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包街”综合整治城市环境
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
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市容市貌环境管理。
1.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加强对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2.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和分类回收的管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提高垃圾
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3.加强对城市绿化管理,增加绿化投入,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宜居宜业的城
市环境。
二、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1.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严格执法,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
发生,提高交通通畅度。
2.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鼓励市民
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
三、提升城市建筑环境质量。
1.加强对城市建筑外立面和广告招牌的管理,规范建筑外观,提高城市建筑环
境质量。
2.加强对城市老旧建筑改造和更新,推动城市建筑更新换代,提升城市建筑环
境档次。
四、加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宣传教育。
1.加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引导市民文明
素质提升。
2.加强环境整治成果的宣传,展示城市环境整治的成效,激励市民参与环境整
治工作。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希望通过全面落实这些措施,能够有效提升城市市容市貌环境质量,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河南汝州市2024最新规划项目招标
河南汝州市2024最新规划项目招标
项目概述
在2024年,河南汝州市将启动一系列新的规划项目,并计划对这些项目进行招标。
这些项目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旨在提升汝州市的城市形象和生活质量。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改建与扩建
汝州市将进行部分道路的改建与扩建工程,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市民出行体验。
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对市内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处理能力,改善水体质量,保障市民生活用水安全。
环境保护项目
垃圾处理中心建设
汝州市计划新建现代化的垃圾处理中心,实施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投资兴建农田水利工程,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文化教育改善项目
学校设施升级
对市内学校的教学设备和场馆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公共图书馆建设
新建公共图书馆,为市民提供学习、阅读的场所,促进文化传承和交流。
项目招标信息
本次规划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具有相关经验和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
详细的招标信息将在《汝州市政府公报》上发布,请关注相关公告。
结语
汝州市的2024年规划项目将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建设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墷。
希望更多有志之士积极参与招标,共同推动汝州市的发展进程。
汝州市开展整治侵占小区公共绿地行为成效显著
许 昌市在全省 2 0 1 3年度城市 生活垃 圾处理场 运行管理考核 中获得优秀
襄城 县住建局“ 四种 教 育 ” 强 化廉 政 建 设
一
近 日, 许 昌市在 全 省 2 0 1 3年度 城 市生 活 垃圾 处理 场 运 行管
意和慰问 , 开 展 了此 次 “ 关心、 关爱环卫工人” 的活 动 , 上 午 8时
3 0分 , 在 许 昌市新 兴路 与 六一 路 交叉 口大 军烟 酒店 门前 , 该 公司 给 环 卫工 人们 送 来 了 4 0余箱 近 4 5 0罐八 宝 粥 , 慰 问在 寒 冷 天气
中勤劳 工作 的环 卫工 人 。 ( 刘辉 霞 )
理 考 核 中获 得优 秀 。这是 该 市 自 2 0 1 0年 以来 , 连 续 四年 在 全省
是“ 信念” 教育 , 坚定 理 想信念 , 牢记 宗 旨意识 。 二是 “示教育 、 开展 “ 廉 政 文化
城 市 生活 垃圾 处理 场运 行管 理考 核 中获得优 秀。 许 昌市 旺 田生活 垃圾 综合 处理 中心 自 2 0 1 2 年 2月正 式投 入 运行 以来 , 大力 实施 精 细 化 管理 策 略 , 采用 “ 卫生 填埋 +焚烧 ” 的无害 化 处理 工 艺 , 既
近年来 ,濮 阳市住 房公 积金 管理 中 心按 照市 文明 办要 求 , 设 立“ 道德 讲 堂 ” , 坚 持 以 加强 社 会 公德 、 职业 道 德 、 家庭 美德 、 和 个 人 品德 建 设 为重点 , 以倡 导 “ 廉 洁勤 政 、 忠诚 负责 、 知 礼 守礼 ” 为主 要 内容 , 引导干 部职 工 自觉成 为道 德 的传 播者和 实践 者 , 推动“ 知 行合一” 的道 德 实践 , 营造 “ 崇德 尚 善 ” 的 浓厚 氛 围 , 形成 “ 好人 好 报” 的社 会 共识 。 ( 濮阳市 住房 公 积金 管理 中心 )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现将《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5日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为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实现城市建设、村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全力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
根据河南省爱卫会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爱卫〔2016〕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统领,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树立健康也是生产力的新理念,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把我们的城市打造成为一个环境清洁、安全卫生、健康文明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1.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切实发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形成人人注重健康、人人追求健康的浓厚氛围。
2.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
把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紧紧围绕全民健康来开展,真正让全市人民身心受益。
3. 坚持立足实际、注重特色。
从与广大群众身心健康息息相关的关键环节和具体问题抓起,深入开展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强的活动,充分体现群众意愿,体现地域特色。
汝州:“六到位”全力推进“三调”工作
汝州:“六到位”全力推进“三调”工作作者:王进伟来源:《资源导刊》 2018年第12期汝州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郑州、洛阳、平顶山三市交界,是10 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之一。
行政区域总面积1573平方千米,全市人口120 万,下辖20 个乡镇(街道)、459 个行政村,1666 个自然村。
全市地形地貌包含山地、丘陵、平原三种类型,其中山地丘陵区占总面积的78.1%,平原区占总面积的21.9%。
2018 年初,自汝州市被确定为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行示范县(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启动“三调”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8 个乡镇共计13097 个图斑的调查工作,庙下镇、骑岭乡2 个乡镇外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成率达90% 以上。
在“三调”工作实施中,该市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具体可概括为“六到位”。
组织保障到位。
该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局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长兼任,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
相关参与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相互沟通,密切配合,确保了“三调”工作顺利开展。
政策保障到位。
该市及时召开由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局委参加的“三调”工作动员大会,下发《汝州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汝州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迅速行动,建立机构,成立班子,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专门抓、相关负责同志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经费保障到位。
根据实际情况,该市将“三调”工作划分3 个作业标段,1 个监理标段。
市财政下拨工作经费840万元,为下步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资料收集到位。
目前,该市共收集了五大类资料。
一是国家级资料。
国家下发的“三调”工作底图15010 个,面积54.46 万亩(优于1 米的遥感影像和国家提取变化图斑)、2016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等。
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形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设良好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局“一三三七二”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统筹发展,长效管理”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充分展示县城新面貌。
二、整治范围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户外广告、店牌、占道经营、废旧物品收购站、洗车场;早点夜市临时摊点和各种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放,乱张乱贴,积沉垃圾进行整治,大力完善果皮箱,垃圾桶,裸露地面、路灯以及清扫保洁器具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环卫精细化管理,杜绝垃圾落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环卫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市容环境形象的大提升。
四、整治标准道路平整通畅,无积水,清扫保洁到位;路面人行道、居民小区及城乡结合部干净、整洁、无污水和暴露垃圾;环卫设施齐备、整洁、完好,照明设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无乱摆摊设点,无乱停乱放,临时占道摊位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张乱贴,做到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五、主要任务以“治乱”为突破,大力整治市容市貌。
1、整治“十乱”行为。
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和车辆停放,整治规范乱停乱放,乱倾乱倒,乱张乱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整治和规范废品收购点经营秩序。
2、整治户外广告、店牌。
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规划,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影响市容的广告必须拆除,店牌要做到一店一牌,规格统一,内容规范,各底楼门店的招牌上下沿口基本齐平,外立面基本齐平,做到美化、亮化。
3、整治洗车场。
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和控制洗车场数量,规范污水排放。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05•【字号】汝政〔2016〕53号•【施行日期】2016.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汝政〔2016〕5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5日汝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5〕8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为引领,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以开展水污染防治为核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目标:建立有效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加强对水污染的治理和废污水排放的管理,提高城乡供水能力,推进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城区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满足生产生活对水环境的需求。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北汝河水质持续保持III类水质,保障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好转;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依法取缔或关闭“八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散、弱”工业企业。
2016年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汝政〔2016〕1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汝政〔2016〕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豫政〔2015〕88号)等精神,加快我市城镇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打造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田园城市、文明城市“四型”城市,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统筹推进。
坚持规划先行,提高规划科学性,坚持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以经济发展为主线,注重“五规合一”(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注重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与拆除治理违法建筑相结合,实施整街坊、成片区有序更新和有序改造。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26•【字号】汝政〔2017〕64号•【施行日期】2017.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汝政〔2017〕6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汝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6日汝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7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建成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城市道路泊位等。
道路运输站场内的停车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专用停车场除外。
本办法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主要供社会车辆停放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配建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主要供本住宅区、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
配建停车场包括住宅停车场和单位自用停车场。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泊位,是指利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供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行业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以及与道路连接的停车场出入口设置、道路停车泊位设定及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违法设置停车场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停车场整体规划布局、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的制定以及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7•【字号】汝政〔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汝政〔2017〕5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至2017年,确保新建住宅项目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至2019年,力争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打造一批物业管理品牌企业,努力营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和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建立“市级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的物业管理新体制,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切实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坚持市场化主导、政府分类管理的原则。
区分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措施,不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新建物业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接管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政府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促进市场化运转,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四、主要工作任务(一)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50%以上,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相关乡镇(街道)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10名以上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汝州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汝州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8•【字号】汝政办〔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汝州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汝政办〔2019〕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4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立即开展行动按照平顶山市攻坚办《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平攻坚办〔2019〕31号)要求,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生产设备(移出厂区);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二、明确时间节点(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8日以前,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按照基层监管网格,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彻底全面排查,并按照精细化管理台账要求,逐一登记入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排查台账(按附件1填写)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4月8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25日前,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彻底取缔。
对十五小、新五小、小腐竹、水泥制品行业“散乱污”企业依法开展整治取缔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的通知-汝政〔2019〕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的通知汝政〔2019〕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9日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单位履职尽责到位,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汝州建设进程。
根据《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豫监发〔2003〕6号)、《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汝发〔2016〕12号)、《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汝办〔2016〕32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暂行)的通知》(汝政办〔2016〕52号)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现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一、奖惩对象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单位,包括企业主体责任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行业监管责任单位、环保统一监督责任单位。
二、考核奖惩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攻坚办)全年组织开展两次考核,上半年为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依据,年终为全年综合性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依据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考核,相关奖励以年终综合考核结果为准。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30•【字号】汝政〔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6〕20号市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30日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4〕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破解制约我市发展的环保历史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做好我市清理整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排查清理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对全市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本次清理整改工作,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促进绿色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摸清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底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处置意见;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化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规范环境管理,督促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巩固成果,认真核查。
市发改、工信、环保、国土资源、住建和各乡镇、街道要对2015年环保大检查清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一进行认真核查,全面了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摸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底数,建立准确的清查台账,真正做到排查清理无遗漏、无差错。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汝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汝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8•【字号】汝政办〔2019〕68号•【施行日期】201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汝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汝政办〔2019〕6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近期,相关媒体转载“汝州‘城管’酒后肇事打人”事件,形成网络舆情,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影响了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动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汝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违规使用城市管理执法车辆。
各乡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本辖区(含景区、市场)非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违法使用喷涂城市管理统一标识或“城市管理”近似字样车辆,并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
(二)违规穿着城管制式服装。
各乡镇(街道)要集中排查本辖区(含景区、市场)未经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核准,违规穿着新式、旧式、近似城管制式服装,或者使用、变相使用城市管理执法统一标志标识,并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
(三)编外执法人员管理存在问题。
排查是否存在乡镇(站办)管理人员、各类市场管理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以“城市管理”名义执法,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城管执法人员形象。
二、工作步骤市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工作职责,迅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8日—6月20日)。
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集中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4•【字号】汝政办〔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9〕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4日汝州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档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农领发〔2016〕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围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要求,坚持“完善机制、巩固基础、补齐短板、争当示范”的工作思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争创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和打造精品线路相结合,以“五美庭院”“四美乡村”创建为抓手,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聚焦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统筹推进农村“通、净、绿、亮、文”等五项工程,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力争到2019年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机制基本形成,80%的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五美庭院”评选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新创建达标村10个、示范村10个、“四美乡村”10个,“千万工程”示范村8个,率先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汝政办〔2018〕134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汝政办〔2018〕13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根据9月30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国庆假期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国庆假期期间专人专职专岗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无缝轮流值班。
对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中发现的脱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和联络不畅等情况,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一)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由李青岭同志、焦慧娟同志牵头,市环保局、农业局具体负责,确保实现假期期间“零火点”的目标。
(二)抓好治违治乱工作。
一是违法建设问题,由范响立同志牵头,市城管局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查控,持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避免出现大规模违法建设情况,确保国庆假期违建“零增量”。
二是违法开采问题,在非法采砂方面,由焦慧娟同志牵头,市水务局具体负责,严厉打击河道及周边非法采砂行为,防止出现反弹;在非法采矿方面,由张平怀同志牵头,市地矿局具体负责,加大各类矿山资源巡查、看管力度,防止出现违法采矿行为。
三是卫片执法问题,由范响立同志、郑旭银同志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大违法图斑拆除力度,防止在国庆假期期间出现违法占地现象。
四是禁燃禁放问题,由李青岭同志牵头,市城管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及城区办事处具体负责,加大动态巡查力度,防止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必须时刻坚持“底线意识”“红线意识”。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分类查控处置办法的通知-汝政〔2015〕2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分类查控处置办法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分类查控处置办法的通知汝政〔2015〕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分类查控处置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月20日汝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分类查控处置办法第一条为及时查处和控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法用地,是指未经市政府批准,非法占用、非法买卖(转让)、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擅自改变用途等形式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违反水利、公路管理、旅游管理、林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以违法行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和影响已实施的规划为依据。
在汝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22日《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公布实施后,凡是未依法取得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手续的建(构)筑物,为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该通告公布实施以前未依法取得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手续的建(构)筑物为未予处置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新增和未予处置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严格按照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第四条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分类处置坚持既严肃处理,又符合客观实际,既有利于遏制当前违法行为,又有利于今后长效管理,重点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区分对待、分类处置。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9〕69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9〕6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汝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9日汝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租赁市场和生产经营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8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建房〔2019〕180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以构建开放、共享、融合的住房租赁新生态为目标,夯实数据基础,补齐监管短板,实施动态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屋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一)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效凭证,载有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赁金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