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药物管理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函〔2020〕487号)2.《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国卫办医政函〔2022〕465号)三、名词定义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
四、内容(一)抗肿瘤药物分级原则根据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具有下列特点之一的抗肿瘤药物:(1)药物毒副作用大,纳入毒性药品管理,适应证严格,禁忌证多,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抗肿瘤药物;(2)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3)价格昂贵、经济负担沉重的抗肿瘤药物。
2.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二)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对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加以控制。
临床应用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或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三年以上、且从事肿瘤临床诊疗工作五年或以上,具有制定含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的治疗方案的权限以及更改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的权限。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或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三年以上、且从事肿瘤临床诊疗工作三年或以上医师,在不改变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的情况下,对含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具有续方的处方权。
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抗肿瘤药物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药物的使用,特制定本《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使用抗肿瘤药物的科室、医务人员以及相关患者。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抗肿瘤药物的分类管理、使用审批及监督责任,确保抗肿瘤药物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使用,并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抗肿瘤治疗服务。
第四条抗肿瘤药物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品供应商和药品零售企业合法销售渠道购买,并应具备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
第二章分级管理原则第五条根据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副作用程度,将抗肿瘤药物分为三个等级管理:A级、B级和C级。
第六条 A级抗肿瘤药物为安全性高、疗效明确、副作用低的药物,适用于一线治疗及预防性治疗。
使用A级药物应有专家团队会诊意见,并进行严格监测和记录。
第七条 B级抗肿瘤药物为安全性较高、疗效显著、副作用一般的药物,适用于二线及维持治疗。
使用B级药物应有主治医师批准,并进行适当监护。
第八条C级抗肿瘤药物为安全性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弱、副作用较大的药物,适用于末线治疗和特殊情况下的个体化治疗。
使用C级药物需有专家会诊并经医院药学委员会批准,且在患者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药物使用审批第九条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应满足以下程序:由主治医师根据具体病情和治疗方案,提出申请——由专家会诊组织对方案进行评估——由医院药学委员会进行审批——领导或相关责任人确认通过。
第十条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将签字确认后的同意书归入医疗档案。
第四章药物使用监督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抗肿瘤药物与患者用药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副作用及疗效,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医院药学委员会可委托药学专家进行抗肿瘤药物使用的临床监测和评估,以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疗效评估。
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抗肿瘤药物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医院成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肿瘤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药学部负责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采购与储存1.抗肿瘤药物应由药学部统一采购,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采购。
2.抗肿瘤药物储存应符合药品储存的有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药学部应定期对抗肿瘤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数量、品种、质量等符合要求。
四、调配与使用1.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应在医生开具处方后,由药师进行调配。
2.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3.抗肿瘤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反应。
4.抗肿瘤药物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建立严格的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真实、有效。
五、培训与教育1.药学部应定期组织药师进行抗肿瘤药物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医务部应组织医生进行抗肿瘤药物使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的安全用药意识和合理用药水平。
3.护理部应组织护士进行抗肿瘤药物使用和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护士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监督与考核1.药学部应对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2.医务部应对医生的抗肿瘤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医生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
3.护理部应对护士的抗肿瘤药物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护士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
4.医院应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肿瘤化学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师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意识,根据《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普通使用级: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的抗肿瘤药物品种。
(二)限制使用级: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的抗肿瘤药物品种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列入的部分特殊抗肿瘤药物。
二、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管理每年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授予药师抗肿瘤药物调剂权。
(一)有处方权限科室:肿瘤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风湿免疫科/血液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胸外科、甲状腺乳腺外科、肝胆胰外科。
(二)无处方权限科室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须请肿瘤科有处方权医师会诊并开具抗肿瘤药物。
(三)经考核合格的肿瘤科和风湿免疫科/血液内科初级及以上职称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胸外科、甲状腺乳腺外科、肝胆胰外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授予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四)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须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由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开具处方,并由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会诊专家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特殊情况下越级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须在24小时内进行补办手续,并由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会诊专家组审核。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一)处方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指标
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指标1.个体化治疗方案:抗肿瘤药物的个体化治疗方案是根据患者的肿瘤特征、基因型、生理状况等因素来制定的。
个体化治疗方案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理特征来选择特定的药物和给药方式,以提高治疗效果。
2.药物选择准则:抗肿瘤药物的选择应根据肿瘤的类型、分期和分子特征等因素来决定。
在选择药物时,应考虑药物的效果、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以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3.合理用药剂量:抗肿瘤药物的用药剂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耐受性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抗肿瘤药物会根据患者的体表面积和器官功能等指标来计算剂量,以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4.药物监测:在使用抗肿瘤药物的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药物监测,包括血液学指标、肝肾功能指标等。
药物监测可以帮助评估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以及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
5.预防和处理不良反应: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常常伴随着一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消化道不良、免疫系统损伤等。
在使用药物的过程中,应注意预防和处理不良反应,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疗效果。
6.药物相互作用管理:抗肿瘤药物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会影响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在使用抗肿瘤药物的同时,应严格控制其他药物的使用,并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
7.治疗监测和疗效评估:抗肿瘤药物的治疗过程应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疗效。
治疗监测包括病情监测、影像学检查、肿瘤标志物的检测等,以评估治疗的效果和调整治疗方案。
8.药物储存和管理:抗肿瘤药物属于剧毒药物,应将药物储存于特定的药品柜中,并采取相应的药品管理措施,以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综上所述,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管理指标包括个体化治疗方案、药物选择准则、合理用药剂量、药物监测、预防和处理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管理、治疗监测和疗效评估,以及药物储存和管理。
这些指标能够确保抗肿瘤药物的合理应用,提高治疗的效果和安全性,同时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用于治疗肿瘤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药饮片等。
第三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操作规程、监管措施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负责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应当由医务部门、药学部门、临床科室、医学伦理部门等组成,形成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机制。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抗肿瘤药物的遴选和采购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物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肿瘤药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采购制度,确保抗肿瘤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选择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品种等抗肿瘤药物,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四章抗肿瘤药物的储存和配送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抗肿瘤药物的特性,合理设置储存和配送设施,确保抗肿瘤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抗肿瘤药物应当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第十三条抗肿瘤药物的储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并每日进行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第五章抗肿瘤药物的处方和调配第十四条抗肿瘤药物处方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指南。
第十五条抗肿瘤药物的调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师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六章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和评价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
抗肿瘤药物防护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防护管理制度
一、宗旨
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调整抗肿瘤药物管理机制,加强抗肿瘤药物使用安全管理,确保抗肿瘤药物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保证抗肿瘤药物的使用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二、保护范围
本制度所涉及的范围是抗肿瘤药物。
抗肿瘤药物指能阻断癌细胞的生长/增殖,及或具有抗肿瘤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抗癌的药物、放射治疗药物、移植用药物等。
三、管理规定
1、购进抗肿瘤药物
(1)购进抗肿瘤药物时,应当优先考虑药品质量。
(2)除体外药物外,其他抗肿瘤药物应当购进有效期在1年以内的药品。
(3)抗肿瘤药物的购进由医疗机构的受托人拍卖买入,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2、配药抗肿瘤药物
(1)抗肿瘤药物的配药由医疗机构特许发药员按照药品质量标准发放。
(2)严格按照药品标准,认真检查药品分装,提高药物质量确保。
3、收发抗肿瘤药物
(1)抗肿瘤药物的收发须建立完善的登记和监控制度,采用有效的药品保管方法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和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和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恶性肿瘤严重威胁人类健康,抗肿瘤药物是治疗恶性肿瘤的重要手段。
随着抗肿瘤药物的不断发展,如何合理、有效地应用这些药物,提高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已成为临床医生和药师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此,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和分级管理制度,以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 病理组织学确诊:抗肿瘤药物的应用需基于病理组织学确诊的恶性肿瘤。
单纯依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影像学结果得出临床诊断的肿瘤患者,没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指征。
但是,对于某些难以获取病理诊断的肿瘤,如胰腺癌,其确诊可参照国家相关指南或规范执行。
2. 靶点检测:针对分子异常特征的靶向药物,需在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
根据是否需要做靶点检测,可以将常用的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药物分为两大类。
靶点检测有助于筛选出对药物敏感的患者,提高治疗效果。
3. 适应证用药: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应严格遵循适应证。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给药方案。
4. 患者治疗价值:抗肿瘤药物的应用应体现患者治疗价值。
对于预期疗效不佳、不良反应严重的药物,应慎重选择。
5. 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不能耐受常规治疗、疾病进展迅速等,医生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合理调整药物剂量和给药方案。
6. 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较多,医生和药师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三、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分级管理原则: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分为普通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
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开具处方;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需经过多学科团队评估,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开具处方。
2. 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指导原则要求,确定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品规数量。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不同种类的抗肿瘤药物,根据其疗效和安全性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的制度。
一般来说,抗肿瘤药物被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一线药物、二线药物、三线药物以及其他药物等级。
这些等级的划分基于药物的临床研究数据、治疗效果、副作用和药物的适应症等因素。
一线药物通常是指治疗某种肿瘤的首选药物,具有较高的疗效和较低的副作用。
这些药物已经在临床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并已获得科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的验证。
二线药物是指在一线药物治疗无效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使用的药物。
这些药物可能在部分患者中有一定的疗效,但副作用或者使用限制较多。
三线药物是指治疗那些晚期或难治性肿瘤的药物。
这些药物可能具有一定的疗效,但副作用较大,适应症范围较窄,且在治疗前通常需要考虑其他治疗方法的失败。
其他药物等级包括新药和实验药物,通常是指尚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或尚未获得充分的临床试验数据支持的药物。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医生和患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同时也能够规范药物的合理使用,降低药物的滥用风险。
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管理
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管理一、医生资质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首先应考虑医生的资质。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的医生才能开具抗肿瘤药物处方。
此处的专业培训应包括肿瘤学的基础知识、抗肿瘤药物的种类、作用机制、适应症及不良反应等内容。
医生应具备相应的处方权资格,例如在医疗机构取得处方权资格或在法律上获得相应处方权资格。
二、药物适应症医生在开具抗肿瘤药物处方时,必须严格遵守药物适应症。
抗肿瘤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因此,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病理类型选择最合适的药物。
每种抗肿瘤药物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禁忌症,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对此进行充分考虑。
三、药物剂量抗肿瘤药物的剂量管理是处方权限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体表面积、体重以及病情等因素来精确计算药物剂量。
过高的剂量可能导致药物中毒,而过低的剂量则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因此,医生在确定药物剂量时需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计算。
四、联合用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联合使用多种抗肿瘤药物治疗恶性肿瘤。
联合用药可以增强治疗效果,但也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
因此,医生在开具联合用药处方时,必须充分了解各种药物的作用机制和不良反应,并严格按照适应症进行用药。
五、特殊人群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人等,开具抗肿瘤药物处方时需特别谨慎。
这些人群的生理特点与成年人不同,对抗肿瘤药物的反应也可能有所不同。
医生在为这些人群开具处方时,应充分考虑其特殊生理状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剂量。
六、处方审核为确保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应设立处方审核环节。
处方审核是对医生开具的处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通过处方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处方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处方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处方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检查处方的合法性(如处方权人、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处方的合理性(如适应症、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是否合理)以及检查处方的安全性(如是否有严重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等)。
三甲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二级进行管理。
1、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2、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二、《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三、使用原则与方法1、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2、具体使用方法:(1)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方可使用。
(2)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超常规治疗方案应经肿瘤化疗专业专家会诊讨论,由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方可使用。
四、处方权、配制权的获得1、处方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合格。
2、配制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资格;(2)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合格。
五、督导、考核办法1、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每年对临床科室的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情况进行1-2次专项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2、医院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院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六、对违规滥用肿瘤化疗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肿瘤药工作制度
抗肿瘤药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抗肿瘤药的正确、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肿瘤治疗水平,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肿瘤药的采购、储存、配送、处方、使用、监测及评价等环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疗机构中抗肿瘤药的采购、储存、配送、处方、使用、监测及评价等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负责抗肿瘤药的政策制定、管理监督、教育培训等工作。
2. 药学部门负责抗肿瘤药的采购、储存、配送、监测及评价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抗肿瘤药的处方、使用、监测及评价等工作。
4.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抗肿瘤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采购与储存1. 采购:抗肿瘤药的采购应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药品质量。
2. 储存:抗肿瘤药应储存于药学部门指定的专用库房内,实行色标管理,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五、配送与接收1. 药学部门负责抗肿瘤药的配送工作,确保药品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临床科室。
2. 临床科室负责抗肿瘤药的接收工作,对药品进行核对,确保药品品种、规格、数量正确。
六、处方与使用1. 抗肿瘤药的处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并遵循相关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
2. 药师对抗肿瘤药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规、合理。
3. 临床科室负责抗肿瘤药的使用工作,遵循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七、监测与评价1. 药学部门负责抗肿瘤药的监测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分析、评估药品风险。
2. 临床科室负责抗肿瘤药的评价工作,评估药物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
八、培训与教育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负责组织抗肿瘤药的培训与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肿瘤药的认识。
2. 药学部门、临床科室应定期开展抗肿瘤药的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用药意识。
九、制度管理与持续改进1. 抗肿瘤药工作制度应定期修订,以适应临床需求和政策变化。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而制定的。
根据抗肿瘤药物的特点、药品价格、储存条件、不良反应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特殊管理药物是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
对于特殊管理药物,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包括:1. 设立专库或专柜,明显标识,做到账物相符。
2. 储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每日进行清点,确保药品安全。
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4. 特殊管理药物的处方权应授予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并进行备案。
5. 对特殊管理药物的使用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合理、安全的使用。
二、一般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是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的抗肿瘤药物。
对于一般管理药物,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以下管理措施:1. 设立专柜,明显标识,做到账物相符。
2. 储存条件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清点,确保药品安全。
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4. 对一般管理药物的使用进行监控,确保合理、安全的使用。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临床试验用药物是指用于临床试验的抗肿瘤药物。
对于临床试验用药物,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以下管理措施:1. 设立专库或专柜,明显标识,做到账物相符。
2. 储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每日进行清点,确保药品安全。
3. 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4.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处方权应授予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并进行备案。
5. 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合理、安全的使用。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是指在临床使用抗肿瘤药物过程中,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有效应用,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浪费。
以下是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1.药物购进与管理:建立抗肿瘤药物采购、入库、配送、消耗及追溯管理制度,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严格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限,确保药物供应的正常和及时。
2.药品库房和设备:建立适当的药品库房,对药物进行储存、保管和管理,确保药物的安全和稳定。
库房内应配备温度和湿度合适的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4.药物使用与记录:抗肿瘤药物使用时,应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给药途径进行应用,避免超剂量和错误给药。
同时,使用过程中需做好相关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物名称、剂量和给药时间等,以便于后续治疗和用药监测。
5.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监测:在抗肿瘤药物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的监测。
对于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应提前告知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同时,建立药物安全监测制度,定期收集和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的数据,提供药物治疗的参考。
6.药物库存管理:建立抗肿瘤药物库存管理制度,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治疗计划,合理规划药物的进货和消耗,避免药品的过期和浪费。
7.药物知识培训和学术交流:对临床医生和相关人员进行抗肿瘤药物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科学、规范地应用抗肿瘤药物的能力。
同时,鼓励开展学术交流和案例讨论,提高抗肿瘤药物应用的水平和质量。
综上所述,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有效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和完善这一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抗肿瘤药物的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浪费,对于改善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疗效果具有积极的作用。
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一、引言二、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制度1.原则: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临床应用价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品分为不同级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2.分级标准:根据药品的临床试验阶段、临床实践应用情况、疗效评价和安全性等指标,将抗肿瘤药品分为一级至四级。
-一级:已经获得国际认可的治疗癌症的药物,临床应用价值高、疗效确切且安全性高。
-二级:处于研究阶段、正在获得临床应用实践的药物,疗效正在评价中。
-三级: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的药物,尚未进行临床试验。
-四级:已经被证实或预期效果匮乏的药物。
三、抗肿瘤药品分级目录1.一级抗肿瘤药物:-白血病特效药物:瓦格列汀、伊马替尼等。
-肺癌特效药物:吉非替尼、培美曲塞、达比加群靶向药物:和艾司西酞普兰等。
-乳腺癌特效药物:帕博利珠单抗、依鲁莫单抗等。
-肝癌特效药物:索拉非尼、曲妥珠单抗等。
-结直肠癌特效药物:雷替曲塞、西妥昔单抗等。
2.二级抗肿瘤药物:-研究中的新药物: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的药物。
-有效性正在评估的新药物:临床试验已结束,但尚未发布完整结果的药物。
3.三级抗肿瘤药物:-实验室研究中的新药物:尚未进行临床试验的药物。
4.四级抗肿瘤药物:-无效或效果匮乏的药物:经过充分试验和临床验证,被证实效果差的药物。
四、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措施1.一级抗肿瘤药物:优先采购、供应充足、降低价格。
2.二级抗肿瘤药物:加强临床应用和疗效评估,逐步纳入医保目录。
3.三级抗肿瘤药物: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研发,加强基础研究。
4.四级抗肿瘤药物:不予推广和应用,严格审查进口许可。
五、结论。
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物使用效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用于治疗肿瘤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坚持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逐级审批、严格监管。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四条抗肿瘤药物分为三级:一级抗肿瘤药物、二级抗肿瘤药物和三级抗肿瘤药物。
第五条一级抗肿瘤药物是指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临床应用广泛的抗肿瘤药物。
二级抗肿瘤药物是指疗效确切、安全性一般、临床应用较广泛的抗肿瘤药物。
三级抗肿瘤药物是指疗效不确切、安全性低、临床应用有限的抗肿瘤药物。
第六条抗肿瘤药物的分级管理工作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设立专门的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抗肿瘤药物的分类、审批、监管等工作。
第七条抗肿瘤药物的分类由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根据药物的疗效、安全性、临床应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提出分类意见,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抗肿瘤药物的审批由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对申请使用抗肿瘤药物的医生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医生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级别的抗肿瘤药物。
第九条抗肿瘤药物的监管由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对使用抗肿瘤药物的医生进行定期评估,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药物的合理、安全使用。
第三章用药管理第十条医生在开具抗肿瘤药物处方前,应当认真阅读患者病历,评估患者病情和药物适应症,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合理选择药物。
第十一条医生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抗肿瘤药物的治疗目的、用法用量、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药剂科应当做好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等工作,确保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当定期对抗肿瘤药物进行质量检查,对不合格药物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药物的合格率。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
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
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是指对抗肿瘤药物按照其疗效和安全性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管的一种制度。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抗肿瘤药品一般被分为不同的级别,包括一线药物(首选药物)、二线药物(替代药物)和三线药物(后备药物)。
一线药物是指经过大规模临床试验证明具有较高疗效和安全性的抗肿瘤药物,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并被列为首选药物。
这些药物通常是新型疗法或创新药物,被认为在治疗特定类型的肿瘤中具有较高的疗效。
二线药物是指在一线药物无法使用或治疗效果不佳时,可以作为替代药物使用的抗肿瘤药物。
这些药物在临床上证明有一定疗效,但一般与一线药物相比疗效较低或安全性较差。
三线药物是指在一线和二线药物治疗无效或无法使用时,作为后备药物使用的抗肿瘤药物。
这些药物通常是在研究阶段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疗效和安全性相对较低。
抗肿瘤药品分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适用的治疗药物,并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滥用。
此外,分级管理还可以引导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提高抗肿瘤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肿瘤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储存、处方、调配、给药、监测和评价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体质、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药师与医生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
二、抗肿瘤药物的采购与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和价格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肿瘤药物供应商。
第六条抗肿瘤药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确保药物质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避免药物过期、损坏等情况发生。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抗肿瘤药物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三、抗肿瘤药物的处方与调配第九条医生在开具抗肿瘤药物处方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体质、药物过敏史等信息,进行充分的评估。
第十条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合理选择抗肿瘤药物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并在处方中详细注明。
第十一条药师应认真审核医生开具的抗肿瘤药物处方,确保处方合规、药物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药师在调配抗肿瘤药物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药物准确无误。
四、抗肿瘤药物的给药与监测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注射抗肿瘤药物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反应。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抗肿瘤药物的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抗肿瘤药物的评价与改进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评价制度,对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进行评价。
肿瘤用药处方管理办法细则
肿瘤用药处方管理办法细则1. 引言2. 适用范围3. 肿瘤用药处方管理办法3.1 处方开具准则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疾病类型,选择适当的肿瘤药物进行处方开具。
处方应明确标注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
处方应包含药物的名称、规格、剂量和使用频次,在处方上注明是否需要连续使用、周期使用或间断使用。
处方应明确标注药物的疗程和疗效评估指标。
在处方上应注明医生的姓名、执业医师证号和处方开具日期。
处方应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并由开具医生签字确认。
3.2 药物使用监控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物使用监控系统,对肿瘤用药处方开具、发药、用药过程进行监控。
对于敏感、剧毒或高风险药物,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其开具和使用,并定期进行药物存量盘点。
医疗机构应与药品供应商建立定期沟通,及时了解药物供应情况和价格变化。
3.3 药物处方评估医疗机构应设立药物处方评估小组,由相关专家对开具的肿瘤药物处方进行评估。
药物处方评估应包括药物的安全性评估、合理性评估以及疗效评估。
药物处方评估小组应定期召开评估会议,对评估结果进行讨论和整理。
3.4 处方信息的记录和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信息记录和存档系统,将开具的肿瘤药物处方及评估结果进行记录保存。
处方信息的记录应包括患者信息、药物信息、开具医生信息和评估结果等内容。
处方信息的存档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并进行定期备份和归档。
3.5 处方使用反馈和总结医疗机构应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处方使用的反馈信息,并进行整理和总结。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讨论会议,对收集到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优化肿瘤用药处方管理办法。
4.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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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用药适宜性 药物使用趋势分析 信息化手段监测临床应用
每年开展1项以上专项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应用评价,该项
评价不少于4次
组织每月点评开具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
◦ 不少于100 张的门诊处方 用药顺序
适应证
◦ 或不少于25%处方权医师开具的处方
◦ 不少于总出院病历数1%的出院病历
严格控制肿瘤治疗辅助药的使用
特别是中成药和免疫调节制剂,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抗肿瘤 治疗目的、疗效、替代性治疗方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和并 发症的情况,医患双方应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原则上不得超说明书用药,确需超说明书使用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超
说明书用药管理的规定与程序进行管理
建立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管理目录
同一通用名称肿瘤治疗药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 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药品品种 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品种 定期评价药品使用情况,适时调整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向所属卫生行政 部门备案
良反应情况在疗程结束后7天内向药学部门反馈。
开发临床使用监测信息系统 与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的衔接 包括用药权限设定和用药品种、规格、剂型、配伍、用药数量、用药金额等
管理、审核、监测、统计和不良反应报告、毒副作用预警等功能
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
根据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特点、价格等因素
则上同种类或具有相同药理作用的只能使用1种
确需使用同种类或具有相同药理作用的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时,应向
药学部门和医务部门提交病例讨论及相关会诊记录,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重视用药教育,提高依从性 建立应急处置预案(ADR、药液渗漏) 逐步实现集中调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完善临时采购管理
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 不得使用或向患者推荐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因特殊治疗需要目录以外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
由肿瘤科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肿瘤治疗药的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用 法、数量、患者姓名和使用理由,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 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并由药品作用科室将使用的疗效和药品的不
予警告;警告后仍出现2次以上不合理处方且无正
当理由的,取消其肿瘤治疗药处方权
对于存在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 政部门、医疗机构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处方权、医师 定期考核不合格、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对于存在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 构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
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使用管理
医务处、药学部 2014年8月13日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 疗辅助药临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30号)
肿瘤治疗药分类、分级管理目录
肿瘤辅助药分类管理目录
加强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使用管理工作 加强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购用管理 建立完善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使用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 严格落实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分级管理制度 规范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的临床应用 加强对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应用的安全管理 定期开展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落实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严肃查处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不合理应用问题
配伍禁忌
点评重点
用法用量
不良相互作用
联合用药
点评结果应作为相关科室及医师绩效考核依据
医师必须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使用肿瘤治疗药 及肿瘤治疗辅助药,未经批准,违反适应证、用法、
用量、疗程天数、间隔时间和在相应住院日内使用
品规数量和疗程数要求的,均视为违规用药
对出现不合理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给
加强联合用药管理 制定 个体化的肿瘤治疗方案
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分子生物学特征等因素
制订本医疗机构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等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严格控制肿瘤治疗辅助药的使用
要实施肿瘤专业临床药师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特殊患者使用时从严掌握适应证 加强联合用药管理
制订本医疗机构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等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严格控制肿瘤治疗辅助药的使用
要实施肿瘤专业临床药师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特殊患者使用时从严掌握适应证
核定有肿瘤科诊疗科目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加强联合用药管理
制订本医疗机构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等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严格控制肿瘤治疗辅助药的使用
职务。
对于存在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 机构负责人责任。
严格控制肿瘤治疗辅助药的使用
要实施肿瘤专业临床药师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特殊患者使用时从严掌握适应证 加强联合用药管理
加强联合用药管理
联合使用药物中的每一药物应该在单独应用时疗效确切,所用药物应具有不完 全相同的药理作用和毒性,数药同用时应不致减效或拮抗,并力求协同或增效
新入院或专入病人住院期间每一个规范治疗疗程使用的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原
制订本医疗机构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等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严格控制肿瘤治疗辅助药的使用
依据卫计委《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
要实施肿瘤专业临床药师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则(试行)》和各病种诊疗规范、临床路径,遵循物证医学
特殊患者使用时从严掌握适应证 用药前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机体状况、耐受性、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
要实施肿瘤专业临床药师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特殊患者使用时从严掌握适应证 加强联合用药管理
特殊患者包括特殊年龄(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
者和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时,应充
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制订本医疗机构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等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特殊管理药物
特殊管理药物
设立
一般管理药物 药物本身或药物包装的安全性较低 一般管理药物
专柜(或区)管理 应设专柜(或区),明显标识,做到帐物相符 价格相对较高 专人保管 明显标识 每日清点 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用药物 储存条件特殊
新上市的肿瘤治疗药 做到帐物相符 临床试验用药物使用应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
定义
肿瘤治疗药:细胞毒类、激素类、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治疗药物等各类抗肿瘤治疗用药。 肿瘤治疗辅助药:在肿瘤的治疗中仅具有辅助作用,规范化治疗方案中非必须的,用于 治疗过程中预防、治疗相关毒性副反应以及为提高相关治疗耐受性的药物。
应在核定有肿瘤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使用
加强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使用和评价的管理
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保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包装上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管理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调剂资格
处方权
医师
定期培训
药师
药师 特殊管理药物的使用
特殊管理
考核
处方权
合 格
调剂资格
高级职称医师
临床试验用药物 一般管理
中级及以下医师 使用特殊管理药物应经在肿瘤科岗位执业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医师进行会诊后,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超过1日用量,做好相关病历记 录,并报医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