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点
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模拟考试题库试卷
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模拟考试题库试卷1、(判断题)1.IT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
参考答案:错误2、(判断题)对于可能产生粉尘静电的设备,应安装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参考答案:正确3、(判断题)库房(仓库)内成箱成品堆垛的高度不应超过1.5mo参考答案:错误4、(判断题)防护屏障的形式,应根据总平面布置、运输方式、地形条件、建筑物内计算药量等因素确定。
参考答案:正确5、(判断题)建筑物的危险等级,按规定划分为1.1、1.2、13级。
参考答案:错误6、(判断题)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引起恐慌,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参考答案:错误7、(判断题)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窒息、催化作用。
参考答案:错误8、(判断题)雷雨时,所有危险生产车间均应立即停止工作,遮盖好药物,切断电源,操作人员全部撤离车间。
参考答案:正确9、(判断题)感应雷也称为雷电感应,分为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两种。
参考答案:正确10、(判断题)烟花爆竹企业周边及危险品仓库的门窗应设置可靠的隔离防护设施与外界隔离,以防无关人员、火源进入。
参考答案:正确11、(判断题)产品陈列室应陈列产品模型、不含危险品。
参考答案:正确12、(判断题)库存烟花爆竹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主要通道不小于2.5m。
参考答案:错误13、(判断题)设备接地是导除静电最重要的措施。
参考答案:正确14、(判断题)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参考答案:正确15、(判断题)抗爆间室门的开启应与室内设备动力系统的启停进行联锁。
参考答案:正确16、(判断题)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的动态状况。
参考答案:错误17、(判断题)危险品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宜单独设在偏僻地带。
参考答案:正确18、(判断题)孙某在某厂红炮生产线37号工房装药,其右手伸进药盆撮药时,只见袖口火光一闪,随即发生轻微爆炸,孙某右手被烧伤,前额上端头发灼坏,工作台正上方的屋面被冲毁。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一、总则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批发经营许可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三)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六)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七)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零售经营许可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五)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8.26•【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条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第二章批发经营许可第五条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三)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六)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七)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烟花爆竹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企业的法人、责任人、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岗位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参与安全管理。
第六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八条对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及时发现并消除。
第九条建立健全各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级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十一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设置、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进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三)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四)组织建立烟花爆竹企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机制;(五)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培训;(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五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明确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分为:(一)法定代表人:负责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承担最终监督责任。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5【实施日期】2018.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2018年1月15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第六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继续组织生产的怎样立案处罚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继续组织生产的,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论处。
具体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文件处理。
2、办鞭炮厂需要什么证件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关于运输!!!!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无火药鞭炮是由化工原料配制而成的娱乐器。
是该单位研制的新产品。
它可用摔、踩、捻等方式使之发出清脆响声并有光亮,与普通鞭炮效果一样。
烟花爆竹企业工作制度
烟花爆竹企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烟花爆竹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烟花爆竹行业的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操作规程、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八条企业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爆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生产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原材料、辅料的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辅料的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产品销售安全。
四、员工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企业应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救治伤员,依法赔偿伤亡人员。
第二十条企业应加强员工心理健康管理,关注员工心理健康,预防心理问题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文件冀应急人〔2019〕50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现将《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厅人事培训处反馈。
请各市将此文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考试点等有关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魏景瑞*************(兼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2.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3月28日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细则。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对煤矿、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与安全培训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有关安全培训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培训的负责人承担安全培训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ICS71.100.30G89备案号:26898-2010 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DB 46/ 181—2009前言本标准的第5.1.2,5.1.6,5.1.7,5.1.12,5.1.14,5.2.1,5.2.2,5.2.3,5.3.1,5.3.4,5.4.3,5.4.5,5.4.6.1,5.4.8,5.4.11,5.5.3,5.5.7,5.5.8,5.6.2,5.7.2,5.7.3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结合海南实际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试点工作情况,参考了国内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行业协会、科研检测单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而制定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地方标准。
本标准由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古远新、高雅、刘卫、吴多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过程中的术语、定义、要求和管理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631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1652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T 10632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AQ8001 《安全评价通则》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已在岗的安全管理人员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
六
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救援预案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七
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十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生产经营企业的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配备灭火器,并有相应的灭火器检查记录。
查处“三库”、储存库、工房超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仓库)用途“三超一改”、安全设施、安全距离生产安全隐患。
九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
依法取得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者、公务员和雇员。
第三条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烟花爆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当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六条烟花爆竹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烟花爆竹企业的员工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第八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培训制度第九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熟悉烟花爆竹生产工艺流程、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十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应急逃生的技能。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其了解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第十二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和年度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应当涵盖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防火消防、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应当形成检查报告,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整改完成后应当进行复查。
安全生产预防燃烧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
安全生产预防燃烧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大纲考试内容要求】:1.掌握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预防燃烧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2.熟悉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了解与防火防爆安全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教材内容】:4.预防燃烧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1)民用爆破器材(1) 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工艺技术应是成熟、可靠或经过技术鉴定的。
(2)凡从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贮存的企业,应制定能指导正常生产作业的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可能引起燃烧事故的机械化作业,应根据危险程度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停机、自动卸爆、应急等措施。
(4)所有与危险品接触的设备、器具、仪表应相容。
(5)有危及生产安全的专用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6)预防火炸药生产中混入杂质。
(7)在生产、贮存、运输时,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接触明火或表面高温物;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在工艺资料中应作出明确说明,并应限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且遵守用火细则。
(8)在生产、贮存、运输等过程中,要防止摩擦和撞击。
(9)要有防止静电产生和积累的措施。
(10)火炸药生产厂房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应采取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设施都应满足防爆要求。
(11)生产、贮存工房均应设置避雷设施,所有建筑物都必须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
(12)在火炸药的生产中,避免空气受到绝热压缩。
(13)要及时预防机械和设备故障。
(14)生产用设备在停工检修时,要彻底清理残存的火炸药;需要电焊时,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要采取消除杂散电流的措施。
2)烟花爆竹烟火药制造过程中的防火防爆:(1)烟火药原材料应符合质量标准。
(2)粉碎应在单独工房进行,粉碎前后应筛掉机械杂质,筛选时不得使用铁质、塑料等产生火花和静电的工具。
(3)黑火药原料的粉碎,应将硫磺和木炭两种原料混合粉碎。
(4)铝粉、镁铝合金粉、氯酸盐、赤磷等高感度原料的粉碎必须在专用工房中,使用专用设备和专用工具,并有专人操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9•【字号】呼政发[2008]71号•【施行日期】200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呼政发[2008]7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现将《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统一规划的方针。
第四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其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及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及时受理查办有关部门移交的烟花爆竹案件,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消防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年度检测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
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检验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安全质量,检测、检验各有关部门移交的烟花爆竹产品。
【精品】(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点(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1、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2、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兑药)、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前两款人员的培训应当由具有相应烟花爆竹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实施,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发证。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 2、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3、危险品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火源区与禁火区、生产车间与仓库(中转库或收发室)、危险工序与普通工序应当分离; 4、不得改变工厂设计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分类使用和贮存,厂房应当按设计的规模、品种进行生产,未经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不得变更生产品种; 5、A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 A级建筑物的内、外距离应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计算单位存药量确定,必要时设防护屏障; 6、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 7、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并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 A3级建筑物连建不得超过两间、每间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每人的单位存药量不得超过0.25公斤;8、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平方米; C级建筑物连建不得超过两间,每间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4人; 9、工房按规定的用途进行标识;(标识包括:工房名称、工房编号、危险等级、工房面积、定员人数、存药量等) 10、生产厂房和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11、生产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应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2、具有保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13、用于加工药物或与药物接触的设备应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要求; 14、电器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电器部分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15、机械制造含高氯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2台机组,制造硝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4台机组,机组间应当用实墙隔离,每栋工房定员1人,其他工序(如机械造粒、混合、压药、筑药等直接机械加工药物工序)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1台机组; 16、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 17、严禁在危险场所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证考试题库及解析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证考试题库及解析1、【多选题】A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一辆载有甲醇的罐式车辆,在晚上9点途径本地某高速公路入口处时,与一辆刚从加速车道进入行车道的大型客车发生追尾碰撞后着火,事故导致大客车32人死亡。
事故调查发现,罐式车辆追尾时的车速为90千米/小时,客车速度为70千米/小时;A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多年一直从事腐蚀性危险品运输,因服务企业转产,2018年淘汰了原有腐蚀性运输车辆,新购进12台罐式车辆从事甲醇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大多未落实,其中应急预案仍为6年前制定的。
依据案例内容,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BDE)A、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类,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事故B、载有甲醇的罐式车辆超速违章C、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押运员第一个电话应打给A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D、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和内容向本地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E、该事故A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2、【多选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在以下有()。
(ACD)A、追逐竞驶,醉酒驾车的B、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的C、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D、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驾驶过程中抽烟的3、【多选题】《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输放射性物品时,应当使用专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包装容器。
在运输过程中正确的做法有()。
(ABE)A、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和运输工具上设置警示标志。
B、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C、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在线急等网友:你好!copy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一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知”的方针。
2、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燃放活动,实道行许可证制度。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什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按照职工人数1:100的比率,且不少于2名进行配备),配备兼职安全员(按照职工人数5:100的比率进行配备)。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落实下列职责:1.在年初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2.每月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企业每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按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3.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人员和考核情况;4.一般从业人员经企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5.建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确定特种作业上岗审批责任人。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台帐,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复)训;6.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需进行专门培训。
8.企业在每年3月和9月企业将清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姓名、特种作业操作证号、清查需送培人员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承诺等资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安监站。
3、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内部安全检查整改)制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规定:1.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安全)厂长、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车间、生产线)主任等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及考核标准;2.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安全)厂长、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车间、生产线)主任等各层级内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并如实记录;3.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安全)厂长、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车间、生产线)主任等各层级对下一级内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落实、对其检查记录台账进行审查和建立奖惩机制进行考核;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帐;5、每周向从业人员公开通报企业违章违规及其处理情况。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保障职工和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体系第二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烟花爆竹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专门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管理部门或专门职能部门应当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编制相应的工作制度。
3. 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1. 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要求、流程和责任分工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通过内部通知、培训和宣传等方式向全体员工普及和执行。
3. 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并及时修订更新。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2. 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
3. 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1. 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对象。
2. 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应当包括新员工培训、定期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内容。
第六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实施1. 烟花爆竹企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2.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如培训讲座、现场教学、培训手册等。
3.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注重实践操作,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七条安全检查制度1. 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频次和责任单位。
2. 安全检查应当涵盖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作业操作等方面。
安全制度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制度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储存、销售和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烟花爆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并亲自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
第五条烟花爆竹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和协调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同时负责对各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烟花爆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指导,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七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控制第八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有专门的车间或区域进行生产活动,禁止在非指定区域进行烟花爆竹生产。
第九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对生产现场、仓库、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第十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制定生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进行作业,禁止擅自调整或更改作业程序。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原料和产品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合格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制定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对突发状况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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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1、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2、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兑药)、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前两款人员的培训应当由具有相应烟花爆竹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实施,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发证。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
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2、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3、危险品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火源区与禁火区、生产车间与仓库(中转库或收发室)、危险工序与普通工序应当分离;4、不得改变工厂设计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分类使用和贮存,厂房应当按设计的规模、品种进行生产,未经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不得变更生产品种;5、A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A级建筑物的内、外距离应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计算单位存药量确定,必要时设防护屏障;6、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7、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并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A3级建筑物连建不得超过两间、每间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每人的单位存药量不得超过0.25公斤;8、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平方米;C级建筑物连建不得超过两间,每间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4人;9、工房按规定的用途进行标识;(标识
包括:工房名称、工房编号、危险等级、工房面积、定员人数、存药量等)10、生产厂房和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11、生产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应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2、具有保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13、用于加工药物或与药物接触的设备应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要求;14、电器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电器部分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15、机械制造含高氯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2台机组,制造硝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4台机组,机组间应当用实墙隔离,每栋工房定员1人,其他工序(如机械造粒、混合、压药、筑药等直接机械加工药物工序)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1台机组;16、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17、严禁在危险场所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
(七)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由具有相应资质烟花爆竹专业技术机构承担设计和测绘工作;2、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3、设计图纸和测绘图纸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3、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在安全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十)烟花爆竹产品的各类品种及新产品生产前的药物配方应当经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测试,确认其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十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由具有烟花爆竹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本细则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评价。
(十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十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