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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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在当下社会,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章程是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________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个。

(一)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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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甲方:乙方:签约时间:Word模板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足额缴纳出资;(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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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xxx年。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xxx。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进行缴纳。

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本公司采用董事会负责决策、董事长负责执行的组织形式。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行使公司决策、监督经营等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十三条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公司运营和决策的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行使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职权。

第十五条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六条公司股份:本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权益。

第十七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分红权、决策权、知情权等权益。

第十八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转让其股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本公司设立股东会,行使股东决策职权。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二十条公司财务:本公司按照中国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法规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年度审计:本公司每年进行年度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三十三条解散与清算:本公司在经营期满、股东决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四条清算责任:本公司进行清算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清算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企业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二、企业住宅:*******三、经营地址:*******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住址:********五、企业宗旨:************六、企业经营范围:主营:**********兼营:************七、经营方式:************八、注册资本:************其中:固定资金:************流淌资金:**************九、投资者姓名、住宅及出资额:十、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一)出资者根据各自的投资额对公司担当责任;(二)出资者不得中途抽回资本;如需转让,需经其他出资者的同意;(三)......(当事人商定的其他内容)十一、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劳动用工制度:*******十二、企业的解散条件:***********十三、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产生和变更的程序:*******十五、利润安排和亏损负担方法:企业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后的利润,根据以下原则处理:*********************企业发生亏损时,亏损分担的原则是:********)十六、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十七、需要写明的其他事项**********全体出资人的签名:**********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第二篇)合同编号:________摘要:本合同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简易版,约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股东权益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事项。

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二条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业务的经营;需要前置经营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者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份相一致。

有限公司章程(WORD文本

有限公司章程(WORD文本

有限公司章程(WORD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第四条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第五条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应依法进行,修订后需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应为经营者,最小股东数量为[最小股东数量]。

股东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股份。

第八条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须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自行决定。

第九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决策、监督等权益。

第十条股东会议:公司应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议,会议召集通知应提前[通知期限]。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公司设有经理,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任期]。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任期与经理相同。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任期]。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公司收益分配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股东享有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的权益。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会议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散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由清算组组成清算委员会,负责公司的资产清算及债务清偿等事宜。

第十八条公司财产分配: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于公司股东会。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

特此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签字确认生效。

公司章程小结:。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

第二章:股东第四条:股东资格1. 凡符合公司法规定并经注册登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2. 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

第五条:股东会1.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关。

2. 股东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3. 股东会应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提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时间不少于[通知时间]。

第三章:董事会第六条:董事会成员1. 董事会成员由全体股东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任期]。

2. 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董事会职权1. 董事会行使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2. 董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会议次数]次会议。

3. 董事会应以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的同意作为决策的依据。

第四章:经理第八条:经理职责1. 公司设立经理职位,由董事会选聘。

2.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第九条:经理的任免1. 经理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并及时向公司注册机关报备。

2. 经理任期为[任期],可连续任职。

第五章:公司负责人第十条: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为经理,担任公司的合法代表。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1.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及时报送财务报表。

2. 公司应保证财务账目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性。

第七章:变更和解散第十二条:章程变更本公司章程的变更应通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报送公司注册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应通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项,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第九章:生效条款第十五条:生效条款本章程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__(公司名称)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本公司地址为__(公司地址)__。

第三条公司宗旨- 本公司的宗旨是__(公司宗旨)__。

-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__(主营业务)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注册资本数额)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经营期限为__(经营期限)__年,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会第六条股权范围本公司股权仅限于合法登记的股份。

第七条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 每位股东拥有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并有利润分配权利。

- 股东会议的决议应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为依据。

第八条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

- 股东会议的召开应提前__(召开时间)__日通知,同时应当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 股东会议的召集人应当将会议的通知和有关文书寄送到股东的注册地址或者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中的通讯地址。

第九条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__(决议通过比例)__以上通过。

- 关系到公司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全体股东特别会议决定。

- 股东会议决议书应当载明决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出席人员签名。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的产生-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人数为__(董事人数)__人。

- 董事的选举应当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为依据。

第十一条董事的职务-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作和代表公司进行对内和对外的活动。

- 董事会应当设立经理,有一个或者多个副经理协助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 董事的职权应当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上行使。

第十二条董事的任期董事的任期为__(任期)__年,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的离职- 董事不得随意离开,如确需离职,应提前__(离职时间)__日书面告知董事会,董事会应予以批准。

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版

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版

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版
公司名称
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股东
1. 公司股东应为自然人或法人。

2. 公司股东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注册证明。

3. 公司股东应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和决策权。

董事会
1.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数量]名董事组成。

2.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

监事会
1.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数量]名监事组成。

2.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账目和财务报告
1. 本公司应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并提交给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本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报税。

公司解散和清算
1. 本公司可以因解散事由或经营亏损等原因决定解散。

2. 公司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算和债务的偿还。

公司章程的修改
1.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备案。

2.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适用
本公司的设立、运营和解散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以上为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版的内容,仅供参考使用。

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整,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出资。

第五条公司股东1.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或法人。

股东共计XXX人。

2.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权益比例及其他约定详见公司章程附件。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1.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

2.公司董事会由XXX名董事组成,任期为XXX年。

3.董事会通过选举产生董事长,并由董事长向法定机构报备。

4.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董事会议,会议决议由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由董事长签署。

第七条公司监事会1.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

2.公司监事会由XXX名监事组成,任期为XXX年。

3.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营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4.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监事会议,会议决议由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二章公司资本第八条公司获取资本的方式公司可以通过增资、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资本。

第九条股东权益公司依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条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决策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依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权益。

第十四条分红政策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股东权益情况,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公司达到法定解散条件时,应当依法解散。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共同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制定本公司章程。

定义在本章程中,除上下文另有需要外,下列名词或者术语具有以下意义:2.1 “章程” 指文件所载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包括所有股东方书面允许,并根据法律审批的变更、增补及删减;2.2 “公司” 指*****************有限责任公司;2.3 “股东” 指*****************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各方,即先生、女士、、等全体投资人;2.4 “股东会” 指*****************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会;2.5 “董事会” 指*****************有限责任公司之董事会;2.6 “一方” 指股东等全部股东中的任何一方;2.7 “各方” 指股东等全部股东;2.8 “高管人员” 指*****************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9 “注册资本” 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释义通则除因上下文另有需要外,本章程条款的释义应依以下通则处理:3.1 本章程的章目、条款、标题、附件名称及附件中的标题只作为参考,不构成本章程一部份,亦不能作为解释本章程条款;3.2 本章程中规定的最后期限如非工作日,该期限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3.3 本章程内所用的“包括”或者“含”均具有“包括但不限于”的意思;3.4 本章程内所用的“必需”、“须”、“应该”和“应”、皆与“必须”具有同等意义;3.5 除非另有表明,否则本章程所提及之章、条、款、段或者附件皆指本章程有关的章、条、款、段或者附件;3.6 若一方需取得对方允许,才可履行权力,则在本履行方要求下,对方不可任意或者无理地拒绝允许。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住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C 座 20 层经营范围:向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教育业、建造工程业、电子行业、科技行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凭审批批准文件经营)。

公司常用文件模板: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

公司常用文件模板: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投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号第四条公司由两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为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组成的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饰品(不含金银制品)、箱包、鞋帽。

(其他无须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第六条公司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在验资时,由股东一次性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为股东已缴纳出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书面证明,出资证明一式两份,股东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条件第十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四、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义务:一、一次性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但股东人数必须保持二人。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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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本doc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出资证明书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秘书第六章经理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三节监事会决议第八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和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共 29 页2 3 3 3 3 4 4 4 6 9 9 12 12 14 17 18 19 19 20 20 21 21 22 22 23 241第一节合并或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24 24 26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宗旨: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设立依据: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登记机构:本公司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四条注册名称: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第六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第七条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为XX年第八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股本情况: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章程性质: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人员定义: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共 29 页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经营宗旨:第十三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第三章股份第一节出资及股权证明第十四条出资证明:公司的股权证明为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第十五条股权种类: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十六条 *权利: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十八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溢价转让股权,股权证明书说明股东的股份数量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股本扩大: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或公司总股本:由新股东投资加入;原股东增加投资;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减少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第二十三条减资程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四条减资数量: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的最低要求共 29 页 3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六条股权转让:公司应当保护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向新取得股权的股东签发相关证明第二十七条转让程序: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转让前应当告知其他股东,通知方式由股东会另行决定第二十九条股权受让: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决定,不得向可能与公司业务有竞争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转让股权,股东会可以要求受让股权的人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与公司产品或服务有竞争的事务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条保护股权:全体股东认为公司应当以保护股东之利益,创造可分配利润为公司根本目的第三十一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数额享有权利;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会可以通过临时会议的形式,制定完善公司股东权利内容的决定第三十二条股东资格: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股权证明书均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据第三十三条股东公开: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对股东公开,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的要求通过传真、信函的形式向股东汇报公司股东持有股权情况,但是股东不得对外透露持股情况第三十四条股东登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第三十五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向董事、监事进行质询;共 29 页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复印件;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股东认为公司做为或者不做为的行为损害其权利的,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代表公司向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公司交易方或者其他第三人主张权益,股东通过此等程序为公司获得的利益,如有所得则其中有20%做为奖励支付给股东第三十六条股权保护: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认为公司的行为损害其利益的,有权向公司提起关于知情权的诉讼第三十七条股权保护: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并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包括赔偿股东聘请律师、会计师的合理费用第三十八条股东义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九条股东义务:公司股东应当关注社会利益,以体现公司的社会目的,股东及管理者均不得利用公司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业务第四十条控股限制: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对于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控股股东利用表决权侵害小股东权利之行为,大股东应当停止此行为,并赔偿小股东的相关损失,包括聘请律师、会计师合理费用第四十一条控股定义: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共 29 页5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第二节股东大会第四十二条大会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三条大会种类: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第四十四条临时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3人,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共 29 页6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第四十五条会议决议:除非有全体股东的签字同意,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对没有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的无效第四十六条会议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可以由下列机构或人员召集主持: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召集主持会议;持有最多股份的股东召集及主持会议第四十七条会议通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登记公司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由10%有表决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登记公司股东第四十八条通知内容: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某些特殊议题,经股东会决议,可以要求召集人提供相应的资料或者证据第四十九条出席会议: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第五十条股东证明: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共 29 页7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前述各种证件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有股东对此提出疑议,则应当提供原始证件或者法院及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第五十一条授权委托: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的姓名;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股东对代理人的行为可以事后追认第五十二条投票代理: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第五十三条会议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等事项第五十四条临时会议: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共 29 页8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第五十五条会议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或者其他召集人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召集人应当承担已经到达的股东的交通费用第五十六条临时会议:董事会人数不足人,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第五十七条提案资格: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第五十八条提案内容: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除非有明确的禁止条款,股东会可以就公司的全部问题进行表决;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可以就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表决;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第五十九条提案审查: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第六十条提案否决: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有10%表决权的股东的提案必须提效股东大会表决第六十一条否决异议: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第六十二条表决资格: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共 29 页 9第六十三条决议种类: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六十四条普通决议: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对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工作进行审计;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修改上述方案的执行程序;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赔偿责任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方案的执行进行监督,;公司年度报告,对报告的依据进行审计审核,要求董事会提供合同和原始凭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第六十五条特别决议: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成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解散、清算和清算恢复;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第六十六条内部人合同: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公司将某种事务交付某人的,应当写明权限、责任、工作方法第六十七条人选资格: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董事、监事应当如实陈述但是股东不得向外泄露其情况第六十八条表决方式: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可以购买表决设备或者通过网络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可以聘请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及其他专业人员在场,就有关问题提供建议;股东会有权就上述人员的聘请问题进行表决;聘请上述人员可以支付费用第 10 页共 29 页 10第六十九条表决检票: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两名股东代表之间不应有可能影响程序与结果之公正之密切关系第七十条表决通过: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投票应当作为证据进行保留第七十一条表决异议: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第七十二条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做出详细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可以由股东会先行表决第七十三条真实陈述: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对于虚假说明,股东有权要求答复或者说明人承担责任第七十四条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第七十五条记录签名: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永久保存第七十六条会议公证: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第 11 页共 29 页 11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七十七条董事资格: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董事会中可以包括非股东专业人士,例如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管理专家、教授第七十八条董事限制:有《公司法》第57、第58条规定的情形,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明知自己不能担任董事仍然担任董事的,其行为无效,应当向其他股东赔偿损失第七十九条董事任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1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对于揭发其他董事或者管理人员徇私舞弊的董事股东会不得解除其职务但是以1年为限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第八十条董事原则: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其越权行为无效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故意越权的董事承担赔偿责任;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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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范献亮、农七师医药品、石河子市诚信大药店。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注册地址:乌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90号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第六条公司类型: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公司股东做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享有由股东出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实收资本作为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1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热忱为顾客服务,满足群众的购药要求。

第十二条为促进兵团医药零售连锁事业健康发展,公司密切结合兵团特殊体制,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和机遇,加快发展各师、团零售连锁药店。

在充分协商、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师、团的利益,对新开发加入的兵团师、团零售连锁药店,在享受连锁企业的一切政策基础上,给予优惠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有关法规和市场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可在有关师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零售连锁药店,分支机构接受公司总部统一管理,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充分利用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商业信誉、行业地位、仓储条件、管理技术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拥有的各类资源,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和经营机构重复设臵,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臵。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第十五条经营宗旨:发展壮大兵团医药零售连锁事业,最大限度满足边疆人民群众特别是农垦职工群众药品消费需求,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给投资者最好回报。

第十六条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化药品、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专项除外)、保健食品零售、医药信息咨询服务、通讯器械(专项除外)、日用百货、食品、农副土畜产品(专项除外)、干鲜果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洗涤化妆品、电脑器材、照相器材及服务、文化用品销售。

柜台出租。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经公司登记相关变更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经营方式:零售连锁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为依法向公司出资的人。

第二十条公司注册股东及出资额如下: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姓名或名称(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394 49.25药有限责任公司范献亮 314 39.25农七师医药品 50 6.25石河子市诚信大药店 42 5.25合计 800 100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向全体股东签发股权证明书,股权证明书由公司盖章,股权证明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充分证明。

3第二十二条股东身份的确认以公司的登记记录为准,股权证明书如有遗失或损毁,股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股东证明书补发手续。

第二十三条股东的出资额可以增加,但应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并通过下述方式进行: 1、公司的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2、以公司的红利追加出资;3、以公司的公积金追加出资;4、其它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方式。

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拥有的出资额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如果不购买该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六条公司臵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4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二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二)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份额行为表决权;(三)按本章程及法律规定转让、赠予或质押其出资额;(四)有权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七)公司扩股时,股东可以按其出资获得优先购买权;(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二十八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服从和执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决议;(三)依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五)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反对5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一切行为;(六)向公司如实提供本人住址和身份等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公司。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九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会由股东代表组成,股东方出任的董事即为该股东的股东代表,未出任董事的股东方各派一名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

第三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十一)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6(十二)对失职的管理和董事提起诉讼;(十三)修改公司的章程。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为1-7项,特别决议为8-13项。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注册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第三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代为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五条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该股东代理7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代理人应当向公司其他股东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七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出资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出资证明。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出资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三十八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印章;6、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三十九条出席会议的人员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

签8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出资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四十条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记入会议记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应对所决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与出席的股东名册及代理出席委托书一并存档。

股东会的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1、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2、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重点;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6、股东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它内容。

第四十三条对股东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出资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9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四十四条非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与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各股东方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1、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全体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由全体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后,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的董、监事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董、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七章董事、董事会第四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第四十七条《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国家公务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

第四十八条公司董事选举与更换应由股东推荐,提交股东会选举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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