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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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工程地点税率(%)市、区 3.41县城、镇 3.35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6、总承包服务费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

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08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08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2008目录第一章总说明……………………………………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程序………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表格附录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第一章总说明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额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矢口否认能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执行本定额外,其它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08定额解释

08定额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1.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执行因承接工程时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总说明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工程地点税率(%)市、区3.41县城、镇3.35不在市区、县城镇3.226、总承包服务费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

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2008重庆08定额完整版

2008重庆08定额完整版

总说明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第一节说明 (7)第二节计算规则 (11)第三节土石方工程定额 (14)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22)第一节说明 (22)第二节计算规则 (23)第三节挡墙、护坡工程定额 (24)第三章基础工程 (28)第一节说明 (28)第二节计算规则 (29)第三节基础工程定额 (30)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33)第一节说明 (33)第二节计算规则 (34)第三节脚手架工程定额 (36)第五章砌筑工程 (38)第一节说明 (38)第二节计算规则 (39)第三节砌筑工程定额 (40)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43)第一节说明 (43)第二节计算规则 (46)第三节砼及钢筋砼工程定额 (49)第七章金属工程 (61)第一节说明 (61)第二节计算规则 (62)第三节金属工程定额 (63)第八章门窗、木结构工程 (66)第一节说明 (66)第二节计算规则 (67)第三节门窗、木结构工程定额 (68)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73)第一节说明 (73)第二节计算规则 (74)第三节楼地面工程定额 (75)第十章屋面工程 (80)第一节说明 (80)第二节计算规则 (82)第三节屋面工程定额 (84)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88)第一节说明 (88)第二节计算规则 (88)第三节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定额 (89)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96)第一节说明 (96)第二节计算规则 (98)第三节装饰工程定额 (102)第十三章其它工程 (113)第一节说明 (113)第二节计算规则 (115)第三节其它工程定额 (115)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第一部分1.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非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用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厚,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实行因承接工程是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重庆08定额综合解释一

重庆08定额综合解释一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第一部分1.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4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6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

1.9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执行因承接工程时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元/工日,其他用工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总说明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页脚内容1六、本定额适用范围(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二○○八年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8]17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满足建设各方主体计价需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委编制了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以上六部定额简称2008年计价定额),予以颁发。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08年计价定额于2008年4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二、2008年计价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配套执行。

三、1999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颁发的《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颁发的《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重庆市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规定和解释同时停止使用。

四、2008年计价定额的缺项,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五、2008年计价定额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计价定额通知重庆市建委办公室2008年2月1日印发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重庆08定额子目工作内容

重庆08定额子目工作内容

重庆08定额子目工作内容
重庆08定额子目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 基本用工: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消耗的综合工日,包括综合工日内的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 超运距用工:因超过运距而增加的用工量。

3. 人工幅度差:在综合工日中未包括,而在实际施工中又必须消耗的工日。

4. 辅助用工: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非主要工种用,例如翻土、搅拌等辅助作业用工。

同时,这个定额也包括其他相关的规定,比如人工单价、材料消耗、机械使用费等。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造价计算,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宣贯资料一、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概述:2008计价定额的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合理吸收外省市定额编制的先进做法,通过对1999、2000年预算定额和2003年消耗量定额进行全面修订,修编脱离实际的人、材、机耗量水平,淘汰落后及限制使用的技术、材料、设备子目,增加“四新”技术项目,正确反映市场价格水平,编制出能够反映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满足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需要,又能适应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适应我市建筑行业发展的新型计价定额。

(一)修编原因1.建筑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2.新型建筑材料及设备的广泛应用;3.建设工程计价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4.投融资体制的不断改革;5.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变化;6.建设各方主体新的计价需要。

(二)编制指导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有利于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推动我市建设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本定额执行时间及配套定额:•本定额于2008年4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1999年颁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颁发的《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解释自2008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

•同时,停止使用的还有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基价表》、1999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0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重庆市房屋修缮预算定额》、1999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砼及砂浆配合比表、材料价格•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各专业消耗量定额》、与消耗量定额配套的综合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砼及砂浆配合比表、以及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0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重庆市房屋修缮预算定额》。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根据建设部颁布得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 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她资料等依据与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得。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就是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得依据;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得参考依据;也就是编制概算定额与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得基础。

四、本定额就是按照正常得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得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得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得,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得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她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与零星材料,辅助材料与零星材料合并为其她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与机械燃(油)料价格,就是以定额编制得价格为依据确定得基价,作为计取费用得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得工程所在地得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得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市2008定额说明

重庆市2008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08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08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2008目录第一章总说明……………………………………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程序………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表格附录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第一章总说明第二章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额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矢口否认能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执行本定额外,其它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 部分解释

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 部分解释

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部分解释定额解释1.执行2021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时,起挖扁竹根如何执行定额?答:起挖扁竹根参照08仿古与园林定额“露地、花卉栽植”项目中的草本花木本花(冠150mm以上)定额子目执行,其中定额人工费按60%计取,材料费不计。

2.采用冲击成孔灌注施工工艺,如何执行08建筑定额?答:若经批准的施工方案采用冲击成孔灌注施工工艺,在执行2021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因机械钻机钻孔定额项目是按普通工程钻机钻孔编制的,冲击成孔可参照2021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3.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应如何结算?答:按照2021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示实际工程量不一致时,应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进行结算。

4. 材料从施工现场堆放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如何计算?答:材料从施工现场堆放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在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5. 08定额中剪力墙与薄壁柱如何划分?答:框架结构体系中现浇混凝土薄壁柱,肢长按柱和墙配筋的混凝土总长确定。

单肢:肢长小于或者等于肢宽4倍的按薄壁柱计算;肢长大于肢宽4倍的按墙计算。

多肢:肢总长小于或者等于2.5m的按薄壁柱计算;肢总长大于2.5m的按墙计算。

6. 执行2021《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箍筋长度如何计算?答:依据2021《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钢筋砼章节中钢筋计算规则(104页一?2条款)的相关规定,箍筋长度应按构件周长减砼保护层厚度加27.8d(含平直段10d)计算,设计平直段长度不同时允许调整。

7. 爆破石方(软质岩)后采用机械装运石渣,全程运距100m以内,如何套用08定额?答:应套用AA0128和AA0165定额子目。

8. 执行08市政定额时,抛石挤淤工程量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照设计抛石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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