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财经法规大纲
【2012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提纲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复习提要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简答】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地方性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五个层次)(1)会计法律。
层次最高。
【072)会计行政法规,仅次于《会计法》等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如《云南省会计条例》。
(二)会计法的立法宗旨:【07简】【08多】★★1、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2、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3、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从业资格证+(四)【06单】【07单、判】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核算和会计计算是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
【06单】第二章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一)【07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资料【06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07判】(四)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p13★★【06简】①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需要批准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签署意见不明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②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取得或者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及附件,并送交会计机构审核处理;③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应当由除经办会计人员和出纳以外的其他会计人员稽核,没有其他会计人员的,可由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员稽核;④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开设银行帐户,建立银行帐项核对制度,按期与银行核对帐目,对未达帐项进行正确调整,保证帐帐相符;⑤建立结算款项核查制度,定期与债权人、债务人核对;⑥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或者在编制年度会计报告前清查各项资产,保证帐实相符;(出自云南省会计条例第十六条)(五)★★p14-16【06简】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与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2012年经济法、税法、战略大纲
经济法一、测试目标本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1.熟悉法律的一般理论;掌握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基本民事制度,以及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基本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2.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理解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体系;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3.掌握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以及它们与商事主体法律制度之间的关联;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4.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5.掌握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具体制度间的联系与区别;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6.掌握票据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7.掌握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8.掌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9.掌握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10.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效避免执业中的法律风险。
二、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三、参考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法(办)发(1988)6号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1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7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19号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5号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11号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4号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20号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44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选)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修订16.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6)3号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6号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3号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1号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12号24.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2006年3月16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25.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4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订)2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修订)27.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1年8月16日证监发(2001)102号发布28.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3月16日证监发(2006)21号发布2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07年4月5日证监公司字(2007)56号发布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3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3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3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3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令第301号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3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3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发(1983)148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38.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1987年3月1日工商企字〔1987〕第38号发布3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1987年12月30日国函(1987)215号发布40.《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1997年9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号发布4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4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发布4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年2月11日国务院令第346号发布44.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发布。
2012年财经法规第一章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 《会计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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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它明确规定 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 会计监督。 《会计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 告”。 《会计法》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 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 复”。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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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 1.单位负责人的概念: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具体那些人可以称之为单位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 (因为没有股东会),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最高行政官员 (例: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 业):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会计法》规定: (1)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 理会计事项。 (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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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 3.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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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程汇总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程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 :• •• 教材共计五章,第一章、第五章涉及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自身;第二、三、四章都是与会计工作所涉非常密切的工作。
•考试分值分布如卜:•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35分)•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5分)•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15分)•第一节税收概述•第二节主要税种•第三节税收征管•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15分)•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20分)•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6•第六节法律责任7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才【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 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剂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的定义,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通过对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做出预测,参与决策。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1 >定义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1)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调整对象:所有的会计关系(3)会计法律包描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8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4)会计法律的地位: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
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讲义(1-2)
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讲义(1-2)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要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任何一个经济组织的活动都不是独立存在的。
作为经济管理工作的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在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中,必然会涉及、影响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
例如,供销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信贷关系、分配关系、税款征纳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等。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处理上述各种经济关系,就需要用会计法律制度来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例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例如,2000年5月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1年2月20 日以财政部第10号部长令签发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2012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章节重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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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
的是( A )。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B.《总会计师条例》 •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D.《企业会计制度》
•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 《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 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 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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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特点:
• (1)制定主体: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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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其他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制定的会计方面
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单位会计信息
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3、格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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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注册会计师法》——了解 ①时间:--------《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
1993年
• ②在会计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我国 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是规范注册会计师 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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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依据:《会计法》
3.范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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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格式:【××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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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B )。
A.会计法规 B.会计行政法规
•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
在第一种会计关系―――会计机构与会 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办理关 系:
2012财经法规 第四章
(二)决算草案的审批
• 决算草案的审批主体是各级权力机关
• (1)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 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 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 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 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 增加的部分变更。
六、决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决算,在形式上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 报告,在实质上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
• 可靠性: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 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并总结出规律性进行 计算,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
• 完整性:
• 统一性:
• 年度性:
(一)国家预算的作用 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
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的保 证(是国家预算最根本的作用)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2012.7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 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预算法》
《预算法实施条例》
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
(一)《预算法》——核心法、骨干法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
(二)预算支出
•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2012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2012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五、会计档案六、其他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一、考试时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题型、题量(拿到试卷仔细看要求)(1)单选题(1分*30题=30分),必须和正确答案完全一致才得分——最简单。
(2)多选题(2分*25题=50分),4个选项中至少有2个正确选项。
2010年湖南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看清“游戏”规则,不要急于答题。
(3)判断题(1分*20题=20分),每小题判断正确得1分,判断错误扣0.5分,不判断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题最低得分为0分。
如倒扣时谨慎答题——不过题目相对较简单。
三、教材章节重要层次1.最重要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体系2.比较重要第五章财政法规制度第六章会计职业道德概述第八章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3.不太重要第一章财经法规概论第九章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第十章会计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分析四、重要知识点(一)财经法规概论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2.法的本质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一定社会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发展要求并上升为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
3.根本法指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其内容一般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根本问题。
4.普通法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其法律地位与效力低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宪法简单。
5.实体法,指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
6.程序法,是指为保证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也叫诉讼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7.财经法律关系主体——参加财经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参加者)。
8.财经法律关系客体——财经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01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讲课讲稿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之重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注:1、会计法律制度的目的——调整会计关系:(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会计法》(层次最高,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调整我国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会计行为——(1)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2)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3、会计资料:(1)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3)会计报告;(4)其他。
4、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真实性和完整性。
5、《会计法》的主要内容:(1)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2)会计管理的权限;(3)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5)会计法律责任。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或批准发布。
1、《总会计师条例》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
1、会计部门规章:(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1)《企业会计制度》——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之外的我国境内企业。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3)《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6)《小企业会计制度》。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
2012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整理教学文案
2012年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的会计关系,低于会计法。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包括会计部门规章(部长令)和会计规范性文件(文件形式印发)。
如基本准则,管理办法,制度,规范等。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代表国家的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体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准入,过程及退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和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精神或物质奖励(四)会计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金、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一、总体要求:1.会计核算依据: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是严重违法行为2.会计资料(在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012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2012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五、会计档案六、其他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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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考点一支付结算概念及功能1.定义: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主要功能: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考点二支付结算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1)签章:单位、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3)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付。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考点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考点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1.票据结算: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非票据结算: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2.银行汇票: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同城、异地3.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3.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分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4.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5.托收承付: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2012北京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第一章一二节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考情分析:从这几年考试的情况来看,该章所占分值在60%左右,涉及到考试中的所有题型,单选、多选、判断、简答、综合。
尽管2011年辅导教材做了较大的调整,但该章在考试的霸主地位仍然是稳如泰山的。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本章共包括七节内容: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通过本部分学习,熟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掌握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规定,熟悉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教材的主要变化本章总体变化不大。
具体变化内容:第一节在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中,将地方性法规删除第二节增加了会计市场管理、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在本节删除。
第三节删掉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增加了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第四节会计监督部分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
第五节内容顺序调整,内容没有变化。
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两个问题: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多选题-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有()(2003年)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规章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答案】:ABC【例题完】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另一部是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它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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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五、会计档案六、其他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二、代理记账(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四)法律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二)交接的程序(三)交接人员的责任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二)本票(三)支票(四)信用卡(五)汇兑(六)托收承付(七)委托收款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二、现金使用的限额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二)银行的管理(三)存款人的管理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二)票据的种类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二)支票的种类(三)支票的出票(四)支票的付款(五)支票的办理要求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二)商业汇票的出票(三)商业汇票的承兑(四)商业汇票的付款(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六)商业汇票的保证四、信用卡(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五、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二)办理汇兑的程序(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 : 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
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二)税法的分类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征税人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 4.税目5.税率 (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6.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征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9.纳税地点10.减免税 (1)减税和免税 (2)起征点(3)免征额11.法律责任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1.增值税的概念2.增值税的分类(1)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增值税税率(四)增值税应纳税额1.销项税额2.销售额3.进项税额(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3.纳税地点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1.消费税的概念2.消费税的计税(二)消费税纳税人(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2.消费税税率(四)消费税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2.销售量的确认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五)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3.纳税地点三、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二)营业税纳税人(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1.营业税税目2.营业税税率(四)营业税应纳税额(五)营业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3.纳税地点四、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收入总额2.不征税收入3.免税收入4.准予扣除的项目(1)成本(2)费用(3)税金(4)损失5.不得扣除的项目6.亏损弥补(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1.纳税地点2.纳税期限 3.纳税申报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2.个人所得税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2.代扣代缴第三节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一)开业登记(二)变更登记(三)停业、复业登记(四)注销登记(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六)纳税人税种登记(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二、发票开具与管理(一)发票的种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2.普通发票3.专业发票(二)发票的开具要求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