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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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复习题一、概念1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得地点,以及遗留与犯罪行为有关得各种犯罪痕迹、地点与物证得场所。

2现场勘查:就是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事实,而依法运用一定得策略方法与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得场所与人、事、物进行得现场勘验检查与现场调查访问得一项侦查措施。

3现场访问:就是指侦查人员为查明案情,发现、收集侦查线索与犯罪证据,在实地勘验过程得同时或前后,围绕案发现场,运用一定得策略、方法,对与案件有关得人、事、物进行查访得一种侦查活动、4现场勘查指挥:就是指依法确认得现场勘查指挥人员亲临犯罪现场,引导、协调、组织现场勘察人员实现、完成现场勘察任务得行为。

5现场勘验、检查:就是指勘察人员运用自身感官与科学技术方法,依法对与犯罪有关得场所、物品、文件、人体、尸体等进行得观察、检查、检验、记录与提取痕迹物证得活动、6现场勘验记录:就是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验过程中,依法运用文字记录、绘图、照相、摄像等方法,将现场上与犯罪有关得情况与勘验活动加以固定得一种法律文书。

7现场搜索:就是指在现场实地勘验得过程中,为了寻找、发现遗留于现场外围得与犯罪有关得痕迹、物品、尸体、尸块及隐匿得犯罪嫌疑人而进行得一种查缉活动。

8现场分析:就是指在现场访问与现场勘查结束之后,现场勘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得组织下,依据勘查、访问所获得证据与信息等材料,经过充分得讨论与研究,对事件与案件情况所作得系统剖析、推断。

9现场实验:就是为了证实与案件有关得某一事实或现象就是否存在,或者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怎样发生,而参照案件原有条件将该事实或现象加以模拟演示得一种现场勘验方法。

10原始现场:就是指案件发生以后到现场勘验之前,没有遭到人为得或自然因素得改变与破坏得现场。

11动态现场:就是指发案前之状态由于犯罪行为得实施而发生了很大变化得犯罪现场。

12杀人案件现场: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故意非法剥夺她人生命时,实施杀人、碎尸、隐藏、掩埋、抛散尸体、尸块及其她与犯罪有关得痕迹,物证得场所。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1. 什么是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指在刑事、行政、民事等案件中,执法人员或调查人员为了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确定证据,采集相关信息,进行实地勘查的一种调查方法。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获取到直接的、客观的证据,为后续的调查和司法程序提供依据。

现场勘查通常包括对案发地点、物品、人员等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并采集相关的物证和证人口供。

现场勘查过程中需要仔细测量、拍照、录像等手段来保留现场的原貌和相关信息。

2. 现场勘查的目的和意义现场勘查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调查方法,在刑事案件中尤为重要。

它能够直接还原案发现场的情况,获取到客观真实的证据,并从中推断出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可能性。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 确定案发地点和范围现场勘查可以帮助确定案件发生地点及其周边环境,进而确定案件的范围。

这对于后续的调查和侦破工作至关重要。

(2) 寻找、保护和固定物证现场勘查是为了寻找、保护和固定与案件相关的物证。

物证往往能够提供直接的证据,通过对物证的采集和分析,可以揭示案件的真相。

(3) 了解案发过程和经过通过仔细观察现场,勘查人员可以推断出案件发生的经过和可能性。

他们可以从现场留下的痕迹、破坏情况等方面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动机。

(4) 获取目击者口供现场勘查还可以帮助调查人员获取目击者的口供。

勘查人员可以与目击者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对事件发生过程的观察和记忆,并将这些口供作为调查工作中的重要参考。

3. 现场勘查的步骤和方法现场勘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勘查准备在进行现场勘查之前,勘查人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了解案件背景、掌握相关资料、准备必要的勘查工具等。

(2) 现场观察和记录勘查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后,首先进行现场观察。

他们需要详细记录案发地点的环境、布局、痕迹等情况,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以保留证据。

(3) 物证采集和保护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勘查人员需要采集与案件相关的物证。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一、犯罪现场概念: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

特点:(一)现场上储存着犯罪信息(客观存在)1、犯罪信息的明态反映性2、犯罪信息的潜态反映性(二)现场上有犯罪痕迹、物证可查(能够认识)(三)现场状况有易变性(变化发展)分类:1、根据犯罪现场形成后有无变动,分为原是现场和变动现场•原始现场。

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现场勘查前,犯罪现场的状态没有因受到人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发生改变而保持作案原貌状态的现场。

•变动现场。

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犯罪现场的勘查前,犯罪现场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作用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改变的现场。

2、根据现场在案件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为主题现场和关联现场•主体现场。

通常是指作案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地点。

具体说,就是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主体现场是每一起犯罪案件所必备的。

一般情况下,一起案件只有一个主体现场,有时也会出现一起案件有多个主体现场的情况。

•关联现场。

是指与实施主要犯罪行为有关的处所。

主要包括犯罪预谋活动和处理赃物、罪证等活动所涉及的处所。

•意义:划分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的目的在于强调勘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序性。

3、按现场的真伪性质、有无伪装分为真实现场、伪装现场和伪造现场•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未蓄意加以伪装的犯罪现场。

•伪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真实的犯罪动机与目的,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蓄意进行了歪曲真相的布置、改变犯罪现场状态后形成的现场。

•伪造现场,是指行为人出于各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场。

•伪造现场与伪装现场的本质区别在于伪造现场客观上根本没有所报称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假案现场,而伪装现场是确有犯罪事实发生,是真实的犯罪现场。

4、按现场所处的空间,可分为露天现场、半封闭现场、室内现场5、根据犯罪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形成阶段的不同及其在犯罪功能上的差异,可分为预备现场、实施现场、掩盖现场二、现场保护概念:是指犯罪案件发生后,为保护现场原状,使之免受变动或破坏,依法采取的警戒、封锁等保护措施。

刑事侦查2

刑事侦查2


勘验重点(入室-拦路-旅途)
第九节 现场分析

一、概念

二、应解决的问题
第八节 几类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一、涉枪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场—弹孔-弹壳-火药-性质) 勘验重点(盗枪-抢枪-持枪犯罪)
二、杀人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地点-身源-案发时间-凶器-死因 -过程-条件) 询问要点(第一个-被害人家属-知情人-受伤人) 勘验重点(犯罪地点及周围-尸表-痕迹物证)
犯罪行为分外重要。
5、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现场勘查所获取的资料,都可以为 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提供客观依据。在
现场分析中会有详细介绍。
三、现场勘查的要求
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合法
及时: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
场!
要求做到5个及时,及时 出动赶到现场,及时进行调 查访问,及时发现采集痕迹、 物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二、现场勘查人员的组成与职责(分工) 组成:侦查破案的领导人、侦查员、技术人员、案发地的保安 或民警、见证人、有关人员(检察人员和专业人员)
职责(分工):现场保护:由派出所民警、内部保卫干部
调查访问:侦查员、吸收派出所民警、内部保卫干部 勘验检验:技术员、侦查员等(警犬训练员) 搜索堵截:侦查员、警犬训练员、派出所民警等
第二节 现场勘查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搜集证据,查明犯罪 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运用刑事调查和科学技 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物品、人身、 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调查和实地勘验。 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所进行的勘 验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
二、现场勘查的任务 基本目的:发现、收 集痕迹物证,判明事件性 质,分析研究犯罪分子的 个人特征和实施犯罪的情 况,正确确定侦查方向和 范围。

什么是现场勘查

什么是现场勘查

什么是现场勘查勘验、检查⼜称现场勘查,是侦查机关获取第⼀⼿证据材料的重要⼿段。

那什么⼜是现场勘查呢?下⾯店铺⼩编就此问题作了详细介绍,欢迎阅读该⽂章,希望以为⼤家带来帮助!什么是现场勘查勘验、检查⼜称现场勘查,是侦查⼈员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体、⼈⾝等亲临查看、了解与检验,以发现和固定犯罪活动所所依赖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种诉讼活动,是侦查机关获取第⼀⼿证据材料的重要⼿段。

现场勘查包括现场勘验、物证检验、⼫体检验、⼈⾝检查和侦查实验五项内容。

现场,指犯罪⼈实施犯罪的地点或者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和物品的场所。

⼀个犯罪可以有⼀个犯罪现场,也可以有⼏个犯罪现场。

如绑架现场、拘禁现场。

杀害现场、抛⼫现场等。

⼀、现场勘查的任务1、发现和取得犯罪活动留下的痕迹和物品。

如指纹、⾜迹、⾎迹、打⽃痕迹、凶器。

2、向被害⼈即周围群众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有关犯罪的情况。

即寻找⽬击证⼈。

现场勘验笔录包括现场照⽚、绘图,都是重要的证据资料。

如强奸案都要有现场勘验笔录。

现场发现了搏⽃痕迹、精斑、⽑发、有迷幻药残留物的⽔杯、嫌疑⼈遗留物品、⾜迹、指纹,或者周围群众听到过呼救声,这都是重要的犯罪证据。

即使没有取到这些证据,现场勘验也是⾮常必要的。

强奸罪多数没有直接⽬击者,被害⼈陈述和嫌疑⼈⼝供是重要证据。

被害⼈陈述和嫌疑⼈⼝供都带有主观性,现场勘验拍摄的房间号、屋⾥的设施、家具摆放的位置等是客观的,主观的陈述必须和客观证据相⼀致才可以采信。

⼆、物证的提取和检验现场勘验要及时收集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品,防⽌物证消灭和毁灭。

现场提取的物证与实物的对⽐称为物证检验。

如提取现场⾜底的花纹与嫌疑⼈的鞋对⽐;提取现场的烟头⽤其唾液与嫌疑⼈的DNA对⽐;提取现场的⾎迹与嫌疑⼈的⾎型对⽐。

三、⼫体检验通过⼫体表⾯和⼫体解剖的勘验,以确定死亡的时间和原因、致死⼯具和⼿段、⽅法等。

四、⼈体检查⼈体检查是为了确定被害⼈、嫌疑⼈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理状态,依法对其⾝体进⾏检查的诉讼活动。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1、基本概念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见犯罪现场)。

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2、内容:包括实地勘查、调查访问和资料整理3个方面。

实地勘查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划定勘查范围,确定勘查顺序,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笔录,并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进行提取和保全。

勘查中,应对事主、目睹人、发现案件的人和现场保护人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经过以及有关罪犯情况。

勘查结束后,应召开临场会议,对案件性质以及犯罪的人数、时间、工具、手段等进行讨论和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

3、要求现场勘查必须邀请2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

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品要请见证人过目,并在勘查笔录上签字。

现场勘验笔录(此处印制机关名称)现场勘验笔录勘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_____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天气勘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勘验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验过程及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勘验人员: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关于XXX滥伐林木案件相关情况的鉴定结论2016年x月x日,受XXX森林公安局委托,xx林划设计队组织xx等3人,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xx、xx点安局民警xx的陪同及XXX见证下,对该村大石坡林木采伐、占用林地案件进行了现场勘验调查,其结论如下:一、勘验方法因被采伐林木只留下了伐桩,故采用还原法调查型积。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一.名词解释1.犯罪现场:是指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人、物、时、空的存在及其内在关系的总和。

2.犯罪时间:广.是指犯罪分子产生犯罪意图进行犯罪预备活动到实施犯罪直至被缉获归案的一个较长时间.是对侦查工作具有直接作用的,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时间,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活动的时间。

3.原始现场:刑事案件发生后到现场勘查之前这段时间现场没有受到人为的破坏或重大自然力的改变和破4.变动现场:案件发生后到实施勘验前这段时间现场受到人为破坏或重大自然力的改变和破坏。

5.伪装现场:刑事案件发生后到实施勘验前时间内现场受到人为破坏或重大自然力改变和破坏。

6.现场勘查:侦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进行的现场勘验检查和现场访问的一项侦查措施。

7.现场保护:刑事案件发生后,首先到达犯罪现场的警察或其他有关人员运用各种有效措施和方法,确保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不遭破坏和变动的一种行为。

8.现场勘验指挥:依法确认的现场勘验指挥人员亲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现场勘查人员实现完成现场勘查9.现场访问:侦查人员为查明案情,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实地勘验过程的同时或前后,围10.现场勘验检查:(实地勘验,现场检查):指勘查人员运用自身感官和科学技术方法,依法对与犯罪有关11.现场勘验记录:指如实反应刑事案件现场的客观状态和勘察人员执行勘察情况的法律文书和有关图像资12.现场绘图:运用制图学的原理和方法运用于现场勘查,准确的记录犯罪现场及其与周围环境之间的位置13.现场分析:是指在现场访问和现场勘查结束之后,现场勘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指挥人员的组织下,依据勘14.爆炸案件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运用爆炸手段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物破坏的场所及其他遗留有与爆炸15.犯罪现场重建:运用科学技术方法,根据现场痕迹物证的相互关系,分析判断罪犯现场的行为过程的一16.盗窃案件现场犯罪行为人以非法手段夺取公私财物的处所及遗留与盗窃犯罪行为相关的痕迹,物证的场17.微量物证:物证技术中一个专门术语,是指在案件调查中依法搜集到与案件有联系,通过对其物理或化称。

现场勘查概述

现场勘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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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查工作的头几个小时,其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 因为失去了时间就等于蒸发了真理。误都意味着永远失去一些 本来可以获得的证据和线索.”

——拉.别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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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勘查怎样做到及时
• (1)刑事侦查部门要建立健全昼夜值班备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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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勘查的任务 (规则第三条)
• (一)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 物证及其他信息
• (二)存储现场信息资料 • (三)判断案件性质 • (四)分析犯罪过程 • (五)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 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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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 容(规则第五条)
• (2)侦查、技术人员要树立雷厉风行的战斗作风,随时 做好出现场的思想准备
• (3)要配备能够满足及时赶赴现场需要的交通工具等物 质设备供现场勘查用的各种器材设备要处于随时可用的状 态
• 福建规定:公安机关接报案后,执行现场勘验、检查的人 员应当在1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 展开勘验、检查工作,遇有紧急情况或者发现重要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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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事例表明,由于现场勘查搞得不细, 往往给工作来很多麻烦,甚至使案件长期 定不了案。有的案件,犯罪分子被抓了, 也供认了犯罪的具体情节,但是,由于勘 查现场工作做得太粗,漏掉了重要痕迹物 证,因而对犯罪分子供认的重要情节,无 法认定。
• 如何做到细致?
• “蹲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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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现场勘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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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 现场勘查,也叫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利用 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 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1. 任务名称: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中,警方或相关执法机构在案发现场进行的实地勘查和调查活动。

通过亲自到达现场,勘测、检查和收集各种物证和现场信息,现场勘查旨在还原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为案件的研究和解决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 现场勘查的重要性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的重要环节之一,具有以下重要性:2.1 寻找案发关键线索通过对现场进行细致认真的勘查,可以发现一些关键线索和关联物证,这些线索和物证可能对案件的侦破和研判产生重要影响。

2.2 还原案发现场情景现场勘查可以还原案发现场的情景,包括案发地点的布局、环境特征、可能的入侵路径等。

这些信息对于重现案发过程、确定作案手段和动机等具有重要意义。

2.3 收集物证和现场信息现场勘查是收集物证和现场信息的主要手段之一。

物证和现场信息可以提供案件的客观证据,对于推断案件经过、鉴定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等具有重要价值。

2.4 辨别犯罪手法和动机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和分析,可以初步判断案件的犯罪手法和动机。

这对于进一步调查和查证相关信息非常重要。

2.5 防止证据破坏和损失现场勘查的及时进行可以有效防止案发现场的物证被破坏和损失,确保案发现场的原始情况得以保留和记录。

3.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和步骤现场勘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3.1 现场勘查准备在进行现场勘查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案件基本情况、获悉现场位置和条件等。

3.2 现场勘查的实施现场勘查的实施包括以下步骤:3.2.1 现场踏勘现场勘查人员首先要对案发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的环境和情况。

3.2.2 现场照相与录像现场勘查人员需要使用摄像机和录像机等设备,对案发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

这些照片和录像可以用于案件分析和后续侦查。

3.2.3 现场勘验现场勘查人员需要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验,包括勘验现场痕迹、采集可能的物证等。

3.2.4 物证保护和封存在勘验过程中,现场勘查人员需妥善保护和封存现场发现的物证,以确保物证的完整和可靠性。

犯罪现场勘查

犯罪现场勘查
⑵、有利于收集犯罪证据和发现侦查线索;
⑶、有利于保守现场勘查工作的秘密;
6、现场保护的原则:⑴、迅速及时;⑵、救助优先;
⑶、尽可能保持现场原始状态。
第三、四章现场勘查
1、现场勘查:指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发现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刑事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对被害人、事主和其他知情人进行调查询问的一项初动侦查活动。
犯罪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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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勘查
第一章犯罪现场
1.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2.犯罪现场的构成
⑴、时间、空间要素,基本要素;
转移法、板桥法、提取法。
⑵、水中尸体的保护:静水无需打捞;
有冲走危险应固定或打捞上岸后遮盖保护。
⑶、火场尸体的保护:尸体有被烧毁或被倒塌的砖石覆盖危险,应设法将尸体移出火场保存。
⑷、吊挂尸体的保护:剪断绳索要点有二:①、下面有人托住;②避开绳结及身体接触的部位剪断
5、现场保护的意义:⑴、有利于查明现场内发生的犯罪行为;
⑵、现场勘查是发现侦查线索和收集破案证据的重要手段;
⑶、现场勘查所获的情况是侦查破案的客观依据。
6、见证人:勘验、检查现场时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
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情况:
(1)与案件有关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2)在职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公安人员或刑事技术鉴定人员
(3)有犯罪嫌疑或因违法犯罪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

浅析现场勘查

浅析现场勘查

浅析现场勘查作者:王学顺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8期摘要:现场勘查是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

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本文就现场查勘的目的、要求、意义三个方面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现场勘查;物证;现场现场勘查是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

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包括实地勘查、调查访问和资料整理三个方面。

实地勘查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划定勘查范围,确定勘查顺序,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笔录,并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进行提取和保全。

勘查中,应对事主、目睹人、发现案件的人和现场保护人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经过以及有关罪犯情况。

勘查结束后,应召开临场会议,对案件性质以及犯罪的人数、时间、工具、手段等进行讨论和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

一、现场查勘的目的现场查勘是破案过程中查明事实的关键步骤,案件的侦破需要分析取证,这都依赖于现场查勘的结果,所以做好第一步是我们从事刑侦的必修课题,那么,首先我们要明确现场查勘的目的。

细致、客观地现场查勘可以为交通事故性质进行划分提供依据现场勘查的任务,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可以为下一步侦查破案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在现场查勘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存储现场信息资料,一定要做到事无巨细,把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每一可疑证据都存储,并且做好保护工作。

通过对现场的查勘,我们可以判断案件性质,即案件本身具有的本质属性。

案件的性质由实体法的内容决定,是划分案件类型的依据。

凡是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客体的属刑事案件;侵犯民事法律保护的客体的属民事案件;侵犯行政法保护的客体的属行政案件。

第十章 犯罪现场勘查07

第十章 犯罪现场勘查07

第十章现场勘查第一节犯罪现场一、犯罪现场的概念犯罪现场是指由犯罪行为引起变化的客观环境的总称。

它包括案件发生的地点和同案件有关的其他场所。

案件发生的地点,是指犯罪分子着手侵犯犯罪对象并直接给社会带来危害后果的地点。

例如,杀人案件的杀人地点,盗窃案件的盗窃地点,抢劫案件的行抢地点,等等;同案件有关的其他场所,是指除了发生案件的地点之外,其他遗留有同案件有关的痕迹、物体的一切场地和处所。

在通常情况下,一起案件只有一处现场。

有时候,一起案件也可能有几处现场。

因为有些犯罪,特别是一些复杂的犯罪,犯罪分子必须有准备犯罪、实施犯罪和处理罪证的过程。

这一过程,一般不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在一个地点完成,而往往是在几段时间内在几个地点陆续完成的。

这样,就形成了若干个发展阶段内的几处现场。

应该指出的是,犯罪分子进入和逃离有关场所的路线,也应视为犯罪现场的范围。

因为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的来去路线,无疑也与案件有关。

例如常常在来去路线上留下犯罪分子的脚,留、坐卧痕迹等,在逃跑的路线上还会留下赃物或其他有关痕迹和物品。

从上不难看出,对犯罪现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是一个地域概念。

犯罪现场是犯罪人为了实现其犯罪意图,在一定时间、空间侵犯一定的对象,从而引起该对象及其所在物质环境发生一系列变化的客观存在。

换言之,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然要受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所限制,必然要受一定时空中的一定客体所制约。

就是说,犯罪现场必须具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犯罪的时间和空间和被犯罪侵犯的物质实体的变化三种要素,缺一不可,离开任何一种要素,犯罪现场就不存在。

二、犯罪现场的类型犯罪现场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成下述几类:(一)按现场有无破坏划分按现场有无破坏,可以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原始现场是指从犯罪分子逃离现场到侦查员开始勘查前,没有遭到人为的非故意和自然原因破坏的现场。

变动现场,是指案件发生以后,由于人为非故意或自然原因而改变了原始状态的现场。

(二)按犯罪分子活动的先后划分按犯罪分子活动的先后,可以分为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等。

现场勘查概述(精)

现场勘查概述(精)
因此,勘查现场时收集占有情况的多少,掌 握材料质量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着侦查工作的 顺利开展,而且常常预示着侦查工作的结局。
(三)现场勘查是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 据的重要途经
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形成的, 现场上各种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都可以 作为侦查破案的重要线索。通过现场勘查,可 以获取物证、书证,可以获取证人证言,可以 听取事主或被害人的陈述;送请鉴定的痕迹、 物品,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现场勘查取得的;现 场勘查记录也是印证犯罪分子口供的重要证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虽不能说全 部通过现场勘查获取,但可以说这些证据中多 数都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获取,或者说取得这些 证据都与现场勘查有着密切联系。
(二)现场勘查的客体是特定的现
场勘查的客体,即实施现场勘查的对象。 现场勘查的客体仅限于与犯罪有关的人 和事,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 (包括被害人、犯罪人或犯罪嫌疑人)、 尸体等,即使是现场访问,也是围绕着 与犯罪有关的情况及其后果进行的,凡 与犯罪无关的各种人、事、物等均不在 勘查之列。
(三)现场勘查性质是一种执法行为
(二)现场勘查所获取得情况是侦查破案 的客观依据
刑事案件侦查,首先必须对案情有充分的 认识,即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对案情作出比较 全面和比较准确的分析判断,才能指导侦查工作 顺利展开。现场勘查获取的情况越多、越客观全 面,对案情的分析判断就会越准确,对犯罪分子 的人身形象和其他个人特征的刻画就越具体,确 定的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就有了坚实可靠的基础。
现场勘查概述
第一节 现场勘查的意义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二、现场勘查的意义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所谓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在案 件发生以后,为了查明事件性质及 案件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发现侦 查线索,揭露证实犯罪人,而运用 一定的策略方法和技术手段,依法 对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 物品、人身、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 调查和现场勘验工作。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犯罪现场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

✹犯罪现场的分类✹1、依据犯罪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1)主体现场,通常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

✹(2)关联现场,通常是指遗留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品、痕迹的一切场所✹犯罪现场的分类✹2、依据犯罪现场形成之后有无变动情况,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1)原始现场,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犯罪现场勘查前,犯罪现场的状态没有发生人为改变或自然原因破坏的现场。

✹(2)变动现场,是指案件发生以后,由于自然或人们非故意的原因而改变了现场上的原始状态的现场。

✹(三)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3、按照犯罪活动的过程,可分为预备犯罪现场、实施犯罪现场和掩盖犯罪现场。

造犯罪现场。

✹5、按照案件的性质,分为不同的现场✹如:盗窃案现场、杀人案现场、爆炸案现场✹现场勘查的概念✹侦查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和调查访问的方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和犯罪留有痕迹、物证的一切地方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现场勘查体系现场勘查体系是指各种相互联系的勘查行为组成的整体。

✹现场保护的方法✹一、露天现场保护方法✹二、室内现场保护方法✹现场保护的方法✹1、室外,如院内、野外、道路、铁路等。

✹特点:(1)范围有时较大,痕迹物证不太明显,且有时较分散;(2)易受破坏。

✹保护的部位:(1)保护现场中心部位;(2)保护现场进出道路(3)保护留有痕迹物品的其他地点。

✹2、室内:(1)现场的出入口(2)现场的外围✹(一)现场勘查的组织:✹1、明确指挥责任✹2、现场勘查的组织分工✹(保护组、访问组、勘查组、搜索堵截组、机动组)✹3、现场勘查的其他有关人员:✹(1)指派或聘请专门知识的人;✹(2)见证人。

✹现场勘查的组织与指挥✹下列人员不能被邀请作为现场的见证人。

✹(1)现职的公安司法人员;✹(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被害人及其家属;✹(3)精神病人和心理特点不适合完成见证人义务的人;✹(4)有犯罪嫌疑或受过打击处理的人;✹(5)不到法定年龄的人(具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6)临时暂住、流动人员。

第二章 现场勘察概述

第二章 现场勘察概述

小结——本案中主要证据有: 1. 现场塑料桶上提取的指纹系犯罪嫌疑人王友定的右手小指所留; 2. 现场提取的血鞋印与犯罪嫌疑人王友定家中提取的休闲皮鞋鞋 底花纹种类认定同一; 3. 现场抽屉内小阁子上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王友定的血迹DNA鉴定 同一; 4. 在犯罪嫌疑人王友定家提取的休闲皮鞋鞋帮上提取的可疑斑迹 与死者王石古的血迹DNA鉴定同一; 5. 在犯罪嫌疑人王友定身上搜查出的26元纸币上的可疑斑迹与死 者王石古的血迹DNA鉴定同一;
三、发现、收集犯罪证据
• • • • • • • 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检检查笔笔录 视听资料
现场勘查提取的痕迹物证
现场倒在地上的红色塑料桶
内壁上提取到一枚指纹
经甄别,该指纹排除了受害者及其家属所留
在现场地板上提取到血鞋印
在现场中抽屉内格上、地板上等处提取了血迹等生物检材
四、结束勘查
• • • • • (一)结束勘查的条件 1.初步调查已经结束。 2.痕迹、物品处理完毕。 3.有关法律手续已经完备。 (二)结束勘查的善后处理
第二节 现场勘查的目的
一.查明事件情况,认定案件性质 二.查明犯罪活动情况 三.发现、收集犯罪证据 四.固定、记录现场及勘查情况 五.初步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一.查明事件情况,认定案件性质
• 所谓“事件情况”,是指已经发生的事 件是犯罪事件或是非犯罪事件。查明事件 性质是现场勘查的首要任务。
• 事件性质?案件性质??
现场勘查——现场方位照片
盖竹村村部平面图
小卖部铁门情况
中心现场图
现场照片
现 场 照 片
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Biblioteka 尸体照片尸体检验情况

刑事侦查学现场勘查

刑事侦查学现场勘查

• 4、参加人姓名、单位、职务等。
12
• 二、叙事
• 主要写明以下几点:
• 1、基本情况;
• 2、现场保护情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3、现场所在的具体地点、方位和周围环境;
• 4、中心现场勘查发现的情况;
• 5、现场勘查的结论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证及犯罪 遗留物的名称、数量、特征,具体证明提取的地点和位 置;拍摄现场照片和绘制现场图以及录像的种类、数量;
• 6、其他内容。
• 三、尾部
• 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勘查人、见证人、记录人签名,
并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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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现场分析

现场勘查中分析案情,是指现场实地勘查和现场访问基本结束后,就地召集参加访问和勘验
的人员,以开会讨论的方式,对时间的性质和有关案情进行的初步分析判断。
• 现场分析的内容:
• 1、分析时间的性质
• 2、分析作案的时间
• 3、分析作案人情况
• 4、分析作案动机
• 5、分析作案地点

6、分析罪犯在现场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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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结束勘查
• 一、结束勘查的条件 • 1、现场主要情况已经查明和研究清楚; • 2、侦查的范围、重点和应采取的侦查措施已经确定; • 3、各项法律手续已经完备。 • 二、结束勘查后的处理 • 1、撤销现场保护 • 2、运送有关痕迹、物品 • 3、处理监视和扭送的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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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现场上使用警犬进行追踪,可以指派一定的 勘验力量沿着警犬追踪的路线进行勘验。
• 二、局部观察,发现提取证据
• 三、个体勘验,关注细节
• 在个体勘验过程中,要做到有层次有步骤,循序渐 进,即做到:先静观后动手、先拍照后提取、先外表后 内部、先地面后高处、先重点后一般、先易消失后不易 消失。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百科名片现场勘查是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见犯罪现场)。

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目录介绍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现场勘查的任务现场勘查过程编辑本段介绍现场勘查crime scene,investigation at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见犯罪现场)。

目的是发现、收现场勘查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包括实地勘查、现场访问和现场讨论3个方面。

实地勘查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划定勘查范围,确定勘查顺序,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笔录,并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进行提取和保全。

勘查中,应对事主、目睹人、发现案件的人和现场保护人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经过以及有关罪犯情况。

勘查结束后,应召开临场会议,对案件性质以及犯罪的人数、时间、工具、手段等进行讨论和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

在中国,现场勘查通常由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进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可以派人参加。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需要勘查时,可以请公安机关协助勘查,也可以自行勘查。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现场勘查必须邀请2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

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品要请见证人过目,并在勘查笔录上签字。

编辑本段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及时;全面;客观;细致;合法;规范;安全。

编辑本段现场勘查的任务1、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2、存储现场信息资料3、判断案件性质4、分析犯罪过程5、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6、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法医学名词解释

法医学名词解释

法医学名词解释1。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2。

现场勘验(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发生犯罪、事故、发现尸体或遗留犯罪痕迹的地点通称为现场。

为了发现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查明案件的性质,证实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的一系列侦查行为称为现场勘验,一般由侦查员、法医、痕迹员等合作完成。

3。

法医学物证(material evidence)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实犯罪的物品和痕迹称为物证。

包括与人体有关的生物学材料,一类是人体的构成成分,例如血液、毛发、指甲、骨骼、牙齿、组织脏器等;另一类是人体的分泌物、排泄物、例如唾液、精斑、鼻涕、呕吐物、粪便、尿液等。

是重要的客观证据。

4。

物证检验:应用物理、化学、血清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方法对物证进行检查,确定其性质、种属及个人特征等即为物证检验。

5。

书证检验: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文字资料称为书证。

通过对文字资料内容进行的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科学的论证、答复委托机关所提出的问题为书证检验。

6。

鉴定:接受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对交付的有关资料,依据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委托机关的过程称为鉴定。

7。

鉴定人:被指派、聘请、委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专门人员。

从事法医学鉴定的专门人才称为法医鉴定人。

在有些情况下,专业性比较强的鉴定问题,或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也可委托具有一定法医学知识的医师进行检验鉴定,乘坐医师鉴定人。

8。

宋慈:南宋人,着有《洗冤集录》,为中国古代法医学的代表作,出版于1247年;该书是一部广泛总结尸体外表检验的书籍,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中毒、现场勘验和尸体检查等各方面都有比较科学的记载,早于欧洲第一部系统法医学着作的诞生,在世界法医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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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现场:现场显然是一个时空概念,“现”具有时间的含义,“场”具有空间的含义。

从语义上理解,现场是指存在于当前时段的特定空间。

一般而言,现场是指人们从事某种活动的地方或者某种现象或事件发生的地方。

2.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现代社会,犯罪现场包括实体场所和虚拟场所。

虚拟场所是获取电子数据和计算机网络承载信息的主要来源。

3.原始现场:是指自形成之后到勘查伊始,没有受到人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的犯罪现场。

4.变动现场: 是指发案之后的原始状态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作用下于勘查开始之前受到了破坏的犯罪现场。

5.主体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处所。

具体说,就是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主体现场是每一起犯罪案件所必备的。

一般情况下,一起案件只有一个主体现场,有时也会出现一起案件有多个主体现场的情况。

6.关联现场:是指与实施主要犯罪行为有关的处所。

主要是指犯罪预谋活动和处理赃物、罪证等活动所涉及的处所。

7.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未蓄意加以伪装的犯罪现场。

8.伪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犯罪真相,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蓄意进行了歪曲真相的布置的犯罪现场。

9.伪造现场:是指行为人出于各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场。

10.预备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实施预备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犯罪现场。

如装配、制作犯罪工具的场所,作案前的隐蔽场所等。

11.实施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如杀人地点、强奸地点12.掩盖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罪责、逃避打击而隐藏或销毁赃物、罪证的场所。

13.有组织型现场:是指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比较有秩序的犯罪现场。

14.临时起意型现场:是指非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缺乏秩序性的犯罪现场。

15.动态现场: 是指发案前之状态由于犯罪行为的实施而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犯罪现场。

16.静态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仅导致犯罪对象自身的变化,未导致犯罪对象以外的案前现场现象发生明显变化或较大变化的犯罪现场。

这类现场通常与有组织型现场相关联。

17.犯罪现场勘查: 是对犯罪现场勘验、检查的简称,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获取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而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人身、尸体所进行的勘验、检查,对事主、被害人及其他知情人员所进行的调查访问活动。

现场勘查是一项法定的侦查措施。

18.犯罪现场保护: 是指刑事案件发生后,为了使犯罪现场内的痕迹、物证免受破坏,由民警等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的封锁、警戒和对痕迹、物证实施的一系列保全、维护措施。

19.现场访问: 是指侦查人员为查明案情,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20.现场勘验:又称实地勘验,是指侦查人员为了发现、搜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人,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和存在于这些场所中的痕迹、物品、尸体以及某些与犯罪相关连的人的人身等客体所进行的勘验、检查活动。

它同现场访问一起,是现场勘查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

21.整体巡视:是指侦查人员到达犯罪现场之后,为了确定现场勘验范围、重点、顺序,对现场的内部状态、外部状态及其周围环境所进行的概览性的巡视观察。

整体巡视又称视察现场或巡视22.局部观察:是指勘验人员在整体巡视的基础上,根据已确定的现场勘验的范围、重点和顺序,有计划地把现场划分为若干个部分,对其逐一顺次或分头同步进行观察研究,以对现场局部加以记录和重建,形成相应的判断和推论,并为个体勘验作必要的准备。

23.个体勘验:是在局部观察的基础上,对现场上与犯罪有关的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所进行的直接、具体的勘验、检查。

24.静态勘验: 是指在不变动客体原来位置状况和存在条件的情况下,对其暴露部分的结构特征与形态变化进行的观察、记录和检查活动。

25.动态勘验:是在可触动或翻转客体的情况下,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客体进行的系统观察、记录、检验、显现和提取活动。

26.现场勘查记录:是指在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中,侦查人员运用文字、图形和视听资料等形式对勘验、检查相关情况进行客观记录的一种法定刑事证据。

27.现场图:现场图是用制图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犯罪现场情况进行记录的一种有效方式。

它弥补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反映现场不够全面、不够具体等不足之处。

是现场勘查记录不可缺少的形式和内容28.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勘验、检查过程中运用文字的形式,对犯罪现场的原始状态和勘验、检查情况所作的客观真实的记录。

它是现场勘查记录的基本形式之一。

29.现场制图:是侦查人员运用制图学的原理和方法,利用图形、符号固定和反映犯罪现场客观情况的现场记录形式。

现场图是现场勘查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30.现场方位图:是反映现场位置及周围环境的一种现场图。

现场方位图主要不是反映现场本身的情况,而是反映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反映现场与本案有关联的其他场所、遗留痕迹物证的地点间的关系,反映犯罪行为人进出路线和方向等。

31.现场全貌图:是以整个犯罪现场为表示内容,反映现场内部全面情况的一种图形。

绘制时要以案发地点为中心,以犯罪行为人活动的范围为界限,把犯罪行为人的活动空间、犯罪遗留下的痕迹物证以及它们相互间的位置关系等反映清楚。

32.现场局部图:是以犯罪现场中重要物体或重要地段的情况为表示内容的一种图形。

现场局部图应表明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联的重要物体的空间结构、内部构造、痕迹物证分布等内容。

33.现场平面图:是以平行垂直投影原理绘制的一种水平俯视图。

现场上的房屋和各种物体、痕迹位置、距离以及相互间关系,都以平面的形式标明在图纸上,具有简明、清晰的特点。

34.现场平面展开图:是综合运用水平投影与垂直投影原理和方法,在现场平面图的基础上,展示犯罪现场其他几个立面或顶面情况的一种图形。

必要时也可以按照需要,只展开其中一、二个与犯罪痕迹物证有关系的立面或顶面,它是一种特殊的现场平面图。

35.现场立体图:是以中心投影或角度平行投影原理和方法将犯罪现场上重要物体和痕迹的空间位置、结构反映出来的一种图形。

36.现场剖视图:是现场立体图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将立体图中一组阻挡视线部分删除,只反映现场内部或物体内部情况的一种图形。

如表示室内犯罪现场的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除去房顶来表现室内犯罪现场的情况。

37.现场综合图: 是综合运用多种绘图手段绘制的一种图形。

主要由现场方位图、现场平面图、现场平面展开图、现场立体图、现场剖视图等组成。

38.现场分析图:是一种为分析解决现场勘查中某一问题而绘制的一种图形。

该图可以用任何一种表现形式进行绘制。

39.现场比例图:是一种严格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绘制的图形。

按比例绘制的现场图可以准确表明重要物体的位置,痕迹物证及相关物体的距离等内容。

40.现场示意图:是凭观察的大致情形不按比例而绘制的一种图形,现场示意图易于绘制,在实际工作中最为常用。

在绘制过程中,对于重要的物体距离、痕迹的大小、尺寸等,可在相关痕迹物品边上用实际数字加以标明。

41.现场比例示意结合图:是综合运用比例和示意两种表现手法绘制的一种图形。

其特点是对重要物体、关键部位按比例测绘,其他则按示意图绘制,繁简得当,表现力强。

42.现场照相:是现场照相人员把犯罪现场状况及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用拍摄照片的方法进行固定和记录的现场记录形式。

现场照相也是现场勘查记录的必要组成部分。

43.现场方位照相: 是以整个现场和现场周围环境为拍摄对象、反映犯罪现场所处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事物关系的照相记录方法。

44.现场概貌照相: 又称为现场全貌照相,是以整个现场或现场中心地段为拍摄内容,反映现场的全貌以及现场内各部分关系的照相记录方法。

45.现场重点部位照相:又称为现场中心照相,是记录现场上重要部位或地段的状况、特点以及与犯罪有关痕迹、物品与所在部位的照相记录方法。

46.现场细目照相:又称痕迹物证摄影,是以现场上所发现的与犯罪有关的细小局部状况和各种痕迹物品为拍摄对象,以反映其形状、大小、细节特征等的照相记录方法。

47.相向拍摄法:是以现场中心为拍摄对象,从相对的两个方向分别对现场中某一物体或某一地段进行拍摄,以反映被拍对象前后或左右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或者反映现场中心部位与周围痕迹物品的关系。

48.交叉拍摄法:又叫十字交叉拍摄法,它是从被拍摄对象的前后左右四个不同的拍摄点进行拍摄的方法。

也可以视为是两组相向拍摄,所以它与相向照相法的要求基本相同。

49.分段拍摄法:是对拍摄对象范围较大或者狭长,不可能用一张照片反映其全部内容时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将被拍对象分成几段,按照一定的顺序连续拍摄几张照片,然后将所拍摄片拼接起来而形成一幅完整的照片。

50.回转连续拍摄法:是固定拍摄机位,水平或垂直方向转动镜头,将被拍客体分段连续拍摄成若干画面的拍摄方法。

这种方法适宜于范围较大、距离较远的拍摄对象。

51.直线连续照相法:是指相机焦平面与被拍物平面平行、等距,沿着被拍物直线移动并将其分段连续拍摄成若干个画面的拍摄方法。

这种方法适于拍摄那些处于同一平面上的客体,每个拍摄点必须与拍摄对象保持相等的距离,否则不能做到平行。

52.现场录像: 是运用现代录像技术对犯罪现场原始状况、与犯罪相关的痕迹物品及现场勘验过程进行固定和记录的专门手段。

53.现场录音: 是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利用音频记录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言语信息进行记录的一种方法。

现场录音可以将言语声音信息全面、准确地录制在一定的音频载体上,大大提高了现场勘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可信度,并且也同样起着证据的作用。

54.现场分析: 是指在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结束之后,现场勘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指挥员的主导下,依据勘验、访问所获的证据和信息等材料,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对事件性质和案件情况所作的系统剖析、推断。

55.犯罪工具: 是指犯罪行为人侵犯犯罪对象时借助的物质与能量。

56.犯罪手段: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方式,包括由各个局部性行为方式所构成的整体性行为方式。

57.犯罪目的: 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

58.犯罪动机: 即推动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意识上的起因。

59.侦查方向:是指侦查活动应在具备什么样特点和条件的人中查找犯罪嫌疑人。

60.侦查范围:是指侦查活动应在什么地区之内查找犯罪嫌疑人。

61.犯罪现场重建: 是指基于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考察分析,以及对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的利用,结合所获取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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