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 DB41_T 1940-2020 河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DB41T1176-2020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DB41/T 河南省地方标准DB 41/T 1176—20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报批稿)2015-12-30发布2016-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集诚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葆红陈云锋杨韬邵素娟本标准参与起草人:陈清泉杨素平张红英张洁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编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T 3046 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6.2.9.1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总平面布置与建构筑物,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重大危 险源监测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场所防火、防爆、防毒措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保障性,以及安全 管理等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6.2.9.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设施、措施应符合AQ 3035的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设置应符合AQ 3036的规定和要求。 6.2.9.3 重大危险源场所防火、防爆、防毒措施重点分析重大危险源配套消防设施、爆炸危险环境防 爆措施、作业场所防毒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的安全可靠性及保障性。 6.2.9.4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重点分析水、电、气、汽、冷量等供应设施的可靠性。 6.2.9.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 关规定。
5.2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根据周边情况、平面布局、生产工艺过程、生产及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场所特点及功能分布,对 评估范围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
5.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
5.3.1 按GB 18218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 行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5.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应当涵盖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的多套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或场 所,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 距离小于500m时,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但以下情况应作为一个子单元进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DB41/T 1176—201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修复的)
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2019年3月1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单位:日期:总分: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创建与运行要求1. 企业应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体系建设。
基本要求组织机构2. 企业应在领导机构成立文(8 分)(2分)件中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履行的职责。
3. 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工作目标、实施步骤、评分标准1.未以正式文件(红头文件)明确建立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的,扣0.2 分。
2.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的组成人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 0.2 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扣 0.5 分。
3.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及办事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职责的,一项不符合扣 0.2 分。
4.未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扣 0.5 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实施时间、责任人与分工、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等,一项不符合扣 0.2分。
评估方法评估记录扣分查文件:下发的正式文件、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
查阅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记录等,并核对实施情况。
询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2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创建与运行要求评分标准评估方法评估记录扣分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未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职责的,每人次扣 0.2 分。
否决项: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组织机构,且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相关职责的,评估不通过。
《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最新整理)
《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标准的目的及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XX】31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XX】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XX】11号)和河南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营各方面,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城市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明确城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管控主体,落实管控措施,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启动了本标准的制定。
本标准的编制对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信息化水平,推进我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一)任务来源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和《2018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任务台账》的要求,我省试点城市的安全风险评估及其研究工作由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来承担。
根据研究课题总体安排,需要制定河南省地方标准《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
为此,我院安排专业人员,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
2018年7月31日,我院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制定《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豫质监标发【2018】335号文件《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进行了立项申请批复,项目编号20182210093,起草单位为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部门为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部门为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B41∕T 1645-2018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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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1645—2018
3.7 风险分析 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对危险源(风险点)的风险进行分析,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的
过程。 3.8
风险分级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危险源(风险点)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 划分等级的过程。 3.9 风险管控 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过程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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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00 C 66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T 1645—2018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2018 - 07 - 30 发布
2018 - 10 - 30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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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1645—2018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和代码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区域 可整体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分级和管控的范围,如行政区划的市、县(市辖区、县级市)、 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产业集聚区(园区、功能区)等。 3.2 风险 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 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3.3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3.4 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区域、场所、设施和部位,以及在区域、场所、设施和部位的伴随风险的人员活动,或 以上两者的组合。 3.5 风险评估 对危险源(风险点)所导致的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分级、管控的全过程。 3.6 风险辨识 识别危险源(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风险特性的过程。
《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
《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一、标准的目的及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河南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营各方面,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城市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明确城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管控主体,落实管控措施,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启动了本标准的制定。
本标准的编制对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信息化水平,推进我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一)任务来源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和《2018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任务台账》的要求,我省试点城市的安全风险评估及其研究工作由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来承担。
根据研究课题总体安排,需要制定河南省地方标准《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
为此,我院安排专业人员,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
2018年7月31日,我院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制定《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豫质监标发【2018】335号文件《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进行了立项申请批复,项目编号20182210093,起草单位为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部门为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部门为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城镇道路地下病害体探测技术标准DBJ41∕T 233-2020
目次1則0^12术语和符号^22.1 私吾^2 2.2 ^^33 8^^5 4地下病害体探测^74.1 ―般规定^7 4.2 探地雷达法^8 4.3高密度电阻率法^13 4.4 瞬态面波法^16 4.5地震反射波法^18 4.6 瞬变电磁法^205地下病害体验证^23 6道路塌陷风险评估与控制^256.1 —般规定^25 6.2 道路安全影响因素调查^25 6.3道路塌陷风险等级^25 6.4 风险控制对策^287数字化管理与应用^30 8探测成果编制^328.1 成果内容^32 8.2 信息保密^33附录人探测记录表^34附录8地下病害体探测成果统计表格式^39 附录0道路塌陷风险等级计算示例^41 附录〇地下病害体探测成果代号和图例^43 本标准用词说明^44 引用标准名录^45 附:条文说明^461总 则1.0.1为规范我省城镇道路地下病害体探测工作,统一道路塌陷风险评估方法,建立数字化应用系统,提高城镇道路安全运行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镇道路路表以下30111内的地下病害体 探测工作。
1.0.3城镇道路地下病害体探测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 地下病害体 1111(161^01111(111丨8381;61^存在于地面以下的空洞、脱空、疏松体、富水体等威胁城镇道路安全的不良 地质体。
[《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437-2018〉】2.1.2 地下病害体探测皿如职01111(1(1丨8&81;6I^8(161;601;10I1采用地球物理方法探测地下病害体,查明其类型、位置和规模等属性特征。
2.1.3 空洞 ^01(1存在于路面以下,净高大于或等于0.5111的洞体。
2.1.4 脱空0狀117皿此016站11卩狀61116111;道路结构层与地基土之间分离净高小于0.5111的洞体。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8.23
•【字号】豫建城[2012]33号
•【施行日期】2012.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的通知
(豫建城〔2012〕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供水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水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依据国家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指南》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城镇供水企业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对照评估项目及评估标准组织供水企业认真开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
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
被评估单位:评审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圧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豐的,每涉及 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W分;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未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公示制度的,扣j分。
&应
%理
应急配备
企业口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分。
9.安 全管理绩 效
安全土产标准化 达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b分: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在役化匚装置未经正规设计11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未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
未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的;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甲类、乙杀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W位或休息室的,每 涉及一处扣j来
$人
员资质
人瞬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j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賈理人员丕具备国民製W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 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吊级以上寺业ft术职碱每一天茨扣j恳
丄•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 扣J分。
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 DB41_T 1940-2020 河南
ICS13.200C 66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 1940—2020 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2020-01-21发布2020-04-21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1/T 1940—2020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目标、原则、范围、对象及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灾难类城市安全风险的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固有风险在不考虑安全管控措施的情况下,基于客观因素对风险源进行量化的风险。
固有风险的高低主要与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事故诱发因素的固有复杂程度相关。
3.2类别风险某一行业领域共性风险的集合,通常表现为行业领域(场所、部位)与事故类型的组合。
3.3点位风险在某一地理坐标上类别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3.4风险水平结合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表示的风险量值。
3.5风险识别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
3.6风险描述对风险所作的结构化的表述,通常包括四个要素:风险源、事件、原因和后果。
3.7风险分析认知风险属性和推断风险水平的过程。
1DB41/T 1940—20203.8风险准则评价风险等级的依据。
3.9风险分级对比风险分析结果和风险准则,以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4 评估目标和原则4.1 评估目标4.1.1 全面排查、评估城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摸清城市安全生产现状。
4.1.2 找准城市安全生产风险源头和重点管控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明确城市各区域风险分布及各行业的风险构成,建立城市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城市安全生产风险电子地图。
河南省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河南省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指导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科学支撑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升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省辖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产业集聚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
土壤、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不适用本指南。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豫政办〔2017〕77号);《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政办〔2016〕230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评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豫环文〔2012〕159号)。
2.2 标准、技术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 2 —〔2018〕9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
《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3月
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单 位: 日 期: 总 分:
评估
指标
评估
要点
创建与运行要求
评分标准
评估方法
评估记录
扣分
基本
要求
(8分)
组织
机构
(2分)
1.企业应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体系建设。
1.安全风险图数量不够,缺少一张扣0.5分。
2.风险点、危险源标注情况与风险评估结果不一致,扣0.5分;标注位置错误,或名称标注缺失或错误,出现一处扣0.2分;标识大小不一,形式不规范,扣0.2分。
3.作业活动风险分值与风险评估结果不一致,扣0.5分;作业活动名称不规范,出现一条扣0.2分;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不足0.5项,或格式不规范,扣0.2分。
7.制度未传达到各部门/岗位的,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0.2分。
查资料: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文本。
2.制度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
责任
考核
(2分)
1.企业应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考核制度中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并将评估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或奖金)挂钩。
危险源
辨识
分析
(5分)
1.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岗位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7。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0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3。设计与评估
设计与评估(10分)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
设备
(5分)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备注:1.每个大项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含加油站。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新)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试行)一、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状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储存量≤2吨)、有仓储从事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现状安全评价。
本细则不适用于成品油、农药、杀鼠剂经营单位的现状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文。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管字[2003]38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发〔1995〕56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字[2002]10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管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4]223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辩识》GBJ 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15603-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7914-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 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12158-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50315-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2893-82《安全色》GB 2894-96《安全标志》GB 1617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5083-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12801-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90-73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SH 3501-20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三、被评价单位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经营和储存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3)经营单位已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5)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合格报告;(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8)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测检验报告;(9)安全生产责任制;(10)安全管理制度;(11)各岗位操作规程;(1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1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14)供货协议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15)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及被委托方的资质证明材料;(16)零售单位不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17)无仓储批发单位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18)无仓储批发单位委托储存协议及被委托方的资质证明材料。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备注:1.每个大项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2。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含加油站。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6。人员资质
人员资质
(1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附件1: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扣分值
1.固有危险性
重大危险源
(10分)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物质危险性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环境
周边环境
(10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标准的目的及意义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科学有效地构建我省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优化风险管控措施,亟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对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的对象、范围、流程、方法和结果进行规范,以提高区域风险分级管控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鉴于此,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启动了本标准的制定。
本标准的编制,对强化我省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区域的安全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泵区域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任务来源2017年,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制定《河南省风险分级管控地方标准》的要求。
任务具体落实到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安科院据此安排专业人员,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
2018年3月初,根据省长安全生产讲话精神,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方标准的名称。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立项编号20181210001),由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该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该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三、标准制定的主要原则本标准坚持以实际的可操作性为前提,以满足其实践性、适应性、先进性等需要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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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00C 66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 1940—2020 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2020-01-21发布2020-04-21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1/T 1940—2020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目标、原则、范围、对象及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灾难类城市安全风险的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固有风险在不考虑安全管控措施的情况下,基于客观因素对风险源进行量化的风险。
固有风险的高低主要与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事故诱发因素的固有复杂程度相关。
3.2类别风险某一行业领域共性风险的集合,通常表现为行业领域(场所、部位)与事故类型的组合。
3.3点位风险在某一地理坐标上类别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3.4风险水平结合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表示的风险量值。
3.5风险识别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
3.6风险描述对风险所作的结构化的表述,通常包括四个要素:风险源、事件、原因和后果。
3.7风险分析认知风险属性和推断风险水平的过程。
1DB41/T 1940—20203.8风险准则评价风险等级的依据。
3.9风险分级对比风险分析结果和风险准则,以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4 评估目标和原则4.1 评估目标4.1.1 全面排查、评估城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摸清城市安全生产现状。
4.1.2 找准城市安全生产风险源头和重点管控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明确城市各区域风险分布及各行业的风险构成,建立城市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城市安全生产风险电子地图。
4.1.3 按照突出源头和系统、兼顾长远与近期的原则,找出城市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源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4.2 评估原则4.2.1 突出固有风险原则基于突出固有风险的原则,体现了风险管理的理念,易于找出风险管控的重点,便于优化各级监管部门有限的人力财力投入;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使评估结论更加侧重于找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源头,保持固有风险等级的相对固定。
4.2.2 整体性原则不同行业领域的事故原因和事故特点具有交叉性和关联性,通过事故原因分析和行业风险因素分析,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对安全风险的影响和各种次生、衍生灾害因素,将相近的行业领域关联在一起注重运用综合分析手段进行整合分析,提高城市安全发展规划的整体性和集约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4.2.3 网格化原则在地理位置上将城市划分为对应的网格,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行业区域规划、不同层级相关单位职能划分,以网格为单位划分为企业“点”、行业“线”、区域“面”等层次。
网格化原则一方面考虑了城市区域发展特点,另一方面适应了当前条块结合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通过网格化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有助于找准不同区域的风险构成和突出问题,便于开展针对性地管控。
4.2.4 动态性原则继承、运用已开展的城市各类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结果,对新增或存在的空白和模糊区域/领域进行补充调研和评估,实现风险动态管理和持续更新。
5 评估范围和对象5.1 应依据评估目标、评估原则以及特定时间、空间要求,确定风险评估的区域和对象。
2DB41/T 1940—20205.2 按照网格化原则,风险评估的区域范围可以是一个区县、一个街镇(功能园区),也可以是城市整体。
5.3 一般情况下,风险评估对象应涵盖城市工业企业、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事故灾难类城市安全风险源,并关注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风险评估对象分类参见附录A。
6 评估流程和要求6.1 评估流程风险评估工作包括计划与准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分级、风险管控措施制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图见附录B。
6.2 计划与准备6.2.1 方案策划6.2.1.1 评估的参与各方应协商确定评估目的、对象与范围,并据此策划编制整体工作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如信息采集方案、调研核实方案、专题培训方案、评估工作指南等),其主要内容包括:a)团队组织:包括评估团队(含专家团队)成员、组织结构、角色、责任等内容;b)计划制定:包括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含风险评估的基本要素与结论)、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内容;c)基础表格:包括基层政府信息采集表、行业管理部门信息采集表、企业点位风险信息采集表、生产安全事故数据信息采集表、应急能力信息采集表等。
6.2.1.2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可根据评估时间要求、预期效果及获取资料情况等,收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当地政府有关文件,初步选择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及评估模型、指标。
6.2.1.3 组织开展包括参与各方主要负责人和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员、信息填报人员、联络员在内的专题培训和动员部署,明确信息采集的内容、方法、上报审核程序、现场配合方式等。
6.2.2 信息采集6.2.2.1 城市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提供评估范围内相关评估对象的底数清单,并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进行数据收集。
6.2.2.2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宜定制开发专门的信息平台,借助各行业领域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全面收集与风险评估相关的数据和内外部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城市辖区内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及其总结分析资料;b)城市相关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情况;c)城市工业、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等安全生产基础因素分布情况;d)城市安全生产风险控制能力、应急能力基础现状以及受影响人群的风险意识等;e)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和经验教训;f)城市辖区存在的暴雨、内涝、滑坡、塌陷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地质灾害风险现状;g)国内外相关研究报告、技术标准、文献,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调查分析资料等;h)风险基本信息,包括风险源名称、所属风险源类别、行政区划、所属行业、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等;i)风险特征简述,包括固有风险客观数据描述、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以及周边敏感目标分布等;3DB41/T 1940—20204 j)风险控制现状情况,包括现有工程、技术、管理、个体防护和应急等措施。
6.2.3 现场调研6.2.3.1 走访座谈6.2.3.1.1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宜按照“区域全面覆盖、逐级深入座谈、重点现场走访”的调研方针,依据填报的信息数据资料,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函件征询、重点目标现场踏勘与拍照取证的方式,自上而下逐层级开展走访座谈。
6.2.3.1.2 针对城市所辖基层政府:重点了解辖区内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安全生产总体现状和各类风险源地理分布情况、重点关注的风险源(含重大危险源)及其管控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收集基层政府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和改进建议,核实报送的风险源信息数据。
6.2.3.1.3 针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重点了解主管行业领域内的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监管的企业和场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资料与调查分析报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记录、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应急救援队伍与物资装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信息,收集行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方面的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和改进建议,核实报送的风险源信息数据。
6.2.3.2 现场核实6.2.3.2.1 核实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风险源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风险特征描述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等。
6.2.3.2.2 对可能存在火灾、爆炸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工艺设备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拍照摄像,建立风险档案。
6.2.3.2.3 对城市所辖基层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的风险源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实校对。
6.3 风险识别6.3.1 风险识别范围与内容6.3.1.1 类别风险识别6.3.1.1.1 对行业领域历史事故数据、风险管控现状等进行统计分析,把握不同类别风险源的时间、空间分布规律,初步识别出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名称。
6.3.1.1.2 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座谈,最大限度地辨识及确定对于城市安全生产具有重要影响的所有关键性类别风险源和风险重要度排序,形成类别风险源清单。
6.3.1.2 点位风险识别6.3.1.2.1 在类别风险识别的基础上,确定辖区和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点位风险源数量及分布规律,建立类别风险源与点位风险源的逻辑对应关系。
6.3.1.2.2 针对辖区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的风险源清单,按GB/T 13861、GB/T 6441规定,分别从危险物质数量、危险工艺、设备设施、从业人数、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是否会对社会公共区域造成严重影响及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等方面设定辨识标准。
6.3.1.2.3 全面辨识风险的类型、发生部位、时间、原因和影响因素、形式、对象及其潜在后果,形成点位风险源清单。
DB41/T 1940—2020 6.3.2 风险识别的方法6.3.2.1 应按照风险的特点和类型选择适合的风险识别方法。
6.3.2.2 风险识别时,可使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法的组合:询问与交流、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记录、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检查表法(SCL)、头脑风暴法(BS)、流程图法、系统分析法、场景分析法、综合推断法、其他。
6.4 风险分析6.4.1 风险分析内容和依据6.4.1.1 应基于突出固有风险和整体性的原则,针对识别出的类别风险和点位风险,从诱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进行分析,并确定风险水平。
6.4.1.2 事故发生可能性取决于系统自身承受能力和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等。
其基本分析步骤包括:a)明确受影响对象。
根据风险识别结果,明确某一风险可能影响的具体对象,包括与风险源接触和周边敏感的人群、设施、系统、环境等的数量、分布情况;b)分析各类受影响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
通过各类情况分析报告、专家会商和专项调研等方式,分析各类受影响对象的物理属性、心理属性等特点,判断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小。
例如,对人群的风险承受能力可从心理素质、防灾应急知识、经济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对设施的风险承受能力可从抗外力能力、安全设施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分析。
6.4.1.3 事故产生后果严重程度取决于对风险的事前和事后控制能力。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a)常态管理水平: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水平、工程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预测预警能力;b)应急管理水平: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资源保障水平(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应急抢险处置能力、人员疏散与避险能力、应急恢复能力等;c)宣传教育培训:包括对内部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对周边受影响对象的应急常识宣传教育;d)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