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事故管理规定
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应急措施
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应急措施目录一、化工安全生产管理 (1)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2 安全管理制度 (2)1.3 安全教育培训 (3)1.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4)1.5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 (6)1.6 应急预案与演练 (7)二、化工事故应急措施 (8)2.1 事故分类与分级 (9)2.2 应急组织与职责 (10)2.3 应急响应流程 (11)2.4 应急设施与设备 (13)2.5 应急物资与储备 (14)2.6 应急演练与评估 (14)2.7 事故后的恢复与重建 (15)一、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各项生产活动都有章可循。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
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确保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各级领导和员工都应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领导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本职工作,又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严格事故管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各类事故(含公司内承包商发生的事故)。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81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监总局7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21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监总局115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4.职责4.1护卫队负责交通事故和恶意破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生产部负责工艺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3安全部负责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等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4.4后勤部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5生产部负责处理相关工伤认定事宜,并负责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处理。
4.6高层值班人员、生产现场中层值班人员或班组长在遇到险情时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4.7安全部负责涉险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整改方案的制定。
5.相关术语5.1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2恶意破坏事故凡属有意制造的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的事故。
5.3工伤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化工企业中,安全生产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不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化工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二、制定目的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地组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安全。
三、应急管理组织机构1. 总体指挥部总体指挥部设立在企业的高层管理部门,由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和决策应急处置工作。
2. 专业指挥部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设立相应的专业指挥部,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担任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小组根据企业规模和需要,在各岗位设立应急小组,成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具体操作。
四、应急预案1. 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针对化工企业整体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情景分析、组织机构、应急措施、信息报告和应急演练等内容。
2. 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详细规定了相关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法,确保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能迅速响应和处置。
五、应急设施和装备1. 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是应急处置的关键,化工企业应配置应急通信设备,包括固定电话、无线对讲机、手机等,以便及时与各个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
2. 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如无毒烟雾罐、呼吸器、泄漏堵漏装备等,以应对不同类型的事故。
六、应急演练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演练过程中要注意组织协调、沟通顺畅,模拟真实事故场景进行应急处置,通过演练来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七、信息报告与评估在事故发生后,化工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事件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事故评估和报告。
化工过程安全导则事故事件制度
化工过程安全导则事故事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提高事故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事故事件记录、报告、调查、分析、整改与跟踪等全过程管理。
三、事故事件分类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化工过程安全事故事件可分为以下几类:1.工艺事故: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工艺流程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
2.设备事故: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故障、维护不当或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
3.火灾事故: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环境污染事故: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因泄漏、排放不当等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
5.其他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与化工生产相关的事故。
四、事故事件报告与记录1.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⒉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安环部,并按照公司规定组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3.安环部应做好事故事件的记录工作,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五、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1.事故事件发生后,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⒉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涉及设备、工艺等方面的事故,应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工艺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4.对于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炼化企业化工公司工艺安全事件(事故)管理细则规定
公司工艺安全事件(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艺安全管理,预防重大工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公司分管生产的高管为工艺安全的总负责人。
第四条各运行部部长是本属地部门工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运行部副部长(工艺)是本属地部门工艺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各运行部负责统计本属地部门工艺安全事件(事故),上报给企业生产部,每月5日前由生产部完成工艺安全事件(事故)汇总统计,并上报公司HSE 部。
第六条企业HSE部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和分析A、B类工艺安全事件(事故)中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其它A、B类工艺安全事件(事故)调查和分析的牵头部门由各部门按照安全职责划分进行确定,以体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第七条HSE部负责本规定的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八条工艺安全事件(事故)管理的范围工艺安全事件(事故)统计的范围是与工艺安全有关的事件(事故),它必须是:(一)工艺安全事件(事故)必须是在企业界区内发生的。
(二)工艺安全事件(事故)必须是发生在生产工艺装置区内或与生产工艺有关的辅助生产装置区域内。
(三)工艺安全事件(事故)必须涉及有毒有害化学介质(例如碳氢化合物、氯气等);或造成人员伤害的物理形态(例如热水、带压的空气,蒸汽等);或介质使用的模式(在受限空间内使用的氮气)。
(四)工艺安全事件(事故)必须涉及实际的或潜在的物料损失或泄漏,例如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安全阀起跳造成的物料损失等;或者是物料被错误地输送到一个错误的地方(例如储罐、塔或器等);或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误操作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工艺波动、物料泄漏或环境破坏等。
(五)工艺安全事件(事故)同时包括因仪表等设备原因导致的物料泄漏。
如果满足以上5点,则是工艺安全事件(事故)。
如果事件(事故)是发生在化验室、仓库、维修工间(例如在维修工间使用带压的空气)、办公室等都不在工艺安全事件(事故)统计的范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事故分类和分级第一条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4、生产事故:由于竺违”或其它原因造成停产、减产以及井喷、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6、人身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7、放射事故:放射源丢失、保管不善、造成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第二条上报集团公司事故1、一般事故(1 ) 1次造成1〜9人重伤;(2) 1次造成1〜2人死亡;(3 ) 1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4)炼化、销售企业1次跑、冒、漏油(料)及油品变质在10吨及以上;油田企业1次跑油在30吨及以上;管道储运企业1次跑油在100吨及以上;海上发生1次跑油在1吨及以上;销售企业1次混油混入量100吨及以上;(5 )炼化企业1次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及以上。
2、重大事故(1 ) 1次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2) 1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3) 1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3、特大事故(1 ) 1次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2) 1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3)油田无控井喷事故。
4、工业火灾、爆炸和放射事故,事故分级按公安局、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发生下列事故,应报集团公司备案1、企业周边发生可能对企业造成影响的事故;2、在企业内施工的外单位发生的事故;3、发生本规定第二条以外,在社会造成较坏影响的事故。
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削减事故发生所带来的损失,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
2. 职能部门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由企业职能部门负责,该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订立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和培训活动;•负责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监督和检查应急设备、装备的维护和更新;•供给应急引导和咨询。
3. 应急管理制度3.1 应急预案化工企业应订立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实行应对措施。
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突发事件的分类和级别;2.各级别突发事件的相应应对措施;3.人员疏散和避灾区域的确定;4.应急物资、设备和装备的储备和调配;5.应急通讯和报警系统的建设与维护;6.应急演练与培训计划;7.记录、报告和追踪机制。
3.2 应急资源为了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当打开,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源:1.医疗资源:配备充足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建立紧急医疗救援队伍;2.消防资源: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和灭火剂;3.通讯资源:建立稳定、牢靠的通讯系统,保障内外部信息的适时传递;4.救援资源:建立与其他救援机构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救援。
3.3 应急演练与培训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以确保员工谙习应急预案,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演练与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突发事件模拟演练,包括疏散、救援和灭火等方面的演练;2.培训员工对不安全化学品的正确识别和处置方法;3.培训应急设备和装备的使用和维护;4.各级别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工作分工;5.引导员工在突发事件中保持冷静并正确报警。
3.4 应急演练和培训的考核标准应急演练和培训的考核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演练和培训计划的订立是否符合要求;2.参加演练和培训的员工是否达到预期的学问和技能水平;3.演练和培训活动的实施是否按计划进行;4.演练和培训中显现的问题和教训是否总结和改进。
石化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办法
事故事件管理办法1总则1.1本办法适用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导致环境污染的事故事件管理。
1.2 本办法适用于锦州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为其服务的各承包商单位。
2引用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敏感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3术语3.1事故:锦州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装置(或单元)停产、人员伤害、疾病、环境污染或经济损失的意外情况。
3.2事件:锦州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害、环境影响或经济损失,但未达到本管理办法所规定事故等级的意外情况。
3.3轻伤:因工作伤害,造成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达到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
3.4重伤:因工作伤害,造成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小于6000日),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3.5迟报:报告事故事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3.6漏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事件或者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
3.7谎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
3.8瞒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事件,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
3.9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3.10专业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4职责4.1安全环保处是事故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事件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人身伤害、交通、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统计、考核工作;负责事故事件调查、分析、预防及纠正措施落实的监管工作;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事故,组织到集团公司进行汇报。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化工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将员工的安全置于首位,坚持安全是生命线、发展的前提,实现安全和发展的有机统一;2.预防为主:以事故预防为核心,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过程安全;3.综合治理:整合安全监管、科技创新和管理体系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网;4.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动责任落实。
第二章安全管理标准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1.化工企业必须依法申请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需重新核准。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确定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2.各级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落实岗位责任,员工需按照工作岗位要求履行安全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化工企业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要求;2.安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等,确保员工参照执行;3.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提高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1.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2.定期进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才能进行。
第八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1.化工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2.新员工在入职前需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3.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考核标准第九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1.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风险,化工企业需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2.针对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对潜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档案,做好风险评估过程的记录和归档。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保护国家财产, 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 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工企业(下称企业)均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3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 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 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 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6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做到“谁主管, 谁负责”。
第7条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 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 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9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做到恪尽职守, 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10条厂长(经理)1.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 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篇)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指为避免和减少化工厂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环境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1. 安全组织机构:建立一个专门的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等。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
3. 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并贯彻执行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包括设备安全标准、作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4. 风险评估和管理:对化工厂的各类工艺、设备和操作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 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的意识和能力。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巡检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操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7. 安全设施和装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火防爆设备、紧急避险通道、各类报警装置等。
8.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损失和伤亡。
9. 事故调查和追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细化。
化工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二)是一个组织机构在化工厂内采取的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在化工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作业,避免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化工厂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职责分工: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划定责任范围。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规定
事故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对事故进行分类等级的概念,以及对事故处理的程序和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1事故分类1.1伤亡事故,指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急性中毒.1.2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成为火灾事故.1.3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和物理爆炸.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和人员受到伤亡以及造成停产等.1.4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1.5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1.6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学原料放射性等各种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1.7 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船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1.8 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义务人员诊疗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1.9 自然灾害事故,凡属于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被认识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称为自然灾害.1.10 未遂事故,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各种原因,已构事故的条件,足以造成灾害,因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1.11 破坏事故,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2 事故类别企业的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烧、火灾、高处坠落、堰塌、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共十五类.2.1 物体打击,包括物体、滚石、锤击、碎裂、崩决、砸伤等伤害,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2.2 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覆等.2.3 机械伤害,包括绞、碾、碰、割等.2.4 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有缺陷或操作过程中引起的伤害.2.5 触电,包括电击.2.6 淹溺.2.7 灼烧.2.8 火灾.2.9 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以及平地坠入坑内.2.10 堰塌,包括建筑物倒塌,土石堆置物倒塌.2.11锅炉爆炸,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2.12 容器爆炸,包括固定或移动式容器.2.13 其他爆炸,包括尘粉爆炸、钢水爆炸、管道爆炸.2.14 中毒和窒息,包括煤气、汽油、沥青、氮气中毒和缺氧.2.15其他伤害,包括扭伤、跌伤、冻伤等归入十四种类别有困难的伤害.3 事故等级3.1 伤亡事故3.1.1 轻伤事故:职工受伤后,损失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一下的失能伤害.3.1.2 重伤事故,职工受伤后,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即只含重伤而物死亡的事故.3.1.3 死亡事故,当时死亡或受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3.2 职工伤亡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为四类.3.2.1 轻伤事故,至只有轻伤的事故.3.2.2 重伤事故,指有重物而没有死亡的事故.3.2.3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3.2.4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含三人.3.3 设备、操作事故3.3.1 特大事故,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五十万元的.3.3.2 重大事故,因事故影响,多系统损失日计划产量的25%,单系统损失日计划产量的50%或设备严重损失,修复费用达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为重大事故.3.3.3 微小事故,凡未达到上述条件者为微小事故.3.4 火灾爆炸事故.3.4.1 特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含十人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三十人;受灾五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十万元以上.3.4.2 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万元以上.3.4.3不具备前列两次情形的事故,为一般事故.4损失计算4.1 因工伤事故的计算方法.4.1.1 千人负伤率:表示某时间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造成轻伤的人数,按下式计算:千人负伤率=轻伤人数/平均人数1034.1.2 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间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重伤的人数,按下式计算: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4.1.3 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间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按下式计算: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4.1.4 伤害率:表示某一时间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指轻伤、重伤、伤亡人数之和,按下式计算: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64.1.5 伤害严重率:表示某一时间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按下式计算:伤害严重B=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64.1.6 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按下式计算:伤害平均严重率N=B/A=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4.2.1 概念4.2.1.1 事故直接损失,指原材料损失和设备损失.4.2.1.2 产量损失,指各种损失之和.4.2.2 损失计算4.2.2.1 事故总损失金额=直接损失+严重损失费4.2.2.2 产量损失=停车设备台数停车时间小时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4.2.2.3 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5 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5.1 各类事故由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建档和报告,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和上报、各职能部门应于每月终了后三天内将有关报告抄送安技部门.5.2 各类事故管理分工5.2.1 人身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由安技部门管理.5.2.2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管理.5.2.3 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设备部门管理.5.2.4 火灾事故由安全保卫部门管理.5.2.5 产品质量事故有质量检验部门管理.5.2.6 交通事故由安全保卫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管理.5.2.7 污染事故由环保部门管理.5.2.8 基建工程事故由基建相关部门管理.5.2.9 自然事故、未遂事故根据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5.3 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凡涉及人员伤亡的,以安技部门为主;由于设备引起的生产操作事故,压力容器以及锅炉爆炸事故,以动力设备部门为主;由于操作事故引起设备损坏,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5.4 按事故分工规定,逐级做好报表的呈报工作,所有各类事故的年终总结和汇报材料均应抄报安技部门.5.5 报告程序5.5.1 事故的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生产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5.5.2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及各类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5.5.3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5.5.4 凡外单位人员在厂内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按表外统计上报.5.5.5 凡因工伤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5.5.6 对重大事故,工厂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6 调查与处理6.1 不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认真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专人限期完成.6.2 事故调查6.2.1 总经理必须对职工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登记、统计、调查和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6.2.2 轻伤事故,由车间主任组织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等有关人员、会同工会进行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及时报送安全部门和工会.6.2.3 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组织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安全、保卫、技术等有关人员会同工会组成调查组.6.2.4 伤亡事故、重大和特大伤亡事故分别由公司和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当地劳动部门、公安局、检察院和工会参加.其中特大伤亡事故调查组织由省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安全部门、经委和工会参加.6.2.5 事故调查要尽快查明原因,拟定事故调查尽快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6.2.6 对一般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由车间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6.2.7 对重大事故,企业领导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等有关单位参加,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6.2.8 调查事故应充分利用摄像、录音等先进手段,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调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报告书和施工方案、维修票证等整理登记建立事故方案妥善保管.6.3 事故处理6.3.1 事故处理时,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责任者,领导的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6.3.2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6.3.3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严重,以及影响程度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降职降薪、撤职、留公司查看,开除出公司,直接追究刑事责任.6.3.4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6.3.5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7 抢险和维护7.1 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7.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亲自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保卫、卫生院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7.3 对有害物大量外泻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配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8 责任划分8.1 公司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责任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责任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8.2 公司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很分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由领导负责.8.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8.4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学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二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8.5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纸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8.6 持安全作业证违章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8.7 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8.8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化学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8.27•【文号】•【施行日期】1987.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化工部化工企业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987年8月27日化工部)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切实抓好化工污染的防治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到文明生产造福于人民,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化工企业都必须加强职业道德和环保法制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环境意识,大大宣传发生污染事故的危害性,动员群众防治污染。
二、凡是向厂区周围环境排放有毒害性质的化工企业,必须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限期治理,达标排放,防患于未然。
三、由于排放有毒物、恶臭、粉尘以及严重扰民的噪声而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企业,除积极进行治理外,必须认真做好安抚工作。
确属企业本身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妥善处理,缓和矛盾。
四、化工企业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必须向企业广大群众交待清楚,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危害。
五、因化工生产中排放各种有毒有害物料、残液、气体和在原料、产品贮运过程中运输工具或设备损坏,外溢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生产事故等引起环境污染直接或间接致使人、畜、家禽中毒和农、林、牧、副、渔业受到损害均为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除外)。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使1人或1人以上死亡的;(2)经医院确诊,有3人或3人以上严重中毒收留住院治疗的;(3)造成30人以上的人群中毒并经医院诊断认定的;(4)造成5头以上大牲畜中毒死亡,或造成20头以上大牲畜中毒的;(5)环境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6)对环境(空间、土地、地下水、江、河、湖、海、港口等)造成严重污染引起周围居民气愤,对社会造成很坏影响的。
六、化工企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必须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化工部环境保护办公室,并立即采取可能采取的一切应急措施,严格控制住事态的发展。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有效应对和处理已发生的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预防措施:明确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安全生产文化、开展安全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2. 风险评估和管理:对化工企业的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3. 应急救援措施:制定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救援。
4. 事故报告和调查: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要求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事故记录和信息管理:建立事故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对历史事故进行记录和整理,对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和归档,以便于事故回顾、经验总结和案例研究。
6. 事故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同时进行经济赔偿和赔偿责任追究。
7. 安全监督和评估:建立安全监督和评估机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制定和执行化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处理事故,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维护企业的形象和社会责任。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2)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办法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办法一、概述为确保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本文制定了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涉及化工、制药、石油、天然气、能源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二、事故应急池的建设1. 建设地点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地点应远离生产区、仓库区和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区域,距离容易受到周围环境影响的区域较远。
2. 建设条件应急池的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地形平坦,土壤稳定;•要求周边区域无沉降、裂缝和特殊地质构造;•要求周边无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污染源。
3. 建设材料应急池的建设应使用防腐、耐老化、耐磨、耐腐蚀等性能优异的材料。
材料应按照要求进行挑选和测试。
三、事故应急池的管理1. 例行检查应急池应该进行每月例行检查,以确保应急池的运转和水量情况。
检查要求如下:•周边区域状况:无新的污染源和破坏环境的事故;•应急池状况:没有泄漏和渗漏;•放水系统状况:不得漏水和出现阻塞;•应急炮状况:应该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 定期演练为保证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演练应包括以下内容:•DUT系统(紧急切断阀)的使用方法;•放水系统的操作流程;•应急炮的操作流程;•现场应急处置流程。
3. 应急处置在在突发事故发生后,应急池要立即投入使用。
应急处置包括以下步骤:•马上切断DUT;•启动泵将污染物引入应急池;•启用放水系统将应急池里的污染物引入池外;•如有必要启用应急炮,尽快将池里和池外的污染物彻底清除。
四、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下情况,责任人应负责:•未按照方法规定设置或管理应急池的;•应急池没有进行例行检查或执勤人员未制定检查报告的;•应急演练不到位或未安排演练计划的。
责任人应立即处理问题并采取补救措施。
如造成严重事故,还要负刑事责任。
五、结论有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管理对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人身财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鼓励企业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
化工安全管理及事故应急管理
化工安全管理及事故应急管理摘要:化工行业在现代工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其特殊的生产过程和潜在的危险性,化工企业面临着诸多安全风险。
因此,化工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管理成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综述了化工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并介绍了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策略,以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性和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关键词:化工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管理;安全培训;引言:化工行业的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爆炸、中毒、火灾等。
因此,化工企业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化工安全管理1.1 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化工企业提供了安全管理的基础,并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规范。
首先,化工企业应了解并遵守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包括国家层面制定的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此外,危险化学品作为化工行业的核心产品,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
化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该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包括分类鉴定、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等。
此外,各地方政府还会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以适应本地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
1.2 安全培训和教育化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对化学品危害性的认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危险化学品的识别与分类:培训员工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准确的识别和分类,了解其特性和潜在危害,以便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焦化厂事故管理制度
焦化厂事故管理制度焦化厂是一种化学工业生产单元,主要生产焦炭和煤化工产品。
由于焦化过程中涉及多种危险物质,如煤气、焦炉煤气、焦炉废气等,所以焦化厂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焦化厂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事故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将介绍焦化厂事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管理组织和职责划分:(一)设立事故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事故管理制度,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评估事故风险等。
(二)设立事故管理部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准备、事故调查与分析、事故统计和报告等。
二、事故预防管理:(一)制定预防措施: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知识培训等手段,严格控制焦化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气体浓度等参数,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等,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事故应急管理:(一)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和行动程序。
(二)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准备好各种应急物资和装备,如消防器材、应急救生设备等。
四、事故调查和分析:(一)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二)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故统计和报告:(一)建立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对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事故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
(二)上级管理部门对事故报告进行审查和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推动改进工作的落实。
通过上述的事故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焦化厂事故的发生概率,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然而,事故管理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更关键的是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做到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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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事故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事故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工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分级第三条事故分类: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第四条事故分级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1)小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2)一般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3至10人。
②一次重伤1至2人。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
②一次重伤3至10人。
③一次死亡1至2人。
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
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重伤1至2人。
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
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死亡1至2人。
②一次重伤3至10人。
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30000元至60000元。
(4)特大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死亡3人以上。
②一次重伤11人以上。
③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
④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⑤一次事故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
3、火灾爆炸事故等级划分:分为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
(1)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死亡10人以上。
②一次重伤20人以上。
③一次死亡、重伤合计20人以上。
④一次事故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死亡3人以上。
②一次重伤10人以上。
③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以上。
④一次事故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爆炸事故: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事故。
4、生产设备事故等级划分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②一次事故跑、串物料10吨以下(不含10吨)。
无论回收多少,均以跑损数量为准(以下同)。
③一次事故造成1套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或2套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的25%及以上。
(2)一般事故(下列之一)①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②一次跑物料10吨及以上。
③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及以上。
(3)重大事故①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4)特大事故①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第五条重伤标准执行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劳动部〖60〗中劳护文字第56号)。
第六条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原则1、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①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②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3)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①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②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4)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计算方法计算。
(5)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包赔额计算。
2、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产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1)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止。
(2)停产损失按企业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
(3)多系统停产损失按企业计划成本计算。
3、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事故损失评定工作组,具体应由事故主管部门(如生产、设备、安全等)、安全部门、财务资产处、审计监察处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直接、间接损失的评定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安全部门。
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拨打119报警,需进行人员抢救时应同时用电话拨打120急救中心并简要说明情况。
第八条企业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性质及时上报。
1、发生轻微(小)事故应立即报基层单位领导,基层领导在弄清简单事实经过后应立即报质量安全环保处。
2、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质量安全环保处(白天报质量安全环保处、生产运行调度和有关主管处室,夜间报总值班和生产运行调度),五日内将事故报告报公司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七日内将审核意见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3、发生重伤及以上职工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市政府的劳动局、经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及已采取措施用《事故快报》形式上报有关归口管理部门。
4、发生一般以上员工伤亡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和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火灾爆炸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以《事故快报》的形式报公司。
5、质量、环保事故的报告执行中油股份公司炼化与销售分公司《关于印发炼化销售企业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纠纷快报的通知》(油化字〖2000〗第3号)。
第九条本企业当月事故报表(每月统计截止时间为25日24时)在每月28日前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四章事故现场处理第十条发生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以厂领导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灭火战斗预案、各级事故预案等迅速采取措施抢险救灾,防止损失增加或事故扩大。
第十一条除为防止事故扩大、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生产工艺需做紧急调整及水、电、风、汽等公用工程需做紧急恢复者外,其它事故现场必须封闭,并设警戒线。
封闭现场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现场封闭后,除集团公司、市劳动局、市经委、市总工会、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领导、消防人员、安全及保卫部门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安全和保卫部门允许不得入内。
第十二条现场解除封闭按如下程序进行:1、小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安全部门下令解除。
2、一般火灾爆炸事故或职工伤亡事故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通知解除。
3、交通事故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知解除。
4、未涉及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的一般设备、生产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通知解除。
5、重大、特大事故由抚顺石化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征得上级主管部门或事故调查组同意后通知解除。
第五章事故调查第十三条质量安全环保处为各类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调查报告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需要时质量安全环保处有权另行组织调查。
各类事故的调查主管部门为:1、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3、设备事故的调查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当发生设备损坏导致停产事故,应以设备主管部门为主调查,有关部门配合。
当发生涉及人身伤亡及火灾爆炸的设备事故时,应以安全部门为主调查,设备主管部门配合。
4、生产事故的调查由生产主管部门负责。
5、交通事故的调查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6、未列入以上五条的事故,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外委工程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甲方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可给与协调、配合和监督,但必须按事故等级报甲方同级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2、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作风。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应吸取教训等。
3、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应简明、清晰、准确。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有权索要各种资料、录像、照片,有权召开事故分析会,有权询问当事人、证人及各负责人。
第十八条所有原始资料由事故单位妥善保管,无论任何单位未经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只能带走复印件,不能带走原件。
借出、交付的资料必须登记存档。
第十九条各上级部门、政府各部门若有各种函件交付事故单位的,事故单位必须抄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二十条事故现场会需由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召开。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责任者要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
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7、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第二十二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小事故(轻微事故)原则上由企业调查处理并报公司备案,必要时公司有权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一般给予主要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