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复习指导
法考复习方法总结
法考复习方法总结
法考是一项重要的考试,对于考生来说,合理高效的复习方法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些法考复习方法的总结,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首先,了解考试内容。法考的考试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法理学、宪法
与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多个科目。考生需要详细了解每个科目
的考试内容和重点,制定学习计划。
其次,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情况,制定一个
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复习。可以根据每个科目的考试权重,合理安排每个科目的学习时间。同时,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
第三,多渠道获取复习资料。法考的复习资料非常重要,考生可以通
过教材、习题集、判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获取复习资料。可以参考权威的教材,也可以通过网络、图书馆等途径寻找其他资料,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
第四,灵活运用不同的学习方法。不同科目的学习方法会有所不同。
对于理论性较强的科目,可以通过背诵、记忆等方式来提高记忆力。对于
实践性较强的科目,可以通过案例分析、习题练习等方式来提高理解与应
用能力。
第五,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法考需要综合运用各个学科的知识,考
生不能只重视其中一门科目的复习。可以通过刷题、练习等方式,逐渐提
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加强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可以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形式和时间,
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可以选择一些模拟考试的题库进行练习,逐渐提高
自己的解题速度和答题准确率。
第七,合理利用辅助工具。辅助工具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
可以使用云笔记工具,整理和总结自己的复习笔记;可以使用手机应用程序,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可以利用电子阅览器,方便获取和复习资料。
法考科目大纲
法考科目大纲
法考科目大纲是指法学考试的科目范围和内容要求。根据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规定,法考科目大纲包括经济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科目。下面将对每个科目的大纲进行详细介绍。
1. 经济法
经济法是法学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主要研究经济领域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经济法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基本理论等内容。考生在学习经济法时,需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1)宪法和行政法:了解我国宪法和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掌握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分类以及行政行为的特点和程序。
(2)民法:学习民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法等。
(3)经济法基本理论:熟悉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与其他法律科目的关联性。
2. 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民事法与商事法的结合,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考生在学习民商法时,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民法:深入学习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等。
(2)商法:学习我国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
(3)金融法:了解金融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包括银行法、
证券法、保险法等。
3. 刑法
刑法是法律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主要研究犯罪行为和刑罚的规定。刑法主要包括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两部分内容。
(1)普通刑法:学习普通刑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包括刑法
的适用范围、刑事责任、刑罚等。
(2)特殊刑法:了解特殊刑法的相关知识,包括毒品犯罪、贪污
贿赂犯罪、经济犯罪等。
4. 诉讼法
诉讼法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主要研究民事诉讼和刑事诉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司法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1、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按土地用途进行分类的各项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别对应有不同的取得方式。
(1)农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承包(因此又被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主要采用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身份密切相关的家庭承包方式,此外也可采用招标、拍卖及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分配;
(3)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投资;
(4)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划拨。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农用地使用权的,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
(1)土地承包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农用地使用权的,其权利的取得,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3、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司法考试商经法复习方法.doc
司法考试商经法复习方法
一、了解商法经济法的特点
商经法律法规非常繁杂,知识点多、杂、散,09年商法经济法大纲囊括了20几个部门,330多个知识点,聚集在商法、经济法旗帜下的众多法律法规彼此之间很难找到多少实质性的联系,核心考点被湮没在浩繁的法律条文当中。要想在商法、经济法上取得高分,必须辨清呈零散状态的各个相对独立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要有一双“火眼金睛”,善于从法条的汪洋大海中淘出考点。而且商经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者恒重,尤其是商法,所以一定要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忌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贪多求全,以至忽视重点。知道了她的特点才能找到应对她的方法。
二、熟悉大纲的内容
司法考试是“以纲为纲”,那么我们的复习自然要“以纲为纲”;一般司法考试的大纲在每年的5月中旬左右会出来,我们的复习一定要严格尊重大纲的内容,新大纲出来前对比前一年大纲复习,新大纲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对比新旧大纲的差别,做到心中有数,知道要考哪些内容,哪些是不需要掌握的,从而让自己的复习有方向,不至于想到哪里看到哪里,乱了方寸。另外,要着重注意新增的法条和知识点。根据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特点,新增的法律法规,新增考点肯定会出现考题。
三、掌握基础知识、进行体系化构建
在理论提高阶段主要是夯实理论基础,搭建起一个大的框架体系
图。比如商法可以从大的方面分为主体法和行为法,主体法中包含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比如主体法、三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行为法中包含了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兼具主体与行为双重特征的海商法。经济法类似可以从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这样大的方面将经济法中的部门法进行分类。这样建立起一个大的框架,以便掌握住商经法所含的所有部门法。
2024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2024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一、总体规划
2024年司法考试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考试,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科学的复习计划,确保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以下是我制定的2024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二、复习内容
2024年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民诉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等多个学科,我们需要全面覆盖这些学科的知识点。
1. 民法:主要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内容。要重点关注重要条款和关键概念,掌握各种合同的要点和处理侵权纠纷的方法。
2. 刑法:主要包括《刑法总则》和各种具体罪名的解析。要深入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并能灵活运用刑法条文进行案例分析。
3. 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法总论》、《行政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要注重对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行政法律制度的掌握,了解行政机关的运作方式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
4. 经济法: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内容。要重点掌握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基本知识,了解经济法规范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5. 民诉法: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要掌握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方案,熟悉各种诉讼程序的要求和限制。
6. 刑诉法: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要重点关注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程序的限制。
7. 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要了解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掌握行政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作用和职责。
三、学习方法
1.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时间安排,制定一个实用可行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学习。
法学类专业课复习资料【商法考试重点】
“商”的概念:法律上的“商”或“商事”泛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的总称。商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的分类:形式商法和实质商法,广义商法和狭义商法
形式商法和实质商法区别:形式的商法指法典形式的商法,实质的商法泛指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商法是调整各种商事关系的商法规范的总成。狭义的商法是指调整国内商事关系的商事私法。
商事关系的特点:商事关系发生在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目的而建立的
商事的范围:
1、“固有商”——>“第一种商”即直接的货物买卖和交易活动。
2、“辅助商”,指货物买卖或交易提供服务,使“固有商”得以实现其目的的各种辅助行为。
3、“第三种商”,指虽不具有直接或间接提供货物买卖或交易的媒介服务,但其行为性质与固有商和辅助商有密切联系或者为其提供资金的商业条件的商业活动。
4、“第四种商”,指仅与辅助商或者第三种商有牵连性的产业。
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商事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营利性目的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两个方面:
①商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②商事关系是基于营利性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区别于普通民事关系的主要特点)营利性是商事关系的的本质属性。所谓营利,就是通过经营获得利润,以较少的经营投入获得较大的利益。营利是一切商事关系的基本动机和目的,是商事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点。从内容上看,商事关系可分为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
商事行为关系是基于各种商事行为的实施而形成的商事关系。
司法考试商经法内容
司法考试商经法内容
商经法是指商法和经济法两个方面的法律知识。
商法是指与商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商业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主要用于规范商业交易和商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是指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劳动法、税法、金融法、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经济法主要用于规范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关系,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在司法考试中,商经法的内容涉及商业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公司组织与治理、知识产权的保护、金融市场的监管、劳动关系的处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考生需要掌握商法和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定,理解其适用范围和具体操作方法,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除了理论知识,考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务能力,能够熟悉相关的法律实务操作流程,掌握法律实务文书的撰写方式,了解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和规范性意见,能够在具体案例中准确分析问题、判断法律适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商经法是司法考试中重要的考点之一,对考生来说,需要广泛掌握商法和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熟悉相关法律实务操作,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司法考试商经知-《经济法》考点精讲
司法考试商经知-《经济法》
考点精讲
概 论
1、经济法近6年考察分值201620152014201320122011 262735353535
2、考察题型
单选4~5个 多选8~10个 不定项3~5个
3、重点内容:劳动法201620152014201320122011 66101088
4、知识产权法近6年考察分值(单选4个,多选3~4个)201620152014201320122011 101010121212
真 题 再 现
1、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
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
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
考 点 精 讲
真 题 再 现
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请回答第2~4题。
真 题 再 现
2、关于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知识点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知识点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知
识点
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0.
经济法(28—35分)
基本理念:属于公法,代表国家公权力,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社会公众的选项往往正确。
一、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2008,反不竞争。
1.构成垄断条件
限制企业:
(1)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同行之间,价格、数量的勾结);
纵向垄断(上下游企业间,针对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地位):认定市场份额,一家1/2以上,两家2/3以上,三家3/4以上,类推;题干没出现数字,则一定不能认定市场支配地位。
是否滥用。
(3)经营者集中:事前防范
两个大型企业合并、收购、发生合同上的协同行为,须报商务部事先审查。
限制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指定购买、限制流通。
2.谁执法:省级以上反垄断执法机构。
(1)商务部:管经营者集中(明确);
(2)发改委:管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
(3)工商局:垄断协议。
3.反垄断调查
基础:2人以上、出示证件
(1)中止:企业提出改正,调查中止,限定时间改正。未改正,恢复调查。企业态度很重要,只要改正态度良好,即使在处罚阶段,也可以减轻处罚。(2)终止:已改正,终止调查。
4.特殊照顾:在初级农业领域不反垄断,即农业生产者不适用反垄断法。(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乱竞争。
1.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模仿别人,仔细辨认才能看出区别);
年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经济法复习口诀
年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经济法复习口诀
一、引言
经济法作为司法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是考生需要重点复习和掌握的内容之一。在准备经济法复习时,融会贯通各个知识点是关键。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经济法,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复习经济法的口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经济法复习口诀
1.《合同法》:
先审主体、后做证据;
违约分为实质、故意。
2.《公司法》:
设立需申请,公开询问;
股东以权益出资,有限责任分真假;
承诺出资需到位,盈余赠送有一切;
关联交易需审议,股东多处游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
财政权力,分为代理和监督;
预算中需公开,审计亦需定期持续;审计报告责任,监察委员需履职;
资金保管要精确,分账核算才不误;
4.《税法》:
税源分为补偿和收益;
应税额以计税基础为依据;
税率有区分,依法纳税是义务;
违法欠税查处,税务行政处罚不容忽。
5.《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需有资质,拟定合同不得困扰;广告宣传光明正大,不得虚假夸大;商业秘密需保密,不得泄漏透露;
妨碍交易自由,不正当竞争禁止。
6.《劳动法》:
用工需有合同,短期用工需申请;员工权益应保护,包括工资与休息;加班有限制,离职需事先通知;
违反劳动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7.《价格法》:
价格形成以市场为基础;
价格垄断该受限制;
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价格战,规则遵守。
8.《物权法》:
三物成立,不得干预;
物权地位,保护丝毫不差;
标的物,兼具有形和无形。
9.《企业破产法》:
破产需申请,审查随之而来;
财产损失,有个优先顺序;
破产清偿,在法定期限内办妥。
10.《证券法》:
众合:商法经济法复习方法
商法经济法复习方法
作者:众合司法考试研究中心(本文选自众合司考的新浪博客,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商经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分值分布可见:商法占50分左右,经济法占40分左右,总共占了90分还要强,可以说在司考中是七分天下有其一。在司法考试培训中,通常将这两个学科放在一起讲授,我们通常称之为“商经”。
商经的复习是大家学习中感到非常困难的学科——不仅很难学,凌乱琐碎,并且平时工作生活中很少接触,所以感觉比较陌生。这就让我们感到很为难:如果放弃,将会失去相当一部分分数;而如果要拿到这些分数,又感觉困难重重——因为商经涉及的法条最多、知识点最广,所以,如何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这些知识,是每一位学员最迫切希望的。
和其他学科一样,对于商经的复习也需要大家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毕竟我们的复习时间有限,对商经法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能够以最少时间和精力记住他们。我们建议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希望大家能够跟着计划踏踏实实地完成各个阶段的学习任务。
第一阶段:基础理论
(一)阶段任务:系统梳理商经知识点,整体把握各科内容
与民法有所不同,商经是由若干既有一定联系但更有显著不同的分支部门或分支学科组成的,这些分支学科或分支部门虽然有一定的相通性,但差异是主要的,各自的内容基本上都只适用于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独立适用性与封闭性。对商经法的复习应突出公司法,兼顾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和劳动法等。这一阶段大家不必花费太多时间在商经上面,只要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进行一点就行,不需要过多的练习题。
(二)阶段达成目标:构建知识理论框架
司法考试各科复习方法
先学习民法刑法。容易入手的。具体的各个科目的学习方法我认为如下:
民法——最难学的一门,知识点无数,考题变态,得分不易,每年在100分上下,前期大家要给予足够重视,司考考察重点是理论和法条结合考查,所以这门课是要下狠功夫学进学透的,司考能得到7成分数就算胜利,太难的题不建议深入研究。司考只是个考试,不是研究,即使通过,以后的路还很长,要学的还很多。所以,把他当考试应付即可,不要当学问研究,那么多教授都研究不透,你就不要跟他们抢饭碗了。切忌,不可深究.
刑法——看起来容易,得分超难。刑法是最朴素的一门,但是司考考的极其深入,达到变态的地步(我至今认为卷四刑法那个司法部给的答案是错的),并且每年的观点都在变化,像取款机取别人钱,一年一个标准。刑法要学好很难,建议重复看三大本总则部分三遍以上,同时要配合MP3讲义等来研读,推荐教师阮齐林。70分左右,得到40多分已经是不错了,可以保证通过,同样,不要在细枝末节上较劲,尤其是观点不一致的,一律以三大本为准。
行政法——看起来难,得分相对容易。我的行政法是花时间比较少的,因为司考题太难太琐碎,我有放弃的意思,因为每年40来分的行政法得分20多分已经是高分。经常还有错题,行政法是很难学好的一门,和中国现在现况有关,但是今年的行政法出题不难,很多是法条直接考查,不知道是不是一个趋势,如果行政法改容易的话,建议大家加把劲。我强烈推荐吴鹏老师的课程。行政法学到后期,你会发现很多东西法理就能解决的选项,或者生活常识可以判断正确选项,相信你的直觉,大胆下手。当然,前提是你做了足够的真题,感觉自然会来。顺便提一下做题的技巧。1.凡是太绝对的都是错的,像“必须”“应该”大部分情况是错的 2.凡是一个另类选项大部分情况就是那个异类,像三个长一个短,选短(此点慎用)3.善于用生活常识判断,像刑法,行政法,有时候感觉是很正确的。 4 带时间选项的一般是错的(当然,有把握例外)
司法考试不同科目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不同科⽬的复习⽅法
你是否还在为司法考试⽽烦恼呢?你是否看着⼀堆的书⽆法下⼿,那么就来看看店铺为⼤家提供的司法考试的各科复习⽅法吧!
法律教育⽹司法考试⾼分学员回复: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到最后⼀个⽉或半个⽉(依个⼈记忆⼒好坏),记⽼师讲义的纲要、⽬录,条块,不要花太多时间。
法理学:看⼀遍教材吧,⼀定要理解,背是没有作⽤的,再听⽼师的课。
法制史:等到8⽉再说吧,注意到时候⼀定听⽼师的课。
宪法:同法制史,如果⾃⼰⼼理不够强⼤,觉得放到那会实在不放⼼,那就前⾯快速过⼀遍,千万在前⾯不要浪费太多时间。注意到时候⼀定听⽼师的课。
经济法、国际法:重点很突出,必须拿分,先听⽼师课,明⽩哪些重点,再看⼀遍教材,最后听冲刺班还是李毅⽼师的课,2轮课,⼀轮教材,绝对没问题了。⽼师重点压得很准!
国际私法:同上
国际经济法:同上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先学别的课程吧,别的课程⾥,融⼊了很多这个部分的思想,学完⽐的,你会很容易明⽩的。⾄于做题的技巧,到时候听⽼师讲,这部分题,做题技巧还是⽐较重要的。
刑法:说实话,这部分我是0基础的,也是考试时⼼⾥最没底的,成绩虽不⾼,个⼈也满意了。我个⼈学习时,总则看了2遍教材,分则的教材就没翻开过,因为发现那些判⼏年的内容,我不可能记得住,看了以前年度考题,也不考。分则的内容,考的是总则的具体运⽤。⽽且重点很突出。建议:总则部分,看教材+听课。分则部分,不看教材,多听课。我把⼏个⽼师的课全听了。陈永⽣⽼师不错,把所有的知识点都串起来了。
刑事诉讼法:建议先学民诉再学这个。
法律考试商法的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商法的答题技巧
商法是法学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考试中常见的题型之一。掌握商法
答题技巧对于高中学生及其父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以具体的商法题目为例,分析解题技巧,帮助读者掌握商法考试的答题技巧。
一、案例分析题
商法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是案例分析题。这种题型要求考生根据给定的案例
材料,回答相关问题。在回答案例分析题时,考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案例材料:案例材料中往往包含了关键信息,对于理解问题和解答
问题非常重要。因此,在回答案例分析题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案例材料,理解其中的关键信息。
2.分析问题要点:案例分析题中的问题往往涉及到商法的具体知识点,如合同法、公司法等。在回答问题时,要将问题与相应的法律知识联系起来,分析问题的要点,并给出合理的解答。
例如,题目如下:
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供应商每月向公司供应1000个产品。然而,供应商在某个月只供应了800个产品。公司要求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但供应商拒绝了。请分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的权利和救济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考生应该首先分析合同法中关于履行义务的规定,了解公司在
供应商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措施。然后,结合案例中的具体情况,给出合理的解答。
二、选择题
商法考试中的选择题是考察考生对于商法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解能力。在回答
选择题时,考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题目和选项:选择题中的题目和选项往往有一些细微的差别,需要
考生仔细阅读并理解。同时,要注意题目中的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往往能够帮助考生找到正确答案。
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精华考点汇总整理
商法、经济法复习笔记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之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法之有限合伙
经济法笔记
竞争法
产品质量法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环保法
土地、房地产法
司法考试 商法重点考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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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商财产关系双务有偿运营中的财产关系
民人身+财产单双务+有无偿动+静(物权)的财产关系
法律性质商平权+不平权私+公法因素国际性
民平权关系纯私法传统型、民族性、地域性
规则内容商大量技术性规范、操作性很强、修改频繁
民伦理性(确定权利归属的法律)
价值取向商如果在公平和效率必取其一,那么倾向效率,兼顾公平
民倾向公平,再顾效率及其他
商法&经济法共性:①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②都带有公法性质
调整对象法律性质价值取向调整方法
商平权+不平权具有公法色彩的私法
个体商事主体为对象意思自治、抵制行政以任意性规范为主(意思自治)
经不平权公法,强制性规范国家经济整体为本位行政强制、服从、监督六、商法的渊源
1制定法:人大、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判例法3司法解释4自治性规则5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第二节商法的历史发展
一、历史发展
古代商法(中世纪前不系统不独立的商法)——中世纪的商法(欧洲中世纪是商法的起源)——近代商法(习惯法→成文法)——现代商法
现代商法大陆法系:成文法→法典化
英美法系:成文法、普通法、衡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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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
形态非企业组织型商个人企业组织型商个人
名称起或不起商号不一定起商号必须有企业名称
规模雇工≤8人规模小可聘用他人
场所可以无固定场所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特征①投资主体为个人或家庭;②投资、经营、劳动
为一体;③承担无限责
任;①不以工商登记为必要条
件(农产品运输须登记);
②必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签订合同;③不必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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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复习指导
一、商法学、经济法学在司考中的地位和特点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商法、经济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计划中,商法学、经济法学也是两门不同的法核心课程。但是,由于它们之间存在诸多共同点,因此,在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通常将这两个学科放在一起讲授,学员们也将它们视为一个学科学习。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商经法”这一称谓。
商经法在司法考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分值比较高。根据过去三年的统计数据,商经法的试题总共约90分(上下不超过5分,其中商法约50分,经济法约40分),在司法考试中所占比例为15%左右。打个比方说就是,七分天下,必有其一。第二,难度比较大。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商经法的得分率明显低于各门课程的平均得分率。学员们也反映,与“三国法”一样,商经法是他们学习中感到非常困难的学科——不仅仅很难学,而且自己的工作中很少接触,非常陌生。这两点结合在一起,给学员们出了一个难题:如果放弃商经法,将会失去相当一部分分数;如果要拿到商经法的分数,又感觉困难重重。面对这一难题,学员们急切地渴望能够从考试之前的培训中获得有益的帮助。
实际上,要解决上述难题,首先应该了解商经法的特点。这
些年来,人们从不同角度概括商经法的特点,但是,我们认为,从司法考试的角度来看,以下两点是最为关键的。
1.考点分散,重点突出。
从大纲和教材看,商经法的内容可以用“多,散,杂”三个字来概括。经济法:40分左右,但是内容覆盖至少15部法律,1184个法条。[1]商法:50分左右,内容覆盖至少11部法律,1253个法条。[2]还不包括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规章(例如实施细则、实施条例之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刑法分值在80分左右,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只有452条,此外纳入考试范围的还有屈指可数的修正案和司法解释。更让人头疼的是,从过去三年的真题来看,商经法考试还非常注重覆盖面,几乎每章或者每个小的部门法都会有试题。考点分散增加了复习备考的难度。但是,在覆盖面广、考点分散的表象之下,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形象地说,在商经法考试中,80%的章节都会有试题,但是80%的分值都落在20%的知识点上。也就是说,商经法的考试重点比较突出。因此,考点分散与重点突出并存,是商经法的第一个特点。
2.考查法条,综合分析。
早期商经法的题目大部分属于比较简单的题目,有相当部分题目直接考法条,有不少题目是从法条稍加变化而来,还有少数题目需要综合分析运用,但是也不太难,因此我们说那个时候商经法的考试以考查法条为主。但是根据们的观察,这个现象从04年开始逐渐发生变化。以几乎每年必考的公司法案例分析题为例子,03年以前的
公司法案例题主要考公司法,很少涉及其他法律。04年第四卷第三题有两个问涉及担保法,05年第四卷第四题虽然主要是考查公司法的知识,但是有两个问涉及了一点婚姻法和刑法的内容,06年第四卷第二题综合性更强,以考公司法为主,并且综合考查票据法和破产法的内容,甚至也还涉及到担保法,是一道非常典型的综合题。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司法案例题的篇幅越来越大,字越来越多,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在选择题,特别是不定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中,这一点也有所体现。(受篇幅所限,这里不举具体的例子,学员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下载真题并对照真题感受这些特点。)因此,我们说,商经法考试的第二个特点是由考查法条向综合分析过渡。当然,这种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商法学、经济法学学习方法
由于商经法考试存在上述特点,学员们应当适当调整自己的学习策略和方法,以期花费最少的时间和精力限度地提高自己的分数。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学员参考。
1.尊重商法经济法的特殊性,注意与民法相区别。
我国是采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国家,我们常常说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这本身没有错。但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它往往只考特别的地方。例如,关于招标投标法中分包人的责任问题,中标人和招标人签定合同,接受分包的人又和中标人签定合同,接受分包的人和招标人之间根本没有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的原理,接受分包的人应当不必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但是招标投标法
却规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特殊的地方,这种地方常常出题,而且常常容易答错。另外,商经法具有技术性,它和我们的常识,和我们民法的基本知识往往相悖,如果不掌握这些技术性规定,用民法知识来套,肯定出错。这在票据法、保险法里特别明显。
2.教材为主、法条为辅。
以前常有学员提出:商经法的复习,是以教材为主还是以法条为主?我们认为,还是应当以教材为主,结合法条复习。
理由是:
(1)教材是为学习编写的,语言通俗,按照知识点讲解,容易理解和记忆,法条是为适用制定的,查找起来方便,但是学习起来困难;
(2)经济法和商法有二十几部法律,两千多个条文,还有众多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数量并不小于教材;
(3)有的内容属于法学理论方面的,教材会涉及,而法条里根本没有,例如公司的分类、票据的特征;还有的内容,法律有相关规定,但是条文过于分散,例如破产债权的范围,教材把它们罗列在一起,非常方便学习,但它涉及《破产法》和司法解释中的很多条文,如果看法条,会非常困难。
(4)有的内容带有理论色彩,但是可能有争议,例如关于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这个时候的答案以教材为主;
关于教材和法条的结合问题,教材中有的地方已经把知识点
解释得非常全面清楚了,就不需要再去结合法条学习,例如票据的善意取得;还有的地方实际上就是直接引用法条重新编排,也不需要再去结合法条学习,例如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涉外票据的准据法。但是,有的地方只是比较原则的介绍了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这个时候需要结合法条充实这个知识点,并且增加一点感性认识。看法条的时候,也不是拿起一部法律从头到尾的读,而是结合教材的知识点阅读。此外,公司法几乎每年都会出现案例分析题,回答的时候可能需要引用法条,所以,公司法的法条大家能够通读一遍,答题的时候不要求一字不差,但是应当能够准确的表述出法律条文的规范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司法考试不允许指定教材。因此,我们这里所说的教材主要指司法部组织编写的、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但也包括本校组织编写的有关辅导资料。
3.以知识点为单位。
在学习的时候,尽量不要一口气读下去,而是以一个知识点为一个单位学习,因为考试也基本上是以知识点为单位命题的。例如,在消费者法一章里,“产品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包括归责原则、求偿对象、赔偿范围、诉讼时效四个方面的内容,你把这四个方面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来掌握,那么,凡是遇到考查产品责任的试题,就能迎刃而解。如果只掌握了其中三个方面的内容,这道题就有可能答错,那么,你掌握这三个方面内容就是白费了,考试的实际效果和完全不知道这个知识点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