在拒收标本登记表上登记,为便于管理,拒收登记表放于各组电脑桌面。

3、医院监管及整改
对护理部、院感科的定期监管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做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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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检验标本的管理,优化标本送检流程,加快急诊检查结果的报告时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检验科急诊标本的送检流程,以此严格规范对急诊标本的查对和双签,进一步完善交接制度,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一急诊检查的申请和标本的采集:临床医生应正确掌握急诊检验指征,避免急诊检验资源浪费,根据病人的急症病情开具急诊检查医嘱,并及时通知当班护士核对并采集标本,护士要在20分钟内采集完标本并打印标本签收单,同时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采血时间和采集人信息。

二.急诊标本的运送:护士采集完急诊标本后要对标本进行核对和分类,立刻通知工勤人员运送标本,与工勤人员交接标本必须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交接时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将急诊标本和标本签收单一同交由工勤人员送往急诊检验科,标本采集后要保证在20分钟内送到急诊检验窗口,工勤人员要等待检验科人员核对签收后再返回。

三、急诊检验科对急诊标本的核对和签收:急诊检验科在岗人员收到急诊标本后必须和工勤人员当面核对标本数量和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签收时间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要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交由工勤人员及时退回病房重新采集送检,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四、检验科人员对急诊标本的处置: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对于异常的标本要及时电话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出现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登记,登记时间要精确到分钟。

五、急诊检验科收到急诊标本后报告发送时间: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0分钟内报告结果;生化、凝血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内报告结果;D-二聚体检查须优先处理,要在收到标本后30分钟内报告结果,对于需要稀释复检的标本,如果不能及时报告结果要打电话通知临床医生进行说明。

六、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七、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凝血检查项目
3.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生化检查等)
4.生化及免疫急诊检查
5.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6.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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