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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自2012 年4 月1 日起施行。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最新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最新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模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模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涉及安全事故的,应按照《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管理应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为核心,加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责任第六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项目责任人应参与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整体运行。

第八条测量、勘查、施工等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熟悉职责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第九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涉及到外来人员时,应规范其进入作业区域的程序,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三章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控制第十一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现场环境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现场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制定防火防爆措施,保障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十四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的训练和评估。

第十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相应的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第四章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的相关知识、安全规程和操作技能等内容。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课堂教学、讲座、技能操作演示等。

第十九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工作人员参与的培训情况。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1.前言本规程旨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并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

严格遵守本规程,能有效降低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率,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作业人员安全要求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培训,熟悉作业流程以及安全操作规程;2.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相应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3.作业人员应严禁在作业过程中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流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修改作业程序;5.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能疲劳驾驶或在精神不集中时进行作业。

3.安全预防措施1.在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工具无缺陷,并清除障碍物;2.作业区域必须设立合适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入内标志、禁止吸烟标志等;3.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经过合格的维护保养,进行定期检查和试运行;4.作业人员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并检查设备的接地情况;5.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并参加应急演练,熟悉应急措施和急救知识;6.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4.紧急情况应对措施1.作业人员在发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逃生措施,确保自身安全;2.作业人员应熟悉逃生通道和紧急出口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平时定期检查逃生通道的畅通情况;3.作业人员应熟悉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并经常进行演练;4.作业人员要避免慌张和人群踩踏的情况发生,保持冷静,引导其他人员有序撤离现场;5.作业人员要熟悉急救知识,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安全。

5.事故报告和调查1.任何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2.上级要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3.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对作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及时进行整改。

2023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2023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2023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稳定、高效进行,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煤层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国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

第三条安全目标:有效防控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责任: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安全主体的责任。

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保证相关管理人员到岗、到位。

第五条安全培训: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特殊从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安全信息公开: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开本单位的安全信息,包括环境风险评估、工艺流程图、安全工作方案等。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七条安全设施: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包括安全通道、安全疏散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并配备合格的安全检测设备。

第八条装备检测与维护: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四章安全作业流程第九条作业计划: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设备准备、作业流程、风险控制等内容,并按照计划进行作业。

第十条安全交底: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十三条应急演练: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推荐-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推荐-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煤层气井的钻井、完井、压裂、提取、排放等作业。

第三条本规程的目标是为了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过程安全,规范作业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七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流程和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基本知识、作业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和监控,确保煤层气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作业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作业区域的划定、人员进出的管理、交通指引和安全警示标识等。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煤层气开采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包括煤层气检测仪器、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等。

第十四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人员,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3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3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稳定进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并遵守地方规章、行业标准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规程由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管理组织编制,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第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素质。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实施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紧急救援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场所应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通道畅通,防火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撤离。

第十五条作业场所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安全帽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场所应启用高效通风设备,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在进行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前,应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遵守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安全环保部制作《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9月6日发布,2022年5月1日实施本规程共制定了9大项内容1范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地面钻井、井下作业和排水采气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未受煤炭采动影响的煤层气地面钻井、井下作业和排水采气。

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4一般规定一般管理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企业应依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遵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纠正措施,并限期整改。

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应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高危险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编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按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的安全专项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开采作业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急管理应系统地识别和确定潜在突发事件,并充分考虑作业内容、环境条件、设施类型、应急救援资源等因素,编制应急预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文(3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文(3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操作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程,以规范煤层气开采工作。

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工作人员,包括作业人员、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等。

3. 所有从事煤层气开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防止事故发生。

4. 煤层气开采作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漫无目的的行动。

二、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1.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每位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佩戴好相关装备。

2. 煤层气开采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禁止入场区域、危险区域、急救设备位置等重要信息,以引导员工进行正确的操作。

3.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之间的及时沟通。

同时,还应设置警报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发出警示信号。

4. 严禁在煤层气开采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安全运行。

三、操作规程1. 在进行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2. 严禁越过警示线或进入禁止入场区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 在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4. 煤层气开采现场必须保持干燥和清洁,以免滑倒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作业人员应定期清理现场垃圾和杂物。

5.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和安全规程,如遇突发情况需随时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四、应急处理1.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并掌握其所在区域的紧急撤离路线和安全避灾点。

2. 发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1. 引言煤层气地面开采具有复杂性、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为了保障煤层气开采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安全管理。

本规程制定的目的是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保障人身、设备和环境安全,以便达成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 范围和适用性本规程适用于煤层气开采的过程中,包括地面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以及开采煤层气的整个过程和安全管理。

3. 设备安全3.1 设备检修和维护在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认证的人员执行•在进行检修和维护时,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并建立检修记录•在检修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工具和设备3.2 设备管理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必须遵循以下规定:•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对设备进行维护时需要遵循制定的检查计划•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4. 作业安全4.1 煤层气开采方案在开采煤层气时,必须根据煤层气地质情况、环境要素和工程技术要求编制详细的开采方案,包括:•井绳系统的设计•煤层气井的布设和密度选择•井水的处理和污染物的处理方式4.2 现场安全在现场作业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对现场进行划区管理,严禁外部人员进入•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煤层气泄漏事故、火灾事故等意外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安全装备•煤层气的开采必须严格遵循采气方案,不得盲目开采5. 废弃物管理在煤层气开采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废弃物管理规定:•废物必须分类,并储存在指定的区域中•废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煤层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建立完整的记录6. 管理制度煤层气地面开采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制度7. 结论本规程对实现煤层气地面开采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必须认真执行,进一步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工作,从而确保煤层气开采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2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2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操作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程,以规范煤层气开采工作。

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工作人员,包括作业人员、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等。

3. 所有从事煤层气开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防止事故发生。

4. 煤层气开采作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漫无目的的行动。

二、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1.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每位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佩戴好相关装备。

2. 煤层气开采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禁止入场区域、危险区域、急救设备位置等重要信息,以引导员工进行正确的操作。

3.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之间的及时沟通。

同时,还应设置警报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发出警示信号。

4. 严禁在煤层气开采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安全运行。

三、操作规程1. 在进行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2. 严禁越过警示线或进入禁止入场区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 在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4. 煤层气开采现场必须保持干燥和清洁,以免滑倒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作业人员应定期清理现场垃圾和杂物。

5.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和安全规程,如遇突发情况需随时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四、应急处理1.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并掌握其所在区域的紧急撤离路线和安全避灾点。

2. 发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2)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2)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2)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第五十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在井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器材摆放处应当保持通道畅通,确保取用方便。

第五十九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在井场、钻台及井架梯子的入口处,钻台上、高空作业区和绞车、柴油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处,以及油罐区、消防器材房、消防器材箱等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条煤层气企业进行立、放井架及吊装作业,应当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架空线路。

第六十一条井架绷绳安设不少于4根,绷绳强度应当与钻机匹配,地锚牢固可靠。

第六十二条钻机水龙头和高压水龙带应当设有保险绳。

第六十三条钻台地板铺设应当平整、紧密、牢固。

井架2层以上平台应当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高度应当大于1.2米,采用防滑钢板。

活动工作台应当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置。

第六十四条钻机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当大于7;吊卡处于井口时,绞车滚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7圈;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当不少于3个。

第六十五条发电机应当配备超载保护装置。

电动机应当配备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第六十六条柴油机排气管应当无破损、无积炭,其出口不得指向循环罐,不得指向油罐区。

井场油罐阀门应当无渗漏,罐口封闭上锁,并有专人管理。

第六十七条井场电气设备应当设保护接零或者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当小于4欧姆。

第六十八条井场电力线路应当采用电缆,并架空架设;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当增加防护套。

井场电器安装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对井场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执行。

第六十九条煤层气企业安装、拆卸井架时,井架上下不得同时作业。

第七十条施工现场应当有可靠的通信联络,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第七十一条煤层气企业安装井控装置时,放喷管线的布局应当考虑当地季节风向、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等情况。

第七十二条钻进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常规钻进安全技术的要求;(二)一开、二开、钻目标煤层前等重要工序,由钻井监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三)钻井队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执行钻井作业设计中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四)选择适当的钻井液;(五)钻进施工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一、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的目的本安全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管理责任(一)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要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担任该职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作业场所安全(一)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场所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二)作业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通道,并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

(三)作业场所应进行必要的通风处理,保障空气质量,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四、作业人员安全(一)作业人员应接受健康体检,符合从业要求方可上岗。

(二)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确保个人安全。

(三)作业人员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

五、设备设施安全(一)开采设备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和安全标志,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

(二)开采设备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维修,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三)相关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要点。

六、危险源管理(一)对于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前预防事故发生。

(二)危险源附近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三)对于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源,应设置专门的防护措施和灭火设备。

七、应急处置(一)制定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并进行定期演练。

(二)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安全监督和检查(一)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模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模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的安全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程。

第二条本安全规程适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并为相关人员提供操作指导。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进行,严格执行。

第四条所有参与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人员都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

第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

第六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第七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和培训。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并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入。

第十条在作业区域内,必须听从指挥,严禁私自操作设备或改变工作方式。

第十一条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作业区域划定的安全标识进行操作,严禁闯入禁止区域。

第十二条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排班制度进行作业,不得私自调整班次。

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核实人数,确保无人滞留。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四条所有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书,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忽略操作步骤。

第十七条对于设备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八条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完善的安全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

第十九条作业区域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条作业区域内必须配备专业的防毒、防尘装备,并进行相关培训。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更换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作业区域内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并安装必要的防爆设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3)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3)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3)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第一百六十三条站场的供电负荷和供电电源应当根据《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的有关规定确定。

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应当合理,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线路应当无老化、破损和裸露现象。

第一百六十四条配电室应当有应急照明,配电室门应当外开,保持通风良好,并安装挡鼠板。

电缆沟应当无积水,地沟应当封堵。

地沟可燃气体浓度应当定期检验,避免沟内窜气。

第一百六十五条站场内对管线进行吹扫、试压时,煤层气企业应当编制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强度试验和气密试验时发现管线泄漏的,煤层气企业应当查明原因,制定修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压缩机应当允许煤层气组分、进气压力、进气温度和进气量有一定的波动范围。

第一百六十七条压缩机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应当完好。

压缩机的吸入口应当有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压缩机的各级进口应当设凝液分离器或者机械杂质过滤器。

分离器应当有排液、液位控制和高液位报警及放空等设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在煤层气脱水装置前应当设置分离器。

脱水器前及压缩机的出口管线上的截断阀前应当分别设置安全阀。

第一百六十九条煤层气脱水装置中,气体管线应当选用全启式安全阀,液体管线应当选用微启式安全阀。

安全阀弹簧应当具有可靠的防腐蚀性能或者必要的防腐保护措施。

第一百七十条含硫化氢的煤层气应当脱硫、脱水。

距煤层气处理厂较远的酸性煤层气,如因管输产生游离水,应当先脱水、后脱硫。

第一百七十一条在煤层气处理及输送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时,煤层气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并落实防冻伤、防中毒和防化学伤害等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在脱硫溶液系统中设过滤器。

第一百七十三条进脱硫装置的原料气总管线和再生塔应当设安全阀,液硫储罐最高液位之上应当设置灭火蒸汽管。

储罐四周应当设置闭合的不燃烧材料防护墙,墙高应当为1米,四周应当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2023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2023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2023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层气开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以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煤层气的高效开采。

第二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包括煤层气井施工、生产和其他相关作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并且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

第二章施工措施第五条煤层气井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施工过程中需要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煤层气井施工施工前应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正常,确保电气设备安全使用。

第七条煤层气井施工作业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煤层气井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告知,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第三章生产措施第十一条煤层气生产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第十二条煤层气生产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生产操作流程和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煤层气生产作业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耐酸酸碱鞋等。

第十四条煤层气生产设备应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煤层气的储存和运输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煤层气爆破作业应经过专门的防爆培训,并在作业现场设置监控装置,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其他相关措施第十七条煤层气开采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各岗位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煤层气开采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煤层气开采企业应配备完备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如灭火器、防毒面具等。

第二十条煤层气开采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处置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程的,应根据违法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煤层气安全规程.doc

煤层气安全规程.doc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人员、煤层气井和设备的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煤层气地面开采相关的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另行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商(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技术规范。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相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获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其中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第九条煤层气企业应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及时修订。

发生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第十条在煤层气地面开采区域存在煤矿矿井时,根据“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煤层气企业和煤矿企业双方应及时沟通煤层气地面开采项目的方案和煤矿开采计划,共享有关地质资料和工程资料,以确保煤层气企业地面和煤矿企业井下安全生产。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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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

第九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区域存在煤矿矿井的,煤层气企业应当与煤矿企业进行沟通,统筹考虑煤层气地面开采项目方案和煤矿开采计划,共享有关地质资料和工程资料,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和煤矿井下安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十条煤层气地面开采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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