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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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第三章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三章

(5)装卸费的负担 P57 )
• 船方负担装卸费 •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 Gross Terms; Liner Terms; Berth Terms ; Free In and Out ~ FIO
•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理舱、平舱费 Free In and Out,Stowed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理舱、 , and Trimmed ~ FIOST
3、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
基本运费 附加费 P55
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 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P55 班轮运费=运费吨× 1+附加费率之和 附加费率之和) 班轮运费=运费吨×基本运费率 ×(1+附加费率之和)
例题
深圳粮油进出口公司对英国交运食品罐头10000箱 深圳粮油进出口公司对英国交运食品罐头10000箱,每箱体 10000 积为49cm 19cm,按尺码吨计费。目的港为伦敦, 积为49cm × 32cm × 19cm,按尺码吨计费。目的港为伦敦,经 49 香港转船,查运费表为M8级,深圳至香港的基本运费率为人民币 香港转船,查运费表为M8级 M8 22元,附加费为17%,香港至伦敦基本运费率为237港元,附加费 22元 附加费为17%,香港至伦敦基本运费率为237港元, 17% 237港元 率为13%,应付运费多少? 率为13%,应付运费多少? 13% 解: 商品体积=0.49 10000=297.92m 商品体积=0.49 ×0.32 ×0.19 ×10000=297.92m3 第一程运费= (1+17%)=7668.46人民币元 第一程运费= 297.92 × 22 ×(1+17%)=7668.46人民币元 第二程运费= (1+13%)=79785.95港元 第二程运费= 297.92 × 237 × (1+13%)=79785.95港元

中职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三篇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国防工业出版社).ppt

中职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三篇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国防工业出版社).ppt
④随附单证,如出口许可证或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法定商品检验证书、 合同、产地证明、发票、装货单、装箱单、减免税证明文件、出口收汇核销单 以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单据。 2.查验
海关对上述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海关还要对出口货物进行 查验,以确保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所列一致。 3.缴纳出口税
出口方审核要点包括以下内容: (1)开证行和保兑行的资信 (2)对信用证金额和货币的审核 (3)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的审核 (4)对信用证有效期、装运期、交单期和到期地点的审核 (5)对单据的审核
3.改证 改证是对已开立信用证进行修改的行为。如果出口方
在审核信用证的过程中发现信用证存在不符点,就应区分 问题的性质,做出妥善的处理。凡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 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安全收汇的,我们都必须要 求进口方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凡不违反政策原则,经过 努力可以做到,而又不增加太多费用的情况,可以酌情处 理,或不作出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发货。
商品检验合格后,由商检机构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 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检验印章。
(二)申领出口许可证 在我国,为了鼓励出口,对大部分商品的出口不加管 制,因此,不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 但是,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商品出口,则需要申领 出口许可证:
➢ 第一,根据双边、多边协定的规定,我国限制出口的 商品;
发证机关收到上述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
由申请人按规定的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在表 上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3.发证
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 证”,一式四联,将第一、第二、第三联交申请人,凭此向海关办理货物出 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发证机关要收取一定的办证费用。出口单位 如遇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出口许可证的内容时,需要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换证必须在原许可证和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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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名称:如四川涪陵榨菜、景德镇瓷器等。 说明书和图样: 良好平均品质(F.A.Q):指一定时期内某地 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主要用于品质变化 较大而难以统一规格的农副产品。 某个生产年度的平均品质 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 平均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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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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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一、计量单位: 按重量计:如吨、公斤、克、盎司克拉 等。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农副产品、矿 产品等采用此法。 按数量计:如件、双、套、打、袋、罗、 令等。日用消费品、轻工制品、部分土 特产品等采用此法。 按长度计:如米、英尺、码等。丝绸、 布匹、金属绳索等采用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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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里=0.6214英里=0.5396海里 1米=1.094码=3.2808英尺=39.37英寸 1MT=0.9842LT=1.1023ST(1LT=1016MT 1ST=908MT) 1公斤=2.2046磅=35.2736盎司 1磅=16盎司 1盎司=16打兰 1打兰=27.3438格 令 1升=0.22加仑(英制)=0.264加仑(美制) 棉花 :1包=480磅(美国)=398.6磅 (埃及) =730磅(巴西) 1蒲式耳=56磅(亚麻)=32磅(燕麦) =60磅(大豆、小麦)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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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式:
P1=P0(a+b×M1/M0+c×W1/W0)
P1—调整后的最后价格 P0 —定约时的基础价格
a —管理费用占货物单位价格的百分率 b —原材料成本占货物单位价格的百分率 M1 —交货时原材料批发价指数 M0 —订约时原材料批发价指数 c —工资占货物单位价格的百分率 W1 —交货时工资指数 W0 —订约时工资指数 说明:a、b、c所占百分率,由买卖双方订约时商定, 三者相加应等于100%。即:a+b+c=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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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品质: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二)凭说明约定品质:凭规格买卖 凭等级买卖 凭标准买卖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凭产地名称买卖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看货买卖(Actual Quality) 指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交 易。这种方法多半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 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 字画及特定工艺制品。 2、凭样品买卖(Sample)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 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 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 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
第四节 进出口商品的数量
三、数量条款的规定
(一)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 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如:中国大米1000公 吨,麻袋装,以毛作净。5%溢短装,由卖方选择,按 合同价格计算。 (二)数量条款的注意事项 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2、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如:“中国盘锦产大米500 公吨、单层新麻袋装,以毛作净”。在合同中一般不宜 采用大约、近似、左右等字样。
(二)规定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3)品质机动幅度:规定一定的范围,例如,棉布35/ 36英寸。规定一定的极限,例如,白糯米碎粒最高25 %。规定上下差异,例如,C708中国灰鸭绒,含绒量 90%,允许上下1%浮动。 业务操作中可以订立品质增减价条款,即对机动幅度内 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

(国贸)第3章解析

(国贸)第3章解析
—— 接受的最后一天如恰逢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公约》顺延接受, 应视为有效,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和书面反对此项接受的有效性。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磋商
案例分析1:6月5日我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寄去订货单一份,要 求对方在6月20日前将接受送达A公司。该订货单于6月12日邮至B公司 ,B公司6月20日以航空特快专递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当B公司催促A公 司尽早开立信用证,A公司否认与B公司有合同关系。问按《公约》的 规定,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磋商
(四)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1. 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发盘未生效) (1)英美法和大陆法对发盘撤回的不同意见 (2)《公约》的精神:《公约》第15条第2款规定:“一
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 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3)发盘撤回的适用场合:发盘的撤回一般只在使用信 件或电报向国外发盘时才适用。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磋商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于5月20日以电传发盘 ,并规定 “限5月25日复到 ”。国外客户于5月 23日复电至我方,要求将即期信用证改为远期见 票后30天。我公司正在研究中,次日又接到对方 当天发来的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5月20日的 发盘。问此笔交易是否达成?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磋商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磋商
三、还盘(Counter-offer)
(一)还盘的含义 对原发盘条件提出实质性修改构成还盘。 《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
、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 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更改, 均作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构成还盘。

国际贸易实务(新形态版)课件第三章讲稿

国际贸易实务(新形态版)课件第三章讲稿


=2060+2060*10%-2060*10%/(1+13%)

=2060+206-182.3009=2083.6991 CNY
•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 成本)/出口总成本 *100%

=(292.75*7.09-2083.6991)/2083.2991 *100%

=-0.39%
• 接下去,我们来学习一下第三部分
• 三、常用三种价格之间的换算 • CIF价换算为其它价 • FOB价 =CIF价×[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
率]-运费
• CFR价 =CIF价×[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 率]
• 因为 CIF价= CFR价 + 保险费 I =(FOB价 + 运费 F) + 保险费 I
费率)=(350+35)/(1-0.5%*1.1) • = 387.13(美元)
• 今天的课讲到这里,我们下次课将学习佣 金和折扣。谢谢大家!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开始学习佣金和折扣这节。
一、佣金 1、佣金是卖方给中间商(代理商)的报酬,一般按
发票金额的百分比支付,称为佣金率,用“C”表示 2、佣金的作用:可调动中间商和买方推销和经营我
• 我们如何去判断此笔交易是否有盈利,盈 利多少?
• 一、出口商品盈亏额 • 出口盈亏额 =(FOB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
入价)— 出口商品总成本 • 出口销售净收入=FOB收入 • 出口总成本=出口进价+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

• 注意:出口进价中含增值税 • 定额费用=出口进价*费用定额率 • 出口退税收入= • 出口进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第三章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第三章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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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 与交货有关的其他问题
第一节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 、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二) 使 用 DPU术语应 注意的问题
1. 关于DPU与DAP的区别 2.注意卖方责任的限度 3. 精准确定目的地的交货点
第二节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三)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
01
卖方必须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物和商业发票或电子记录。
02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 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 货物交给其控制之后的风 险。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 力,故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 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这些惯例,有利于外贸业务的开展,而且,通过学习掌握有关 国际贸易惯例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即使在发生争议时,也可以引用某项惯例,争取有利地位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 使 用 FCA 术 语 应 注意的问题
1.承运人和交货地点 2.有关责任和费用的划分
第二节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三)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
01
卖方必须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物和商业发票或电子记录

国际贸易实务03

国际贸易实务03
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具体业务中,我们常常涉及到诸如此类的权 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如果每次交易,都要求买卖双方反复洽商双 方风险、责任、费用,不仅费时费事,还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为 此,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各种不同的为买卖双方所熟悉的国 际贸易术语便产生了。而合同中对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一 般通过交易中所使用的贸易术语来加以确定。
(2)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freight paid to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运费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
(3)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freight allowed to(named point),“在指定的 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的出口地 点的运费”。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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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0年通则》的特点
1. 《2010通则》由原来13个贸易术语减少至11个贸易 术语。
2.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11个术语的分为适用 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和适用于海运及内 河水运的术语。
3. 《2010通则》正式确认11个贸易术语对国际和国内 货物买卖合同均可适用。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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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0通则在A1和B1条款在各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 赋予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同等效力。 5. 关于有关保险的用语作出了调整。 6. 有关“安检通关及其通关所需信息”的规定。 7. 有关“码头作业费”的规定。 8. 有关“链式销售”的规定。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 合同条款的订立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 合同条款的订立

三、装运港和目的港 为便于安排运输,凡涉及运输的合同均需规定装运港或发货地和目的 港或目的地,而且必须在磋商交易时就应达成协议。凡采用E组、D组术语 等实际交货的合同,则应规定实际交付货物的地点。 (一)装运港(或发货地) 一般说来,装运港或发货地是由卖方根据便利货物装运出口的条件提出, 经买方同意后确定的。 (二)目的港(或目的地) 在实践中,目的港或目的地通常由买方提出,经卖方同意后确定。 (三)规定装运港(或装运地)和目的港(或目的地)时应注意的问题 1. 规定国外装运港和目的港应注意的问题 2. 规定国内装运港和目的港应注意的问题
二、商品重量的计量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按重量计量的商品很多。根据一般商业惯例,通常计 算重量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毛重(Gross Weight)指货物本身的重量加上包装的重量。这种计 量方法通常适用于低价值的商品。 2.净重(Net Weight)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商品除去包装物后的实 际重量。净重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计重方法。 3.公量(Conditional Weight)即公定重量,是指先用科学方法抽掉 商品中所含的实际水分,然后加入标准水分而求得的重量。这种方法主要 用于价值较高而水分不稳定的商品。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指对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 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就可以从其件数推算 出总重量。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指商品 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的重量。
二、装运时间 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着“装运”(Shipment)和“交货”(Delivery)两种不同的 用 语,因而也就有“装运时间”(Time of Shipment)和“交货时间”(Time of Delivery) 两种不同的提法。 (一)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 装运时间是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装运货物, 如果提前或延迟,均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同时提出损害赔偿 要求。 目前常用的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 2.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二)规定装运时间应注意的问题 1. 要考虑货源情况 ⒉ 要考虑船源情况 3.对装运期限的规定要明确 4.装运期不宜订得太死 5.装运期应长短适度 6.应考虑开证日期的规定是否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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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 • 有些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因而存在着 同一商品因名称不同而交付关税和班轮 运费不一的现象,且其所受的进出口限 制也不同。为了减抵关税、方便进口和 节省运费开支,在确定合同的品名时, 应当选用对我方有利的名称。
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二、商品的品质
商品的品质,是指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的综合。
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1. 货物名称与CCCN和HS 税目号以4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圆点隔开。前两位数字表示 所属章次号,后两位数字表示该税目在此章内的顺序。例如, 男用外衣属于第61章第1项,其税目号为61.01 。 目录的正文部分分为三栏: 第一栏:税目号 第二栏:相应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号 (SITC)
GRADE A 55—60G PER EGG
GRADE B 50—55G PER EGG GRADE C 45—55G PER 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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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标准是指将货物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 准化。一般是由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 并公布并实施的标准化品质指标。
标 准
例如:Rifampicin in conformity with B.P.1993 利福平 符合1993版英国药典
也是商品的名称,是指用来区别不同商品的叫法。
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商 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 要的性能特征。 这是商品的标的。所有一切都是围绕着商品而来的。虽然 很简单,但绝对很重要。过去买东西,是看货买卖,可能不 知道商品叫什么,但买家只要手指的要什么,就买到什么了。 但现在不一样,现在国际贸易基本上都是电子商务,买家只 有货物运到了,才能看到商品。所以只能靠品名来决定购买 上页 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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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二)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是指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实际货物或以代表货物品质的样品 来表示商品的质量。 1、看货买卖 是根据现有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买卖。
常用于寄售、展卖、拍卖当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 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及特定工艺品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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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MAXAM Brand Dental cream 美加净牌牙膏 注意: 适用一些品质稳定的工业制成品或经过科学加工的具 上页 有特色的名优产品或国际市场上行销已久、信誉良好并为买 下页 主所熟悉的初级产品。 另外考虑到合法性和可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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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4、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 适用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的产品。这些产品受产区的自然条 件、传统的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在品质方面具有与其他产 区的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风格和特色。 例如: Shichan Preserved Vegetable 四川榨菜 Chinese Northeast Soybean 中国东北大豆 以上各种表示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酌情混合选用。 上页
规格是指用来反映货物质量的一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 纯度、大小、长短、粗细等。

例CHINA SESAME SEED(中国芝麻)
MOISTURE(MAX)8% (水分) ADMIXTURE(MAX)2% (杂质) OIL CONTENT 52% BASIS (含油量)


用规格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简单易行、明确具体、而且具有可 根据每批货物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的特点,所以它在国际贸易 上页 中应用非常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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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注意事项:
出口商品一般应以我国标准为依据,如有可能和把握,可酌 情采用外国标准;
进口商品,一般采用国际标准并结合本国实际采用;
采用标准,应注明版本年号。
对某些初级产品难以标准化,可采用: FAQ——(Fair Average
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 Quality , F.A.Q.)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
防止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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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3)凭对等样品买卖:(Sale by Counter Sample)(回样、确 认样) 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 提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 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的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 一致 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凡能用 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的,就不宜采用此法。在当 前国际贸易中,单纯凭样品成交的情况不多。 3.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 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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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针对商品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 条款中规定的品名,必须是卖方能够供 应而买方所需要的商品,凡做不到或不 必要的描述性词名,都不应列入,以免 给履行合同带来困难。
• (3)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 有些商品的名称,各地叫法不一,为了 避免误解,应尽可能使 用国际上通行的 称呼。若使用地方性的名称,交易双方 应事先就其含义达成共识。对于某些新 商品的定名及其译名,应力求准确、易 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
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2)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 指以买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 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注意事项 卖方应注意对方的来样是否是反动的、黄色的、丑陋的式 样和图案;
需注意原材料供应、加工生产技术和生产安排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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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等级是指把同一类货物按其品质或规格上的差异,划分为不 同的级别和档次,用数码或文字表示,从而产生品质优劣的 若干等级。 例 GRADE AA FRESH HEN EGGS , SHELL LIGHT BROWN AND CLEAN ,EVEN IN SIZE AA级鸡蛋,蛋壳浅棕色,清洁,大小均匀 GRADE AA 60—65G PER EGG
内在质量:指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 特性等自然属性。(气味、滋味、成分、性能、组织结构等) 外观形态:指商品的外型。(颜色、光泽、透明度、款色、 花色、造型等)
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也有很多种,归纳起来,可以 上页 分为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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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页 联合国和海关合作理事会建议: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 下页 用于海关管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用于贸易统计。 返回
第三栏:商品名称
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1. 货物名称与CCCN和HS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为了使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两种国际贸易商品 分类体系进一步协调和统一,以兼顾海关税则、贸易统计和运输方面的 共同需要,20世纪70年代初,海关合作理事会设立一个协调制度委员会, 研究并制订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 (Harmonized System, HS)。 它是一种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它除了 用于海关税则和贸易统计外,对运输商品的计费与统计、计算机数据传 递、国际贸易单证简化以及普惠制的利用方面,都提供了一套可使用的 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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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根据提供样品方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 (1)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注意事项 指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样品要有足够的代表性,并妥善保管;
要留有复样,编号,日期,作为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 品质纠纷时用; 在订立合同时,为了留有余地,可在合同中规定“卖方 交货与所提供样品的品质大致相同,或基本相同”以防买 方因卖方所交货物与样品有微小差异而拒收或索赔; 严格区分参考样品和标准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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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品品名条款的内容
• 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 NAME O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交 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或者不加标题,只在 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 商品的文句。当然有的商品,往往具有不同的 品种、等级和型号。因此,为了明确起见,也 有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 包括进去,作进一步限定。有的甚至把商品的 品质规格也包括进去,这种情况下,它就不单 是品名条款,而是品名和品质条款的合并。
GMQ——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指卖方 上页
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的品质即可。笼统,我国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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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2、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Illustration) 一般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图片、设计图或分析表及各种数 据,来说明具体的性能及构造的特点,有时,还要订立卖方品 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适用于有些机器、电器、仪表、大型设备、交通工具 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因为,这些货物结构复杂,制作工 艺不同,无法用样品或简单的几项指标来反映其质量全 貌。有时除了说明书的内容以外,往往要订立卖方品质 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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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样品:是指买卖双方为了发展彼此 的贸易关系而采用互相寄送,仅供对方 了解的商品,不作为成交或交货时的品 质依据。参考样品在寄送时一定要注明 “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 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这种样品对 双方均无约束力。
• 标准样品简称标样或称实物标准。是根 据实施和制定文字标准的需要研制,作 为文字标准补充的实物。 • 援引美国加联定义,简单地说,标准样 品就是实物标准,它是标准的另一种存 在形式,它与文字标准合在一起构成完 整的标准形态。
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3 、 规 定 品 名 条 款 的 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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