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及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解读
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初探
黧熊:苎凰.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初探黄满武(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江西贵溪335424)睛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国家时企业开辰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救优惠政策,并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由于该政策的特点和不少企业在操作中缺乏必要的筹划,虽然有效利用了“三废”,却不能充分享受到应有的优惠问题,论述了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臼锎]秩Jl炙优惠;资源综合利用;税救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者B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的—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对于大型基础工业生产企业来说,对“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是重要业务。
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发挥预收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的引导作用,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资源的重要手段。
一、目前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增值{《减免1.免征增值税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等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2.增值税即征即退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疑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城市垃圾生产的电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在2008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3.增值税减半征收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㈡所得税减免为更好地鼓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来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仇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j§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解读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新政的新趋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2日
附件: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类别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比例
一、共、伴生矿产资源
1.1
油母页岩
页岩油
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70%
1.2
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23号)同时废止。上述文件废止前,纳税人因主管部门取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者因环保部门不再出具环保核查证明文件的原因,未能办理相关退(免)税事宜的,可不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环保核查证明文件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继续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解读及筹划探讨
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解读及筹划探讨钢铁企业是重要的制造业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机械等领域。
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渣、废水和废气等资源,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为了促进钢铁企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收政策,对钢铁企业进行引导和激励。
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减免税方面。
对于通过综合利用废渣、废水和废气等资源生产其他产品的钢铁企业,可以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成本,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激励企业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还体现在差别化税收征收方面。
政府通过差别化税率的设置,对不同程度综合利用资源的钢铁企业进行分类征税。
具体来说,对于高度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对较低的税率;而对于利用资源较少的企业,则需要缴纳较高的税率。
这样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还体现在税收返还方面。
对于采取先进技术和装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的钢铁企业,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的综合利用效果和环境效益,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
这样既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又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钢铁企业在利用资源方面还需要进行相应的筹划。
企业需要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了解,确定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企业还需了解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要求,以便能够针对性地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水平。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产品质量。
企业还需加强科研力量建设,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企业还需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合作。
可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争取税收返还等政策支持。
企业还可以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和调整。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政策解读及申请程序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政策解读及申请程序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中央财政从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安排,包括奖励资金和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资金(以下简称示范工程资金)两部分。
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
示范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实施以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推进油页岩、煤矸石、难选冶黑色金属、共伴生有色多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多金属尾矿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
一、专项资金安排原则专项资金安排坚持以下原则:1.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2.以绩论奖,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激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3.示范引导,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4.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一)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划分为四个类别:一类1000万元,二类800万元,三类500万元,四类200万元。
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效特别突出的,给予2000万元特殊奖励。
奖励等级根据综合评价指标排序确定。
综合评价指标指:矿山企业前三年度因“三率”高于规定标准而增加的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用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直接投资金额两项指标综合计算结果,计算公式为:P=(⊿F+I)×λ式中:P-综合评价指标(单位:万元);⊿F-矿山企业前三年度因“三率”指标高于规定标准而增加的矿产品的销售收入(单位:万元);I-矿山企业前三年度完成的用于提高“三率”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直接投资额(单位:万元);λ-专家评判系数。
税收优惠政策最新解读
税收优惠政策最新解读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意义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来引导和激励经济活动的一种政策手段。
其背景往往与国家的经济形势、产业发展战略、社会政策等密切相关。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税收优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通过对特定产业或领域给予税收优惠,吸引更多的资源向这些方向流动,推动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还能够鼓励创新创业,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给予了多方面的税收优惠。
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财税[2011]115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财税[2011]115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
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决定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继续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帮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更好地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现解读如下: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扩围
《通知》规定,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一是对企业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通知》要求,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的技术要求,其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根据《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的术语和定义,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是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
根据《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的术语和定义,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是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等加工而成,用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
、
X1 0 2对 沼气发 电或供热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 即退政策 ,财税 研磨阶段掺兑废 渣数量 +其他材 料数量 ) 0 % ;. 外购 熟
掺兑废 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 【 0 16 2 91 3号 文件 明确 规定 垃 圾 发 电或供 热 中 包括 沼 气 。沼 气 发 料经研磨 工艺生产水泥产 品的企业 , 0 电或供热享受增值 税即征即退, 需要满足沼气用量 占发 电燃料的 掺兑废渣比例 =熟料研 磨过程 中掺 兑废渣数量 ÷( 熟料数量 + X1 0 财税 比重 不 低于 8 % , 且 生产 排 放 达 到 GB 3 2 — 0 3第 1时段 熟料研磨过程 中掺 兑废 渣数量 +其他材料数量 ) 0 % . 0 并 12 3 2 0
2 1 . 0 2 CHI 0 NA CEM ENT
一
在计算公式上 , 财税[0 81 6号第三 条第 五项 规定 :. 2 0 15 1对 例计 算公式为 : 掺兑废渣 比例 = 生料烧制 阶段掺 兑废 渣数量 + ( 熟料研磨 阶段掺 兑废 渣数 量 ) 生料数量 +生料烧 制和熟 料 ÷(
“ 关于 财税 2 0 15 ] 文 中修 改 水泥 废 渣计 算 方法 的 建议 ”并 当 经生料烧 制和 熟料研磨 工艺生产水泥产 品的企业 ,掺兑废渣比 0 81 6 号 ,
标 准 或 者 GB 4 5 2 0 1 8 — 0 1的 有关 规 定 。 8 同时 需 要注 意 , 于 享 受 【0 91 3号 文件更为科学 、 对 2 0 16 合理 , 将第 1个 公式 中的 “ 生料 数 即征 即 退政 策 的 纳 税人 , 必须 向主 管税 务 机 关提 出 申请 。 时 间上 从 自 2 0 0 8年 7月 1日起 实 施 。
税收政策解读报告
税收政策解读报告一、税收政策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政策则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制定的关于税收的法规、制度和措施。
税收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筹集财政收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国防等方面。
2、调节经济运行:通过税收的增减、优惠措施等,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调节收入分配。
3、促进社会公平: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少征税或不征税,缩小贫富差距。
二、我国现行主要税收政策1、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
近年来,增值税税率不断优化调整,目的是减轻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
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 13%、9%、6%三档,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征收办法。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广大民众息息相关。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4、消费税消费税主要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如烟酒、高档化妆品、珠宝首饰等。
其目的在于调节消费结构,引导合理消费。
5、其他税种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我国还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种,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税收体系。
三、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变化1、减税降费政策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国持续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
这不仅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还包括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措施。
2、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发力针对特定行业和领域,如环保产业、科技创新、扶贫产业等,出台了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推动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环保产业在我国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在环保领域投资和创新。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探讨。
一、环保产业的定义环保产业是指以解决环境问题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提供环境产品和服务的产业。
环保产业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利用、环境治理与保护等领域。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要从事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型环保技术与装备制造等环境产业的企业,可以享受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的优惠政策。
以某家清洁能源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根据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25%降低到15%,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2. 全额扣除环境保护设施投资在环境产业投资中,企业会面临较高的环保设施投资成本,为了激励企业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资力度,我国政府规定,企业在购置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设备设施时,可以全额扣除该投资金额。
例如,一家废物处理企业购买了新的废物处理设备,该企业可以将所购设备的投资金额全额列入当年度的成本,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的实际所得税负担。
3. 免征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环境保护相关状态的收益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的规定,环境保护相关状态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些收益主要包括政府给予环保产业的奖励资金、环保产业项目的补贴资金以及其他相关的税收优惠。
例如,某家环保科技公司开发了一种新型的污水处理技术,获得了政府的奖励资金和补贴资金,这部分收入将不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意义1.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环保产业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其盈利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环保、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合利用。二是 “ 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 ” ,这项从20 年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重大 0 9 月1 税制改革 ,究竟为企业带来了哪 些 “ 利好 与利差 ” 。
环保 、节能节水 、资源综合利用 税收优惠政策
口 文 吴 寿 仁 节 能 减 排 是 贯 彻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基
规 定 的环 境 保护 、节能 节 水 、安 全生 产 等专
足 抵免 的 ,可 以向 以后 年度结 转 ,但结 转 期 不得 超 过 5 个纳 税 年 度 。 即企 业应 该 有 可抵 免 的税 额 ,没有 可抵 免 的税 额 ,就 不 能享 受 这 一政 策。这 里 有 两个 专用 词 :一是 “ 用 专 设 备投 资 额 “ ,是指 购买 专 用设 备发 票价 税 合 汁价格 ,但 不 包括 按 有关 规定 退还 的增 值
环 境保护 、节能节 水 、资 源综 合利 用给 予税 收优 惠 . 、
一
目录 ,即享 受税 收优 惠 政 策的 环境 保护 、节 能 节水 项 目的 条件 和范 围 由国 务院 财政 、税 务 主管 部 门商 国务 院有 关 部 门制订 ,报 国 务 院批 准 后公 布施 行 。不 符合 目录的 项 目,不 享受 减 免税 优 惠政 策 。符 合 目录的 项 目,企
本 举措 ,而环 境 保护 、节 能节 水和 资源 综 合 利 用又 是节能 减排 的 重要 内容 ,对 国 民经 济
件 。享 受税 收 优惠 的环 境 保护 和节 能节 水 项
目 ,包括 公共 污水 处理 、公 共垃 圾 处理 、沼
当注 意 以下 5 : 点
l 企 业购 置的专 片设备应 当符合经 国 务 、 j 院批 准 的 《目录 》 ,即财政 部 、税 务总 局 、 发 展改 革 委公 布 的 《 境 保护 专用 设备 企业 环 所 得税 优 惠 目录 》 、 《 节能 节 水专 用设 备企 业所 得税 优惠 目录 》 ( 财税 [ o8 1号 ) 20 ]15 和 财政 部 、税 务总 局 、安 监总 局公 布 的 《 安 全 生产 专 用设 备企 业所 得税 优 惠 目录 》 ( 财 税 [ 08 1号 )。不 符合 以上三个 目录 中 20 ]18 任 何一 个 目录 的专 用设 备 ,都 不可 享受 税额
国家发改委解读《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
自 19 9 6年 《 国务 院批 转 国 家经 贸委 等 部 门关
于 进 一 步 开 展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意 见 通 知 》 国 发 ( [9 6 3 19 ] 6号 ) 布 后 , 发 国家 颁 布 了一 些 鼓励 开展 资
源综 合利 用 的产 业 政策 和税 收 优 惠政 策 , 宏 观上 从 对 资源综 合 利用 工作 给 予 了指 导 , 并组 织 评 选 了资 源综 合利 用 优秀 实 用技 术 ( 一 批 ) 第 ,一 批 高 附加 值、 高技 术 含 量 的技 术 得 到 应 用 , 资源 综 合 利 用 效 率逐 步提 高 , 利用 途 径不 断 拓宽 。但 也 有 地方 和 企
税 、 得 税 优 惠 政策 , 掺 兑 废渣 生 产 的特 定 建 材 所 对 产 品免 征增 值税 , 一 些综 合 利用 产 品 实行 即征 即 对 退或 先 征后 退等 优 惠政 策 。
( 发 讯)
要 的 战略地 位 。采 用 高效 、 保 的先 进 技术 对 资源 环 开采 、 生产 过程 中主料 、 料 和伴 生料 综 合 利用 , 辅 对 再 生 资源综 合利 用 , 可 以缓 解 资源 匮 乏 和短 缺 问 既
成 实 际行 动将 起 到积 极 的推 动作 用 。
三 、 大 纲》 要 包含 的领 域 和 内容 《 主 《 大纲 》 调 的是 大力 推 广先 进 适用 技 术 , 强 积极 推 进成 熟 技术 的产 业 化发 展 , 励前 沿 技术 的研发 鼓
企业 快 速 发 展 的要求 , 切 需 要 高效 、 用 的资 源 迫 实
加值 资源 综合 利用 产 品 的推 广 , 有利 于 提 高资 源综
的 5 项 综 合 利 用 技术 ; 三 章 工业 “ 废 ” 合 利 1 第 三 综 用技术 , 照煤炭 、 按 电力 、 油天 然 气 、 铁 、 色 、 石 钢 有 化 工 、 材 、 品 、 织 、 纸 等 十 个 领 域 废 弃 物 建 食 纺 造 16项综 合 利 用 技术 ; 四章 再 生 资源 回收 利用 技 5 第
企业税务优惠政策解读
企业税务优惠政策解读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对企业而言,如何优化税收结构、降低税负成为重要课题。
为促进企业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税务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增长。
本文将对企业税务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税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税前扣除额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
政府可以根据地区不同制定不同的税前扣除额标准,具体数额由地方政府决定。
(2)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法在国内控制的、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给予了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具体税率由国家政策规定。
(3)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具体比例由国家规定,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可能有所不同。
2.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一种重要的消费税,政府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推出了不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纳税额度在一定范围内的企业,政府为其提供了简易计税的方式,简化了纳税程序,降低了纳税成本。
(2)服务业免征或减半征增值税政府对一些特定的服务业,如小型餐饮、民宿等,免征或减半征收增值税,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
3.资源税优惠政策资源税是针对资源开采行业的一种特殊税种,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资源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1)非金属矿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费减免政府对非金属矿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费进行减免,鼓励企业加大对非金属矿产品的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煤矿产权出让税费减免为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政府对煤矿产权出让税费进行减免,降低企业对煤炭资源的开采成本,鼓励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确规定 。 但实际工作中 , 纳税人往往会根据能 否享 受增值税优惠类
推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扩大或缩小 了优惠享受范嗣。
三剩物等废弃资源 的生产企业的扶持和激励 。 中, 其 增值税优 惠包
括免征 、 即征 即退 、 先征后退等 ; 企业所 得税优惠体现 为减计收入
例如 , 某水 泥有 限公 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企业所得税
列明的产品 , 中有所得税 与增 值税 优惠共 同产 品名称 , 其 也有适用
所得税优惠特有的产品名称 。. 品达 到的技术标准 。 3产 两个 税种的
始 时间 自税务 机关 审批确定 的 日期起执行 ;所得税优惠属于备案
类。
优惠都有严 格的技术 标准 , 南有权部门出具证 明。 尤其需要注意的
为防范缩短享受优 惠政 策时间的风险 , 议纳税人 :. 建 1向有关
部门 申请认定证书时应同时与税务 机关联 系。向税务机关咨询税
收政策时 , 也可 以请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渠道与发证部门沟通 信息 ,
提请其 及时审批 发证 ,减 少认定证 书批准有效期开始 日与税收优 惠资格 申请 日之间的时 间差 。. 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 , 2 对 在认
申报时就减计收入 ,实际该企业生 产掺废 比例达不到企业所得税
总额 。 纳税人在 日常生产经 营 中, 由于不 了解优 惠资格认定程序 、
优惠政策适用条件 等 , 导致不能充分享受合法权益 , 甚至面临补税
优惠政策要求 , 扩大 了优惠政策享受 范围。 又如 , 某企业利用 10 0 % 的废靼料生产塑料制品 , 不能享受增值税 优惠 , 即类推也不享受企 业所得税优惠 , 缩小 了优惠政策享受范围 。
财政收入政策解读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财政收入政策解读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财政收入政策解读: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深入,财政收入对于国家财政健康运转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政收入结构存在一些问题,如过度依赖某些领域的收入、税收制度不尽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成为经济管理者需要重视和解决的课题。
本文旨在解读财政收入政策,探索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有效途径。
二、财政收入政策解读1. 多元化税收制度的建立1.1 增加税种多样性:通过引入新的税种,如环境税、资源税等,实现财政收入多元化。
1.2 完善税收制度:逐步深化税制改革,减少税收优惠,建立公平、简洁、透明的税收制度。
2. 拓宽财政收入来源2.1 发展创新型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增加创新型企业纳税,增加财政收入。
2.2 加强资源开发与利用: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如土地、矿产等,增加相关行业的税收贡献。
3. 提高财政收入效率3.1 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漏洞。
3.2 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制定财政预算,精细管理财政支出,提高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益。
4. 促进区域均衡发展4.1 资源再分配: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的合理调配。
4.2 改善税收政策: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三、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重要性及实现路径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要实现这一目标,有以下路径:1. 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在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时,政策制定者应根据各行业发展情况和经济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
例如,在发展新兴产业时,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投资。
2. 加强税务征管强化税收征管是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重要保障。
加强税收征管可以通过完善征税手段和加大执法力度来实现。
同时,建立健全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税收征管的精确度和高效性。
财税[2008]156号、财税[2008]157号政策解读
财税[2008]156号、财税[2008]157号政策解读: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增值税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同时出台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两项增值税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不仅可以变废为宝、节约资源,还可以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
资源综合利用,是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根据客观情况增加了一些需要税收支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现行主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作了整合,规范了认证程序,统一了产品标准和环保要求,对于吸引社会力量加大综合利用产业投入,促进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示范引导效应。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等)、废玻璃等。
长期以来,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在执行中出现比较严重的虚开发票等问题,这次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调整,一方面通过恢复增值税链条机制,防止偷逃税收,促进公平竞争,另一方面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鼓励合法、规范经营的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解读: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解读: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2011-12-15 8:16 吴清亮施月梅【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决定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继续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帮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更好地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现解读如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扩围《通知》规定,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一是对企业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通知》要求,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的技术要求,其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根据《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的术语和定义,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是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
根据《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的术语和定义,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是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
《通知》明确,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必须符合上述规定标准,且比重不低于90%方可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
二是对企业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通知》规定,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技术要求,其销售自产的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及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解读[宝典]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及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解读[宝典]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及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解读资源综合利用处一、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鼓励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中现行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有:《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和《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文件。
二、现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主要方式目前,我国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免税、税务部门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先征后退等方式。
(一)直接免税:直接免税是指对某些货物或劳务直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税务部门即征即退:税务部门即征即退是指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将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税款由税务部门定期退还给纳税人,有即征即退50%、80%、100%。
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照常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三)财政部门先征后退:财政部门先征后退是指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由财政部门将已征税款全部或部分退还给纳税人。
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照常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三、现行有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的具体规定(一)免税(1)再生水;(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3)翻新轮胎;(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5)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1]115号文件规定)。
(二)即征即退100%的项目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销售的电力或者热力;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绿色企业”可享受什么样的特定税收优惠政策
“绿色企业”可享受什么样的特定税收优惠政策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中卫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绿色企业”可享受什么样的特定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总结如下:鼓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的优惠政策政策一: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目录所规定的标准)。
解读:企业可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减计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此项优惠的主要原材料占企业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政策二: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解读:需要注意的是,时限和优惠范围是指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购买目录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公路行业、铁路行业、民航行业和应急救援设备8大类50余种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按购买价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中抵免。
其中,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能够精准、有效地落地实施,制定明确且详尽的实施细则至关重要。
以下将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进行全面阐述。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与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通常包括刺激经济增长、扶持特定行业或企业、鼓励社会公益事业等。
其范围涵盖了多个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以及从事特定行业(如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的企业,可能给予税率优惠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
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可能允许在一定额度内进行税前扣除,以减轻个人税负。
增值税方面,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农产品生产者等,可能有降低税率或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二、申请税收优惠的条件与资格企业或个人要享受税收优惠,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和具备特定的资格。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通常要求其在核心技术研发、研发投入占比、科技人员比例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则需要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等方面符合规定。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例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子女处于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要求是首套住房贷款等。
同时,申请税收优惠的企业或个人应具备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且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准备明确的申请流程和规范的材料准备是确保税收优惠顺利享受的重要环节。
企业申请税收优惠,一般需要先在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或办税服务厅获取相关申请表格和资料清单。
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研发项目报告等。
个人申请税收优惠,如专项附加扣除,可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进行填报,上传或提供相关凭证,如子女教育的入学证明、住房贷款合同等。
申请材料提交后,税务机关将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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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及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解读
资源综合利用处
一、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鼓励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中现行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有:《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和《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文件。
二、现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主要方式
目前,我国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免税、税务部门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先征后退等方式。
(一)直接免税:直接免税是指对某些货物或劳务直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税务部门即征即退:税务部门即征即退是指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将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税款由税务部门定期退还给纳税人,有即征即退50%、80%、100%。
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照常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三)财政部门先征后退:财政部门先征后退是指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由财政部门将已征税款全部或部分退还给纳税人。
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照常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
应纳税额。
三、现行有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的具体规定
(一)免税
(1)再生水;(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3)翻新轮胎;(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5)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1]115号文件规定)。
(二)即征即退100%的项目
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销售的电力或者热力;
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5、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6、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
(三)即征即退80%的项目
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产品。
(四)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项目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2、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
黑等;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6、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具体范围按《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7、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8、以粉煤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9、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10、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11、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等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钯等金属;12、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等产品;13、以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为原料生产的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粘合剂及再生聚酯产品;14、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和石墨增碳剂。
(五)增值税先征后退的项目(由财政部门负责退税)
1.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2.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的煤层气(自2007年1月l日起执行,财税[2007]16号文件规定)。
四、现行有效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的具体规定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所称主要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减计收入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对企业某些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
收入,按一定比例减少计入收入总额,进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和加计扣除方式类似,减计收入也是一种间接优惠方式。
对企业某些项目的收入减按一定比例计入收入总额,而其对应的成本费用则可以正常扣除,则企业不仅可以减少在这些项目上的税负,还可能减少在其他项目上应纳的所得税。
五、企业申请享受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文规定,企业申请享受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税收,必须由企业申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
经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的企业,才能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企业申报享受减(免)资源综合利用税收的程序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黔经信办[2010]608号文件的规定:凡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同级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企业,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
门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召开省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参加的认定会议,进行集中审定。
对认定审查合格的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颁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七、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的认定有何特殊规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文规定,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各省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
(一)单机容量在25MW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艺;
(二)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综合利用发电工艺;
(三)垃圾(含污泥)发电工艺。
八、国家和省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资金扶持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国家和省级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结构调整、改扩建项目的投入,重点支持投资规模较大、利用废渣量多、技术工艺先进的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
国家资金主要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国家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等。
省级资金主要有: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等。
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应根据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确定当年支持的方向、重点领域,并按有关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上报。
资料来源于《贵州工业》2012年第10期总第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