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财经法规·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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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讲义

2012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讲义

2012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讲义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会计关系的主体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是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其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其特点包括:1.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2.所规定的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事项。

3.《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例题·单选题】()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A.《宪法》B.《会计法》C.《会计准则》D.《会计制度》【答案】B(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

如《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程汇总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程汇总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程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 :• •• 教材共计五章,第一章、第五章涉及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自身;第二、三、四章都是与会计工作所涉非常密切的工作。

•考试分值分布如卜:•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35分)•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5分)•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15分)•第一节税收概述•第二节主要税种•第三节税收征管•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15分)•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20分)•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6•第六节法律责任7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才【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 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剂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的定义,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通过对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做出预测,参与决策。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1 >定义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1)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调整对象:所有的会计关系(3)会计法律包描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8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4)会计法律的地位: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

2012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各章节的重点讲解汇总(附习题及解析)

2012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各章节的重点讲解汇总(附习题及解析)
目录
2012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各章节重点讲解汇总(附习题及解析)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P2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三节 会计核算P6
第四节 会计监督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一章同步模拟题及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章同步模拟题及参考答案及解析p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第二节 现金管理P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P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P
第二章同步模拟题及参考答案及解析P92-91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p
第二节 主要税种p
第三节 税收征管
第二章同步模拟题及参考答案及解析p119- p145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 Nhomakorabea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012年江苏财经法规讲义

2012年江苏财经法规讲义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要求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真实性
《会计法》于l985年1月21日,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会计法律。现行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如《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在行使会计管理职能时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一)依法建立账册。
(二)明确会计核算内容。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及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不是一切经济业务都要会计核算)

财经法规第二课

财经法规第二课

练一练
• 例题· 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指的就是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正确答案』× • 『答案解析』会计法律制度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包含在里面的。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需要注意的内容
• 【注意1】《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它是制定 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 【注意2】《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 【注意3】除《会计法》外,会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均为 调整“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 【注意4】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3)、“会 计监督制度”(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5)及“会计 工作管理制度”(2)等。 • 【注意5】《企业会计准则》的构成: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应用指南 (新) • 【注意6】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 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 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例题· 单选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 • A.会计法律 • B.会计行政法规 • C.会计部门规章 • D.地方性会计法规
)。
• 『正确答案』C
• 【例题· 判断题】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 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 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 学习目标: • 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 2、重点了解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 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对应的制定机关、法律地位。 • 3、重点熟悉本节所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及其所表现 的形式。

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讲义(1-2)

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讲义(1-2)

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讲义(1-2)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要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任何一个经济组织的活动都不是独立存在的。

作为经济管理工作的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在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中,必然会涉及、影响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

例如,供销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信贷关系、分配关系、税款征纳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等。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处理上述各种经济关系,就需要用会计法律制度来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例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例如,2000年5月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1年2月20 日以财政部第10号部长令签发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一、考试时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题型、题量(拿到试卷仔细看要求)(1)单选题(1分*30题=30分),必须和正确答案完全一致才得分——最简单。

(2)多选题(2分*25题=50分),4个选项中至少有2个正确选项。

2010年湖南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看清“游戏”规则,不要急于答题。

(3)判断题(1分*20题=20分),每小题判断正确得1分,判断错误扣0.5分,不判断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题最低得分为0分。

如倒扣时谨慎答题——不过题目相对较简单。

三、教材章节重要层次1.最重要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体系2.比较重要第五章财政法规制度第六章会计职业道德概述第八章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3.不太重要第一章财经法规概论第九章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第十章会计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分析四、重要知识点(一)财经法规概论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2.法的本质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一定社会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发展要求并上升为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

3.根本法指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其内容一般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根本问题。

4.普通法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其法律地位与效力低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宪法简单。

5.实体法,指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

6.程序法,是指为保证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也叫诉讼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7.财经法律关系主体——参加财经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参加者)。

8.财经法律关系客体——财经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财经法规第二讲》课件

《财经法规第二讲》课件
财经法规第二讲
本课程将概述财经法规的分类和重要性,涵盖最常见的财经法规,并分析未 来财经法规的趋势。让我们开始吧!
概述
什么是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是规定金融和财 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 商法、证券法等领域。
财经法规的重要性
财经法规的实施有利于规 范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促进经济发 展。
财经法规的分类
财经法规对于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遵循财经法规的重要性
企业应该树立合规意识,将遵法合规纳入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之中。
3 未来财经法规的趋势
未来财经法规将趋于合理、透明、规范化,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结束语
谢谢收听!
企业如何遵循财经法规?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并 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机制和流 程。
为什么要遵循财经法规?
遵循财经法规有利于保护企业 和投资者的利益,避免不必要 的风险和损失。
不遵循财经法规的后果
不遵循财经法规可能导致企业 受到处罚,影响企业信誉和发 展。违规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 责任。
结论
1 财经法规必要性
财经法规可分为商法、证 券法、金融监管法规等不 同领域,每个领域都有其 具体规定。
常见财经法规
1
公司
公司注册、股东权益和公司合并与收购等均受到公司相关法规的约束。
2
证券法
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均受到证券法的约束。
3
金融监管法规
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等金融领域都有相应监管法规。
财经法规的遵循

201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讲课讲稿

201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讲课讲稿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之重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注:1、会计法律制度的目的——调整会计关系:(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会计法》(层次最高,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调整我国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会计行为——(1)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2)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3、会计资料:(1)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3)会计报告;(4)其他。

4、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真实性和完整性。

5、《会计法》的主要内容:(1)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2)会计管理的权限;(3)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5)会计法律责任。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或批准发布。

1、《总会计师条例》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

1、会计部门规章:(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1)《企业会计制度》——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之外的我国境内企业。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3)《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6)《小企业会计制度》。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

财经法规第2章第4节PPT课件

财经法规第2章第4节PPT课件
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
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 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 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例题·单选题】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答案】:A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 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又称汇票主债务人。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 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 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 据转让的人;
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 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② 票据追索权 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
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 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 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收款人和 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 的保证人、背书人(行使再追索权)。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例题·单选题】 本票自出票日起( A.20日 C.2个月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二)票据权利与责任 1.票据权利。
(1)票据权利的概念。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
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 和追索权。
出票(给收款人)——背书——背书— —持票人(被背书人)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① 付款请求权. 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
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行使付 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收款人或最 后的被背书人;担负付款请求权付款义务的主 要是主债务人。

2012年浙江会计从业之财经法规--第二讲

2012年浙江会计从业之财经法规--第二讲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市场运行过程的监管。

3.会计市场退出管理。

此外,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职能。

(三)会计专业人才的评价我国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已经形成,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会计人才评价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对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

2.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是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会计人才评价方式。

3.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知识链接】财政部制定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明确了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财政部负责组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一般每3年组织1次自上而下的全面评选,同时每年组织评选表彰10名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对获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由财政部颁发荣誉证书。

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规定,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知识链接】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职能包括: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制度、大纲;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组织全国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

1.根据《会计法》,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人员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财经法规》第二章精讲内容

《财经法规》第二章精讲内容

《财经法规与道德规范》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在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一是刑事责任。

具体: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追究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1.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其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2)法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6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在《会计法》中,行政处罚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实施,主要有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行政处分。

(1)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2)法定的行政处分的形式有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刑事责任1.刑事责任(犯罪行为),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012最全最新的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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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考点一支付结算概念及功能1.定义: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主要功能: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考点二支付结算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1)签章:单位、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3)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付。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考点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考点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1.票据结算: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非票据结算: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2.银行汇票: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同城、异地3.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3.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分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4.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5.托收承付: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2012北京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第一章一二节

2012北京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第一章一二节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考情分析:从这几年考试的情况来看,该章所占分值在60%左右,涉及到考试中的所有题型,单选、多选、判断、简答、综合。

尽管2011年辅导教材做了较大的调整,但该章在考试的霸主地位仍然是稳如泰山的。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本章共包括七节内容: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通过本部分学习,熟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掌握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规定,熟悉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教材的主要变化本章总体变化不大。

具体变化内容:第一节在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中,将地方性法规删除第二节增加了会计市场管理、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在本节删除。

第三节删掉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增加了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第四节会计监督部分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

第五节内容顺序调整,内容没有变化。

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两个问题: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多选题-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有()(2003年)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规章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答案】:ABC【例题完】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另一部是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它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2012年上海会计从业之财经法规第二章讲义

2012年上海会计从业之财经法规第二章讲义

2012年上海会计从业之财经法规第二章讲义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1.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种类:支付结算票据结算汇票本票支票非票据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当事人对在银行的存款有自己的支配权;银行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织、管理、协调本行内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D.银行不垫款原则【答案】ABCD三、支付结算的一般规定1.结算收付双方必须在银行开户,付款单位必须有足够的存款余额2.结算收付双方必须根据经济合同和有关制度办理支付结算3.结算金额起点(重点)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起点。

汇兑一般不受起点限制,而其余异地结算的起点按全国统一的规定执行。

同城和农村的结算起点,一般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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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有()。

A.会计基础工作规范B.会计法C.注册会计师法D.总会计师条例【答案】BC【解析】《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属于会计法律。

2、()负责组织实施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A.财政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C.地级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D.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答案】AB【解析】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有()。

A.现金的收付B.固定资产的增减C.资本的增减D.债务的发生【答案】ABCD【解析】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现金和各种存款)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应收、预付款)债务(借款、应付款、预收款)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政府基金、社保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七)其他事项。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不予受理的原始凭证是()。

A.不准确的原始凭证 B.不完整的原始凭证C.不真实的原始凭证 D.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答案】CD【解析】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5、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盖章。

下列各项中,应当在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有()A.单位负责人B.总会计师C.会计机构负责人D.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答案】ABC【解析】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6、下列关于会计档案的表述中,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有()。

A. 单位会计档案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对外提供查询B. 单位会计档案销毁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C.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D.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答案】BCD【解析】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7、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B.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C.代理记账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D.均应经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答案】ABC【解析】我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代理记账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申请成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必须经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8、根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A.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B.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C.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D.群众监督【答案】ABC9、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是()。

A.数据真实B.内容完整C.计算准确D.编报及时【答案】ABCD10、下列有关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基本要求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A.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B.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C.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D.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答案】ABCD【解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包括: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11、下列表述中,符合《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有()。

A.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B.委托单位应当如实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C.任何人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D.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答案】ABC【解析】(1)为保证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执行审计业务,被审计单位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3)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12、根据会计法律规定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的有()。

A.登记会计账簿B.编制财务会计报告C.出具审计报告D.向税务机构提供纳税资料【答案】ABD【解析】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1)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1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有()A.会计理论知识B.财务管理C.会计法规制度D.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答案】ABCD14、《会计法》中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是()。

A.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B.使用的电子计算机必须功能齐全,运算速度快C.用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D.为了保证数据安全,用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因特网【答案】A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做出了两方面规定:一是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是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15、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原始凭证的审核标准包括()A.合法性B.真实性C.准确性D.完整性【答案】ABCD16、我国会计监督体系包括()A.单位内部会计监督B.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C.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D.新闻媒体监督【答案】ABC【解析】我国实行的是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17、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范畴有()。

A.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B.人民银行对有关金融单位相关会计账簿的监督C.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实施检查D.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记账凭证的检查【答案】ABCD【解析】《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18、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有()A.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B.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C.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D.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答案】CD【解析】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均属于委托人的义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包括:(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三、判断题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乡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答案】×【解析】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答案】×【解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的一种外币,并以选定的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并以选定的外币编报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解析】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答案】×【解析】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于被检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答案】×【解析】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部门也履行一定的会计监督检查职责,但与财政部门相比,在检查范围、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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