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00年民商法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基础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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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试卷——民法学-fashuo.doc

2000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试卷——民法学-fashuo.doc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____。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___。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3。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___。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4.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

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___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消D.债的解除5.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的____适用推定过错原则。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B.建筑物致人损害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6.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____。

A.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C.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D.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7.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

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_____。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8。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____。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9.相对法律关系是指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10。

民商法(华政02--07)

民商法(华政02--07)

民商法(华政02--07)华东政法大学2007 年回忆版简述隐私权及其内容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有限合伙及有限合伙人的权限关于继续履行这个违约责任的前提保险利益以及与保险合同的关系商行为外观主义举两例遗嘱的含义是什么?一个人在遗嘱中将他作品的署名权等给他在国外生活的女儿,该遗嘱是否有效?教唆、帮助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案例两题都好长哪个好心人贴出来吧论述两选一论物权平等原则(一体保护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地位和意义如果有错误,烦请读者回帖指出,以服务于大家。

以下是2002~2006 完整版2002 年华政民商法试题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 分)1 、不安抗辩和检索抗辩2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 、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 10 分)1 、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基础2 、简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3 、简述隐名合伙三、论述题( 20 分)论民法中的拟制主体四、案例分析题( 20 分)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借假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

双方商定房价 50 万,乙方先行支付 5 万,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

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 表弟” 乙。

赠与协议经公证并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

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 50 万,乙在协议签订后 3 天内给付 25 万房款,甲交付钥匙,乙入住。

余款 20 万一年内付清。

一年后,甲索要余款,乙以房产赠与他并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由拒付。

甲诉诸法院,要求乙清偿余款。

问: 1 、甲乙双方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 、甲乙双方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商法部分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1 、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2 、优先股票和公司债券3 、取回权和别除权4 、原保险和再保险二、简答题(每题 5 分)1 、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出资人违约责任的规定2 、简述我国票据法对票据原因关系的规定3 、简述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意义4 、试列举债权人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10 分)1 、 1995 年, A 、 B 、 C 、 D 四公司商议筹办 E 公司,共同制定了《 E 公司章程》。

华政民商法真题00-09及答案

华政民商法真题00-09及答案

民商法历年真题(2000-2009)民商法学00年专业卷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4.期待权与既得权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业,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三、试论中国民法法典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久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民商法学01年专业卷一、区别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成物与聚合物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电脑一台。

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个,邀请甲赴美国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

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国询问,美方告知甲知其申请美方美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

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民商法学02年专业卷(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1.不安抗辩与检索抗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根据。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经济法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经济法真题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经济法试题经济法(50分)一、概念比较(每题6分,共18分)1、国有资本与国有经济2、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3、横向限制竞争协议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税收法定主义。

2、试述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三、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16分)1、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执行力度,即金融机构要严格两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申购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2、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强调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如贷款收付款限制;二套住房贷款等,并提出,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贷款收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3、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即通常所说“国八条”)进一步加强了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即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此后,一些地方政府据此出台了更为严厉的限贷措施。

1)上述限贷措施是否属于金融调控措施?请回答并阐释理由。

2)上述限贷措施是否属于金融监管?请回答并阐释理由。

3)有观点认为,“上述限贷措施更接近于经济稳定法的紧急状态应对措施”,试对该观点予以评述并提出完善建议。

商法(5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2分)1、商事变更登记2、授权资本制3、票据的背书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简述非货币财产出资。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试卷00-09民商法学00年专业卷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4.期待权与既得权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业,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三、试论中国民法法典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久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民商法学01年专业卷一、区别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成物与聚合物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电脑一台。

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个,邀请甲赴美国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

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国询问,美方告知甲知其申请美方美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

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民商法学02年专业卷(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1.不安抗辩与检索抗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根据。

华政民商法真题98—09加12年回忆版

华政民商法真题98—09加12年回忆版

华政民商法真题98—09加12年回忆版华政民商法真题98—09民商法学00年专业卷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4.期待权与既得权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业,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三、试论中国民法法典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久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民商法学01年专业卷一、区别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成物与聚合物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电脑一台。

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个,邀请甲赴美国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

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国询问,美方告知甲知其申请美方美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

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民商法学02年专业卷(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1.不安抗辩与检索抗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根据。

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学综合历年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学综合历年真题

98年法综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 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第三部分: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 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 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 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四部分: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综合考试(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宪法部分、刑诉部分、民诉部分)1999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解答] 又称制定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的,以文字符号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

它是根据法所创制和表达的不同形式划分的,是与习惯法(又叫不成文法)相对称的概念。

2.法律权利[解答] 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它在本质上是国家对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而在特征上则是在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权利享有人具有是否作出某种行为的自主决定能力。

3.立法体制[解答] 是指一个国家的哪些国家机关有权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法律和其他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度。

华东政法大学《民法》试题卷及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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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复习资料(最新版)封面民法试题(A)卷(闭卷)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号:姓名:一、单项选择(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1.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

A.起诉权B.胜诉权C.实体权利D.诉讼权利2.复代理人是()。

A.代理人的代理人B.被代理人的代理人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共同代理人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B.自行为开始时起超过一年C.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二年D.自行为开始时起超过二年4.支配权和请求权划分的依据是()。

A.行使权利的人不同B.权利的客体不同C.法律规定不同D.权利的作用不同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视其经营方式以()财产承担。

A.个人.B.家庭C.个人或家庭6.监护人是监护()机关。

A.权力B.执行C.保障D.监督7.我国公民从()时起,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出生B.年满10周岁C.年满16周岁D.年满18周岁8.有独立特征,不能以他物代替的物是()。

A.不动产B.动产C.特定物D.种类物9.以确定的一人或几人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民法上称为()。

A.抗辩权B.绝对权C.相对权D.支配权10.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A.在民事活动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B.当事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11.杨某15周岁,为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杨某是()。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80天B.一年C.二年13.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

A.指定代理人B.法定代理人C.法定代表人14.某甲急欲购一台进口原装彩电,乙趁机将其进口散件组装机谎称原装卖与甲,甲不辩真相买下来。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1998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第三部分: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四部分: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1999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3.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诉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2.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四部分:民诉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除权判决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共同诉讼人的特征2.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2000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2.法的渊源3.法律汇编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2.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有哪些?3.简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含义和区别。

2000年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2000年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2000年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华东政法学院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民商法学
一、区别题。

(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
4.期待权与既得权
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
二、简答题。

(每题10分,共30分)
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
三、论述题。

(20分)
试论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

(20分)
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欠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经济法学(经济法商法)2000

经济法学(经济法商法)2000

华东政法学院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2000年经济法学专业试题及解析经济法卷1.历史学派与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2.垄断与限制竞争(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垄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垄断是指生产的集中,狭义垄断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是指经营者的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等方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而限制竞争是市场主体运用各种手段排斥、限制或妨碍竞争的行为。

狭义的垄断也是一种限制竞争行为。

从广义上看,并非所有的垄断都是非法的行为,但所有的限制竞争行为都是违法的。

3.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责任法(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一般地说,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法律。

其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即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二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管理职能而发生的经济关系。

所以,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生产、流通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而产品责任法是指由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特别是缺陷问题,对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或损失时,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量质量法和产品责任法主要存在如下区别:(1)调整范围不同。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大于产品责任法,产品质量法除了调整产品质量责任关系,还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

(2)调整对象不同。

产品质量法调整在产品生产、流通和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而产品责任法只调整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关系。

(3)涉及的主体不同。

产品质量法涉及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机关,而产品责任法则涉及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

4.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5.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均构成对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的破坏,均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2000年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2000年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2000年一、单选题(本大题36小题.每题1.0分,共36.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的基本法律。

A 劳动关系与经济关系B 人身关系与经济关系C 劳动关系与婚姻关系D 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民法的调整对象 [解析] 《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所以,D项正确。

第2题下列关于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一致的B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公民、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丧失C 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同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D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机关或代表实现,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自己或其代理人实现【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和联系 [解析]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始于出生终于死亡,B项错误。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能力,包括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门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公民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C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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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全书【答案】A【解析】民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经过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则是指包括民法典在内的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单一的法律行为【答案】A【解析】按照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仅享受权利,而另一方仅负有义务的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权利,也均承担义务的行为。

3.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答案】A【解析】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此外,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以及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都属于起诉的范畴,也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4.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

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销D.债的解除【答案】B【解析】债的消灭原因包括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六种。

混同是指债权、债务都同归于一人的事实。

华东政法学院综合考试(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宪法部分、刑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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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试卷(2000年)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解答]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各种法律部门,并由这些部门组成的、互相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其外部结构表现为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等,而内部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各种法律规范。

2.法的渊源[解答] 法的渊源作为法理学的专门术语,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也可称为“法律渊源”或“法源”。

3.法律汇编[解答] 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者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因此,它不是立法活动,不能形成新的法律或法规。

[评述] 本卷三道名词解释难度并不大。

考生在复习时,应严格区分“法律体系、法学体系、法律部门”以及“法律汇编、法律编纂”这两组易混淆概念。

基本上按照教材,略作归纳就可以了。

[解答参考资料]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胡土贵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

二、简答题。

(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解答] 科学技术是科学和技术相互结合形成的概念,它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生产力。

其中,科学通常是指研究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的自然科学;而技术则是同生产直接相联系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特征,而且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影响。

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法律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具体表现在:(1)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宽了法律调整的领域。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会产生一些人类活动的新领域和由此而形成的新的社会关系,这些都需要法律凋整。

(2)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科技的发展首先要求立法者必须具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其次,促成了委任立法体制的形成;最后,不但减轻了立法中的技术工作,而且提高了立法效率。

2000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含答案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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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含答案及分析)2000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含答案及分析)2000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含答案及分析)发布时间:2006-05-1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____。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___。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3。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___。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4.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

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___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消D.债的解除5.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的____适用推定过错原则。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B.建筑物致人损害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6.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____。

A.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C.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D.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7.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

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_____。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8。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民法历年真题(含15年初试、复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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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民法历年真题(含15年初试、复试)完整版一、民法总论1、无权代理与滥用代理权2、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3、无权处分4、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异同5、合伙的种类和特征6、民事合伙vs商事合伙7、法律行为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及无效的区分8、诉讼时效中断原因9、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10、意思表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11、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12、主权利和从权利划分及其意义13、人格权的特征14、简述抗辩权的种类及行使条件15、姓名权特点 16、一般人格权17、侵权行为的效果为什么是债而不是责任18、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相互关系19、论述意思自治原则及其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体系中的体现20、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意义,要求,在民法上的体现21、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异同 22、绝对权与相对权的主要区别及其划分意义23、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关系及划分意义 24、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区别25、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本质区别 26、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27、宣告死亡的要件 28、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29、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30、法人与合伙的联系与区别31、简述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32、法律行为33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 34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35、受欺诈法律行为的要件 36、代理的法律特征37、代理与假冒他人行为的区别38、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与效力,举三例,说明该制度的合理性39、诉讼时效为一年的适用对象 40、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41、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 42、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异同二、民法物权1、评述我国《物权法》上的征收制度2、关于设立质押之后又把质物返还的题3、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4、论交付5、物权的善意取得(评析物权法第106条)6、论述物权法15条的法律意义(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0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真题

200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真题

刑法学⼀、填空题(本题共 6 ⼩题、10 空,每空 1 分,满分 10 分)1、中华⼈民共和国()和()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刑法。

2、对于中⽌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

3、⾸要分⼦是指在()或者()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的犯罪分⼦。

4、⾛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的要件之⼀是:偷逃应缴税额在()元以上。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判处。

6、根据刑法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主观⽅⾯表现为以()的直接故意。

⼆、判断题(本题共 10 ⼩题,每⼩题 1 分,满分 10 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强⼒壮、有较丰厚收⼊的⼉⼦,对⾝患重病的⽗亲长期不送医院就医,结果其⽗因延误治疗⽽死亡。

⾏为⼈之⾏为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杀⼈罪。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由公安机关就近执⾏。

()3、盲⼈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背叛国家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5、犯罪⾏为在客观⽅⾯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但概括起来,有故意犯罪⾏为和过失犯罪⾏为两种基本形式。

()6、张三与李四有仇。

某⽇,张三见李四前往公⽤的⽔井打⽔,便抢先⼀步在⽔井中下毒。

结果导致李四饮⽔后死亡。

张三的⾏为已构成故意杀⼈罪。

()7、信⽤卡诈骗罪,就是指利⽤信⽤卡、信⽤证进⾏诈骗活动,骗取钱财数额较⼤的⾏为。

()8、《刑法》第 233 条规定,过失致⼈死亡,"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就是指在其他过失犯罪中导致他⼈死亡,就直接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不再以过失杀⼈罪论处。

()9、空⽩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特征,⽽是指出该犯罪⾏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10、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数额较⼤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三、单项选择题(本题共 10 ⼩题,每⼩题 1 分,满分 10 分;备选答案中只有⼀项是符合题⽬要求的)1、我国刑法对溯及⼒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 7页)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 7页)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 7页)2000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 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3、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4、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

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消 D.债的解除5、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的适用推定过错原则()。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6、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

A.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C.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19、配偶权是()。

A.精神性人格权 B.物质性人格权 C.身份权20、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

A.出租方应当承担责任 B.出租方可以承担责任 C.出租方不承担责任二、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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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民商法基础卷一、概念比较题1.抵押权和典权(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抵押权和典权是既相互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两个概念,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履行债务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价值(折价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而典权是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为使用收益的权利。

抵押权和典权存在着如下区别:(1)性质不同。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而典权同时具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性质,典权人对典物享有使用权与收益权,因此有用益物权的性质,但与此同时它还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典价不是不动产使用权的对价,出典人必须偿还典价才能取回典物,而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则具有担保典价得到偿还的作用。

(2)适用范围不同。

抵押权既可适用于不动产,也可以适用于动产,而典权只能适用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3)是否具有从属性不同。

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性的权利,随着主债权而产生、变更和消灭,而典权则是一种独立的权利,不具有从属性。

(4)是否转移占有不同。

抵押权不转移占有,而典权则转移占有,由承典人占有使用不动产。

(5)是否有回赎期不同。

抵押权没有回赎期,而典权则有回赎期。

回赎期是指出典人回赎典物的期限,法定回赎期为2年,自典期届满后开始计算。

(6)债务人违约的后果不同。

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只能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

而出典人不履行债务,不在回赎期回赎典物,典权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权,典期15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到期不赎即作绝卖”。

(7)消灭原因不同。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抛弃等原因灭失,而典权则因期满回赎、典物灭失、回赎期消灭、找帖、留买、作绝、别卖、混同、抛弃典权等原因而消灭。

2.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具有如下主要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等,而不安抗辩权则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

(2)权利主体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安抗辩权则只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才能享有。

(3)双方当事人是否均已届清偿期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均已届债务清偿期而没有履行债务,而不安抗辩权中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已届清偿期,而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还未届清偿期。

(4)权利人的救济方法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而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只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并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后,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法定公积金是指公司为了增强自身的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规定而设置的资金。

而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从公司所得利润之外的财源中提取的公积金。

应当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的是,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包括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法定公积金与资本公积金的主要区别如下:(1)法定公积金是按照法律规定强制的公积金,公司通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而资本公积金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从公司所得利润之外的财源中提取的,主要包括股票发行的溢价款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人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

(2)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时,通常先用法定公积金来弥补,当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不足时,再用资本公积金来弥补。

(3)公司将法定公积金转增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资本公积金则不受这一比例限制。

4.提单和海运单(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它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表明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的收据,而且还是代表一定物权的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

而海运单作为提单以外的运输单证,只是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海运单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不具有货物物权凭证的作用,收货人提货时无须凭海运单。

海运单不具有流通性,不得转让。

提单和海运单的具体区别如下:(1)是否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不同。

提单是证明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而海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

(2)收货人提货时是否须提供单据不同。

收货人提货时必须提交提单,但不必提交海运单。

(3)是否具有流通性不同。

提单具有流通性,可以转让,海运单则不具有流通性。

不能转让。

5.票据更改和票据变造(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票据更改是指有变更权的人对票据上允许更改的记载事项所进行的变更。

票据变造是指没有更改权利,而变更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

票据更改和票据变造的主要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

票据更改是由有变更权的人作出的;而票据变造是由没有变更权的人作出的。

(2)更改的事项不同。

票据更改是变更票据上允许更改的记载事项,而票据上的事项除了出票人、确定的金额和出票日期外,其他事项均可变更,所以票据更改是对这三个记载事项以外事项的变更;而票据变造是变更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

(3)变更后的票据的效力不同。

票据更改后仍然是有效的票据;而票据变造后则是无效的票据。

(4)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更改票据的人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票据变造人则要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合同法》相关规定;覃有土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二、简答题1.哪些实施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实施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和销售。

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先用权人的制造、使用和销售。

在专利申请日期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专利的使用。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限定在禁止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如果第三人的使用并非出于生产经营目的,就不属于被禁止的范围。

(5)善意第三人的使用和销售。

第三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黄勤南主编:《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专利法》第63条。

2.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人身保险中如何体现?(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人身保险合同也不例外。

投保人以自己的身体或者寿命为保险标的,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有保险利益无疑。

投保人以他人的身体或寿命为保险标的,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没有保险利益,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也无效。

保险利益构成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目的在于防止投保人利用保险财产谋财害命或以赌博获取不正当利益,维护被保险人的人身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并不直接体现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利害关系。

投保人对自己的身体或寿命具有保险利益,是因为投保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拥有无限的利益。

但是,投保人对他人的身体或寿命是否有保险利益,并不取决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互间是否有利害关系,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不能确定之。

投保人对他人是否有保险利益,应采用以下原则确认:利益和同意兼顾原则。

投保人以他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订立保险合同,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或者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互间是否存在金钱和其他利害关系,或者以投保人是否已经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为判断依据。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互间没有利害关系,但是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订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

这就是利益和同意兼顾的原则。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存在于以下情形:(1)本人。

任何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寿命均拥有无限的利益。

投保人以其本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可以任意为本人的利益或他人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并可以任意约定保险金额。

因此,投保人以其本人为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任何人均不得以投保人欠缺保险利益而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

(2)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相互间有亲属、血缘及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投保人以其家庭成员的身体或寿命为保险标的,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虽然投保人对其家庭成员有保险利益,但除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合同外,投保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而订立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和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3)同意。

不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有无利害关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后,转让、抵押合同的,应当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合同的转让、抵押不发生效力。

【参考资料】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3.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及风险负担有何规定?(华东政法学院2000研)答: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及风险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

(1)关于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动产一般在交付时起转移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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