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整理版
2023年完整经济法笔记
例:甲厂使用与乙厂商品近似旳名称、包装装潢近,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混淆行为)
商业秘密旳特性
秘密性、保密性、实用性、经济性
商业秘密种类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注: 配方、大客户旳名单等
采用非法旳手段
直接非法获取 间接使用 违反约定
盗窃、利诱、胁迫、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此前合法获得所有权人旳商业秘密 违反约定披露、容许他人使用, 如劳动者违反约定。
权、结社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个人信息权。
消费者权利
结社权: 成立消费者维权组织。 个人信息权:未经消费者同意, 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个人信息权: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个人信息权: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经营者义务
1、依法经营和诚集经营义务, 2、安全保障义务(人身安全), 3、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4、标明真实名称和标
判断原则
1.假如“入帐”, 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属于正常旳商业来往。
低价倾销行为 不合法旳有奖销 售
虚假宣传行为
2、假如“不入帐”, 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2.假如“不入帐”,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2、假如“不入帐”,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低于成本价销售。 不属于低价倾销: 鲜活、积压、反季、有效期即将届满、转产、歇业、清偿债务 不属于低价倾销:鲜活、积压、反季、有效期即将届满、转产、歇业、清偿债务 1.抽奖式有奖销售, 最高奖设计金额不得超过 5000 元(含物品价格)。 2、以超过 5000 元旳物旳使用权作为奖励: 构成。以物旳自身价格计算。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 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是指经营者运用广告或其他措施, 对商品旳质量、制作成分、性能、有效期限、产地作引人误解旳虚假行为。
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一、市场经济与法律基础1.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市场竞争、市场价格、市场主体自由选择等。
2.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自主经营、竞争自由、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等。
3.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平等保护、依法规制、服务经济、引导市场等。
4.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市场竞争、国有财产、外商投资、劳动就业等。
二、宏观调控与经济法律1.宏观调控的目标:维持经济增长、保持物价稳定、促进就业等。
2.宏观调控的手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
3.金融机构的监管:央行、银行等机构的监管职责、监管措施等。
4.税收政策与宏观调控:税收政策的目标、税收政策的基本原则、税收政策的调节方式等。
5.管制与经济发展:管制的行为特点、管制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管制与市场的关系等。
三、市场主体与经济法律1.企业法人与经济法律:企业法人的性质、企业法人的建立和终止、企业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2.合伙企业与经济法律: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的权益和义务、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等。
3.个体工商户与经济法律:个体工商户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权益和义务、个体工商户的退出等。
4.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经济法律:合作社的设立和退出、合作社的权益和义务、合作社的分红和纳税等。
5.社会组织与经济法律:社会组织的设立与解散、社会组织的权益和义务、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等。
四、市场竞争与经济法律1.反垄断法与市场竞争:反垄断法的目标和原则、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等。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价格等。
3.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市场监管、价格管理、消费者保护等。
4.商标与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责任等。
五、国有财产与经济法律1.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分类、国有企业的出资和管理、国有企业的改制和监督等。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经济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
它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经济法的本质、特点和价值取向,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研究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时间和发展历程,探讨经济法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变化规律。
2.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分析经济法的定义、特征和基本原则,比较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异同点。
3.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探讨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研究经济法的渊源及其效力范围。
4.经济法的主体与客体:分析经济法的主体资格、权利义务和客体的范围、性质等。
5.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概括和阐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等。
6.经济法的制度与规范:研究经济法的主要制度,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分析其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7.经济法的实施与监督:探讨经济法的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包括执法机构、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等。
8.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分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探讨经济法对其他法律部门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9.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评价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功能,探讨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10.经济法的国际化与全球化:研究经济法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探讨国际经济法律框架和经济合作组织对各国经济法的影响和挑战。
经济法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其研究内容广泛而深入。
通过研究经济法学,可以更好地了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经济法学知识点
经济法学知识点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国家经济生活中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学科,是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经济法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键的经济法学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范。
一、法律责任在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之间难免会发生纠纷和冲突。
法律责任是对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一种法律后果,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经济活动中各方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合同自愿性、平等性、公平性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均受法律保护。
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各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三、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侵犯国家财产、社会公共财产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包括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多种形式。
我国对经济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
各国都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五、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体系,旨在阻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环境。
反垄断法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和垄断行为做出具体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有效实施反垄断法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经济法学知识点涵盖了经济活动中各种法律问题的规范和处理方式。
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是确保经济活动顺利开展,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对经济法学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为实践中的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指导。
经济法学复习要点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第一章导论○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范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运行协调关系、市场主体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和干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以一定的经济法律事实的出现为直接原因。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的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指自然人。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人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没资格)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另有规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实质上由1-50个人组成。
经济法学期末重点整理
经济法学--(二)一、经济法总论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基本特征是:①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②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
3、宏观调控法律关系:指在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产生的宏观调控主体和被调控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经由宏观调控法的调整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市场规制法律关系:指市场规制机关在规制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规制主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宏观调控关系的主体:指参与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的双方,是在宏观调控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6、宏观调控主体:指拥有宏观经济调控权力,依法执行宏观调控职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法定国家宏观经济主管机关。
包括人大及其常务、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宏观调控信息部门。
7、市场规制主体:指拥有市场规制权力,依法执行市场规制职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主管机关。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①两者调整范围不同。
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
②主体构成不同。
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更为广泛,包括法人,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
民法主体只讲平等性;经济法主体体系是成人一定的必要的层次性的。
③主旨思想不同。
民法是个人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
④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则同样采取民事手段,但也运用行政手段、刑事手段,实行综合调整。
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中、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整体公平原则:经济法上的公平是指在承认经济主体的资源和个人禀赋等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的一种结果上的公平,即实质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分配公平和地区发展公平)2、整体效率原则:经济效率是指对最小化成本的追求(包括资源配置的有效率,生产级交易的有效率和分配的有效率)3、适度干预原则:指国家根据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在给经济个体提供足够的自由发挥功能的前提下,对社会经济进行一种有效、合理及谨慎的干预。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经济法作为一门学科,旨在规范和保护经济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与稳定。
本文将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汇总,以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该领域的基本概念和规则。
一、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法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的基础,其核心是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
而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约束规则,用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1.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 自由交易:市场参与者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和方式。
- 公平竞争:市场参与者在平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 契约自由:市场参与者可以依法自由约定交易内容和方式。
- 资源配置效率:市场机制能够高效配置资源。
- 政府干预:政府应适度干预并维护市场秩序。
2. 经济法的职能和作用- 规范经济行为:通过法律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其合法、公平、诚信。
- 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的公正竞争环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保护市场参与者权益: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公平的交易条件和权利。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经济法作为法律领域的一个分支,具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的概述。
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自由原则:基于市场经济体制,尊重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强调交易的自愿和公平。
- 平等原则:保障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
- 公平原则: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
- 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经济交往中遵循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原则。
- 效率原则:追求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益。
2. 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民法:涉及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公法:涉及国家对市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 经济法规: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专门规定经济活动的法律。
- 司法解释:法院对特定经济案件的解释和裁决。
三、经济法中的重要概念和规则1. 公司法-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指由国家依法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经济活动和维护经济秩序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法律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市场运行和维护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经济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概括和归纳。
一、宪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经济法的基础。
宪法中包含了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原则和规定,为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经济法的分类1.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财产法、商法等,用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宏观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法律,如财政法、货币法、外汇法等,用于调整和控制国家经济的总体运行和发展。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劳动法、农村合作经济法、城市房地产法等,用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农村和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公司法公司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组织形式、权责关系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1.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公司在组织结构、权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
2.公司注册:公司注册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包括资本金、公司名称、股东资格等要求。
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
4.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对股东的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包括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等。
五、合同法合同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具有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违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合同的要素:合同必须包含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2.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需要经过合同的供、需双方意思表示,并符合法定的形式和程序。
3.合同的效力:合同一旦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完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经济法是指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法律规范和管理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由经济法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实体法构成,是保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工具。
以下是经济法的重点知识总结,以供参考。
一、经济法基本原理1. 自由原则:允许市场自由竞争,个体经济主体享有自主决策的权利。
2. 平等原则:在经济活动中,每个经济主体都应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活动应当符合公众利益,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 社会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正,防止富者恶意垄断和虚假宣传。
二、经济法实体法1. 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定:规定了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以及企业退出市场的规定。
2. 企业经营和管理规定:规定了企业注册登记、合同订立、财务会计、税费缴纳、员工管理等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的规定。
3. 市场竞争规则:规定了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原则,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4. 劳动力和就业规定:规定了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保障、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5. 货币金融和信用规定:规定了货币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的监管规定,以及对金融犯罪的打击措施。
6.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规定。
三、经济法相关制度1. 市场经济体制:规定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
2. 企业制度:规定了企业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包括独资、合作、合资、股份制等不同形式的企业。
3. 执行制度:规定了国家对经济法律的实施方式和程序,包括立法、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等方面的规定。
4. 监管制度: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管方式和措施,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进行。
5. 治理制度:规定了国家对经济行为的管理方式,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四、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1. 经济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企业在注册、合同签署、财务会计、税费缴纳、员工管理等方面需要严格遵守经济法规定,确保合法经营。
经济法学资格考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学资格考试知识点总结经济法学资格考试是一项对经济法学知识的全面考核,对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的人员来说,具备经济法学资格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经济法学资格考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和应对考试。
一、经济法学基本概念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规范的学科,它主要包括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的分类、经济法的特点等内容。
其中,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是考试中的重点,包括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对象、经济法的功能等。
考生需要掌握这些基本概念,以便理解和应用经济法的相关规定。
二、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宪法经济法制度、行政法经济法制度、民法经济法制度、刑法经济法制度等。
考生需要了解这些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
三、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因违反经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考生需要掌握各种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适用条件和法律效果,以便在实践中正确判断和处理相关问题。
四、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当事人依法设立、变更、解除合同等行为。
经济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合同法律行为、公司法律行为、证券法律行为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种经济法律行为的要件、效力和限制,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正确处理相关事务。
五、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当事人之间因经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合同关系、公司关系、劳动关系等。
考生需要掌握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和法律规定,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相关纠纷和争议。
六、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是指国家对经济法律规定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主要包括法律适用、法律解释、法律监督等。
考生需要了解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机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和维护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它规范着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和主体之间的关系。
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知识点,对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经济法的概念、分类以及相关的法律原则等知识点进行汇总和介绍。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一门法律科目,它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经济秩序,调整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经济法也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以调整和规范经济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经济法的分类1. 宏观经济法:主要涉及国家经济管理、宏观调控和宏观经济决策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它包括宏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家计划经济法和市场经济法等。
2. 微观经济法:主要关注经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规范个体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定。
它包括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等。
3. 其他专门经济法:这些法律规范是为了适应特定经济领域的需要而制定的,如金融法、税法、知识产权法等。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经济法强调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即经济主体在市场中享有平等自由的地位,不受不正当限制和歧视。
2. 公平竞争原则:经济法倡导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
3. 保护经济主体权益原则:经济法强调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 保护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公共利益,确保社会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经济法的重要内容1. 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经济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违约等方面的规定。
2.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公司的设立、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以及公司财务等方面的规定。
3. 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4.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创造者权益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规定。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下是一些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知识点: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例如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等。
2、经营协调关系:如企业之间的协作、联合等产生的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平衡协调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和协调发展。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明确经济法律关系中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使其相互对应和统一。
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1、企业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等不同类型企业的设立、组织、运营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企业破产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包括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等方面的规定。
四、市场秩序法律制度1、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
2、反垄断法: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等内容。
五、宏观调控法律制度1、财政法: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等,规范国家财政收支活动。
2、税法: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种的法律规定,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
经济法梳理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经济法重点梳理名词解释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等公共权力组织为社会公共利益而干预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之中的,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宏观调控法: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调整政府等公共权力组织在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背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质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市场混淆行为:经营者他人仿冒识别性标识从事市场交易,引起公众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在商品上、或者以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产地、使用方法等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不当有奖推销: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消费者: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
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
产品缺陷: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瑕疵:广义是指产品不符合其应当具有的质量要求,狭义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方面。
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垄断协议: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归纳《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四、九、十、二、六、一、八、七、五、十二、十一、三、】第四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
】1、以当事人一方还是双方承担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以当事人从合同获取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以法律是否为合同规定了一定名称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4、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以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以两个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3、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的名称。
】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
【4、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要约与承诺。
【5、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6、要约的有效要件。
】①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②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③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
【7、要约邀请的行为表现。
】又称引诱要约。
是指行为当事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希望向自己发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现实生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求的除外)。
【8、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达到相对人时生效。
【9、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时间。
】要约的撤回:要约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有权取消要约。
但是,撤回要约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失效的原因。
】①要约的撤回。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兴起:现代法的出现背景: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经济逐步成为主导,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传统的法律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此,经济法应运而生,成为调整现代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
特点:经济法强调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和调控作用,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
同时,经济法也关注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旨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经济法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
效率原则:追求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安全原则:保障经济活动的安全和稳定,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经济法的主体:从契约到身份经济主体:包括企业、个人、政府等,他们在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契约关系:经济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建立法律关系,实现资源的配置和交换。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仅仅依靠契约已难以完全调整。
身份关系:除了契约关系外,经济主体之间还存在身份关系,如投资者与企业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等。
这些身份关系对经济活动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间接调整: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和行为动机,间接调整经济活动。
例如,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
综合调整:综合运用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的方法,实现经济活动的全面和有效调整。
经济法的思维经济法思维强调从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注重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经济法思维要求我们在处理经济问题时,要综合考虑经济、法律、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和立法宗旨规制对象:反垄断法主要规制的是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
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经济法知识点整理●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第一节经济法概念的语源●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衡量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观点正确与否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四、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一)经济运行需要国家调节●1、经济运行的概念●2、国家调节的概念●3、国家协调的必要性和国家协调的发展变化●(二)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1、关于市场监管关系及其法律调整●2、关于宏观调控关系及其调整●第三节经济法的定义●第二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一、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二、对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的评析●第二节经济法的发展●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一)内容●(二)特征●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第一节经济法地位的概念●第二节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一、为什么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二、对于否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观点的评析●第三节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一、经济法与民法●(一)联系●1、在调整对象方面●2、在渊源方面●3、在独立地位方面●4、在作用方面●(二)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3、作用不同●4、调整方法不同●二、经济法与商法●三、经济法与行政法●(一)联系●(二)区别●四、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一)联系●(二)区别●第四节经济法的法域属性●一、公法与私法的概念●二、对否认经济法属于公法范围的观点的评析●三、经济法属于公法的范围●第四章经济法的体系●第一节经济法体系的概念●一、研究经济法体系的概念以承认经济法的存在为前提●二、怎样理解经济法体系的概念●三、经济法体系的概念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一)经济法体系同经济立法体系的关系●(二)经济法体系同调整或主要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的关系●(三)经济法体系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关系●(四)经济法同经济法学体系的关系●(五)经济法体系同经济法教材体系的关系●第二节经济法体系的结构●一、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概念●二、形成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依据●三、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内容●(一)市场监管法属于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内容●1、市场监管与市场监管法的概念●(1)市场监管的概念●(2)关于市场监管法这一语词的使用●(3)市场监管法的定义●2、市场监管法的地位●(1)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2)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3)市场监管法与其他法的关系●(4)市场监管法的法律属性●3、市场监管法的体系●(二)宏观调控法属于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内容●1、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1)宏观调控的概念2012年简答(简述宏观调控的目标)2016年简答(简述宏观调控的目标)课本p67●(2)关于宏观调控法这一语词的使用●(3)宏观调控法的定义●2、宏观调控法的地位●(1)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2)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3)宏观调控法与其他法的关系●(4)宏观调控法的法律属性●3、宏观调控法的体系●(三)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内容中是否包括其他法●第五章经济法的主体●第一节经济法主体的概念●一、经济法主体的定义及其基本含义2017年名词解释(课本73页)●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参加者●二、经济法主体与相关主体的区别●第二节经济法主体体系●一、经济法主体体系的概念和结构●二、市场监管法主体●三、宏观调控法主体●四、行业性中介组织在经济法主体体系中的地位●(一)行业性中介组织的概念●(二)行业性中介组织不属于国家协调主体的范围●(三)行业性中介组织属于国家协调受体的范围●第三节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一、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概念●二、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三、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方式2019年简答(简述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第四节经济法主体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一、概念●二、国家协调主体的职权和职责●(一)市场监管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市场监管主体的职权●市场监管主体的职责●市场监管主体的职权和职责的关系●(二)宏观调控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宏观调控主体的职权●宏观调控主体的职责●相关调控主体的职权和职责的关系●三、国家协调受体的权利和义务●(一)市场监管受体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监管受体的权利●市场监管受体的义务●(二)宏观调控受体的权利和义务●宏观调控受体的权利●宏观调控受体的义务●第六章经济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第一节经济法的理念●二、内容●(一)经济法宗旨的概念和内容●(二)经济法宗旨的实现途径的概念和内容●三、意义●第二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概念●二、确认●(一)标准●(二)方法●三、构成●四、作用●有助于加强经济法的创新和实施,维护经济法制的统一●有助于推动经济法制度的破旧立新,完善经济法制度●第七章经济法的渊源和经济法的制定●第一节经济法的渊源●一、经济法渊源的概念●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一)制定法●(二)习惯法●(三)判例法●(四)法定解释●第二节经济法的制定●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和意义●概念●意义●二、经济法制定的现状●三、经济法制定的基本经验●第八章经济法的实施和经济法的责任制度●第一节经济法的实施●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和意义●概念2021年名词解释●意义●三、经济法实施的基本经验●四、实施经济法的审判机构的设立●(一)关于经济审判庭的设立●(二)经济审判庭的撤销和评析●(三)关于设立实施经济法的审判机构的若干问题●第二节经济法的责任制度●一、经济法责任的概念●二、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三、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的意义●四、建立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的对策●(一)加强对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理论研究,提高对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的认识●(二)加强和改进关于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立法●第二编市场监管法●第九章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第一节市场准入与退出法概述●一、市场准入与退出的概念和分类●(一)市场准入的概念和分类●1、市场准入的概念●2、市场准入的分类●(1)国际市场准入和国内市场准入●(2)贸易市场准入,投资市场准入和服务市场准入●(3)一般市场准入和特殊市场准入2022年名词解释(一般市场准入)课本128页●(4)经济性市场准入,社会性市场准入和垄断市场准入●(二)市场退出的概念和分类●1、市场退出的概念●2、市场退出的分类●(1)自愿退出市场和强制退出市场●(2)完全退出市场和部分退出市场●(3)永久性退出市场和暂时性退出市场●二、市场准入与退出法的概念●(一)市场准入法的概念●(二)市场退出法的概念●三、市场准入与退出法的地位●(一)市场准入与退出法的部门法属性●(二)市场准入与退出法的重要地位●1、从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法与市场监管法的关系来看●2、从市场准入法和市场退出法的作用来看●四、市场准入与退出法的体系●第二节市场准入法的主要内容●一、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一)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法律效力●(二)企业设立的法律规定●1、公司的设立●2、合伙企业的设立●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5、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制度●(一)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的条件●(二)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的程序●第三节市场退出法的主要内容●一、企业终止法律制度●(一)企业中止的概念和法律效力●(二)企业终止的法律规定●1、公司的终止●2、合伙企业的终止●3、个人独资企业的终止●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终止●5、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二、工商户企业退出法律制度●(一)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条件●(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程序●第十章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与竞争法概述●一、竞争与市场●(一)竞争的含义●(二)竞争与市场的关系●(三)竞争的功能●二、竞争法的概念和立法模式●(一)竞争法的概念●(二)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三、竞争法在经济法及市场监管法中的地位●第二节反垄断法2019简答(简述判定垄断行为中的相关市场) 课本无●一、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一)垄断概述●(二)反垄断法概述●二、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一)垄断协议的含义与危害●(二)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2016年名词解释 2019年名词解释课本158●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2、纵向垄断协议●3、行业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三)垄断协议的除外适用●(四)法律责任●三、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一)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及其认定●(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四)法律责任●四、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2018简答(简述经营者集中限制性条件的种类) 课本无●(一)经营者集中的含义与危害●(二)控制经营者集中与促进规模经济●(三)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四)法律责任●五、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一)含义与危害●(二)成因●(三)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四)法律责任●六、反垄断法的实施●(一)反垄断法实施原则2020年名词解释(反垄断法实施合理原则)课本169页●(二)主管机关●(三)域外适用●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邻法的关系●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2017年简答(简述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2、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特点●(一)立法宗旨●(二)特点●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2、主管机关与救济途径的特色●3、法律责任的深化●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一)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假冒、仿冒知名商品其他标志行为●3、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4、使用虚假质量标志●(二)商业贿赂行为2021年名词解释●(三)虚假宣传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2020年简答(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五)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七)诋毁商誉行为●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责任形式与救济制度●第十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的概念●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2021年简答(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五、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一、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概述●二、消费者的具体权利●(一)保障安全权●(二)知悉真情权2022年名词解释课本186●(三)自主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依法求偿权●(六)依法结社权●(七)接受教育权●(八)获得尊重权●(九)监督批评权●三、经营者的具体义务●(一)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三)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四)不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五)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六)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七)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等义务●(八)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九)信息提供与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第三节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整体保护●1、在立法方面的保护●2、在行政管理方面的保护●3、在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保护●(二)政府部门对消费者权益的专门保护●(三)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2016年论述(试论消费者协会的地位及其职责)课本196●第四节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的确定●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一)争议的解决途径●(二)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的确定(p197)2018年论述(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的确定)●1、由生产者,消费者,服务者承担●2、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3、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4、由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及相关主体承担●二、法律责任的确定●(一)赔偿性法律责任的确定●(二)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确定●第十二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和质量●(一)产品●(二)质量●二、产品质量立法与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1、指导思想●2、立法体例●3、归责原则●(二)国内外有关产品质量立法概况●(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四)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三、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法的关系●四、产品质量法的作用●(一)引导产品质量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二)充分运用产品质量法解决经济领域的现实问题●第二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组织体制●(二)职责与权限●(三)国务院对省一级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三、产品质量标准制度●(一)质量标准●(二)生产许可证●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二)产品质量认证●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六、建立全社会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系统●第三节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作为的义务●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标识的要求2018年简答(简述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标识的要求)材料,第52页●(二)不作为的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作为的义务●(二)不作为的义务●第四节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一、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一)违法与违约●1、违法●2、违约●3、违约与侵权的竞合●(二)缺陷与瑕疵●1、两个术语的含义●2、这个术语的异同比较●二、损害赔偿●(一)产品瑕疵责任●1、条件●2、方式●3、履行瑕疵责任后的损失追偿●(二)产品缺陷责任●1、生产者承担缺陷责任的条件●2、销售者承担缺陷责任的条件●3、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4、赔偿程序●5、诉讼时效●三、行政处罚●(一)承担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二)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四、刑事责任●五、产品质量争议处理●第十三章广告法律制度●第一节广告法概述●一、广告的概念●(一)广告的构成要件●1、广告主●2、广告信息●3、广告媒介或形式●4、广告费用●(二)广告的分类●二、广告法的概念●(一)广告法的定义和广告立法●(二)广告法与相关法的关系●1、广告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2、广告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广告法的适用范围●第二节广告内容准则简答论述备考●一、广告的基本准则●(一)广告必须真实●1、广告不能含有虚假、夸大不实的内容(p224)2022年简答(虚假广告)●(二)广告必须合法●(三)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2020年简答(简述广告的可识别性)●(四)广告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五)广告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六)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二、广告的具体准则●(一)广告内容的具体准则●(二)广告形式的具体准则●三、特殊广告的特殊准则●(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特殊准则2017年简答(简述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的内容)●(二)保健食品广告的特殊规则●(三)农药广告的特殊准则●(四)烟草广告的特殊准则●(五)酒类广告的特殊准则●(六)教育培训广告的特殊规则●(七)招商投资广告的特殊规则●(八)房地产广告的特殊规则●(九)农作物种子广告的特殊规则●第三节广告活动●一、广告主体●(一)广告主资格●(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经营资格●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经营条件●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登记手续●(三)广告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的责任承担●二、广告活动的形式●(一)广告合同●(二)广告代理●(三)户外广告●1、户外广告的种类●2、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三、广告活动的内容●(一)禁止不正当竞争●(二)不得经营、发布关于违禁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三)不得在广告中擅自使用他人的名义形象●(四)确保广告及其相关活动真实,合法,有效●(六)禁止发送垃圾广告●(七)信息传播广告的特殊规则●(八)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第四节广告监管●一、广告监管概述●(一)广告监管的含义●(二)范围●(三)模式●1、国外广告监管模式●2、我国广告监管模式●二、广告审查制度●(一)广告审查员制度●(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监管制度●1、广告审查的机关●2、广告审查的程序●三、社会检测制度●四、社会共治制度●(一)投诉举报制度●(二)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第十四章电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考纲无,但了解一下吧●第一节电信市场监管法概述●一、电信的概念●二、电信市场的概念和我国电信市场的发展●三、电信市场的特殊性●电信市场监管法●第二节电信市场的监管体制●第三节电信市场的准入●一、电信经营者的市场准入●二、电信产品的市场准入●三、电信技术的市场准入●第四节电信网络的接入与互联互通●第五节电信业务和服务质量监管●第六节电信安全监管●第七节违反电信市场监管法的法律责任●第十五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一、城市房地产●(一)房地产的含义与特征●(二)房地产业意义上的房地产●(三)我国房地产的含义●二、城市房地产管理●(一)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概念、目的及手段●(二)我国房地产管理体制●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节城市房地产的开发及其用地管理●一、房地产开发的概念与种类●(一)房地产开发的概念与种类●1、房地产开发的概念与种类●2、房地产开发的种类●(二)房地产开发管理应当贯彻的原则简答题备考●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与资质管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概念、设立的条件和程序●1、概念●2、条件和程序●(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三、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2020年名词解释课本269●(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1、拍卖出让●2、招标出让●3、双方协议出让●(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管制●(四)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和续期●1、土地使用权终止●2、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五)土地使用权划拨●1、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2、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与意义●第三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一)房地产交易2017年名词解释课本274●(二)房地产交易管理及其基本内容●二、房地产的价格管理●(一)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概念●(二)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管理与评估基准价格●(三)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三、房地产转让及其管理●(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二)房地产转让的基本条件●(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四)房地产转让的禁止事由●(五)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受让方的土地使用年限●(六)对房地产转让合同受让人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理●(七)商品房预售管理●四、房地产抵押及其管理●(一)房地产抵押的概念和范围●(二)管理原则●五、房屋租赁及其管理●(一)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制度●(二)住宅用房租赁●(三)房屋租赁中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受益的保护●六、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第四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一、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概念●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二)房屋所有权登记●(三)房地产权属统一登记●三、房地产的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第五节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责任●一、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的概念●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情形●第十六章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第一节银行业监管与银行业监管法概述●一、银行业监管的概念●二、银行业监管法的概念和银行业监管立法●三、银行业监管体制●(一)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关共同监管●(二)设立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四、银行监管业的原则●(一)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二)独立监管原则●(三)审慎监管原则●(四)协调监管原则●(五)跨境合作监管原则●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一)中国银保监会的机构设置课本还是中国银监会●(二)中国银保监会的职责材料p75●第二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概述●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股东资格审查●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审批●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的任职资格管理●第三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概述●二、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监管概述2022名词解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课本301●(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三)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监督管理●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监管概述●(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内部控制的目标●2、内部控制体系及措施●(三)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第四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概述●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性监管的手段2021年论述课本305●(一)非现场监管●(二)现场检查●(三)并表监管●(四)强制性信息披露●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置措施●(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制裁●(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或重组●(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撤销。
经济法学期末复习总结重点.doc
经济法review经济法第1章:法律基本原理法的特征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习惯的行为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规范。
我国的法律渊源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带有普遍性的法律关系,如《刑法》《民法总则》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某一方面社会关系,如《公司法》《证券法》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我国的法律渊源(续)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国际条约和协定法律规范_种类授权性规范规定人们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可以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可以 .... 有权……、享有……权利义务性规范命令性规范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规定主体应当或者必须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规范。
应当 .... 必须……、有……义务禁止性规范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
不得 .... 禁止……法律规范_种类(续)强行性规范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
如: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任意性规范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
如: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法律规范_种类(续)确定性规范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需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具体内容由有关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者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
准用性规范:本身没有具体的规则内容,而是规定可以援引或者参照其他有关规定内容的法律规范。
马工程经济法学重点整理
马工程经济法学重点整理
本篇文章主要针对马工程经济法学进行重点整理。
马工程经济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涉及到经济学、工程学和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下面将重点介绍马工程经济法学的几个方面。
一、马工程经济学
1. 马工程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基本概念和方法论;
2. 马工程经济学的价值评价方法,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
3. 马工程经济学的决策方法,包括传统决策方法和现代决策方法;
4. 马工程经济学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本管理、风险管理等。
二、马工程法学
1. 马工程法学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
2. 马工程法学的法律职责,包括合同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3. 马工程法学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包括法律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索赔等;
4. 马工程法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三、马工程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势
1. 马工程经济法学的学科交叉发展趋势;
2. 马工程经济法学在数字化时代的应用;
3. 马工程经济法学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总之,马工程经济法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交叉学科,其研究内容涉及到经济、工程和法律等多个领域。
对于工程管理人员来说,掌握马工程经济法学的相关知识,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工程项目,提高项目的效益和成效。
2023年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1. 经济法旳概念: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整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整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旳多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整,增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旳法律规范旳总称。
2. 经济法调整旳对象:1、国家经济调整关系是经济法旳调整对象经济法旳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整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旳多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整关系,或国家经济调整管理关系。
2、调整对象旳特定性使得经济法成为一种独立旳法律部门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旳国家经济调整关系迥异于平等主体之间旳民商事关系,也与老式旳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不一样,这使得经济法成为一种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迥然有别旳独立旳法律部门。
3. 经济法旳功能:保障和规范国家调整,增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
4. 有关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旳地位1、经济法是一种独立旳法律部门。
2、经济法是宪法之下旳一级部门法,其地位与民商法、刑法略同。
3、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亲密,尤其是同民商法和行政法旳关系,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旳问题5. 经济法旳体系: 1、市场规制法(市场障碍排除法);2、国家投资经营法;3、宏观调控法。
6.垄断旳概念: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用经济旳或者非经济旳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者阻碍竞争旳状态或行为。
7.垄断旳类型: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集中 3垄断协议 4行政垄断8.垄断旳控制模式:1 构造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2 行为主义垄断控制模式9.垄断旳认定原则:1 自身违法原则 2 合理原则(导致了损害才加以限制)10.法律对垄断行为旳规制:1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旳规制:各国旳反垄断法一般都明确规定严禁价格歧视、强迫交易、掠夺性定价和独家交易等行为。
2 对垄断协议旳规制:垄断协议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如联合限价、串通投标,后者如限制转售价格,各国反垄断法均明确严禁之。
3 对经营者集中旳规制:企业吞并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新陈代谢旳正常形式,反垄断法所要规制旳企业吞并是指那些明显变化市场构造、产生或增强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反竞争效果旳企业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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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程学习目标
1、了解什么是经济法 2、了解经济法的各项具体制度 3、培养经济法思维 4、提升法律分析能力
5、掌握“方法”
获取、更新知识的方法 深入思考的方法 提升自己的方法
知识 反思、观照
智慧
七、我国经济法学发展的特点
新兴 独立 在不断发展之中 (1)多学科的知识 (2)多角度观察国家与市场的关系
政治能力》 (四)现代经济法在一战前后的德国
形成 《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
概念诸说
(一) 社会协调说
日本 金泽良雄 :“经济法不外乎是适 应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也 就是主要为了以社会协调的方式来解决 有关经济循环所产生的矛盾和困难(通 过市民法进行的自动调节作用的局限) 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在资 本主义社会,为了以‘国家之手’(代 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的,即 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 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 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经济法学
绪论纲要
一、课程体系 二、参考教材 三、其他参考资料 四、教学计划 五、经济法现象观察与归纳
六、课程学习目标 七、我国经济法学发展的特点
一、课程体系
绪论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主体制度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二、参考教材
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 社2008年版;
四大代表性的学者
杨紫烜(北京大学) 李昌麒 (西南政法) 刘文华 (人民大学) 漆多俊 (中南大学)
绪论纲要
一、课程体系 二、参考教材 三、其他参考资料 四、教学计划 五、经济法现象观察与归纳
六、课程学习目标 七、我国经济法学发展的特点
第一编 一般理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 第三章 经济法的原则 第四章 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
李昌麒: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 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 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 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需要干预说)
杨紫煊: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 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国家协调说)
刘文华: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机关、社会 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经济管理过程中 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纵横统一说)
垄断市场经济 —— 经济法(三部分)
1、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 除市场障碍而制定的反垄断法、不正当 竞争法等,统称市场规制法。
2、为规范和保障各种社会主体进入市场 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3、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促导方式对社会 经济实行引导、促进和宏观调控而制定 的宏观调控法。
经济法突破民商法的传统框架,逐步建 立起公平、安全、社会责任本位等重要 法律原则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 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2、杂志与论文 《经济法论丛》、《经济法研究》、《 经济法评论》;其他法学、经济学杂志 等。
四、教学计划
教学方法:法条学习、理论分析 、案例研究、课堂讨论
考试结构:平时成绩(课堂讨论 、出勤表现);期中考试;期末 考试(选择题、法条分析题、理 论题、案例)
五、经济法现象观察与归纳
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法现象观察 即将学习的经济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 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 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 项:
(三)国家失灵 1、运行效率低下 2、过度干预 3、供给不足 4、偏离社会需要 5、权力寻租
(四)传统法律部门的局限性
不同的经济形态需要不同的法律制度
自由市场经济 —— 民商法和行政法
传统民商法的重要原则,如平等、契约 自由、过错责任原则,所有权绝对原则 等受到了冲击。而行政法只涉及国家对 治安、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控制,不涉 及经济内容。
市场障碍 — 国家强制规制 — 市场规制法 市场唯利性—市场主体的准入—市场主体法 市场滞后性— 国家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法
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 的轨迹我们可以看出:
民商法无法治愈市场的缺陷,无法解决 效率与公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 的矛盾。而计划排斥市场的作用,严格 限制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二者都无法 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法由此产生, 其目的既要确认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又 要规范政府的经济行为。
力的长期维持;
③控制人口增长;
④有限增长的经济;
⑤强调小规模;
⑥保护环境和系统的质量。
第四章 经济法的地位、体系
经济法的地位即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 地位,它主要是指经济法是否为一个独 立法律部门,它的重要性及其与其它部 门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是独立部门法 (一)部门法的含义及其划分标准
部门法: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 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市场失灵 自然经济—— 商品经济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市场调节机制: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
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市场失灵:
1、市场障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导致 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
2、市场惟利性(导致社会经济中存在 一些市场主体难以或不愿进入的领域)
3、市场被动性和滞后性(导致全社会 的生产过剩或者投资不足)
(四) 企业法说
德国 库拉乌捷:经济法是规定企 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何种地位、国家 对企业进行何种程度的领导、扶持 和监督的法律。
日本 西原宽一
三、前苏联的经济法概念
拉普捷夫 纵横统一说
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其理论基础是 横向和纵向经济关系的统一,是所有这
些关系中的计划要素和财产要素的结合。
四、我国经济法主流观点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与传播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概念诸说 三、前苏联的经济法概念 四、我国经济法主流观点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与传播 (一)1775年摩莱里的《自然法典》 (二)1842年德萨米的《公有法典》 (三)1865年蒲鲁东的《工人阶级的
国家干预是一把 “双刃剑”
第三章 经济法的原则
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指资源在生产和再生
产各个环节上的合理和有效的流动和配 备。 2.适度干预原则: 适度干预是指国家在经济自主和国家统 制的边界或者临界点上所作的一种介入 状态。
3.社会本位原则:
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 法的本位思想。
各种定义包含的主体因素
国家
所有者 劳动者
企业
消费者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对“需要国家干预”的理解
“需要”:国家与市场的双向互动 “干预”:
——包括调节、协调、调制、管理、调 控、纵横统一等形式 ——包括常态的和特殊状态下的(非常 态的,如战时状态、紧急状态)
——包括强制性的和指导性的 ——包括宏观的和微观的 ——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
漆多俊: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 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 促进社会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调节说)
王保树: “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 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之间的以社会 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与调控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社会公共性说)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西方经济法产生的轨迹 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的轨迹 三、经济法产生的根源
一、西方经济法产生的轨迹
(一)几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阶
段后产生 观点二:随国家和法律产生产生,但作
为独立的法律力量是资本主义社会开始 观点三:产生于古代社会 应取之观点
(三)调整普遍利益说
法国 罗伯萨维 :经济法是旨在保 证特定时刻和特定社会中,国家和 私人经济代理人的特殊利益和普遍 利益之间平衡的规则的总称。
瑞士学者 经济宪法或经济公法
(二)国家干预说
日本 江上勋
经济法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通过 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无力解决的调 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规。
法国 德让
二、经济法的体系
市场主体法 市场秩序法 宏观调控法 经济监管法
第二编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概述 经济法中的政府 经济法中的行业协会 经济法中的企业
第八章 经济法中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主要是法律所调整的 不同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 法律调整的方法。
(二)经济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条件
1、经济法有独特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在国家
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指在 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 家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
2、经济法有独特的调整方法:既采取强行性规范方 式,又有许多任意性规范,尤其注重采取大量的提倡 性的规范方式,实行提倡性规范与必要的强行性规范 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既规定经济法责任和经济法制 裁等否定式法律后果,又注重采用奖励这种肯定式法 律后果形式,实行制裁与奖励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