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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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受理情形:监督检查、检验、投诉、申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部门移送或其他方 式;并填写《举报登记表》; 2.当场决定的简易程序范围:警告、公民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 3.简易程序实施时,向当事人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签字或按指纹确认; 4.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在7个工作日内报所属食药监管部门备案; 5.需要立案办理的,进入一般处理程序。案件审核标准:明确的嫌疑人、客观的违法事实、处罚范 围内、由本部门管辖; 6.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部门批示,办案机构负责人确定2名以上 执法人员承办案件,执法人员遵循回避原则; 7.调查取证时,制作《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起始部分信息包括执法人员身份、证件名 称、证件编号、目的,并在终了处签字,被调查人应在笔录上逐页签字或按指纹,确认笔录真实 性; 8.需物证保全的,执法人员填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报分管负责人批准;执法时,向当 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并在7日内作出没收、查封扣押、解除等处理,解除时填写《解 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9.查封扣押时,执法人员填写《查封扣押审批表》,报分管负责人批准,执法时,向当事人出具 《查封扣押决定书》,需通知当事人在场,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记载;对查封扣押物品期限不得 超过30日,需要延期的,食药监管部门填写《查封扣押延期审批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作出审批 决定后,执法人员填写《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需 送检的,执法人填写《检验(检疫、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告知书》,并在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 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解除时,填写《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10.需要协助的,提出协查请求,承办协助调查机关一般在加到《协助调查函》15个工作日日完成协 助调查,超出本单位智能的,在3日内将函件退回,并书面告知; 11.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填写《涉嫌犯罪案 件移送书》,移送同级公安部门,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并抄报上级食药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决定立案的,食药部门在接到公安部门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填写《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 书》,移交给公安部门,同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12.案件承办人撰写调查终结报告,内容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证据、办案程序,所违反法律 条目、处罚建议并签字; 13..由3名以上人员合议,填写《案件合议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意见有调查补证、成立处罚、 不成立撤案填写《撤案申请表》; 13.作处罚决定前,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14.组织听证,与合议意见一致的,作出处罚决定;不一致的,提交负责人集体讨论;证据不足的, 退回补证; 15.填写《陈述申辩笔录》,复核成立的,采纳当事人意见;不成立的,按照原行政处罚执行; 16.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经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对于重大、复杂案件, 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填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加盖公章,物品 需没收的,填写《没收物品凭证》,处理没收物品时,填写《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及《没收物品 处理清单》,报分管负责人批准;需整改的,填写《责令改正通知书》; 17.按照优先顺序,送达情形有:当场交付、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四种方式; 18.当事人在场,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当事人不在场 的,7日内送达,本人不在时,交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代表、其他负责 人签收; 19.留置送达:邀请相关人员到场,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并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 程; 20.邮寄送达:委托就近食药部门代送或用“双挂号”邮寄送达; 21.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22.案件执行根据情况有:当场执行、按期执行、分期执行、停止执行、强制执行等情形; 23.按期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在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24.分期执行: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批准后签字盖章; 25.停止执行: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进行; 26.当场执行:收缴罚款后,向当事人出具统一的罚款收据; 27.强制执行:食药部门自期限届满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前填写《履行行 政处罚决定崔告书》,当事人申辩的,制作《陈述申辩笔录》《陈述申辩意见书》;催告书送达10 日日,当事人仍未履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集体/合议 (12)
不成立
成 立
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13)
无 异 议 有 异 议 组织听证 (14) 陈述申辩 (15)
不一致
当场送交 (18) 留置送达 (19) 邮寄送达 (20) 公告送达 (21)
撤案
送达(17) 执行、结案 (22)
停止执行 (24) 分期执行 (25)
审批、处罚 (16) 监督处罚 (28)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流程图
处室/受理(1)
简易程序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程序
执法人员/当场处 罚决定 (2)
不通过
审核(5)
通过
处室/立案 (6)
退回
执法人员/调查取证(7)
物证保全 (8)
查封扣押 (9)
申请协助 (10)
案件移送 (11) 证 据 不 足 集 体 讨 论
证据不足
当场实施 (3)
执法人员/调查 终结报告(12)
当场收缴 (26) 强制执行 (27)
成立
采纳
不成立
案件备案 (4)
按期执行 (23)
结束流程
28.按照情节轻重程度,分为责令改正、变更或撤销、撤销资格、移送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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