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3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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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校区2011届毕业生离校活动安排

未央校区2011届毕业生离校活动安排

未央时间
2011年5月10日
2011年5月11日
2011年5月11日
2011年5月15日
2011年5月26日
2011年6月13日
2011年6月22日
2011年6月23日
2011年6月24日
2011年6月28日
2011年7月1日
2011年7月2日
未央校区2011届毕业生离校活动安排
活动名称
2011届毕业生管理信息系信息管理、人力资源、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座谈会
2011届毕业生人文社科系毕业生座谈会
2011届毕业生管理信息系财务管理专业座谈会
2011届毕业生毕业合影
2011届毕业生经济贸易系优秀毕业生经验交流会
2011届毕业生党员座谈会
2011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2011届毕业生离校体检
2011届毕业生领取学士服、合影留念。

2011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
经济、管理、人文三系学生代表参加2011届毕业典礼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安排
活动地点
教C404
教B401
教C204
未央校区经纬广场
教B401
教C303
未央校区办公室
未央校区校医院
未央校区
未央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金花校区
未央校区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2011‟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各毕业生党员:201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建材料归档工作(跟学籍档案走,夹在入党志愿书中,不另外寄发)(一)材料装档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六类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校学员考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九类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发展党员材料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将交给学生本人)(二)注意事项1、建党材料要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完备、入党手续是否齐全;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妥善解决。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归档后,交由人事处档案室保管。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装档后,暂留原学院,开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接收保管。

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建党材料。

3、毕业生党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保留。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工作流程1、6月18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党员要填的表格)(按省外、省内、留校类别依次填写)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需要做的表格),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11〕52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1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作为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保障措施,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切实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一)鼓励在产业升级中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结合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不断开发就业新领域,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带动作用,对市、区(县级市)政府确立的重点建设项目,在报请项目立项审批时,均需提交新增岗位数、岗位类型和岗位学历技能要求等相关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评估资料。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大力实施好“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对当年度毕业到我市农村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每人岗前培训补贴250元;接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区(县级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镇(街)适当给予生活补贴。

上传者知盟网大力实施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官工作,由市财政给予每位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每年工作生活津贴5000元。

大学生村官的薪酬标准比照本地镇(街)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确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山东高校管理系统学生用户使用说明(有图片)

山东高校管理系统学生用户使用说明(有图片)

山东高校管理系统学生用户使用说明网址::8080全体2012年毕业生:请在填写2012年生源信息前仔细阅读该说明,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不了解填写方法将信息弄错,影响自己的就业。

具体使用方法如下:一、初始化账号及注册说明:学生用户初次访问“山东高校就业管理系统”的首页时,将会在页面中看到“初始化学生账号或注册”的文字链接,如下图所示:用户点击“初始化学生账号或注册”,弹出注册界面,按照界面中提示的注册说明操作即可,如下图所示下一步:在注册界面中输入“学号”和“姓名”,进行查询当学生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记录时,选中复选框,并点击“设置登录账户信息”,设置自己的用户名、密码(今年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短信平台,为各位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指导讲座信息等的发布,请各位毕业生以手机号为密码,就业指导中心承诺只作为发放通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要记清楚,以后还有用),并选择相应的组织机构(此处就业指导中心已帮助每位毕业生选择至相应学院)填写完信息后,点击按钮“确定”即可。

当学生设置完自己的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可登录山东高校就业管理系统对个人生源基础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做相应的查看及修改。

二、毕业生基本信息录入要求(1)不允许个人填写信息的字段:扩展项1至扩展项5,该五项字段为山东省审核信息时处理标记字段,个人不允许进行填写,一旦填写将无法上报。

(2)个人必填字段及填写说明: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出生日期、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该两项针对委培、定向毕业生)、主修外语语种和备注。

●学号:已导入系统的毕业生,该字段已由学校直接导入,如导入学号错误,请直接进行修改。

未导入系统的,由院系用户直接新增;●考生号:该字段已由学校直接导入,请不要更改;未导入系统的,院系用户新增时,在该字段先录入学号;●姓名: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若在我校就读期间更改姓名的,需录入原姓名;实在想改的请直接找谢锐堂●民族与身份证号:必须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填写,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的重要信息。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粤工贸院组[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

2、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的要求办理。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要主动与接收党组织关系有关部门联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持各系开出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到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原则上可暂存学校保管一年,待转为正式党员后三个月内迁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5、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党总支部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或保留学校,并按系党总支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正式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必须持有各系批准的暂缓就业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党组织关系可在学校托管二年,暂缓就业期满后,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

7、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党总支部于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好章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将最终电子版通过OA上传党委组织部。

2、6月14日至学生毕业前,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通知要求,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011应届大学生毕业流程简述(关于户口、报到证等)

2011应届大学生毕业流程简述(关于户口、报到证等)

大学生毕业流程简述一、应届生在大四第一学期开始找工作,学校会在这个时候(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决定)发《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一式三份),学生找到工作跟单位签《就业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有法律约束效力,违约要赔违约金,当签合同的时候协议失效。

二、签了协议,就等学校派《报到证》,一般要到大四最后一年的6月份才发,到时候就拿着《报到证》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的转移手续。

没有《报到证》转移不了档案和户口。

《报到证》还跟干部身份等有关。

三、找不到工作的或者延迟的可以申请暂缓就业。

关于暂缓就业后面会讲到。

四、上班,签合同。

(其他关于什么时候离校那些略去)如果要迁户口的,拿着《报到证》的同时还会拿着《户口迁移证》去报到兼迁户口事宜。

后面会讲到什么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1. 《就业协议书》更多的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根据,由教育厅下发给学校,再发给个人,个人签订了盖上章,就学校一份,个人一份,单位一份,一总三份。

签了多少人就上报一次教育厅,一般会有第二学期4月份左右上报一次,总上报两次。

2. 《就业协议书》除了法律效力、统计就业率外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育厅根据协议书发出《报到证》。

《报到证》也叫做《派遣证》,这个很重要,要有这个报到证才能完成档案的户口的迁移。

就是说,你到时去单位报到,要有《报到证》人家才可以接收你的档案,如果迁户口同样要有这个《报到证》,才可以迁出和迁入户口。

而且到时候转正和干部身份都要有这个。

什么是报到证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

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

报到证个人拿着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

是一张纸……1.报到证有什么用?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国家干部身份证明;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2011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2011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11、辅导员于6月26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辅导员于 月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12、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凭学生 、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处或学保科签注“ 处或学保科签注“办理离校手续总结论 ”发放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17、支持但不组织毕业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 、 关手续。 关手续。
2011届毕业生 届毕业生 返校时间: 返校时间:2011年6月19日; 年 月 日 离校时间: 离校时间:2011年6月23日—27日 年 月 日 日
获取毕业证书的基本条件
1、各门课程全部及格(是否具备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由学 院决定);
2、交清所欠的学费、杂费、住宿费、水电费、财产损毁赔偿费 等,或办理有关减、免缓交手续; 3、退还所借图书学习资料,还清借用实训仪器和生活用品等 4、毕业离校前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5、按各系、实训中心、学生处、就业办要求,交清应交的材料; 6、办理了毕业离校手续。
各部门职责
(一)实训中心
1、督促各系及时向毕业生收取和提交文件规定的各 项相关材料 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2、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在毕业生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九)后勤处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月 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赔偿损坏财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6月19日-22日,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含锁 月 日 日 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 验收工作, 月 日 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匙)验收工作, 6月19日-27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电服务。 电服务。

全力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

全力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
务仍然艰 巨。做好 高 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
生、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1年全 国普通 高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要 求把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 突出重要位置。就业 01 工作 目标任 务:以建立健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 策体 系为支撑,以完善 高校毕 业生就业服 务体 系 为重点 ,力争保持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 ,就业人数持续增加 ,到基层就业和 自 主创
业人数 进 一 步增 长 。
拓 宽渠道 ,完善政策 ,更大力度 引导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巩 固成 果,积极 开辟新的基
层就业渠道 ;切 实做好首届免 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进一步畅通毕业生到 中小企业就业的
渠道;加快完善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保 障制度 。
进一 步完善 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长效机制。加 强领导 ,明确职责分工;切 实做好入伍 预征 宣传教育工作;落 实好 退役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各项 工作;实施 “ 高校毕 业生就业优质服务
权 威 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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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目 前发 出通知 ,要求全力做好2 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01
2 1年全国普通 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 0 1 0 6万人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工作任
年”,进一步转 变工作作风 ,提 高服 务质量和水平;为毕业生提供优质 的就业信 息服务;为毕 业生提供 高水平的就业指导 ;为毕业生提供优质 的就业管理服务。
对 高校毕 业生就业 困难群体 实施积极有效的帮扶 。高校要 继续加 大对 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

2011届毕业生时间安排

2011届毕业生时间安排

机电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一、时间安排5月12日辅导员统计毕业生返校情况;富士康就业同学单位提供学生毕业答辩不返校证明;5月12日-15日统计初步就业率,输入就业数据库;5月20日毕业生全体返校;5月21日返校毕业生集中教育,安排教育、教学相关事宜;布置《我的大学成长经历》撰写工作;5月20日-26日毕业生做答辩准备;5月24日-26日毕业生党员发展大会;5月23日-25日毕业生清考;5月26日-28日毕业生答辩;28日上午典型答辩;5月29日-6月3日富士康就业学生答辩;,5月22日-29日整理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就业协议收交;6月01日-15日辅导员深入毕业生宿舍;6月04日就业困难学生问题处理;6月05日毕业生收交《我的大学成长经历》,评选优秀作品,安排交流日程;6月06日毕业生大学生活交流活动6月07日组织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6月08日机电专业《我的大学成长经历》的交流和讲评6月08日机制专业《我的大学成长经历》的交流和讲评6月09日电子、应电专业《我的大学成长经历》的交流和讲评6月09日电气专业《我的大学成长经历》的交流和讲评6月10日模具专业《我的大学成长经历》的交流和讲评6月10日到学生处领取毕业生清物单,发放清物单6月11日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清物手续6月13日全院毕业生《我的大学成长经历》的交流和讲评6月14日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6月15日毕业典礼、毕业生表优6月15日发放毕业证,毕业生离校二、工作任务1、实习总结;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3、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4、拖欠学费和助学贷款还款还息;5、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6、毕业证、报到证的发放7、毕业生文明离校;8、就业率统计及数据库上报;9、毕业生档案整理与邮寄;10、专升本通知书的发放。

三、工作要求1、实习总结工作:(1)由辅导员负责收集、签字(同时签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姓名);(2)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归档,同时负责审核单位指导教师签字盖章情况;(3)每班要求有成绩单及上交材料目录。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11届学生即将毕业,为确保毕业生党员顺利离校,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交接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档案的转移
各党总支负责人要认真核查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填写《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转移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一份报送学生处,一份自留备查。

档案材料按学生处规定的时间交接与装档。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各党总支负责人按《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摸清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的地址与名称,填写《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于7月1日前将此表电子版发至组织人事处核对,
(二)组织人事处于7月1日开始为各系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各党总支派一人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党总支统一发给毕业生党员,要求他们妥善保管,在有效期内与所去单位党组织接上关系。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交接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

(二)要注意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应认真核查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确定应有档案材料完整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总支应检查是否给他们建立了《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是否按季度填写了考察意见,没按时完成的应补上,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便于新单位党组织接着考察,为按期转正做好准备。

3、在递转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时,交接双方都要进行登记,互留存根并签名,确保档案材料不丢失。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1。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届毕业生离校须知亲爱的全体毕业生:祝贺你们圆满完成学业,即将离开母校走向社会,奔赴工作岗位,相信在各行各业,母校都会为你们而自豪!为便于毕业生做好离校前后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毕业前所需办理的事项:1、6月中旬请严格按照《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所列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同学请于7月1-2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持《毕业生离校通知单》领取《就业报到证》;暂时没有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同学请妥善保管《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以便日后领取《就业报到证》;考取研究生和升本的同学将公章齐全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到学生就业指导处即可。

2、请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已签和未签就业协议书及相关就业资料,丢失后不可弥补。

3、对尚欠学费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按学校规定,请首先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清缴手续,再办理其它离校手续,领取各种证件。

4、毕业生需领取的证件包括:《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党组织介绍信(团员)、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本人领取。

5、请毕业生有秩序地办理离校手续,文明离校。

二、毕业生档案1、学生就业指导处将在7月末将考取研究生和已落实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学生档案以机要的形式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录取院校和工作单位的档案主管部门。

2、对参加“西部志愿者服务”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档案留存学校。

3、参加“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嘎查村任职”、“特岗教师”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档案转至服务盟市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申请保留在学校。

4、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的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门,区内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盟市的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区外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省的教育厅或人事厅档案主管部门。

5、申请档案留校的同学,必须从“内蒙古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并填写《保留档案申请表》,履行留存手续,留校时间为2年,期满后区内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盟市的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区外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省的教育厅或人事厅档案主管部门。

关于201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关于201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根据学院毕业生离校的有关规定,院团委将于2011年6月1~6月2日,共计2天集中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及安排通知如下:
1、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生入团志愿书统一进入本人档案;团员证的转出手续由各班团支部收齐后交系团总支统一到院团委办理;
2、团费收缴:毕业生团费由各班团支部按1.5元/人收缴交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汇总后统一到院团委办理团费收缴、注册和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团费未交的同学按1.5元/年补交,未缴纳团费的同学不予办理转出;
3、请各系团总支组织各毕业班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系团费、团员证和补办团员证资料(照片、费用等)收齐后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素质教育中心团学办公室
4、201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截止日期:2012年1月,逾期不予办理。

院团委
2011年5月20日附:表一、表二
2010-2011学年团费收缴登记表
系班级:年月日班级姓名交费金额备注班级姓名交费金额备注
人民币大写:经办人:
人民币小写:接收人:
补办团员证登记表
系班级:年月日
姓名性



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单位)编号备注
注:1、所在系号:水利系:01 建工系:02 机电系:03 资环系:04
电子系:05 管理系:06 市政系:07 机械系:08
2、所在系号+进校年份+序号。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保证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毕业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工作(一)4月30日前各分院根据教学计划核查学生课程成绩,将需参加毕业清考学生名单和专业外语考试名单报教务科。

(二)5月4日前教务科印发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通知。

(三)5月11日前分院上交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试卷,教务科组织试卷印刷。

(四)5月27日前完成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上报工作。

二、毕业生学杂费清算工作及证件回收工作(一)5月7日前,财务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各分院通知欠费学生于5月27日前缴清欠费。

(二)5月中旬教材科将毕业生教材清单送交财务处,并下发各学生所属分院。

(三)学生离校后3日内,校园“一卡通”自动注销。

(四)5月31日前,各分院教务员将学生证收齐后交教务处学籍科(遗失学生必须出示“登报遗失声明”,否则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一)5月7日前,公体部提供体育达标毕业生名单及不达标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分院。

(二)毕(结)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1、审核是否修满毕业最低学分。

2011届毕业生(含延长的05级、06级学生)的毕业审核不对公共选修课交叉学分(含艺术类)做要求,修够规定5学分即可。

2、审核体育是否达标。

3、审核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留校察看期是否解除。

4、审核是否交清学杂费,凡拖欠学杂费者,给予审核,但不发证书。

5、6月4日前将分院盖章后《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程序1、各分院、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关于2007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审核是否获得毕业资格。

3、审核外语水平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4、如有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遗漏、欠费学生补交齐学费者),务必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申请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对其品德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鉴定(无单位可用居委会证明代替)、原分院对其在校期间品行鉴定(欠费已交清的附缴费通知单复印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whnm大四毕业流程

whnm大四毕业流程
27
6月20日以前
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
1、各学院团委造好毕业生团员名册并将团员证收齐后统一到校团委办理;
2、根据团省委有关规定,毕业生团员团费一律交至当年6月份未交团费者不予办理;
3、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以办理团员证手续为准,不另行开具介绍信;
4、具体安排由校团委提出;
28
招就处、各学院及联办院校
各学院要将毕业生的已签约协议书、劳动合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择业代理材料和就业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等就业材料及时上交招就处做就业方案
6
5月20日前
毕业班学生初次办理验房退宿及水电费核查
后勤集团、各学院
具体安排由后勤集团提出,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应协助宿管办进行验收;
7
5月4日-19日
4、具体安排由后勤保障处、校园卡中心、结算中心提出;
35
6月15日-23日
1、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本科学位;
2、证书打印、贴照片及盖印;
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具体安排由教务处提出,各学院派2到3名学生协助证书打印、贴照片及盖印;
36
6月21日-22日
第二次调改就业方案
招就处
根据各学院、联办院校递交的毕业生有效的签约材料到省就业办进行第二次就业方案调改
10月14日
国盛证券在学院手工操作室招聘经纪人
6
10月20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
7
10月23日
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
8
10月27日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开始
9
11月1日
交各类奖助学金名单
10
11月17日
新华保险在学院手工操作室进行现场招聘

关于2011届毕业生离楼退宿的公告

关于2011届毕业生离楼退宿的公告

关于2011届毕业生离楼退宿的公告
2011届毕业生同学:
你们即将完成大学学习生活,肩负着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奔赴到祖国的建设前沿,为实现祖国的繁荣昌盛,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在同学们即将离校之际,宿管中心将竭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努力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

同时也希望毕业生同学能积极配合,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离校之际,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毕业生离校的有关规定。

2、爱护公物,不要在寝室内或走廊墙上乱涂乱画。

寝室内公共设施(如床、桌子、椅子、门窗及玻璃、空调、热水器等)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赔偿标准在各住宿点公布)。

3、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高度注意防火安全,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及其它物品。

4、密切注意防盗。

请同学们保管好个人物品,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灯(空调、电风扇)关门。

5、做到文明离校,给学弟学妹留下好印象。

6、走读毕业生办理程序请到所在学院咨询相关事宜。

7、2011年6月27日下午3:00宿管中心将组织人员集中清扫宿舍,请同学们离校时务必带清所有物品。

后勤实业总公司宿管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离校退宿办理程序及三校区人员安排表
离校退宿办理程序
附样表:“金陵科技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各学院领取)。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6•【字号】深府办[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1〕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14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通知如下: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一)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各类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高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各类行业协会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与作用,及时收集、发布我市用人需求信息,采取专场招聘、校园招聘周、大学生就业“双选会”等多种方式,为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就业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定期组织开展网上招聘活动,尽快使网络招聘成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途径。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基层就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加大力度从深圳本地高校毕业生中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及社区股份公司工作。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基层就业的渠道。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11号文(2010)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11号文(2010)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60万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对今后5到10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制定本地区、本校“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工作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保证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经费投入优先保障。

2.明确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支撑,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力争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进一步增长。

二、拓宽渠道,完善政策,更大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3.巩固成果,积极开辟新的基层就业渠道。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继续精心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基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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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生工作处
昌大学工字…2011‟33号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有关部门:
一年一度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对学生培养和教育管理的最后环节。

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不但体现学校整体的教育和管理水平,更关系着学校的安全稳定。

为努力营造“和谐、温暖、庄重”的毕业生离校环境,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文明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平安、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系)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维护学校稳定、建设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对毕业生离校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工协作、通力配合、主动服务,认真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

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学生、帮助学生、方便学生为宗旨,想毕业生之所想、急毕业生之所急,尽可能地帮助毕业生排忧解难,以毕业生的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要特别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
生热情帮助和关怀,让毕业生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和关爱,使广大毕业生平安、愉快地离开母校,心怀感恩奔赴各自的工作岗位。

二、具体工作
(一)毕业生离校程序办理
1、领取离校程序单
6月23、24日,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前湖校区在学工楼413会议室,青山湖校区在软件楼101会议室,东湖校区在南院学生宿舍8栋2-1办公室统一交还学生证和校徽,若有遗失,根据《南昌大学学生证、学生校徽管理办法》(昌大校发…2006‟86号)的规定,按10元/个的标准收取费用(学生证由学工处加盖毕业留念纪念章后发还学生本人)。

各班按照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人数领取2011届毕业生纪念徽、毕业纪念光碟和《南昌大学毕(结)业学生离校程序单》。

2、办理离校手续
6月23、24日,毕业生持《南昌大学毕(结)业学生离校程序单》,逐一前往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最终交所在学院(系)清点核查,各学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在确认学生离校手续齐备后,方可发放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并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所有毕业生须于7月3日中午12点前离校。

(二)毕业生校园卡注销和退款
毕业生校园卡注销和退款事宜详见财务处《关于毕业生校园
卡注销的通知》。

(三)登记和验收毕业生寝室家具设施
为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各学院(系)应督促毕业班的辅导员及学工干事配合物业对学生寝室的家具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南昌大学毕业生寝室设施物品登记验收表》(附件1)。

毕业生离校时以此表为依据,接受物业等部门对寝室财产的验收,如有缺损要明确责任。

责任在学生的应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依据《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处分文件存入毕业生档案,并通知其用人单位。

为了配合基建处做好毕业生寝室锁芯的更换和钥匙匹配工作,保障2011级新生的入住和寝室安全,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在发放毕业证之前,做好学生寝室钥匙的回收工作,对寝室钥匙进行逐把匹配核查,并在钥匙上贴好“楼栋--寝室号”标签(钥匙标签和钥匙环于下文即日起到学工楼6栋301室领取),填写《2011届毕业生寝室钥匙回收登记表》(附件2),钥匙有遗失的,按基建处所联系厂家的收费标准,收取10元/把差额钥匙匹配费。

毕业生全部离校后,毕业班辅导员应将毕业生寝室钥匙交至各楼栋学工干事处。

(四)组织毕业典礼和毕业生代表合影
1、2011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将于6月28日9:00在室内体育馆举行,详细安排教育科另行通知。

2、参加毕业典礼的领证毕业生代表一律要穿学士服,要求着装整齐规范,学士帽流苏在帽子左前侧中部。

请各学院(系)于6月27日下午3:00到5:00间到学工楼304室办理学士服借取的相关手续(电话:3969123)。

为做好学士服的租借与管理工作,要求各学院(系)指派1名老师统一办理学士服交接手续,并交纳500元押金。

押金在各学院(系)及时、无损地归还学士服时予以退还;学士服如有丢失或损坏,则按价在押金中直接扣除赔付金。

各学院(系)应统一于6月28日下午3点之前将学士服归还至学工处管理科304室。

3、毕业典礼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全体毕业生代表(即上台领证的毕业生代表)与校领导合影留念,地点:室内体育馆外,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学工处将免费为每位参与合影的毕业生免费洗印并寄发合影照片,请各学院(系)统计参加合影的毕业生代表人数,并将其准确邮寄地址(含邮编)电子档发至管理科李青办公网邮箱。


(五)整理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系)分管老师按招就处的档案材料整理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地将相关材料装入其个人档案之中。

6月28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系)将受处分的毕业生档案交至学工楼三楼会议室。

6月29日上午10点,由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招就处、学工处和教务处共同对受处分毕业生的档案进行检查并封档。

当天下午4:30各学院(系)将已密封的受处分学生档案领
回,按招就处的规定有序整理好,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档案转接工作。

(六)转接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转接按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的要求办理。

(七)发放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各学院(系)尽可能在学校毕业典礼前三天左右举行学院(系)学位授予仪式,邀请联系本学院(系)的校领导和学院院长(系主任)一起给每位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加强对毕业生的离校教育,加深毕业生对学校及学院(系)的感情,给毕业生的学业划上圆满句号。

各学院(系)于6月底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到招就处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离校工作虽然是一项常规工作,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各学院(系)、各部门要团结一致,全力以赴,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让广大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和温暖,意气风发,满怀信心地走上工作岗位。

附件:1、南昌大学毕业生寝室设施物品登记验收表
2、南昌大学2011届毕业生寝室钥匙回收登记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管理毕业生离校通知
主送:各学院(系)。

抄报:分管校领导。

抄送: 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招就处,保卫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国防生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南昌大学学工委办、学工处 2011年6月14日印发
校对:李云辉打印:方波(共印5份)
南昌大学毕业生寝室设施物品登记验收表
学院(系):栋号:寝室号:登记日期:年月日
验收时间:
南昌大学2011届毕业生寝室钥匙回收登记表单位(盖章):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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